工作展望 (一)推进文物保护项目实施 “十三五”期间,湖北省将继续加大文庙书院保护经费投入力度,争取全面完成21处省级及以上文庙书院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维护工作,全面消除这些文物建筑的安全隐患,同时,依托文庙书院形成一批文物保护利用的示范项目。 (二)扩大合理利用方式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导则》精神,分类实施,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积极探索文庙书院展示利用方式。在做好维修保护的基础上,对功能和格局基本保存和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文庙书院,推广、实施一批合理利用的示范项目,深入挖掘文庙及地方文化底蕴,开展相关专题展览,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扩大文庙和书院在地域范围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将其打造成为当地文化生活名片。 (三)加强文物价值研究,夯实基础工作 一是强化文物价值研究与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科研单位和相关高校的专业优势,对湖北文庙书院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深入阐释现存文物建筑的价值内涵和文化特点,出版湖北儒家文化遗产系列丛书,加快相关研究成果的转化,提升湖北文庙书院价值含量与影响力。 二是加强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目前,湖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尚较为薄弱,要强化文物保护规划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文庙书院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抓好规划的执行、落实。 三是提升文物保护级别。湖北省现有文庙书院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主,少量的国保、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下一步,将对文物真实性与完整性保存较好的单位进行保护级别提升,支持具备申报条件的文庙书院积极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采用更高的标准加强文庙书院保护利用。 (执笔:宋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