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師 ![]() ![]() ![]() 學者一般都將“ ![]() ![]() ![]() ![]() ![]() ![]() ![]() ![]() 再分析這個字形之前,我們先來看這個字在銘文中的用法。于豪亮先生認為“ ![]() ![]() 從金文的常例來看,“ ![]() 古代稱奉祀亡父的宗廟為“禰”,《公羊傳》隱公元年:“惠公者何,隱公之考也。”何休注:“生稱父,死稱考,入廟稱禰。”有單言“禰”者,《周禮·春官·甸祝》“舍奠於祖廟,禰亦如之”,鄭玄注:“禰,父廟。”《漢書·韋賢傳》:“既去禰祖,惟懷惟顧。”顏師古注:“父廟曰禰。”亦有言“禰廟”者,如《左傳》襄公十二年:“凡諸侯之喪,異姓臨於外,同姓於宗廟,同宗於祖廟,同族於禰廟。”我們知道,“宗”本為祖先宗廟建築群體,或祭祀自然神祗的場所。既有集合宗廟的“宗”,也有單獨奉祀某一位祖先的“宗”。“ ![]() ![]() ![]() ![]() ![]() 趙平安先生首先根據楚簡的材料,將其準確的釋讀為“逸”[6],得到學者的普遍接受。所以,該字從 ![]() ![]() ![]() ![]() ![]() ![]() ![]() 前此學者多將這類形體直接看作“ ![]() ![]() ![]() ![]() 綜上,我們認為“ ![]() 虢叔旅鐘著錄于《集成》00238-00244號,其銘曰(寬式釋文): 虢叔旅曰:“丕顯黃考惠叔,穆穆秉元明德,御于厥辟, ![]() 我們著重討論銘文中的“△”,“△”字結構不好辨認,加之拓本不甚清楚,難以準確釋讀,所以,一般都將該字存疑,或者釋讀為“淄”,括讀為“祗”[9],後者是將其認作金文中的“ ![]()
其中的照片,圖1選自《故宮青銅器圖典》第109頁,圖2、4、5選自《陝西金文集成》。根據照片,“△”字上部似乎較為清楚,一般作“ ![]() ![]() ![]() ![]() ![]() ![]() ![]() ![]() ![]() ![]() 本條札記是兩年前的舊想法,曾向蔣玉斌先生請教,蔣先生告知程鵬萬先生有一篇未刊稿將之釋為“再”。因為並未看過程先生的文章,所以對程說不好評議。讀為“再”的話,有一個缺陷,即“再”解釋為“第二次”的意思,一般都是針對同一個主體而言。蔣先生亦向我指出這個疑慮,存此備考。 附記:第一條寫完后,曾向滕勝霖、陳小龍、王森、馬超諸位兄長求證,得到他們的支持,又得到簡帛網編輯先生的一些建議,一併致謝。 [1] 最近出版的《陝西金文集成》也徑將其隸為“ ![]() [2] 董蓮池:《新金文編》,作家出版社,2011年,第397頁。 [3] 張桂光主編:《商周金文摹釋總集》,中華書局,2010年,第437頁。 [4] 于豪亮:《陝西扶風縣出土虢季家族銅器銘文考釋》,載《于豪亮學術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45頁。 [5] 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第三卷·商、西周青銅器銘文釋文及注釋》,文物出版社,1986年,第136頁。 [6] 趙平安:《戰國文字的“ ![]() ![]() [7] 王子揚:《甲骨文字形類組差異現象研究》,中西書局,2013年,第247-248頁。 [8] 裘錫圭:《釋殷墟甲骨文裡的“遠”“ ![]() [9] 《殷周金文集成》釋文如此括注,《銘圖》等從之。 [10] 吳振武:《釋 ![]() ![]()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08:0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