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贫困与社会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新时代民族地区社会主要矛盾的类型解读 基于对“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理论解读,我国不同民族地区的“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表现类型具有很大差别。十一届六中全会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意味着“物质文化需要”的“经济贫困”已经不是最重要的内容。在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论中,“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包括物质层面,还强调精神层面、社会层面。换句话说,民族地区社会主要矛盾不仅表现为经济贫困型的矛盾,也表现为民族文化、社会发展型的矛盾。 第一,经济贫困型。民族地区脱贫攻坚难度大,经济发展差距大,决定了民族地区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点难点地区。如“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就是当前民族地区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现。地方财政支持不足与经济自我建设能力弱、区位发展劣势和社会观念模式陈旧等民族地区特有的问题,使民族地区经济贫困型矛盾不断出现。 第二,社会文化发展型。民族地区内在发展差距大。有些发展较快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但经济得到发展并不意味着社会文化发展矛盾的解决。在不少民族地区,要处理好社会主要矛盾,必须处理好民族文化发展和现代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民族认同与中华民族认同之间的关系。 第三,经济贫困与社会文化发展兼有型。在大多数民族地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表现为经济贫困与社会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兼有的社会主要矛盾类型。如部分民族地区以民族文化作为特色旅游资源,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文化扭曲、文化变异等问题。如何平衡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在物质获得和精神层面两方面的需求,是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 总之,厘清民族地区“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不同类型,是应对民族地区“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又一关键性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