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萧公权 翻译:张皓、张升 《东方历史评论》微信公号:ohistory 《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九州出版社,2018年2月出版)是萧公权先生的学术代表作之一,考察了19世纪清王朝统治中国乡村的政治体系,包括理论基础、措施和效果。 全书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乡村地区自然的社会组织划分和基层行政体系,即村、集市、乡镇的划分,保甲和里甲的行政分配和结构特色;第二部分考察国家控制乡村的统治体系,涉及保甲监控、里甲税收、社仓等灾荒控制以及乡约等思想控制系统的设置情况;第三部分讨论乡村控制的合理性及其效果,以及乡村对它的回应。本书附录收录了有关里甲、粮仓等制度的珍贵资料。 以下文字受权摘自该书。 1 乡民的一般特点 在前几章中我们把中国乡村描绘成由一群规模大小不等、组织程度不同的村庄凑在一起的图景。但是其中不包括完全没有组织存在,以及居民极端贫困而看不到任何值得一提的公共活动的乡下地区;也没有顾及帝国境内那些连村庄(乡村农户聚居在一起的紧密团体,形成一个以确定的名称而被认识的单位)都几乎不存在的地方。 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来补足这幅不完整的图像,描述乡民生活的一般环境,探讨他们在各种情况下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方式,而不论其是否处于有组织的村社之下。 所有对中国历史感兴趣的人,都很了解中国农民的情况,但是,不同的人,观点也就不同。不同的作者在不同的时间提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在一些人看来,中国农民不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危害,他们热爱和平,在政治上保持中立,满足于简朴但不富足的生活。这一切就是中国农民的全部特点。 此种观点的事例很容易找到。西方一位传教士兼教育家在19世纪末的下列陈述就很有代表性: 据说,几千年前,尧帝在视察途中听到一位老人击壤唱道:“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今天的皇帝如果也作同样视察,也会遇到同样的情况。 然而,农民并不因为对政治冷漠就对自己的乡邻冷淡。举例来说,位于华南地区的一个乡村,村民在“过去的好日子”里: 乡邻有酒、肉、菜、饼之属,率分遗邻人。有池塘,则自取其大者,余小鱼虾听邻人取之。有宾至,或邀比邻,邻则备肴核数具,谓之“帮盘”。 遇到灾害或苦难时,中国农民仍然充满忍耐精神。他们保持温顺的性格,默默地承受着苦痛。一位现代西方学者就对此说道: 农民虽然过着非常艰辛的生活,却忍受着。在他们所处的生存环境——包括物质的和社会的——之间存在着看上去十分稳定的平衡。每个农民虽然希望拥有一块土地,却并不为佃耕而烦恼。虽然他们希望税收少些,却并不为必须要付高额的租金而鸣不平。他们消极保守,默默地承受一切。 的确,在一些西方学者的眼中,中国农民的人生态度极端消极: 对于一个来自西方、熟悉“给我面包,否则就流血!”的革命呼声的外国人来说,难以理解的是,一群群无家可归、饥饿难忍、处于绝望境地的逃难者,在遭受洪灾或饥荒沉重打击的土地上到处流浪,为什么不在自己遭受毁灭的地区团结起来,向有关州县官员索取一些救济呢?……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询问处于饿死边缘的中国人为什么不这样做,所得的回答毫无例外,都是“不敢”! 另一些学者所持观点与此完全不同。他们认为,中国人中,农民们多少是比较好战的。根据一些学者的看法,自从农民出身的陈涉揭竿而起,推翻始皇帝建立的秦王朝以来,中国农民就不断猛烈抗争,推翻骑在他们头上的压迫者。因此,14 世纪一位著名的中国学者就指出说:“故斯民至于秦而后兴乱。后世亡人之国者大率皆民也。” 现代的一位中国学者认为中国农民敢作敢为,还出版了一本大部头的著作,专门研究他所认为的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战争”。 另一位学者的思路与此类似,他认为太平天国之役是一场“反封建的农民起义”;这场起义事实上标志着1774 年到1849 年间一系列规模虽然较小但性质相同的农民起义运动达到了顶峰。 在这样的学者看来,“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 可以说,上述两种不同的观点都存在着过于简化的毛病,也不足以说明实际情况。因为,两种观点各自关注于乡村社会的一个面向,而未考虑到中国农民的行为在不同历史和地方环境下所发生的重要变化。 想要避免过于简化的毛病,就要记得考虑两种一般情况。首先,我们必须强调显而易见但容易被忽视的事实:清帝国统治下乡村地区的经济结构,并不是在所有时间所有地点都是相同的,而是由互不相同的地方条件和变动不居的地方环境构成的一种巨大拼盘;在这个拼盘里,不同地方居民的行为模式明显不同。乡民并不属于一个同质的群体,而可以划分为两大部分——绅士和平民。根据各人对现存统治秩序的不同态度,每一阶层又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子类。在绅士阶层中,其立场或行为一般符合清王朝需要和利益的人,归在“正绅”(正直绅士)类;其举止行为与此不同者,属于“劣绅”(品德行为败坏的绅士)。在平民中,一般服从统治的、容易驯服的,称为“良民”;而反抗朝廷控制或者扰乱帝国安宁的,称为“莠民”,或贴上其他类似的标签。 这里有必要作一点说明。既然对不同的人使用“正”“良”和“劣”“莠”等标签,是根据他们的行为是加强或危害帝国安全,或者他们的态度是服从或反抗帝国控制来决定,那么帝国时期的作者使用这些标签,就反映了朝廷的观点。因此,它们并不是对臣民符合逻辑的分类,也不一定能够反映这些人的本质,除了他们对帝国控制的态度之外。这里使用这些标签,仅仅是因为它们提供了一个方便的出发点,并让我们避免使用一些累赘性词语,如“有助于清王朝统治的绅士”“容易对清王朝统治造成威胁的士子”或“反抗朝廷统治的平民”。 “良民”,包括农民、工匠、小商贩和其他依靠自己的劳动或智慧谋生的人。这种“良民”虽然大部分对清王朝法律一无所知,但无论碰巧遇到什么样的权威,他们一般都畏惧、服从。他们每日所关心的,不过是如何使家人和自己继续生活下去。他们对政治漠不关心,不去考虑是要维护还是破坏现存政权。正是因为有这种“良民”,才有前述乡谚的结尾句子“帝力何有于我哉”。也正是由于有他们的存在,才使一些作者认为“中国人的特点是忍耐、俭朴、勤劳、爱好和平、遵守法律、尊敬权威”。 “莠民”,大多数是无业游民,虽然其中一些人也从事那些会让人变得强悍、养成盗匪般态度的职业(诸如盘踞在荒山野岭,或在那里开矿)。通常情况下,在大多数乡村地区,他们是地方人口中的少数。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贬低这一群体的重要性。因为,虽然在社会平静时期,他们不过是采用敲诈、恐吓或威吓的手段勒索“良民”(甚至有时纠缠“正绅”),但是在社会动荡时期,他们就直接转变为实质上的“匪”,成为拦路抢劫的“山大王”,或者成为十足的反叛者。 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并不只有乡村“莠民”要为大规模的叛乱负责。乡村社会发生动荡,常常是这种“莠民”和一些“劣绅”(他们基于各种理由,认为可以向既有政权挑战)联合行动的结果。在接踵而来的社会混乱中,一些“良民”可能因失去了财产和谋生手段而绝望,采取(至少暂时)不同于他们惯常的行为;另一些“良民”在入侵者胁迫下不得不加入反叛队伍。这样,反叛队伍的等级得到提升,局面让政府更难以处理。还有一些人,长时期受到地主、地方官及其走卒的压迫和剥削,在饥饿和死亡的边缘徘徊,因而很容易被煽动起来,投入暴力反抗行动。当然,并非所有最初被视为“良民”的人都加入到反叛队伍中去,他们也并非未经挣扎就屈从于后者。其中一些重视身家性命的人,自己会武装起来抵抗来犯者,有乡绅领导时尤其如此。在动荡时期结束、社会秩序重新恢复之时,离乡背井或被裹挟的乡民,抓住最早的机会最先回到原来的家园,从事先前的职业。“莠民”和“劣绅”则克制他们的行动,保持在和平时期的界限之内。随着“治”“乱”的交替出现,“人民的一般气质”有时好像显得“忧郁而懒散”,而在另一个时候变成“火山般的暴烈”。 然而,如果“人民”是指整个乡村人口或全部农民的话,那么上述观察就不精确。因为,要整个乡村地区在所有环境之下都保持温顺,那是从来都办不到的;但是要所有农民在一个特定的时间点,形成单一的团体来对抗朝廷,或者反抗社会其他群体,也从未发生过。被一些学者视为近代“农民战争”最佳事例的太平天国之役,当然并没有把农民全部包括进去。同太平军作战、帮助拯救清王朝统治的湖南“乡勇”,大多数不就是农民吗?这一大规模的社会动乱,不但否定了中国农民无可救药的温顺性格这个近乎神话的观点,同时也否定了他们是革命的动力的另一个神乎其神的论断。 清帝国乡村地区呈现的不是一个单纯的画面。它是一个广阔的、多样化的、变幻无常的舞台,上面点缀着许多大小不一、组织程度不同的村庄,居住着许多社会、经济、心理背景各不相同的人。虽然他们所处的基本历史和环境背景在整个帝国大致相同,而且在相对长的时期内实质上都未改变,但是,乡村中各个群体对他们各自所处直接环境兴衰的反应是很不相同的。清帝国乡村控制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就是如何有效地控制乡村人口的各个部分,以便获得最大程度的安全,把反叛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点。 换句话说,这一问题就是:如何有效地利用那些对清王朝统治有益的元素,如何镇压那些倾向于反对它的元素,如何保护构成乡村经济的骨干、一般倾向于尊敬权威的元素。各种各样精心设计出来的乡村控制的措施和制度,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更倾向于认为,与认同上述两种关于中国农民的近乎神话的观点相比,清王朝统治者在这里展现出对乡村情况更敏锐的洞察力。 萧公权 2 经济条件 中国乡村各地居民所处环境并不相同。为了充分地说明这一总体观察,可以引用19 世纪一些亲历者对乡村的描述。 在一位西方作者的笔下,经济条件相当好的华南地区,某些农民的生活是这样的: 中国农民是相当可敬的一个群体。但是,由于各自的田地都很少,他们或许没有我们英国的农民那么富裕。每一户农舍都是一个小社会,一般由三代人构成,即祖父、祖父的孩子和孩子的孩子。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和谐、融洽。全家都能在田地上劳动;如果需要更多人力,就雇佣陌生人来帮忙。一家人生活得很好,勤劳,衣着朴素。……由于我在这个地区(即浙江)非常出名,总是待人很好,因而每到一处,都受到热烈欢迎。在中国农民家里,我开始感到就像在自己家一样了。 这是一段对小康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态度大体正确的描绘,不只是浙江地区,经济条件同样较好的其他地区也是一样。不过,这样的生活,只有在环境有利时才有可能。同一位作者说: 我们经过的地区,可能叫作宁波平原。这一地区十分平坦,虽然并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显著特色,但是土壤十分肥沃,大米产量相当高,是当地居民的主要粮食。平原上布满了小乡镇、村子和农舍;同我们考察的所有中国肥沃平原一样,这一带人烟稠密。……我们把船飞快地划到江边〔译者按:即甬江〕,上了岸,转过第一道弯,道路就指向佛塔〔译者按:天封塔〕矗立的小山。当我们爬上这座海拔大约1,000 英尺的小山山顶,周围美丽壮观景色尽收眼底。这种景色在中国肥沃地区或许比在其他任何国家更吸引人。……无论我们的眼睛转到哪个方向,都能看到乡镇、村庄;广阔的原野上,好像每个地方都种上了庄稼。 同一时期的另一名西方人,对类似景色作了更详细的描述: 我们又一次置身于乡村地区。到处都是桑树、水稻、烟草、坟岗(高高的芦苇秆上飘扬着“旗子”)、攀援在竹架上的葫芦;所有农民——男人和女人——都在辛勤劳作,一起用力,脚踩水车灌溉田地。这就是这个三角洲(位于浙江嘉兴附近)生产力的秘密。每隔一百码就有一座家庭性脚踏小水车坐落在水沟上,上面绑着小竹筒,翻滚舀水灌溉桑树地或稻田。……今天,我们遇到在从事这项灌溉工作的农民肯定有一万名之多。 这一段记述写于1857 年,太平天国叛乱正在帝国的许多地区剧烈蔓延,因此这个地区的繁荣更引人注目。它鲜明地反映了直接环境对农民生活的决定性影响,以及清帝国不同地区的环境不同的程度。 当然,这种景象并不仅仅限于浙江或华南地区。在环境有利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山东全省的土地虽然并不肥沃,但是在一些地方,农民的生活却非常舒适。一位西方旅行者报告了她1907 年10 月初在青州府附近所看到的景象: 我们把青州府城甩在背后,穿过一片视野开阔地区,每个农民仍然在自己土地上辛勤耕耘。一些土地已经翻耕,另一些土地上绿油油的麦子有几英寸高。……这片翻滚的麦浪,看起来更像春天,而非秋天;许多村庄都藏在各种树木——柳树、白杨和柳杉——树荫之下。柳杉常常环绕在寺庙周围,或与坟岗相接。打谷场上堆满了金色的谷粒,准备贮藏过冬。被光滑草席蒙住眼睛的骡子,拉着石碾,把豆子碾碎。……整个地区都是一片令人赏心悦目的景象,各户都是全家老小一起劳动。我们看到一个未穿衣服的婴孩躺在阳光下取暖;女人尽管缠着足,仍然像男人一样忙碌。一架架手推车在沉重的负荷下呻吟起来。由于负荷太重,必须要一个人在车前用力拉。……偶尔,我们看到一人骑着小马奔跑而来,随即响起一阵悦耳的铃铛声。…… 我们的参观突然终止,因为被告知,如果不在太阳落山前回到青州府,就会因城门关闭而进不了城。……在田地里的一天劳动虽然结束了,但是对许多中国人来说,工作永远不会结束。所有粮食装进粮仓之后,又必须日夜守护。坐落在田地边的小茅房就是用于这个目的。这种小茅房有时建在高高的树干上,这样视野更开阔;或者坐落在比邻打谷场的田地里。 另一位西方旅行者报告了他1868 年在直隶省所看到的景象: 离开保定府之后,我仍然看到的是绵延不断、广阔无垠的耕地,大规模的村庄相当多,一个接着一个。我就沿着穿越这种耕地和村庄的道路继续前进。我很幸运,碰上了乡间的秋天庙会。我经过了好多个村庄,村民都忙着去赶集。各种各样的粮食非常多,都摆在集市上出售;在许多地方,女人们忙着纺纱,出售棉线;这几乎是整个直隶都在从事的工作。棉花来自直隶南部,当地消费不掉的棉线北上运往北京。长条形的蓝色棉布也很多,还有水果、原棉和各种各样的原始农具。 一位美国旅行者1901 年末描绘的景色虽然不那么繁荣,但也是一幅和谐的图景: 穿越晋北高原,从长城到太原府,道路两旁的一连串村庄,几乎都具有某些共同特色。居民超过300 人的村庄很少。这些村庄与世隔绝,或许同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相当数目的人类村社一样闭塞。村民虽然没有什么奢侈享受,也没有什么舒适设施,但是,他们仍然感到幸福、满足。 在社会环境大体较好、自然环境不太严峻的地方,一般都能看到上述景象。而在环境较差的地方,乡村经济自然比较落后。按照中国标准来看,农民的生活并不一定是不能忍受的。20 世纪初四川一些地方表现出来的景象就是这样: 在这个地区,我们经过的村子更多,乡民们显得更忙碌。每隔几天,就有集市在某个村子举行,因而我们不断遇到从集市带着战利品归来的村民。……田地里到处是除草的农民,他们坐在小板凳上,看上去非常闲适。……每个家庭成员似乎都要分担劳苦的工作。……看上去,村民们吃得不错,也努力让自己温饱,但是,他们常常衣服破陋,住房都很灰暗、不温暖。由于农业是四川省最重要的生活来源,如果歉收,粮食产量不足,那么农民受到的苦难不但直接而且严重。 关于1870 年代和1880 年代英国军官对天津附近小村庄的悲惨情况的报告,本书前面已经叙述过了。 但是,一位西方旅行者1879 年5 月也在天津附近地区旅行时,对这种类型村庄悲惨情况的描述,给人的印象更加具体: 迄今为止,我在直隶北部所看到的景象,没有一点令人赏心悦目!无论是哪一个方向,眼睛所看到的地方,都是一片巨大的冲积平原——整个平地上到处都是鹅卵石。到处都是灰色的尘土,所有村庄的房屋都是用泥土修建的。这些房屋风格都完全相同,都非常丑陋;只有一些房屋屋顶有黑色的瓦。当你在可怜的小菜园里偶尔看到一串绿色的葫芦藤或南瓜藤时,眼睛才会感到舒服些。 跟白皙而穿戴整齐的南方小孩不一样,这一地区孩子们脸色非常黝黑,一丝不挂,成群结队跑来跑去,或躺在河边温暖潮湿的泥土里晒太阳。…… 每到一地,我都注意到农民们那艰辛的手工灌溉方法。只有在辛勤劳动的地方,干旱的泥土才能挣扎地变成绿色。 一位英国领事报告了1868 年在华中一些地方所看到的景象: 中国长久以来就以精耕细作而著称,但是,耕种者却没有一点过人之处,既看不到他们的住房美观,也看不出他们有什么聪明才智,服饰也不整洁。……除了物质生活以外,任何方面的幸福和享受,对他们来说好像都是不可能的;即使是物质生活也不稳定,很可能只有一场歉收,生活就会被摧毁。 虽然上述描写相当精确地反映了中国乡村显而易见的物质环境,但并不能从中看出影响这种物质环境的决定性因素——经济的、社会的和政治的。对19 世纪(或任何另一时期)中国乡村情况的任何研究,都必须考虑人口和土地这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关系及由此而产生的问题。这是一项艰难的研究,作者所能做的,不过是指出一些与这项研究有关的一般要点。 关于清帝国人口增长的精确速率或实际程度,研究中国经济史的学者意见并不统一,但是,他们都不怀疑自清王朝建立到19 世纪中叶,人口是在相当稳定地增长的。 在这同一时期,可耕土地数量也在增长,但是即使考虑到官方文件上的数字只包括法律上登录的土地,与实际情况相比打了些折扣,有生产力的农地数量也没有能与人口同步增长。这种不平衡的增长率,最终导致了人口对土地的压力。早在1710 年,这一问题就引起了清王朝的注意。在当年的一道上谕中康熙帝就说道: 承平既久,户口日繁,地不加增,产不加益,食用不给,理有必然。 后来在1723 年、1724 年和1793 年的上谕中,雍正帝和乾隆帝分别重申了这个毫不夸张的观点。他们都指出了人口压力问题的严重性,提出了缓解压力的方法和措施——由政府出面鼓励耕作;咨访减轻民间疾苦;在有荒地的省区进行开荒,由政府补贴从事开荒的农民。 乾隆帝承认说,他读“康熙实录”时,觉悟到这一重大问题。1710 年〔康熙四十九年〕全国人口为23, 312, 200 口,到1792 年〔乾隆五十七年〕增加到307, 467, 200 口。乾隆帝说,在大约80 年里增加“十三倍有奇”。 虽然乾隆帝没有提到在耕的土地数,但是他大概很了解官方的报告:在1685 年为607, 842, 992 亩,1724年为683, 791, 427 亩,1766 年为741, 449, 550 亩。土地增加速度远远落后于人口增长速度。 即使扣除在总人口中占较少部分、居住在城市和城镇里的人口之后,也可以说乡村人口过剩:即使人口密度并不大,然而在耕土地总数量也不足以提供普通农民足够的生活来源。一位中国现代历史学家估计,18 世纪中叶,可耕土地数量约为人均3.86 亩;1812 年为2.19 亩;1833 年为1.86亩。现代西方一位地理学家也注意到了这一下降的总趋势。地区差异当然存在,因而在土地拥有量方面,清帝国一些地区的居民的状况可能比其他地区要好。比如,在江苏泰兴县,18 世纪晚期,登录土地的人均占有量约为13.31 亩,到1830 年左右为11.17 亩;在直隶蔚州,1875 年左右仅仅为1.71 亩;在广西博白,为1.69 亩;在四川富顺,则不足1.00 亩。虽然这些估计并不能正确地反映各地的情况,因为它们是在登记入册的土地数(通常只代表一特定地区真正土地数量的一部分)的基础上算出的,但是,由于关于一地区居民人数的汇报常常未能把实际居住在该地所有居民都包括进去,因而漏登的居民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这些估计数字中没有登记入册的土地数。无论怎样,都可以认为,居住在清帝国各地相当多的农民手中并不拥有足够的土地(亦即每人3 亩多)来维持自己的生存。一个实例可以说明此点。一位地方志修纂者在1900 年代评论四川绵竹县的情况时写道: 每人约占田二亩六分零……仅给衣食,若遇冠婚丧祭、水旱偏灾,则负债失业,流离转徙,此民之所以日即于贫。 因此,有关“远东最突出的问题,是人口对生计的压力”这一观点,是有一些道理的。众所周知,中国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一直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粮食短缺(有别于天灾所导致的饥荒);这一事实证明这一观点的正确性。中国在长时期里粮价上涨的相关现象,也佐证了此点。雍正帝在1723 年发布的一道上谕中的话,很能说明问题: 近年以来,各处皆有收成,其被水歉收者,不过州县数处耳,而米价遂觉渐贵。闽广之间颇有不敷之虑,望济于邻省。良由地土之所产如旧,而民间之食指愈多,所入不足以供所出,是以米少而价昂。此亦理势之必然者也。 事实上,自雍正以后,土地数量继续下降,引起许多人的注意。一位作者指出,从18 世纪最后几十年到1820 年期间,粮食价格翻了一番。他认为,产生这一情况的主要因素是饥荒;1707 年、1709 年、1755 年和1785 年,其家乡江苏省广大地区发生的自然灾害,把粮食价格推升到正常价格的好几倍。但是,饥荒并不是唯一的因素。因为自1785 年以来,不管收成是好还是坏,江苏地区的粮食价格仍然居高不下,与1707 年发生灾荒之前的正常价格相比,几乎上涨了5 倍。另一位作者在汇报浙江情况时强调说,1740 年代每石大约1, 000 文的粮食价格还被认为过高,而在1790 年,每石2, 000 文的价格就被认为很“廉价”了。在1794 年夏,每石粮食价格大约为3, 400 文。19 世纪的一位天主教传教士指出,1862 年全中国一般粮食价格为每石10 两银子。由于江苏1792 年银钱兑换率为每两1, 300 文,当时的粮食价格按银子计算为每石大约2 两,因此至少在江苏,粮食价格在70 年的时间里上涨了5 倍。虽然清帝国各地的粮食价格及银钱兑换率上涨幅度很不一致,但是粮食价格的总趋势是持续向上的。 与此同时,土地价格也呈现出上涨的总趋势。湖南巡抚1748 年上奏乾隆帝,指出该省以前的耕地价格为每亩一二两,而此时上涨到七八两;质量较好的耕地,每亩以前为七八两,而此时翻到二十两以上。他指出,结果“近日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其他作者也认为清帝国许多地方土地价格越来越昂贵,其结果是小农之家肯定发现购买土地日益困难。由于小农手中拥有的粮食很有限,根本没有剩余能拿到市场上去出售,因而粮价上涨并未给他们带来什么益处。对不得不买粮食养家的人来说,粮价上涨给他们带来的是危害而非好处。中国有句老话“谷贱伤农”,仅仅适用于有多余粮食可以拿到市场出售的农民。 因此,情况非常清楚,小地主和佃农的经济处境即使在正常时期也是很艰难的;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受灾地区人民的生活就极为悲惨。频繁打击清帝国的旱灾、水灾,导致大批居民死亡,剩下的被迫移民他乡;这样虽然或许缓解了人口压力,但是这些灾害直接和长期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危害了经济和大多数乡民的生存环境。 人口压力和粮食短缺给清帝国带来棘手的问题,又因土地所有权集中(在一些地区特别明显)而变得更加严重。虽然中国乡村人口并不是同质的,但在每个地方,大多数农民拥有的土地很少或根本无地,而少数人占有大量土地;有的家庭的家长拥有绅士地位,而其他家庭则没有这样的成员。在法律上或观念上,虽然绅士地位并不依靠或意指土地所有权,但在事实上,社会特权和经济财富通常落到同一些人的头上。绅士常常把肥沃的土地作为理想的投资对象,对此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因而绅士在乡村中出现,常常导致个别家庭或宗族土地所有权的集中,使得贫困之家和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家庭获取不动产更加困难。因为,虽然绅士地位本身并不能带来什么经济财富,但是,拥有这种地位(特别是因当上高官或取得功名而得来的)有利于获取财富,并维持已经得到的财富。在前面,我们已经知道绅士地主比普通地主所纳的税要少。这一因素足以使经济天平朝着有利于绅士地主的方向倾斜。因此,一个特定地区所有居民和可耕土地并非平等地发生关系,一点都不令人吃惊。虽然绅士并未垄断土地占有,但是可以认为绅士地位和土地占有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一方面,拥有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就更容易获取资金购买土地;另一方面,占有大量土地,就可以使自己的子孙接受良好教育,从而能够进入官学或成为士大夫,或者有钱为自己买官买功名。这一绅士地位和土地占有之间的实际关系一直存续到19 世纪后半期;是时,清帝国一些地方的绅士主要是靠商业资源而非农业渠道获取财富的。 无论绅士在土地日益集中的过程中到底扮演何种角色,土地所有权的不公平一直以来就是中华帝国为人熟知的现象。在清代,它在18 世纪引起了严正的关注。比如,一名高级官员1743 年上奏清廷,指出对土地占有量进行限制是非常明智的。湖南巡抚1748 年关切地指出,该省50% 或60%的土地为富户所占有。18 世纪的一位作者指出,在1760 年代,直隶一富户拥有的土地几乎达到一百万亩。 清帝国各地土地占有情况不尽相同。一些西方学者1888 年所作的一系列研究,重新还原了19 世纪中国相当多不同地方的原貌。表9–1 所列结果范围虽然并不广,也不一定精确,但可以帮助我们获得一个总印象。 一些材料表明,在土地普遍肥沃的地区,土地所有权集中比较明显;在比较贫瘠的地区,就不太严重。这个差异可能的一个解释是,土地肥沃意味较高的农业生产;这反过来又有利于一些土地耕种者或所有者积聚财富。同时,高产的土地就成为有钱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此外,在19 世纪后半期,当大城市的贸易和制造业因与西方国家发生密切联系而快速发展起来时(比如广东和江苏),城市中积聚的一部分财富就流入比邻的乡村地区,一些成功的商人或企业者就变成高产土地的所有者。在这些地方,小地主相对较少,佃农为数众多。而在土地相对贫瘠的地方,资本难以积累,而土地也不是理想的投资对象,小土地拥有者的人数就可能超过佃农人数。 从普通村民的角度来看,很难说上述两种状况哪种要好些。在土地相对贫瘠的地区,虽然农民可免于地主可能的压迫,但却要面对恶劣的经济环境;在土地比较肥沃的地区,虽然自然环境较好,但大多数农民不得不依靠地主,过着极不稳定的生活。在两种情况下,耕种土地的农民都不能保证自己可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过着体面的生活。 大地主的确可以给地方经济带来某种利益;一些绅士家庭和宗族在自己拥有土地或居住的乡村地区,会负责修建或维持灌溉工程、桥梁、摆渡等等,但是,他们从拥有土地所取得的经济资源中,把相当大的部分用于购买更多的土地,或投资于其他可以获利的事业(比如在城镇或城市经商),或捐纳官位、官品。可能只有一小部分财富用于提高他们已经拥有的土地的农业生产。无论怎样,他们都不会关心佃农的福祉。 清帝国各地的租佃安排各不相同。常见的是租金占收成的50%。河南东部一个县的县志修纂者(1882 年举人)这样概括了当地的情况: 农受田代耕者曰佃户,尊授田者曰田主人。主居之以舍,而令自备牛车籽粒者,所获皆均之。主出籽粒者,佃得什之四。主并备牛车刍秣者,佃得什之三。若仅仅为种殖耘锄,则所得不过什二而已。 在陕西的一个县,流行的租佃关系有三种:在称为“租种”的租约中,按照一定数目的租金租种土地,租金在每年秋收后支付。在“合种”中,如果地主提供耕牛和种子,佃农提供劳动,那么收入平均分配;如果地主没有提供耕牛和种子,则佃农所得为收成的60% 或70%。在“佣种”中,佃农所得收成更少。但是,由于该县的土地并不肥沃,因而佃农往往难以谋生。“丰收仅足衣食,凶荒即不免于流离。” 在华南地区,广州附近的一个县,所流行的租佃情况如下: 近山之田,多半自耕。……余则率归大农,是为田主。佃户就田主赁田而耕,岁晚供所获之半归之。然率以银租田,名曰批耕,其价因肥硗而异。……约计腴田每亩所获,合早晚两造,得谷可八九石,硗田五石有奇。……八口之家,耕腴田者须及十亩,方克赡给,硗田则不足矣。惟田稀佃众,供不逮求,于是租约渐增,所耕益多,所收益少。 并不只有华南地区的佃农才是地主压迫的牺牲者,华北地区也存在类似情况。直隶的县志提供了一个说明的事例: 地硗薄……岁小歉即不免流徙。富民则多庄田,计村二百,为佃庄者几三之一。其衣食率仰给于田主,不肖者或重利掊克之,有终岁勤苦而妻子不能饱暖者。 这些情况,说明中华帝国绝大多数农民“迫切需要土地”,而大批无地农民的存在是太平天国和其他动乱爆发的主要原因。当然,并不是所有农民的处境都一样。在自然条件特别好、地主不太苛刻的地区,或者在耕种者自己也拥有一些土地的地区,即使必须不断劳动才能谋生,农民的生活也过得去。当清帝国未遭到严重灾害或灾难打击时,这些安于现状的农民所产生的影响,就会抵消处于悲惨境地的农民和欺诈成性的“莠民”所带来的破坏性影响。这样,乡村就会在大体上维持平静状态。 但是,灾害最终降临了。水灾、旱灾不断发生,受灾地区越来越广,持续时间越来越长;这就很容易使停滞不前的乡村经济脆弱的平衡遭到破坏。其他各种因素逐渐而又确切地破坏了乡村经济,使得许多地区乡民的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劣。尽管清政府竭力控制和消除灾害,但是乡村经济衰落的趋势日益明显,尤其是在19 世纪。虽然各地衰落的程度和后果各不相同,但它们共同在整体上削弱了帝国统治体系的政治基础,并导致王朝的崩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