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昭帝始元七年即元鳳元年。《漢書‧昭帝紀》226“(始元七年)八月,改始元為元鳳。”當此之前,實錄皆當作“始元七年”。作“元鳳元年”者,率皆其後追改,或事後追記。如《漢書‧昭帝紀》225“元鳳元年春,長公主共養勞苦,復以藍田益長公主湯沐邑。”又如居延漢簡所載: 1.元鳳元年計,毋餘藺席。 511.39(A35) 2.廣谷隧長薛昌,元鳳元年六月辛丑除。未得本始三年正月盡三月積三月奉用錢千八百。已得河內賦錢千八百。 498.8(A35) 簡1為計簿,年終統計物資,故得稱元鳳元年。簡2為戍吏未得俸祿賦錢名籍,這類簡或追記吏員除官日期。該簡載宣帝本始三年,在始元七年八月改元之後,故始元七年六月事,得稱元鳳元年六月。始元七年六月辛丑朔,朔日辛丑(儒略日169 2408;前80年7月24日)。該簡所載曆日合于曆表。 始元七年當置閏,閏在三月。古今多種曆表并推閏三月大壬申朔。[1]然自居延漢簡出土以來,已有多枚簡牘所載曆日與此不協。如下: 3. 始元七年閏月甲辰,居延與金關為出入六寸符券,齒百,從第一至千。左居官,右移金關,符合以從事。‧第八 65.7(A33) 4.始元七年閏月甲辰,居延與金關為出入六寸符券,齒百,從第一至千。左居官,右移金關,符合以從事。‧第十八 65.9(A33) 5. 始元七年閏月甲辰,居延與金關為出入六寸符券齒百從第一至千。 65.10(A33) 陳夢家先生較早對此三枚符券所載曆日提出疑問。《漢簡綴述》232云: 始元七年(前80年)諸表(引者謹案:汪曰楨《歷代長術輯要》、張其《兩漢朔閏表》、陳垣《二十史朔閏表》)皆閏三月壬申朔,惟漢簡三見“始元七年閏月甲辰”,壬申朔不得有甲辰。是年應閏二月癸卯朔或四月壬寅朔,今采前說,則三月壬申朔有丙子,與《諸侯年表》“三月丙子”相合。 陳氏查知三枚簡曆日與曆表不合,是。推定漢用實曆始元七年閏二月癸卯朔,則非。說詳下。薛英群先生亦以該三枚符券曆日不合曆表,然置閏何月,疑而未定。《居延漢簡通論》486云: 公元前80年(始元七年)陳氏各表閏月皆為三月壬申朔,[2]而漢簡有三枚“始元七年閏月甲辰”,壬申朔不會有甲辰。所以這年應該閏二月癸卯朔或四月壬寅朔。 陳夢家、薛英群兩位先生僅列舉上文三枚符券,1930年代出土居延漢簡,尚有如下數枚“始元七年閏月甲辰”同批次編有序號出入金關符券。[3] 6.[始元七年閏月甲辰],居延與金關為出入六寸券,齒百,從第一至千。左居官,右移金關,符合以從事。 .第七 274.10(A33) 7.[始元七]年閏月甲辰,居延與金關為出入六寸符券,齒百,從第一至[千]。左居官,右移金關,符合以從事。.第十九 274.11A(A33) 以上五枚符券均長14公分許,約合漢制六寸許,與簡文合。書寫字體風格一致,序號相近,當為同書手所書。簡6、7簡文紀日部份字迹殘褪漫漶,據同批次符券補作“始元七年閏月甲辰”。[4] 新刊金關漢簡、地灣漢簡亦見該批次符券所遺存簡牘。如下: 8.[始元]七年閏月甲辰,金關塞〈與〉 第一至千。左居官,右移金[關], 金關T9:10 9.始元七年閏月甲辰,居延與金關爲出入六寸符券,[齒]百,從第一至千。左居官, [右移金關,符合以從事。] •第二百廿六 地灣HT:30+31 簡8上下殘斷,細審圖版,“七年”之上猶殘存年號“始元” “元”字下部件筆迹,據曆日補釋作“始元”。簡文字體筆畫粗放,書寫風格與上引五簡判然有別,非一人所書。簡9由簡文“齒”字處橫斷裂為上下兩段,茬口稍有殘損,上下拼合後,長約14公分頃,與簡3—7相類。上段第二行簡文“右移金關,符合以從事。”殘褪殆盡,可據補。 簡3—7、9同出A33地灣遺址,為當日肩水候官駐所。始元七年閏月甲辰,居延都尉府製作千枚出入金關符券。符券裁分兩半,左半“居官”,右半先移肩水候官(或通關後復移候官?),故簡多出A33地灣;再移金關,故有如簡8者遺存。簡9為較高序號符券,當日製作出入金關符券塙多達千枚。若謂不信,請見下例。 10.元鳳二年二月癸卯,居延與金關為出入六寸符券,齒百,從第一至千。左居官,右移金關,符合以從事。齒〈第〉八百九十三 金關F1:31 11.元鳳二年二月癸卯,居延與金關為出入六寸符券,齒百,從第一至千。左居官,右移金關,符合以從事。 第九百五十九 金關T26:16 簡10、11為完簡,書式與始元七年(元鳳元年)所製符券全同,兩簡編序皆為高序號,簡文所稱“至千”,信而有徵。其製作時間“始元七年閏月甲辰”“元鳳二年二月癸卯”當為實錄。元鳳二年二月癸卯,合于曆表,而始元七年閏月甲辰之違合曆表,以上文所述,必非書手誤植。論者或謂曆表推算有誤,此又不然。古今曆表皆作“閏三月壬申朔”,筆者不敏,踵武前賢,學步曆算,全然憑據太初曆術,亦得“閏三月壬申朔”,推算有誤之疑可袪矣。然則曆表未能冥副簡文,既非書手誤載,又非曆算推誤,緣何致焉?曰漢用實曆間有小異曆表者所致也。 漢簡曆日固有不合曆表者,除開原簡書手致誤,或漢簡原整理釋文當校正,此類屬文獻校勘之學者外,屬曆法不合者,多為置閏之異。如下: 1. 始元七年閏三月大壬申朔。 漢簡作“始元七年閏月甲辰”,例如上文。 2. 元鳳三年閏十一月小丁亥朔。 司馬光:《資治通鑒目錄》所載劉羲叟《長曆》作:元鳳三年閏十二月大丙辰朔。漢簡作“元鳳四年閏月”,如: 居延299.13(A33)、54.10(A33)、 金關T26:13。 3. 地節三年九月小甲申朔。 劉羲叟《長曆》作:地節三年閏十月大癸丑朔。漢簡顯示“地節三年閏十月”,如: 金關T1:4、T24:253。 4. 神爵元年閏四月小壬午朔。 漢簡顯示“神爵元年閏三月大壬子朔”,如:居延10.27(A33)、109.7(A33)、179.10(A33)、10.29(A33)、10.31(A33)。 5. 鴻嘉三年閏九月小庚子朔。 漢簡顯示“鴻嘉三年閏八月庚午朔”,如居延32.17(A32)、金關T23:103。 6. 元壽元年閏十一月小丙寅朔。 劉羲叟《長曆》作:元壽元年閏十二月大乙未朔。漢簡顯示“元壽元年閏十二月”,如:居延224.18+137.3(A8)、懸泉I0305②:7。 7. 始建國二年閏十月小癸亥朔。 劉羲叟《長曆》作:始建國二年閏十一月大壬辰朔。漢簡顯示“始建國二年閏十一月癸巳朔”,如:居延210.35(A8)、甲渠T59:347、金關F3:2、73EJF3:184A 、F3:123A+561A、額濟納9SF4:4、9SF4:1、9SF4:1、9SF4:2。 8.建武三年閏二月小戊午朔。 劉羲叟《長曆》作:建武三年閏正月大戊子朔。漢簡顯示“建武三年閏正月”,如:甲渠F22:15、F22:26、F22:80 9. 建武八年閏六月小丁亥朔。 漢簡顯示“建武八年閏七月丁亥朔”。 以上漢簡曆日置閏與曆表不合,由諸多相關簡牘僅能推知置閏差前或滯後一月,而無法塙證閏月大小、月朔干支。例2元鳳三年置閏,更在翌年,非僅無法塙證閏月大小、月朔干支,更無法推知置閏何月,唯俟諸未刊漢簡能有相關史料。例7始建國二年閏十月。已有多枚簡牘可推知:是年置閏十一月。金關簡F3:123A+561A“始建國二年十一月癸亥朔癸亥”,[5]塙證曆表“始建國二年閏十月小癸亥朔”非漢用實曆舊觀,金關F3:184A “[始建國二]年十一月癸亥朔壬辰”可推知“始建國二年閏十一月癸巳朔”。[6] 該簡所載曆日,若果不誤,則是年置閏,非但改變月序,亦且改變月大小配置及連大月規律。吾人認識是時改置閏月問題,為之改觀。陳夢家《漢簡綴述》232:“當時實際頒布的年曆與推算的不同,系由于天官根據天象臨時有所更訂。”此說固不可信,衡諸始建國二年閏月,其朔後天尤劇,更不敢敬從。請以另文陳說,請教。 始元七年閏月,地灣漢簡刊布之前,僅能推擬閏二月癸卯朔或四月壬寅朔。以地灣漢簡而得的解。 □大石廿九石八斗二升。·始元七年闰月壬寅朔,騂北长奉世受肩水候長孟 地灣HT:15 該簡明載“始元七年閏月壬寅朔”,近百年疑難,因之冰釋,得“始元七年閏四月壬寅朔”。唯該簡脫日干支,以漢簡紀日言,該格式當載日干支,或為奪失朔日“壬寅”。始元七年(元鳳元年)曆日,不論傳世史傳或出土文獻,今能見者蓋寡,無法排比完整年曆。雖得“始元七年閏四月壬寅朔”,無法推知其月大小。金關簡T21:112“始元七年二月癸酉朔壬寅”,可推知:二月大;三月癸卯朔,而不知月之大小。依平朔曆術,閏四月壬寅朔,反推,則三月為小月,四月大壬申朔;亦可推五月大辛未朔,然以目前所具史料無法塙證。謹陳氣朔表,敬供核覈。 始元七年(元鳳元年)天正入甲子統癸卯章第6年 太初上元積年14 3151 太歲在丑 積月1770551 閏餘16 閏年 朔積日5228 5901 小餘11 氣積日5228 5926 小餘18 [1] 司馬光:《資治通鑒目錄》所載劉羲叟《長曆》;汪曰楨:《歷代長術輯要》;張其:《兩漢朔閏表》陳垣《二十史朔閏表》;張培瑜:《三千五百年曆日天象》;朱桂昌:《太初曆日表》;拙編:《漢簡曆日攷徵‧氣朔編》。 [2] “公元前80年(始元七年)陳氏各表閏月皆為三月壬申朔”,以“公元前80年”為主題主語,括注“ (始元七年)”。用主謂短語“陳氏各表閏月皆為三月壬申朔”充當句子表語,描寫主題主語“公元前80年”。這種表述不夠嚴謹周延,難避“喧賓奪主”。蓋西曆為陽曆,無所謂“閏在何月,月朔干支為何?”,其閏(何月)、朔(月始)與天象無關。其閏制四年一閏,逢百不閏,四百又閏,已在西元1582年之後。未若中曆為陰陽干支三合,古來皆據天象制曆;氣隨閏迻,朔途斗建。古曆歲實、月策常數過強,施用既久則後天。歷代曆法近百一十種,可復原者五十六,改曆之繁,旨在彌合天行。氣隨日行,制約歲實,屬陽;朔隨月行,制約月策,屬陰;兩者非簡單倍數、因數關係,故置閏以調陰陽。《漢書‧律曆志上》984“朔不得中,是謂閏月,言陰陽雖交,不得中不生。”《後漢書‧律曆志下》3056“日周于天,一寒一暑,四時備成,萬物畢改,攝提遷次,青龍移辰,謂之歲。歲首,至也;月首,朔也。至朔同日謂之章,同在日首謂之蔀,蔀終六旬謂之紀,歲朔又復謂之元。"俗諺“三年一閏,五年再閏,八年三閏,十九年七閏。”唐《戊寅元曆》之前采平朔,清《時憲曆》始用定氣。古六曆、東漢《四分曆》平朔恒氣曆術一章十九年二百三十五月6939又3/4日,至朔同日,為歲、月最小循環周期,置閏七次,置閏年次規律為3-3-3-2-3-3-2。一蔀四章七十六年九百四十月27759日,至朔同日子正,置閏廿八次,置閏月序(除顓頊曆年終置閏)規律為第一章八、五、二、十一、七、三、十二,第二章九、五、正、十、七、三、十一,第三章九、六、二、十、七、四、十二,第四章八、五、二、十、六、三、十二。 [3] 有關“符券”論述,請參郭偉濤〈出入符與肩水金關〉,《簡牘學研究》第七輯,2018年。 [4] 簡6“閏月甲辰”為邢義田先生釋出,其下自注“曬藍本[閏月]二字之前還釋出‘始元十年’四字。”大作〈中研院史語所藏居延漢簡整理工作簡報(1988--1993)〉,《地不愛寳----漢代的簡牘》,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461頁。謹案:簡牘出土伊始,字迹墨色較清晰,易于釋讀,其說信可敬從。唯漢簡“十” “七”每多訛混,“始元十年”,當據同類符券校改作“始元七年”。簡7上端兩側殘損,年號殘佚大半,中研院史語所漢簡整理小組《居延漢簡(參)》釋文作“□年閏月甲辰”。細審圖版,“年”字之上“七”字一橫尚可辨識,據同批次符券補足“始元七年閏月甲辰”。請參郭偉濤〈出入符與肩水金關〉。 [5] 簡為姚磊所綴合,請見〈《肩水金關漢簡(伍)》綴合(四)〉,簡帛網2016年9月18日。 [6] 郭偉濤〈金關簡始建國二年騎士通關冊書整理與研究〉(未刊稿)。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18年11月14日14:3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