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厚父》与《孟子》引《书》之关系 清华简《厚父》整理者曾指出,《孟子》一书也引到了《尚书》,其中的一些语句与清华简《厚父》非常相似。《孟子·梁惠王下》记:“《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这段话应当引起重视。句中“其助上帝”的“其”字与清华简《厚父》一致,而不是用的“厥”字,“其助上帝”中的“其”当属代词,指那些“君”“师”。唐钰明先生认为,“其”字用作代词较为晚出,是西周中晚期的事情了。此外,《孟子》所引此段《尚书》中还有个“厥”字,用作代词。据唐钰明先生的统计,在战国时代,“其”字取代“厥”字的百分比已经是非常高了,达到了98%以上。在不到2%的比例中,有很大一部分还是因为战国时代的作品转引了时代相对靠前的作品而产生的,如果再排除掉这部分“厥”字,那么战国时代使用“厥”字的比率会更低。《孟子·梁惠王下》所引此段《尚书》,前面用了“其”,而后面则用“厥”字,“其”“厥”没有明显的取代关系,说明它很有可能也是直接引用,意义较大。综上所论,笔者以为,《孟子·梁惠王下》所引此段《尚书》的时代亦当是西周晚期以后的文本,其时代与清华简《厚父》较为接近。 但《孟子·梁惠王下》所引《书》是否就是清华简《厚父》呢?对此,李学勤先生大体持肯定态度。笔者则认为,《孟子·梁惠王下》所引《书》当是直接所引,而清华简《厚父》也当是转抄本,两者都直接保留了较早的模样,说明两者当属不同的文本,各自独立。依据下表,我们再来做进一步的比较。 仔细对比《孟子·梁惠王下》所引《书》与清华简《厚父》,可以发现两者在“前句”的语词上稍有差别,即清华简《厚父》多出了“古”“设万邦”和“乱下民”的语词。至于两者在“后句”上的语词差别更大。但更为重要的其实是两者的相似处,两者“前句”语词的相似度远大于相异处,其所要表达的思想基本一致。两者在“后句”的语词上差异较大,但这只是表象,因为它们所要表达的思想其实还是非常相似。首先,两者“后句”的主题对象一致,都是“王”;其次,它们的主题思想非常相似,都是要表达身为“王”的责任与作用,只不过清华简《厚父》是从反面角度来说的。 因此,从总体上看,《孟子·梁惠王下》所引《书》与清华简《厚父》之间确实存在相关性,它们可能是一个故事的不同版本,即它们或是在较早时期(西周早中期)有着共同的底本,或是在较早时期口头流传,而在西周晚期两者各自独立成篇,又分别为《孟子·梁惠王下》所引和清华简《厚父》所传抄。后来《孟子·梁惠王下》所引的篇章被整理到了《书》中,故《梁惠王下》所引明确称之为《书》,但清华简《厚父》是不是可以称为《书》则有待更多的证据。 整理者认为清华简《厚父》是《尚书》逸篇。赵平安先生认为,从体式、内容、文句和用词上看,《厚父》都与《尚书》相类,属《尚书》的逸篇。但同时,赵先生亦指出,考虑到“古天降下民,埶(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是类似于常语性质的东西,因此这段话在不同的《尚书》篇章中出现也是可能的。换句话说,《厚父》虽可能是《尚书》文献,但也有可能不是《梁惠王下》所引的《尚书》逸篇。李学勤先生认为,清华简《厚父》是战国时通行《书》中的一篇。根据笔者上述的讨论,我们不妨这样看,如果说《梁惠王下》所引为《尚书》逸篇,那么清华简《厚父》有可能是这个《尚书》逸篇的另一个版本,至于这个《尚书》逸篇的另一个版本是否可以称为《书》则需要进一步研究了。这就类似于清华简《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篇与《尚书·金滕》之间的关系,虽然我们可以说清华简《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是《尚书·金滕》的另一个版本,但这个版本并没有进入《书》的行列,而且其自题篇目亦称为“志”,与传统认为的作为训典的《书》有所差异,所以能否直接称之为《书》是需要考虑的。此外,伪古文《尚书·泰誓上》有类似语句作:“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23)李学勤先生已指出,《孟子·梁惠王下》所引《尚书》,从经学史的角度看,是不可能属于《泰誓》的。江声《尚书集注音疏》已指出,《泰誓》在汉代“列于学官,博士所课,不目之为逸《书》也”。还应当注意到,《孟子》书中还有两处征引《泰誓》,一处在《滕文公下》,引“我武维扬”语,冠以“《太誓》曰”;另一处在《万章上》,引“天视自我民视”等语,冠以“《泰誓》曰”,两处赵注都不认为是“逸《书》”,所以赵注明称“逸《书》”的,不会是《泰誓》。李先生的看法是很有道理的。 总之,清华简《厚父》与《孟子·梁惠王下》所引《书》可能都是各自独立的版本。 四、余论 除了清华简《厚父》以外,“迺”“乃”和“其”“厥”,以及“其”字的写法也为我们衡量清华简以及其他出土材料、甚至是典籍文献的时代与成书问题提供重要标准。此处,笔者仅以清华简为例作些简要的考察。我们把清华简一到五册的“迺”“乃”和“其”“厥”,以及“其”字作一个简单归纳,如下表: 据笔者前文所述,从“迺”“乃”和“其”“厥”,以及“其”字的写法上看,多数的文本都是后来新写定的。但有些文本相对来说保留前代的信息较多,他们是清华简第一册的《保训》《皇门》,清华简第三册的《说命》以及清华简第五册的《厚父》。尤其是《厚父》,保留了大量西周晚期以来的用词与书写风格,难能可贵。然后即是《保训》,《保训》全部都用“迺”,而且绝大多数都用“厥”字,仅一例写作了“亓”。无论是“乃”,还是“其”,都没有发生分别取代“迺”和“厥”的情况,说明《保训》应该包含了许多时代较早的书写,可以追溯到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 在清华简《皇门》中,“迺”“乃”并用,“乃”字逐渐占优。但大量的“厥”字被保留了下来,只有1例写作了“其”。在《说命》里,“其”和“厥”的使用比例接近1比1,但“乃”字大量被使用,其16次的频率远较6次的“迺”字为多。但是6个“迺”字中的4个出现在了《说命上》里,远超过使用了3次的“乃”字,相对于《说命中》《说命下》而言,《说命上》保存了更多较早的书写风格。总之,无论是《皇门》还是《说命》,它们都或多或少保留了一些西周晚期到春秋时期的风格。但总的来说,他们所保留的这些早期书写要逊于《保训》,而远逊于《厚父》。 至于清华简《芮良夫毖》,虽然也存在“迺”“乃”和“厥”“其”并用的情况,但无论是“乃”,还是“其”都已经占到了大多数,完全压倒了“迺”和“厥”的使用,其保存的早期书写较少,可能是春秋时人写定,而为后人所转抄。在清华简前五册中,《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祝辞》《赤之集汤之屋》《筮法》《汤处于汤丘》《汤在啻门》《殷高宗问于三寿》等均未见“迺”和“厥”,而仅见“乃”和“亓”,《系年》仅见1例“厥”字,亦可想见其成文时代均属晚起。前五册的清华简共计“迺”字23例,“乃”字181例,“厥”字47例,“其”字138例。早期用字“迺”“厥”的使用频率远高于其他简帛材料和传世典籍。可见,仅就目前业已出土及公布的竹简材料而言,清华简在整体上保留了更多的早期书写和用字特征,意义非凡。 近年来,竹简资料的大量公布,促进了古文字及先秦学术的迅猛发展,极大拓展了学界的视野,使我们对先秦古书的流传、成书、辨伪等方面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然而,出土材料所引发的诸多问题也是我们研究中难以回避而有待于进一步解决的。虽然出土文献的时代往往要早于传世刻本,但它们能早到什么时候,其中有哪些内容是早期书写,后来被转抄的?哪些内容又是后来新写的?如果能够剥离不同时代的书写,那对我们判定古书的真伪、流传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相较于传世典籍来说,出土文献的明显优势就在于它为我们保存了当时人们的书写风格与用字习惯,我们可以尝试尽可能地利用这些优势来进行研究,充分重视古文字的书写、用法以及与其他相近字词之间的关系问题。由于文字书写存在时代性和地域性等特征,如果我们能把出土文献中的多数个字分离到它们自身发展的时代和地域的序列中,建立起更多类似于“迺”“乃”和“厥”“其”的用字习惯和书写风格的断代标准,就可以较好地看到整个篇章的时代性和地域性,进而剥离出不同时代和地域的材料,为我们探讨古书的真伪与流传提供极大便利。 本文承蒙罗新慧先生提出宝贵修改意见,深表谢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