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秦簡(貳)》9-1520釋文作: 卅四年後九月□□朔己亥□□□〼 春鄉黔首爲除道通食□〼 子署〓前死書後到毋責〼 敢告主 〼[1] 里耶秦簡9-1079釋文作: 〼□□敢告□主〓□□□□□□ 〼書六封粟〓三石三斗□□□□□□ 〼□寫□環當更券它如律令(正) 〼 華手(背)[2] 我們注意到兩簡形制、字形及書寫風格上較一致,且紋路、色澤、茬口較吻合,當可綴合。拼合後爲完整簡,釋文作: 卅四年後九月□□朔己亥□□□□□敢告□主〓□□□□□□ 春鄉黔首爲除道通食□書六封粟〓三石三斗□□□□□□ 子署〓前死書後到毋責□寫□環當更券它如律令 敢告主(正) 華手(背) 附圖: 9-1520+9-1079 [1]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秦簡(貳)》,文物出版社2017年,圖版第170頁,釋文第57頁。 [2]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秦簡(貳)》,文物出版社2017年,圖版第127頁,釋文第41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8年5月13日18:0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