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 强 上海三唐美术馆 先把利簋铭文写出来“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又(有)商。辛未,王在管师,赐又 ![]() ![]() ![]() 利簋及其铭文 我们重点来讨论铭文中的“又 ![]() ![]() ![]() ![]() ![]() ![]() ![]() ![]() 比较一下我们就会发现, ![]() 下面再看金文中的“吏”字,据田炜先生统计如下表:
只有一例,非常少,其实这一例也是靠不住的。根据陈英杰先生的研究,在西周春秋金文中尚没有“吏”的用法,传世的《尚书》《诗经》里面也没有“吏”,有“吏”的古书都成书于战国时期,说明“吏”产生于战国时期[6]。所以利簋铭文中的 ![]() “又事”,当如张政烺先生所说读为金文和文献中常见的“有司”。有司,在西周金文中很多,一般作如下字形: ![]() ![]() ![]() ![]() ![]() 又读为有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事能不能读为司,这个是可以的,如《毛诗·十月》之“三有事”就是毛公鼎和金文中常见的“三有司”,由此证明事可以通为司,所以“又事”,当释为“有司”。有司,张政烺先生的解释是,负责具体事务的官吏[7]。我们在《说安阳殷墟大司空村出土牛骨刻辞的“有司”》一文中认为商周时期的“有司”可以带兵打仗[8],证据如下:
裘锡圭先生已经指出 ![]() ![]() ![]() ![]() ![]() ![]() 所以,我们认为利簋铭文中的“有司利”,利的职官名称是有司,这里的有司也有可能理解成武将的职官。商周时期文武职官不分,许多学者已经写文章指出,甲骨文里面的史就可以带兵打仗。 最后,我们把利簋铭文的大意翻译出来:周武王在甲子这天征伐商国,从早晨到黄昏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占领的商,甲子后的第七天辛未,在距离商都不远的管地驻扎,赏赐给了在这次战争中立有大功的将军利金(铜料),利用这些金作了一件祭祀父亲檀公的青铜器鼎。 【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