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捌《治邦之道》簡24: 邦獄眾多,婦子 ![]() ![]() 整理報告云: ![]() ![]() ![]() ![]() 這個字在楚簡出現過。我們認為應是“賸”字。《說文·貝部》:“賸,物相增加也。从貝,朕聲。一曰送也,副也。”段玉裁注:“以物相益曰賸,字之本義也。今義訓爲贅疣,與古義小異,而實古義之引伸也。改其字作‘剩’而形異矣。”《說文》無“剩”字,俗以‘賸’為‘剩’。從字形上看,楚簡的字形溝通了‘賸’與‘剩’之間的字形關係。此字從貝,表示與財物有關;乘省聲。從“朕”得聲與從“乘”得聲可通。徐鍇《說文繫傳》:“今鄙俗以物餘為賸。古者一國嫁女,二國往媵之。媵之言送也,副貳也,義出於此也。” 從傳世文獻來看,字形確實可寫借用“媵”字。《說文·人部》:“㑞,送也。从人。灷聲。”段玉裁注:“今之媵字。《釋言》曰:‘媵、將、送也。’”賸、媵從“送”這個義項上看,似也可看成同源字的關係。 我們認為這個字在簡文中應該理解為“送”。 在同篇簡26中,這個字形也出現了,辭例為:“~(贅)位亓子弟”。整理報告讀為贅,我們認為這個字也應該讀為“賸”,指把職位傳給子弟。 “ ![]() 婦子 ![]() ![]() 2018/11/17 於北大暢春園 [1]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46頁,中華書局2018年11月。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8年11月17日15:1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