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何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 传统上相当多的研究者在讨论中国民族的时候,对于民族与民族之间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关系认识不足。也就是说,将每个民族作为封闭的单位来研究,而忘记了民族之间形成的关系体。事实上,所有的民族都形成了互联网似的互动中的共生关系。这是理解如何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基础。 “民族”最基本的涵义是指人们的共同体,但是这个共同体在不同的层面有不同的面貌,因而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必须注意不同的面向,还必须考虑不同的层面。作为政治单位的民族指的是狭义的民族,为人熟知的斯大林的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共同体。”[11]在单一民族之上,还有“复合民族”,指“在某些方面具有共同性和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的众多单一民族的集合体”[12]和突出诸多民族单位一致与联合的“多民族共同体”,即“我们各族人民在长期共同斗争和密切联系中形成的结合体”。[13]党中央和国务院于2005年5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对民族概念做了重新定义和新的阐释,“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的作用。”⑤可见,对于不同层次民族共同体的定义各有侧重,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要在民族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来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一个多层的体系。 首先,每一个民族在形成之时就是一个社会系统,具有一定的结构、组织和规范,可称之为民族社会。纵使经过几百年的演变,这种特性依然存在,民族社会的部分功能也仍然存在。单一民族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是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单位,这使民族与整体社会形成了紧密而又广泛的关系。 其次,多民族在地理区域上同特定的环境相联系,其生计方式、社会组织和文化习俗具有一定的地域共同性。区域民族共同体的纽带表现为人口、宗教、民俗、经济生活等构成的社会网络,以及更深层次的市场体系、信仰网络、社会组织在一个区域范围内对人们的广泛联结。这里民族融合要分成民族和文化两个层面,在多民族地域内,一方面要强调民族的特殊性,同时也要重视地域内社会文化的共通性。 第三,民族社会不能等同于国家形式下的多民族社会。多民族国家内部各个民族总是要与社会整体之间展开互动,形成各种各样的联系,塑造出民族与民族、民族与国家互动的基本格局。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体,由国家内部全体民族人口共同参与,具有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整体性。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应该重视上面提到的层次性,在民族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做实中华民族共同体之体系。单一民族从属于社会,适应社会的发展,并与之展开互动,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民族社会自身的社会矛盾、生产方式、文化传统通过民族间的互动影响到更大的社会范围。同时,民族社会作为社会整体的一部分,最高层次共同体的结构、矛盾和形态决定了民族社会的形态和特征。因此,要深入理解民族共同体,就必须将民族社会置于不同层次的社会结构之中进行考察。 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也不是孤立的。如跨界民族的国家边界意识和跨界性的社会互动对国家政治空间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凸显。通过对跨国民族以及国家认同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梳理个体认同、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关系,使得这些跨国居住的民族成为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多个重要场合提出了“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国与国的命运共同体、区域内命运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打造“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作为一个崛起的世界大国依托自身文化传统和发展经验提出的崭新的发展理念,也是关于未来国际秩序设想的集中表述。今天,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民族、不同语言、不同国家的人在不同的地方,形成新的共同体和精神社区。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不同民族和群体,如何能够“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创造“和而不同”的全球社会,“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给人类社会的全球化指明了方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