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燕大社会学系的时任主任,吴文藻对民俗、民俗学的重视,因为派克的关系,也多少与孙末楠的《民俗学》发生了关联。1934年1月28日,在给《派克社会学论文集》一书写的“导言”中,根据派克在燕大讲学,尤其是受其《论中国》一文的启发,吴文藻在转述派克对中国与美国比较时,更加明确地指明二者之间整体上是都市社会与乡村社会、工商社会与农业社会的差别。就他所列举的中国乡村社会的七条特征中,第三条和第五条直接用了“民俗”“风俗”,而且孙末楠《民俗学》中重点诠释的“德型”也赫然在列。吴文藻的原文是:“(三)宗法社会,以身份关系与宗亲意识的发达,而形成了家族主义与宗族主义(或称‘民俗社会’)。……(五)传统主义,以风俗与道德(或为民风,礼俗与德型)为制裁(“礼治”)。” 三、民俗与德型:黄迪对孙末楠的细读 1934年,黄迪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孙末楠的社会学》,在燕京大学通过了答辩。在该文中,黄迪将custom翻译为“风俗”,将Folkways翻译为“民风”。孙末楠认为:“社会的生活是造成民风和应用民风,社会的科学可以认为是研究民风的科学。”有鉴于此,黄迪将民风、德型和制度并列在“社会秩序”一章之下。在“民风”一节中,黄迪对孙末楠《民俗学》一书中散见的关于“民俗”的描述性定义翻译之后,总结道: 人生的第一件事是生活,所谓生活就是满足需要。在需要与满足需要的行为中间,是种种心理上的兴趣,因兴趣乃行为直接的动机。人类在满足需要的动作上,背后有兴趣(需要的化身)为其鞭策,面前有本能为其向导,两旁则有快乐与痛苦的情感为其权衡。如像初生的动物,人类满足需要的步骤,总是先动作而后思想,所以结果往往是尝试而失败。但在这尝试与失败(成功)的方法中,依快乐与痛苦的经验的教训,许多较好的满足需要的方法,便一一选择出来。人是生于团体中,满足需要是大家的事。各人的需要既相同,处境又一样,即使不相为谋,而结果,彼此满足需要的方法,也常会不谋而合,何况大家是相谋相济地分工合作。每个人可因其他各人的经验而得益。于是,由互相刺激,互相交换,互相贡献,互相甄别等的作用,那些被选择的满足需要的方法,便为大家所一律采用,一律奉行。这时候它们就不只是一个人的习惯,它们已是许多人的习惯,这所谓许多人的习惯就是民风。 在随后对孙末楠之于初民社会民俗起源的推测性的功利性定义之辨析中,黄迪也指出了孙末楠四散的论述中,同样强调竞争、暴力、强权与霸道、鬼怪、个体的社会性等之于民俗的重要性。根据孙末楠对民俗的描述,黄迪进一步归纳总结出了孙末楠所阐释的民俗的特征,即:1.社会空间上的普遍性,它是所有社会制度,上层建筑的基石;2.在时间连续性上的传统性;3.对于个体与群体而言,身不由己先天习得的无意识性;4.一个时代或一个地域民俗的彼此关联、互相交织和牵制的系统性与整体性,即民俗的一贯性;5.作为最重要的社会势力,民俗的控制性。另外,孙末楠也注意到民俗的过程性,注意到街车、电话等新的工具、技术、生产方式的出现会促生新的民俗,注意到民俗不同于有行政力量、司法等支撑的法律的控制力的柔性特征。 在孙末楠的民俗学体系中,德型(Mores)是一个与民俗相提并论的重要概念,它来自民俗,却是一种特殊的民俗,甚或是一种高阶的民俗。因为权利与义务观念、社会福利的观念,最先与“怕鬼及来世观念相连着发展”,这一领域的民俗也就最先上升为德型,即德型是“关于社会福利的哲学及伦理结论”。德型包括这些重要范畴:道德,禁忌,仪式,贞洁、检点、谦和、得体等社会准则,时髦、虚饰、嗜好,身份等。常识和直觉强化了德型的神圣性,从而使之对传承享有者具有更大的约束力,对于一个群体更具有持久性。但是,在孙末楠的表述体系中,德型经常与民俗又是混用的,很难分清。孙末楠曾经这样定义民俗:“民俗是满足一切兴趣正当的方法,因为它们是传统的,并存在于事实之中。它们弥散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打猎、求偶、装扮、治病、敬神、待人接物、生子、出征、与会,以及其他任何可能的事情中,都有一种正确的方法。”与此同时,孙末楠也曾将德型定义为:“它们是一个社会中通行的,藉以满足人类需要和欲望的做事方法,以及种种信仰、观念、规律,和良好生活标准。这标准是附属于那些方法中,并与之有来源关系。” 难能可贵的是,在孙末楠众多关于民俗的比喻性描述中,黄迪机敏地捕捉到了孙末楠将德型视为空气的比喻。孙末楠写道: The mores come down to us from the past.Each individual is born into them as he is born into the atmosphere,and he does not reflect on them,or criticise them any more than ababy analyzes the atmosphere before he begins to breathe it. 黄迪的翻译如下:“德型是从过去传下给我们的。每一个人之呱呱堕地,而生于其中,如同他生于空气中一样。他之不把德型为思想对象,或批评它们,也正如他在未呼吸之前,不去分析空气一样。” 正是在对Folkways的细读中,黄迪将前引的孙末楠之于民俗的总体认知“社会的生活是造成民风和应用民风”,创造性地补充为“社会生活是在于造成民风,应用民风,和传递民风”。如果再加上孙末楠关于民俗产生的功能说,那么黄迪的这一定义,已经与二十世纪末权威的民俗学教科书中关于民俗的定义高度吻合。六十多年后,在这个民俗的权威定义中,“造成”“应用”“传递”仍然是关键词: 民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民俗一旦形成,就成为规范人们的行为、语言和心理的一种基本力量,同时也是民众习得、传承和积累文化创造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 事实上,作为孙末楠界定“民俗”的关键词,生活、需要、行为、心理、兴趣、动机、情感、满足、本能、个人、群体、习惯等,早就频频出现在燕大社会学系诸多毕业论文关于“风俗”和“礼俗”的界定之中。在某种意义上,与中国古代之于风、俗、礼的认知一样,孙末楠对于民俗的定义是这些后学者界定他们自己所研究的“风俗”“礼俗”的知识来源之一,成为其知识系谱中关键的一环。 四、风俗与礼俗:孙末楠对燕大民俗学研究的影响 应该说,尽管有着程度的差异,但在燕大社会学系读过书的人大体都知道孙末楠及其《民俗学》的。1935年,因为吴文藻从问题意识、理论材料等诸多方面对陈礼颂的循循善诱之功、之情,后者对其故乡潮州澄海县斗门乡的宗族及其礼俗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其详尽的民族志书写中,孙末楠Folkways一书中的我群、他群、我群中心(ethnocentrism)、勉强合作(antagonistic cooperation)等成为陈礼颂回观、分析他所置身的宗族和乡风民俗的基本概念。不仅如此,在论文“导言”中,陈礼颂还明确提出了宗族制度对风俗的决定性影响,由此指出:“要了解中国社会的风俗习惯,需要先研究宗族(包括家族),因为它影响到整个的中国社会组织。”事实上,在1935-1936学年度的燕大社会学课程中,吴文藻讲授的四、五年级社会学主修生的必修课“当代社会学说",孙末楠之学说是必讲内容之一。 1947年,在费孝通写就的《从欲望到需要》一文中,还有这样一段文字:“于是另外一种说法发生了。孙末楠在他的名著Folkways开张明义就说:人类先有行为,后有思想。决定行为的是从试验与错误的公式中累积出来的经验,思想只有保留这些经验的作用,自觉的欲望是文化的命令。”同年,在瑞菲德来燕大讲学时,孙末楠的名字再次与燕大社会学发生了关联。在张绪生翻译的瑞菲德《乡土社会》一文中,瑞菲德引用了孙末楠《民俗学》一书中的“初民社会”一词,来为自己的“乡土社会”佐证和添砖加瓦,并征引其Folkways一词来阐释其乡土社会的特质。 显然,在燕京大学和中国社会学界引起巨大关注的孙末楠的《民俗学》以及《社会的科学》影响到了人们对于民俗的认知,对于民俗(学)与社会学关系的认知。正如前引众人指出的那样,在这两部巨著中,孙末楠引用的丰富材料不是他生活其中的美国都市社会,而是来源多样的初民社会,因为他要探知的是人类基于饥饿(食)、性欲(色)、虚荣(名)、畏惧(宗教与禁忌)等共性,即他所言的“德型”而生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制度。因此,吴文藻等人通过派克延续了孙末楠的学说,将当时的中国社会视为与都市社会对立的乡村社会。这是在进化序列中的一种比美国都市社会、工业社会落后,但又比初民社会发达、高阶的中间阶段的社会。在将燕大社会学系的清河试验区界定为一个“村镇社区”时,赵承信指出了村镇社区不同于人文区位学关注的“都市社区”(Metropolitan Community)和比较社会学抑或功能社会学所指的“初民社区”(Primitive or Tribal Community)的特质,将其定义为“一先工业化的社区,但同时其社会结构实已超乎无定居及初定居的初民社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