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尊铭文再释 付 强 上海三唐美术馆 隰尊即 ![]() ![]() ![]() ![]() ![]() ![]() ![]() 先把 ![]() ![]() ![]() ![]() ![]() ![]() ![]() ![]() ![]() ![]() 尊宜,尊训为“置”或“陈”或“献”,如《仪礼•士冠礼》:“侧尊一甒,醴在服北。”郑玄注:“置酒曰尊。”胡培翚正义:“置酒谓之尊,犹布席谓之筵,皆是陈设之名。”《逸周书•尝麦解》:“宰坐,尊中于大正之前。”朱右曾校释:“宰乃奠于两楹。尊犹奠也。”宜,训为“肴”,如《尔雅•释言》:“宜,肴也。”。《诗•郑风•女曰鸡鸣》:“弋言加之,与子宜之。”毛传:“宜,肴也。”,“尊宜”是一种奉献酒肴的礼仪[3]。尊、宜可以分用,也可以连用。从相关甲骨金文看“尊宜”当时商人的一种活动或词语,周人很少用。 “ ![]() 王飨酒,金文或作“王飨醴”。奏庸,见于甲骨金文和文献,如“叀庸奏,又(有)正。”《合集》31014,戍 ![]() 庸,从出土的实物来看,应该商周铜器中的大铙。卜辞中有“其置庸鼓于既卯”《合集》30693,“庸鼓其眔(逮)熹壴(鼓)尊”《合集》31017,“铙”的放置是口向上甬向下,甬端植于座中。把庸“植于座中”就是“置庸”。“置庸鼓于既卯”就是把铙和鼓放置在铙座和鼓座上[9]。 新宜 ![]() ![]() ![]() ![]() ![]() ![]() ![]() ![]() 鲉十终三朕,鲉,李家浩先生释为“鲁”,认为“鲁”通假为“舞”。董珊先生释为“鲁(旅)”,训为“众”。李学勤先生释为“鱼”,认为“鱼”为尊的器主之名。“鱼由”的“由”读为“迪”,《说文》解释为“道也”,段玉裁注:“道兼道路、引导二义。”在铭中意即引导。鱼系乐官,在这次典礼中指挥乐舞之事,故云“鱼迪”。朱凤瀚先生释为“鲉”,认为“由”是声符,此字当通假为“迪”,《广雅·释言》:“迪,蹈也,舞蹈的意思。”吴镇烽先生认为“鲉”字在金文中首次出现,《广韵•尤韵》:“鲉,鱼名。”体侧扁,延长,头大,口大,牙细,背鳍连续始于头后,种类繁多,栖息于近海岩石间。鲉在此读为由。由,经由,经过。《广韵•尤韵》:“由,经也。”《论语•为政》:“视其所以,观其为由,察其所安。”何晏注:“由,经也。”《孙子•九变》:“涂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又,由有为、从事之义。《墨子•非命中》:“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先立义法。”孙贻让《闲诂》:“由、为义相近。下篇云:‘今天下之君子之为文学出言谈也。我们同意吴先生的看法。 十终,终,为上古乐章的计量单位,奏毕一章之乐谓之一终,如《仪礼•大射礼》:“小乐正立于西阶东。乃歌《鹿鸣》三终。”《仪礼•乡射礼》:“歌驺虞若采苹,皆五终,射无筭。”《礼记•乡饮酒义》:“工入,升歌三终。”孔颖达疏:“谓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逸周书•世俘解》:“王不革服,格于庙,秉语治庶国,鑰人九终。”清华简《耆夜》中有“王夜爵酬毕公,作歌一终曰《乐乐旨酒》。王夜爵酬周公,作歌一终曰《輶乘》。周公夜爵酬毕公,作歌一终曰《赑赑》。周公又夜爵酬王,作祝诵一终曰《明明上帝》。周公秉爵未饮,蟋蟀跃升于堂,周公作歌一终曰《蟋蟀》。”清华简《周公之琴舞》有“周公作多士儆毖,琴舞九絉。成王作儆毖,琴舞九絉。”李学勤先生认为“九絉”和戍 ![]() 三朕,朕,李家浩先生读为“腾”。董珊先生把朕下读,“朕 ![]() ![]() 我们认为“奏庸新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字我们认为释为“前”是正确的,它的意思可以从整体上把握。“辛未,妇 ![]() ![]() ![]() ![]() ![]() ![]() ![]() ![]() 金文和文献中,王在举行“飨醴”,“飨酒”时,都会命令一个地位很高的诸侯或大臣作为他的侑者,这在当时是这一种非常高的礼制待遇和荣誉,而且“飨醴”,“飨酒”结束以后王都会对对侑者进行赏赐。我们先把金文中关于“飨醴”,“飨酒”的铜器搜集如下: 天君鼎:天君飨酉(酒),才(在)斤,天君赏氒(厥)征人斤贝。 逦鼎:王飨酉(酒),尹光逦,隹(唯)各(格),尚(赏)贝。 大鼎:王飨醴。王乎(呼)譱(膳)大(夫) ![]() 天君簋:我天君飨餂(甜)酉(酒),商(赏)贝。 应侯视工簋:王才(在)某飨醴,应侯视工侑,易(锡)玉五珏,马亖(四)匹,矢三千。 遹簋:王飨酉(酒),遹御亡(无)遣(谴),穆穆王寴(亲)易(锡)遹焦。 夹簋:王才(在)周康宫飨醴,夹 ![]() 天亡簋:王飨,大宜,王降亡 ![]() ![]() 效尊:王雚(观)于尝,公东宫内(纳)飨于王,王易(锡)公贝五十朋,公易(锡)氒(厥)世子效王休贝廿朋。 三年 ![]() ![]() ![]() 宰甫卣:王来兽自豆彔(麓),才(在) ![]() 师遽方彝 王才(在)周康寝,飨醴,师遽蔑历,侑王,王乎(呼)宰利易(锡)师遽 ![]() 虢季子白盘:王各(格)周庙宣榭,爰飨,王曰:白父,孔显又(有)光,王睗(锡)乘马,是用左(佐)王,睗(锡)用弓,彤矢其央,睗(锡)用戉(钺),用政(征)蛮方。 长甶盉:穆王才(在)二(下)淢居,穆王飨豊(醴),即丼(邢)白(伯)、大(太)祝射,穆王蔑长甶(以)逨即丼(邢)白(伯),丼(邢)白(伯)氏(是)(夤)不奸,长甶蔑历。 在文献中也非常普遍,如: 《诗·小雅·楚茨》:以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 《周礼·膳夫》: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乐侑食。膳夫授祭,品尝食,王乃食。卒食,以乐彻于造。 《仪礼·聘礼》:公于宾壹食,再飨。燕与羞,俶献无常数。宾介皆明日拜于朝。上介壹食,壹飨。若不亲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致之以侑,如致饔,无傧。致飨以酬币,亦 如之。大夫于宾壹飨,壹食。上介若食若飨。若不亲飨,则公作大夫致之以酬币,致食以侑币。 《左传·庄公十八年》:十八年春,虢公、晋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皆赐玉五珏,马三匹。非礼也。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不以礼假人。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戊午,晋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请隧,弗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及郑伯盟于衡雍。丁未,献楚俘于王,驷介百乘,徒兵千。郑伯傅王,用平礼也。己酉,王飨醴,命晋侯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赐之大辂之服,戎辂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虎贲三百人。 以上列举文献中的的侑(宥)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侑”或作“宥”,《礼记·礼器》:“诏侑武方”陆德明释文,“侑”和“宥”,是一个字,古文“侑”皆作“宥”,说明它们是古今字。周王举行“飨醴”,“飨酒”时,命令大臣“侑”,对侑者,或大臣进行赏赐,金文和文献的记载是完全一致的。王国维先生在《释宥》一文中,结合金文文献对“宥”进行了,专门的研究,认为宥,不但有“佐助”的意思,还可以训“胙”,“酢”。《国语·晋语》记载僖公二十五年:王飨醴,命公胙侑。金文不说“酢”,而说“侑”,因为诸侯之于天子,不敢居主,宾献酢之名故虽酢天子,而其辞曰“侑”[17]。 我们认为 ![]() ![]() 《周礼·大司乐》:“凡乐事,大祭祀,宿县,遂从声展之。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帅国子而舞。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 《礼记·效特牲》:“宾入大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 《礼记·礼器》:“大飨其王事与,其出也《肆夏》而送之,盖重礼也。” 《国语·鲁语下》:“金奏《肆夏》”:“夫先乐,金奏《肆夏》、《樊》、《遏》、《渠》,天子所以飨元侯也[19]。 综上,我们把文本的结论概括一下, ![]() ![]() ![]() ![]() ![]() ![]() ![]() ![]() [1]最早讨论这件尊铭的为陈致:《新见隰尊铭文试释》,未刊稿;《<诗经>新视野》,《国学新视野》2015年第9期,这些文章。 [2]李家浩:《大万尊铭文释读》,《出土文献》第八辑,中西书局,2016年,第30-37页,以下引用李先生的观点,都出自此文,为了方便不再出注。 [3]朱凤瀚:《有关四祀 ![]() [4]徐仲舒:《关于利簋铭文的讨论》,《文物》1978年第6期。 [5]黄盛璋:《利簋的作者身份、地理与历史问题》,《历史地理与考古论丛》第262页,齐鲁书社,1982年。 [6]于省吾:《利簋铭文考释》,《文物》1977年第8期。 [7]雷晋豪:《金文中的“ ![]() [8]毕秀洁:《戍 ![]() [9]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五)》,《考古学报》1956年第3期。 [10]朱凤瀚:《新见商金文考释两篇》,《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23-142页,以下引用朱先生的观点,都出自此文,为了方便不再出注。 [11]董珊:《新见商代金文考释四种》,《“出土文献与传世典籍的诠释”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2017年10月14-15日,第67-69页,以下引用董先生的观点,都出自此文,为了方便不再出注。 [12]吴镇烽:《隰尊铭文初探》,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311,2014年7月29日,以下引用吴先生的观点,都出自此文,为了方便不再出注。 [13]李学勤:《鱼尊铭文简释》,《中原文化研究》2016年第4期。以下引用李先生的观点,都出自此文,为了方便不再出注。 [14]李学勤:《“九絉”与“九律”-兼释商末“己酉方彝”》,《初识清华简》,中西书局,2013年,第207-211页。 [15]裘锡圭:《甲骨文中的几种乐器名称—释“庸”“丰”“鞀”》(附:释“万”),《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2 年,第196-209页。 [16]马超:《试说隰尊铭文中的“歬”字》,《学行堂语言文字论丛》第六辑,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23-27页。 [17]王国维:《释宥》,《观堂别集卷一》,《王国维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289-1291页。 [18]付强:《补释穆公簋盖铭文中的“御”字》,《古文字强刊》2018年6月23日。 [19]关于饗礼用乐的问题,可以参看周聪俊:《饗礼考辨》,花木兰出版社,2009年,第119-136页。 点击下载附件: 1923付强:隰尊銘文再釋.docx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