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之际的史事史载缺略。清华简《系年》第二章涉及两周之际的相关史事与年代,对了解这段史事有着重要帮助,但简文“周亡王九年”又引起新的讨论。学界于此众说纷纭,迄今尚无定论。概而言之,目前主要有四种看法,下文试分别略加辨析。 幽王灭后九年 《系年》记述“……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立廿又一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整理者读“周亡王九年”为“周无王九年”,解释说:“应指幽王灭后九年。”李学勤先生《由清华简〈系年〉论〈文侯之命〉》(《扬州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重申:“‘九年’是从幽王之死计算,相当晋文侯十九年……周之无王只可由幽王之灭算起。”代生《清华简〈系年〉所见两周之际史事说》(《学术界》2014年第11期)以为《系年》“周亡王九年”当是周幽王灭后九年,即携惠王即位九年。 是说优点是以“周亡王九年”为幽王灭后九年,即前761年(晋文侯十九年),是年平王为晋文侯迎立于京师,三年后(前758,晋文侯二十二年)迁都成周。这样也与《史记》各《世家》所记年代相合。但与《系年》文义抵牾,若“周亡王九年”指“幽王灭后九年”,遂成为“周幽王与伯盘灭,诸侯立携惠王,周幽王死后九年,诸侯不朝于周”。实际上,诸侯拥立携惠王,自然就会朝周,似不会有诸侯不朝于周的问题。 周幽王九年 王红亮首倡其说,李零、杨永生等亦持此观点。李零《读简笔记:清华楚简〈系年〉第一至四章》(《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年第4期)以简文“亡王”为固定词汇,专指已经去世的王。这里的“周亡王”是已经死了的周幽王,因为天下无王,仍奉他的纪年,其实就是周幽王九年。魏栋、罗运环等将“周亡王九年”句读为“周亡。王九年”。魏栋《清华简〈系年〉“周亡王九年”及两周之际相关问题新探》(《楚简楚文化与先秦历史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教育出版社,2013年)以为周指携惠王之周,王指周幽王,九年是幽王九年,并据以考定周平王即位应在前774年或773年,建元及东迁在公认的前770年。 上举观点的主要意图在于消除《系年》与史迁平王元年的矛盾。如果把“周亡王九年”按照《系年》的叙述过程理解作幽王死后“九年”则会与史迁的幽、平纪年发生很大矛盾。因为史迁记平王元年在幽死次年,若理解为“幽王灭后九年”,则平王元年相应在幽死十年。然《系年》简文前文即已称幽王,何以此处专称“亡王”,且幽王仍在,宗周尚存,即不会有“周亡”、“周亡王”等专称性词语的出现,是此说亦不能圆融。 周“无王”九年 此说影响较大,可以晁福林、朱凤瀚、王晖、刘国忠、程平山等为代表。晁福林《清华简〈系年〉与两周之际史事的重构》(《历史研究》,2013年第6期)认为从幽王之死到携王被杀首尾十一年,掐头去尾,正是九年之数。简文的“始不朝于周”,当是统称此无王的“九年”,不是指无王的第九年。上述理解由简文叙述逻辑顺序阐发而来,故而目前支持学者众多,但此说窒碍之处在于据《史记·晋世家》晋文侯十年(前771)幽王死,其后21年携王被杀,即晋文侯三十一年;如将“周亡王九年”理解为携王死后九年,则必将超过晋文侯在位年数35年。 对此,朱凤瀚先生《清华简〈系年〉所记西周史事考》(《第四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出土材料与新视野》,台湾“中研院”史语所,2013年)、《清华简〈系年〉“周亡王九年”再议》(《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年第4期)指出按照此段文字之语法关系与语序,“周亡王九年”应理解作携王被晋文侯杀后,周王朝乃有九年无王,而周平王是在无王九年后方立。《系年》实际是不承认携王在位时平王先已被立为王,《纪年》则强调平王之太子与“天王”身份。二者所以发生差别的原因,应是缘于各自所本记述此段史实的史官之立场与史观之不同。照此看来,简文与《纪年》所记的基本史事与发生之年代并无不同,此说似能较圆融解决年代抵牾之问题。 “周”无王九年 “亡王九年”之外,亦有学者认为关注点应着重在“周”。王占奎《清华简〈系年〉随札——文侯仇杀携王与平王、携王纪年》(《古代文明》第10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指出周不是指周王朝而是指周都。幽王之死与王都之亡是两件并列的事件。《系年》用了两个“乃”字表示这两个事件与幽王的联系:幽王死后,周都没有王。《系年》本身也足以说明周都没有王。在幽王死后《系年》有两条线上的大事叙述:一是幽王之弟余臣立为王即携惠王,经过二十一年时间,最后被晋文侯所杀。另一是平王受到文侯的迎、立。“周亡王九年”是接着“周乃亡”而叙述平王一条线上的大事。那么,周字所指也应该是周都。所以说“周亡王九年”应当理解作周幽王死后周都有九年时间无王。 可以看出,对《系年》“周亡王九年”这五字的读法不同,会对两周之际及平王的纪年产生很大影响。目前对《系年》的解释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而《系年》带给学界更多的是,为揭示两周之际史事提供了重要材料,让我们得以在司马迁《史记》之后对这段历史中的若干重要史事进行梳理和重构,同时使我们反思两周乱离之局势对历史记述的影响,关注历史记述本身所反映的史观,即两周时人对两周之际局势的“主位”看法,此似为《系年》简文所体现之最大价值。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西周诸侯墓葬青铜器用与族群认同研究”(17CZS00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