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温士贤,华南师范大学,广州 510631; 沈萍,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广州 510180 温士贤(1982- ),男,河北迁西人,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华南师范大学地理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主要从事民族理论政策、城市民族关系、旅游人类学研究; 沈萍(1985- ),女,浙江杭州人,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务工经商,进而使城市民族关系更为复杂。族际交往情况如何,城市民族关系融洽与否,将对中国民族关系的走向产生重要影响。通过对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群体的研究发现,其族际交往活动呈现常态化、多元化、社区化、内卷化的特点。本文对影响城市族际交往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改善城市民族关系提出对策建议。 关 键 词:珠三角/少数民族/族际交往/民族关系 标题注释: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东部城市民族互嵌社区生成机制与社会治理研究”(17BMZ06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全球化背景下城市移民的人地互动与地方协商研究——以珠三角为例”(41630635)阶段性研究成果。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大量涌入东部城市,进而多民族共居的城市特征更为明显。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民族群体,如何在同一个城市空间中和谐共生,既是当前民族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学术议题。费孝通先生曾指出:“中国城市的特点不是单一民族的城市,是多民族构成的城市。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即不同文化的人在同一个城市中,如何和平共处在一个政治经济组织里面,一体化(多元一体)是如何完成的。这不仅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也是一个当今的概念。”[1]172-173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的今天,在民族领域出现了诸多新形势、新问题。费孝通先生当年提出的学术议题,对我们思考今天的城市民族关系仍具有重要启发。 近年来,笔者长期关注珠三角地区的城市外来少数民族群体。少数民族群众从西部民族地区进入东部城市务工经商,既表现出族际交往的良性发展态势,与此同时,不同民族群体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误解、摩擦与矛盾。引导城市社会中不同民族群体间展开友好的交往交流,构建和谐有序、宽容并包的城市环境成为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重点。本文通过调查研究,对珠三角地区城市族际交往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力图厘清影响族际交往的主要因素,并就构建和谐有序的城市民族关系提出对策建议。 一、珠三角地区族际交往现状分析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同时,也是全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较高的省份。在就业机会的吸引下,原本生活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大量涌入珠三角地区。外地少数民族群体的进入,给城市发展带来了生机与活力,同时,也使城市的民族关系日益复杂化,族际交往活动也呈现出诸多新情况和新特点。 1.少数民族人口急剧增长,族际交往日益常态化。广东历来就是多民族杂居地区,在长达数千年的民族互动与频繁迁徙中,形成了瑶、壮、回、满、畲等多民族和谐共存的民族关系格局。从历史上看,广东的少数民族人口主要分布在粤北和粤东的山区地带,珠三角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则相对较少。在市场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西部地区的大量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广东珠三角地区务工经商,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广东的民族关系格局。相关统计数据表明,1982年广东省少数民族人口为182148人(不含海南)[2]63。截至2016年底,广东省少数民族人口为362.07万人①。现在,广东已成为全国输入少数民族人口最多、外来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最快的省份。可以说,广东不仅是民族工作大省,也是名副其实的少数民族人口大省。 在由单一民族构成的城市,汉族居民与其他民族群众的接触机会较少,对民族文化和民族政策的认知也相对有限。随着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多,汉族群众与少数民族的接触机会越来越多,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也日益常态化。现在,走在城市的街头经常能够发现少数民族群众的身影,如卖烤囊饼、羊肉串的维吾尔族群众,经营拉面生意的回族群众,街头摆卖藏饰品的藏族同胞等。据统计,仅回族群众在广东经营的清真拉面店就达5300多家,其中,广州市1856家,深圳市1500家,东莞市713家②。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务工经商,不仅为他们提供了一条脱贫致富的路子,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2.城市民族成分日益增多,族际交往日益多元化。改革开放前,东部沿海城市民族成分较为单一,主要是由汉族居民所构成。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少数民族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东部城市的民族成分也随之增多。以深圳市为例,“1979年仅有少数民族人口4人,1982年为378人,1990年为11795人,2000年达21.16万人”[3]55。到2015年,深圳市少数民族人口已达百万[4]88。2002年9月,随着珞巴族成员落户,深圳成为继北京之后第二个56个民族聚齐的城市。从民族成分的变化上看,深圳市由原来的单一民族城市,发展成为一个多民族城市。从行业分布上看,城市外来少数民族人口大多在工厂流水线上工作。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年轻女性群体,在餐饮、服务行业务工者较多。来自西北的回族、维吾尔等少数民族群体,依托其经商传统,在城市社会中从事各种商业活动(如开办拉面店、贩卖土特产品、从事外贸生意等)。 城市民族成分的增多,使得民族间交流交往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一方面,城市社会族际交往的主体日益多元化。城市社会的汉族居民可以接触到更多的少数民族群体,同时,少数民族群体之间的交往也日益频繁。笔者2013年4月曾在肇庆市宝信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就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进行调查,在该厂少数民族员工数达450余人③,涉及回族、苗族、壮族、彝族、瑶族、水族、侗族、白族、土家族、蒙古族、仡佬族、布依族、拉祜族等十余个民族成分。不同的民族群体在同一个工厂社区中生产生活,族际之间有着频繁的往来互动。另一方面,城市社会中族际交往的内容也日益多元化。族际交往不仅限于表层的经济活动,同时,也有更深层次的文化交流与情感交流。最为典型的是,随着各族群众进入城市务工经商,族际通婚和跨区域通婚现象比例大幅提高[5]。 3.民族杂居社区数量增多,族际交往日益社区化。以往对城市民族关系的研究,对不同民族群体的生存空间问题关注较少。实际上,不同民族群体如何创造和享有自己的生存空间,关系到城市民族关系的发展趋向。对进入城市社会的少数民族人口来说,他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获取生存空间以在城市社会立足。由于社会交往和情感交流的需要,少数民族群体在城市中更愿意聚族而居。相关研究表明,当社群隔离自愿发生时,有着相同文化背景的群体聚集在一起,可以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更大的便利,而且还会产生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郭星华,2000)。然而,在以汉族为主体的城市社会,少数民族群众难以建立纯粹的单一民族聚居区,往往是与其他民族群体共享社区空间,进而在城市社会形成交错杂居的居住格局。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度统计数据表明,广东省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聚居的社区有1820个。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000人以上的社区有54个,少数民族人口500人以上的社区有538个④。如在广州市越秀区的光塔街社区,聚居了回、满、维吾尔等28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户籍人口1867人,流动人口1259人⑤,每周五在光塔寺参加“主麻日”活动的中外穆斯林达数千人。可以说,当前的族际交往活动,更多是发生在基层社区的日常生活之中。 多民族杂居社区是一种特殊的空间形态,它跨越了城市与乡村、汉族社区与民族村寨之间的边界。因此,其内部的民族关系与社会结构较为复杂。需要指出的是,民族杂居社区并不等于我们当前所倡导的“民族互嵌社区”。民族互嵌社区是一种多民族与多元文化和谐共生的社区环境,是各民族通过交往交流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的社区类型。有学者从社会关系的维度出发,将民族互嵌社区定义为“由两个以上(包括两个)民族共同居住并形成空间相错的同一区域内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中的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成员之间形成自由交往交流并相互包容的关系”(杨鹍飞,2014)。杂居社区只是互嵌社区的一种初级形态。由杂居社区到互嵌社区的转变,需要引导基层社区中的各族群众扩大交往交流,使各族群体形成一个休戚与共、唇齿相依的利益共同体与情感共同体。 4.存在文化适应障碍,部分群体交往内卷化。少数民族群众在其本土社会中有着自己生活意义和文化法则。然而,当他们步入城市社会后,面临着主流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强烈冲击。对大部分少数民族群众来说,他们在农村养成的生活习惯与城市社会的运行机制有着矛盾之处,他们必须主动进行调适以适应新的环境和生活。通过珠三角地区外来少数民族群体的生存实践来看,其大部分都能进行积极主动的文化调适,并能够较快地适应城市社会的生活和工作。但部分少数民族群体,由于语言、生活方式与宗教信仰方面与主流社会相差较大,进而使其在社会交往出现“内卷化”⑥[6]82[7][8]的社会现象。 通过少数民族群体的社会交往活动,可以看出他们在城市中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网络。面对主流文化的冲击,少数民族群众作出了积极主动的文化调适,然而他们并没有完全放弃自身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网络。相关研究表明,“对处于边缘地位的移民群体来说,放弃自身的文化资源与社会网络并不意味着能够在主流社会中获得生存优势。相反,在适应新环境的过程中,传统文化与民族特性仍在发挥积极作用”(温士贤,2016)。实际上,少数民族群众外出务工经商,多是在亲友的帮助下进行的。在陌生的城市环境中,他们更需要从同乡亲友那里获得物质帮助和情感慰藉。因此,其原有的血缘网络、亲缘网络和族缘网络并没有被削弱,反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得到增强,并由此造成其情感归属的“族内化”[8]3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