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中国古代女性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三从四德”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所谓“三从”,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三从四德”肇始于先秦,明清时期日趋极端,成为束缚妇女个性与人身自由的枷锁,尤其是“三从”造就的所谓“烈女节妇”事迹,其中不乏女性个体的悲剧事例。其实,在先秦语境中,“三从”原则彰显出的男性优越现象,大多集中在性别分工中男性主导的政治(如祭祀和外交等)、军事、社交等场域。从具体生活场域以及伦理关系来看,父女、夫妇、母子之间,亦存在双方必须遵守的双向准则(如父慈、子孝、夫义、妇听等)。特别是在母子之间,母亲往往占据优势地位,其个人意志超越“内”“外”藩篱,乃至在军政大事决断上出现“子从母”现象。 多重史料再现强势武姜 在先秦史籍中,有关强势母亲的记载并不鲜见。《左传》等史书中记载的郑庄公与母亲武姜的纠葛即是典型事例。武姜是春秋时期郑国国君郑武公夫人,生育二子——庄公和共叔段。因庄公出生时遭遇难产,武姜遂恶庄公而偏爱共叔段,并多次向武公进言,求立共叔段为嗣。庄公即位后,武姜为扶植共叔段势力,训诫庄公应遵武公治国经验,由大夫和老臣主政三年,庄公从旁学习。此计未遂,武姜又为共叔段请封战略要地“制”为采邑,亦未遂。在武姜的反复要求下,庄公终将大城“京”封与共叔段。此后,共叔段据“京”谋反,而武姜欲为内应。庄公平叛后,置武姜于“颍”,发誓“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继而后悔,借颍考叔“阙地及泉,隧而相见”之计,复“母子如初”。 长久以来,人们热衷于探讨这段被称为“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中庄公的谋算深远和武姜的偏心狭隘,而其中体现的与先秦礼法大相径庭的母子关系,则少有注意。近年,随着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的公布,这一事件的前后脉络越发清晰。透过这段简文,可见一个更加丰满、强悍的“郑武夫人”形象。 据《仪礼·丧服》,“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武公去世,武姜本应“从子”,但事实却是武姜不仅“专用”,而且直接参与了谋夺最高政治权力的政变活动。作为国君夫人的武姜,对“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礼记·内则》)、“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礼记·曲礼上》)等礼制要求有相当清楚的认识——为消解庄公疑虑,说服其让权于大夫老臣,武姜曾郑重表态:在老臣主政期间,“老妇亦将纠修宫中之政,门槛之外毋敢有知焉”;“亦不敢以兄弟、婚姻之言,以乱大夫之政”(《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郑武夫人规孺子》)。然而,对同样是基于男尊女卑观念的“夫死从子”,武姜似乎别有倚恃。 有学者以清华简文中武姜称庄公为“孺子”而判断庄公即位时年齿尚幼,并据此对武姜的违礼行为加以疏通。然而,在先秦文献中,“孺子”之称并非专指年幼男子,如《国语·晋语》晋杜原款谓太子申生“孺子勉之”,《左传》昭公十六年韩宣子谓郑卿子齹“孺子善哉”,“孺子”与未成年人并不完全对应。而且《史记·郑世家》记载郑庄公元年封共叔段于京,“段至京,缮治甲兵,与其母武姜谋袭郑”。若庄公即位时年纪尚幼,那么身为庄公弟的共叔段,何能“缮治甲兵”“谋袭郑”?另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武姜婚后四年即生庄公,而武姜在训诫庄公时自称“老妇”,也表示庄公即位时似乎不会太过幼小。因此,简文中的“孺子”,应是作为嗣君人选的嫡长子之意,即清人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二“孺子”条中所说的“天子以下嫡长为后者”,而非“童稚之通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