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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人軍:再論“司馬酌” A Renewed Study on the Magnetic Needle Installed on Tiny Gourd Scoop (刪節版)

http://www.newdu.com 2018-12-04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 佚名 参加讨论

    再论“司南酌”
    (删节版)
    A Renewed Study on the Magnetic Needle Installedon Tiny Gourd Scoop 
    (首发)
    闻人军
    提要
    王充《论衡·是应篇》曰:“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天性然也。”萧梁吴均(469-520)诗曰:“独对东风酒,谁举指南酌。”“东风酒”系吴均新创之典。“东风酒”及其对偶的“指南酌”都是名词,后者系用王充《论衡·是应篇》司南酌的典故。“司南之酌”即“司南酌”,是一种天性指南的磁性指向器。宋僧正觉《颂古》诗曰:“妙握司南造化柄,水云器具在甄陶”,证明司南(酌)是陶瓷容器中水面上浮着的带有天性指南之柄的器具。水浮“瓢针司南酌”已有一系列的文献证据,还有考古材料银酒令纛的旁证。有的学者将《论衡》句中名词性的“酌”误释为动词性的酌行或行觞之“行”,再偷换概念变成“行驶”,把《论衡》司南句臆解为“指南车在地上行驶时,其横杆即木人的手臂总指向南方”,与《论衡》的文意全然不合。实质是意图否定司南磁性指向器,完全抹杀九十年来学术界的司南研究。
    关键词: 东风酒 指南酌 司南酌《论衡》司南车
    近年来,指南针的前身“司南”一再成为学界甚至公众议论的热点之一。许多学者努力探索,提出了多种司南复原方案。而孙机先生于2018年7月发表《再论“司南”》一文(以下省称为“孙文”),[1] 完全否定古代有过名为“司南”的磁性指向器,以为王振铎先生“从张荫麟那里接过来的其实是一道伪命题,本不值得认真对待。因为纵使为之殚精竭虑、费尽周折,也只能越描越黑,最终落得个一无是处。”华觉明先生指出:“假如你的结论是正确的,经得起推敲,那必然是在史实上有根据,在道理上也符合科学,而且在逻辑上也说得通。”[2]一经推敲,孙文的结论完全不符合这些要求。亚里士多德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下文失敬之处,敬请包涵。
    一. 司南和司南车
    通行本《论衡》源自明嘉靖通津草堂本,其《是应篇》中的“司南之杓”,应是“司南之酌”。孙文以为“杓”是错字。笔者则认为,所有已知的楊文昌刻北宋修本、南宋乾道本、元小字本、三朝递修本(明补)四种早期版本都作“司南之酌”。[3]《太平御览》卷九四四和卷七六二义引作“司南之杓”及“司南之勺”。《太平御览》卷九四四和卷七六二都将“其柢指南”义引为“其柄指南”。要使上述四种早期版本、两种《太平御览》义引和明嘉靖通津草堂本都讲得通的唯一可能是释“杓”为“勺”、“酌”取“勺”义。明嘉靖通津草堂本改“司南之酌”为“司南之杓”,实系通假,其义均是“司南之勺”,而非司南之勺柄,更与司南车搭不上关系。笔者根据王充本人在《状留篇》中对“圆物投之于地”,“方物集地”的诠释及其他论据,已论证《是应篇》“投之于地”之“地“不是“地盘”而是平常的地;“投”是置、放,“投之于地”意为放在地上。[4] 柢的本义是根本、根柢。从《太平御览》的编者到《论衡校注》的作者张宗祥先生等前贤,均释司南句之“柢”为柄。就瓢勺而言,瓢柢即瓢柄。
    杨宝忠先生《论衡校笺》已校“夫虫之性然也”为“天性然也”,[5]故王充《论衡·是应篇》原文应是:“故夫屈轶之草,......古者质朴,见草之动,则言能指;能指,则言指佞人。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鱼肉之虫,集地北行。天性然也。今草能指,亦天性也。”[6]
    王充明确指出司南“其柢指南”是天性。根据科学知识,按道理,此天性非磁性莫属。
    《论衡》司南句的释读,是各种观点的立论之基,至关重要。
    王充将“屈轶之草”,“司南之酌”和“魚肉之虫”并举,“草”、“酌”和“虫”都是名词。“司南之酌”的“之”是语助词。正如“屈轶之草”即“屈轶草”,“司南之酌”即“司南酌”。又,萧梁吴均(469-520)诗曰:“独对东风酒,谁举指南酌。”“东风酒”系吴均新创之典。“东风酒”是名词,与其对偶的“指南酌”也是名词(论证详见后文),“指南酌”系用王充《论衡·是应篇》司南酌的典故,也证明“司南之酌”即“司南酌”。故“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就是“司南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当译为:司南酌,放在地上,其柄(靠天性自动)指南。
    孙文避开“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的上下文,回避王充用这十二个字的目的是说明“天性”,说道:“至于‘酌'字,如《国语·周语》汉·贾逵注:‘酌,行也。'《诗·周颂·酌》汉·郑玄笺:‘文王之道,武王得而用之,亦是酌取之义。'《广韵》也说:‘酌,行也。'则酌训行、用。......‘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就是说指南车在地上行驶时,其横杆即木人的手臂总指向南方之意。文从字顺,一点也不晦涩难懂。从而也说明‘司南'模型上的勺乃是误读的产物,纯属子虚乌有。”
    上面这段话,貌似有理,其实大谬。
    《诗·周颂·酌》郑玄笺:“文王之道,武王得而用之,亦是酌取之义。”这里的“酌取”同义连用,“酌”就是“取”,正如《礼记·坊记》“上酌民言”郑玄注:“酌犹取也,取众民之言以为政教则得民心。”《国语·周语上》:“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韦昭注:“斟,取也。酌,行也。”董增龄正义引《吕氏春秋·召类篇》高诱注:“斟酌,取其善而行。”可见《国语·周语上》韦昭注的“酌,行也”是指做、实行,指天子治国之酌“行”(implement),酌训“用”也指治国之道,不能理解为车子的“行驶”(driving)。至于《广韵》的“酌,行也”,不是与韦昭注“酌,行也”相同,就是很有可能来自《说文解字·酉部》:“酌,盛酒行觞也。”按照段玉裁的注释,“行觞”是把酒盛到觯中来给人喝。如果有人把“行觞”的“行”解释为“行驶”,那是荒唐的。将“司南之酌”的“酌”解释为“行驶”,同样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孙文在“则酌训行、用”之后,没有对《论衡》司南句的“投”和“柢”作任何说明,却用一百多字挑了几个“司南”的例子,然后说“诸家发出的是一致的声音,可见古文献中作为器物专名的“司南”,指的大抵是指南车”。且不说孙文所举例子代表性不足,所举《鬼谷子》《韩非子》之例大有争议,在逻辑上,即使“指的大抵是指南车”,也不等于指的都是指南车。作了这个铺垫后,孙文紧接着说:“‘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就是说指南车在地上行驶时,其横杆即木人的手臂总指向南方之意。”按科学常识,《论衡》“司南”靠天性指南,则与机械式指南车没有关系。如果用“指南车在地上行驶时,其横杆即木人的手臂总指向南方”来说明“天性然也”,那就根本谈不上文从字顺,却真的晦涩难懂。
    “司南之酌”的通俗解释是“司南之勺”,不是司南车之用。“投之于地”意为“把它放置在地上”,根本不是所谓“行驶”。孙先生的解读,初看似乎证据很充分,误导了学术圈内外上上下下不少读者。实则他把句中名词性的“酌”误解为动词“酌”,再利用“行”的一词多义偷换概念。与孙先生自己2005年的文章相比,倒真是越描越黑,最终说不定成为科学史和训诂课上的又一个经典例子。
    王充见过《鬼谷子》古本,如果他见的《鬼谷子》古本作“司南之车”,在《论衡》中就会作“司南之车”,而不是“司南之酌”。反之,《论衡》以《鬼谷子》“司南”为典,引作“司南之酌”,而不是“司南之车”,正有力地证明通行本《鬼谷子》“司南之车”中的“之车”系衍文。沈约《宋书·礼志》引《鬼谷子》曰:“郑人取玉,必载司南,为其不惑也。”通行本《鬼谷子》曰:“故郑人之取玉也,载司南之车(《艺文类聚·宝玉部上》所引,“载”上有“必”字),为其不惑也。夫度才量能揣情者,亦事之司南也。”“司南”而言“亦”者,明上文亦是“必载司南”,而不是“必载司南之车”。总而言之,“之车”两字系衍文。衍文的发生,大约在东汉后期。详情请参见拙文《“瓢针司南酌”的考古和文献新证》。[7]  
    历史上确实制造过仪仗用的司南车,但不能把它和传说的可用于实测方向的指南车混为一谈。迄今已发掘出不少汉前古车,从未见到与制造司南车相当的遗迹或遗物。孙文说:“据《韩非子》和《鬼谷子》的记载,战国时已应出现指南车。”假如“先王”时已有司南车,怎么发展到秦朝在档次极高的秦始皇陵铜车上也没有丝毫踪影? 既然“全然找不到考古学上的依据”,孙文搬出所谓唐李瓒的“司南即司南车也”之注,用来证明《韩非子》中的“立司南”即“立司南车”,是否可信呢?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曰:“考元至元三年何犿本,称旧有李瓒注,鄙陋无取,尽为削去云云。” [8] 明万历十年(1582)吴郡赵用贤刊《韩非子》,其《韩子凡例》说:“今所载注语,果涉琐猥无识,第因宋本具列,不敢轻加删削,要以存旧章而已。” [9] 孙文说:“对待古文献中的史料,我们应秉持科学的态度,冷静地加以分析。”元代学者何犿已指出“旧有李瓒注,鄙陋无取”,明代学者赵用贤又说“今所载注语,果涉琐猥无识”, 而且“立司南车”也确实文理不通,所以此李瓒注并不可信,不可盲从。对《韩非子·有度篇》中的司南,诸家发出的远不是一致的声音。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司南车、南针盘、磁石勺、官职、纲维或法纪、规章或礼制、测影之表等等形形色色的观点。笔者早已指出此系测影之表,现进一步说明如下:
    《韩非子·有度篇》曰:“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文中用“地形”、“东西易面”、“立司南”和“端(正)朝夕”等词语,毫无疑义是在讲测定方向,而且必是国之根本大计。《周礼》冬官已佚,天、地、春、夏、秋每官的小序都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立表“辨方正位”正是国之根本大计。从《考工记》的正朝夕法可知,此法测定东西方向在前,定南北方向在后,与磁性指向器直接测知南北方向不同。也与司南车在一定的条件下仅能保持预设的南向不同。“立司南”(立表)与测量地域、求地中的政治传统有关。如果长久以往,地形地貌变迁,地中渐渐易位,就有“东西易面而不自知”的情形发生,使人主失端(正)。为避免这种情况, 故先王继承“周髀”的传统,“立司南”(立表),以端朝夕。孙文说:“《韩非子》所说的‘司南'是在行路中使用的”,“《韩非子》中说的正是指南车”。细察原文“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行文紧凑。文中“失端”而“不自知”的是人主。若“即渐以往”释为行路,则是人主在行路时失端,不知东西易面,被心怀不轨的臣子“侵其主”;先王为了吓阻臣子,搞一个行路时没有实用功能的司南车摆样子,岂非如同儿戏。
    古代有过的指南车仅为最高统治者出行时的仪仗,使用时有条件限制,从未用于实测方向,也不用于引导实战。《韩非子》司南不可能是行驶于高低地形实测方向的三维运动司南车。《鬼谷子》司南也不可能是适用于郑人采玉的崎岖山路的三维运动指南车。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三维运动指南车。为了将司南车年代往前推,孙文说:“晋·崔豹《古今注》中说:‘(指南)车法具在《尚方故事》。'《尚方故事》虽不传,其中却肯定会载有制造此种车的方法,马钧也应该能读到这类书。” 查《古今注》说:“大驾指南车,起于黄帝。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蚩尤作大雾,士皆迷四方,于是作指南车,以示四方,遂擒蚩尤,而即帝位。故后常建焉。旧说周公所作也。周公治致太平,越裳氏重译来贡白稚一,黑稚二,象牙一,使者迷其归路,周公锡以文锦二匹,軿车五乘,皆为司南之制,使越裳氏载之以南。缘扶南林邑海际,期年而至其国。使大夫宴将送至国而还,亦乘司南而背其所指,亦期年而还至。始制车辖轊皆以铁,还至,铁亦销尽,以属巾车氏收而载之,常为先导,示服远人而正四方。车法具在《尚方故事》。” [10]这种黄帝、周公时代的指南车故事只是后人添加的传说。说周公时代已有指南车,万里迢迢、跋山涉水那么顶用,而且车上已用铁辖、铁轊,于史实无据。汉时制作指南车的技术条件逐渐成熟,在智者创物,将重要发明归功于圣人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周公作指南车的传说应运而生。王充《论衡·恢国篇》载有周“成王之时,越常(裳)献雉”之事,未提到指南車。这则故事,除《论衡·恢国篇》外,还见于《尚书大传》、《汉书·王莽传》等,但文中均无指南车。如《尚书大传》卷四曰:“交趾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稚,曰道路悠远,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译而朝。” [11]根本不提指南车。显而易见,《古今注》中的周公故事乃拼凑而成。孙文说:“《宋书·礼志》中提到指南车时,说它‘以送荒远外使,地域平漫,迷于东西。造立此车,使常知南北',......所以《韩非子》中说的正是指南车。”查《宋书·礼志》原文曰:“指南车,其始周公所作,以送荒外远使。地域平漫,迷于东西,造立此车,使常知南北。”沈约虽然误以为《鬼谷子》中的司南是司南车,但仍忠实所见原文,在《宋书》中引作“郑人取玉,必载司南,为其不惑也。”存真以便后人继续研究,遵循了史家的优良传统。孙文为了拼凑论据,刻意抽去为史料定性的“其始周公所作”,改变了原著文意。此种做法,有隐瞒不利证据,违反学术规则之嫌,当引以为戒。所谓周公时代的实用指南车,子虚乌有,《尚方故事》若是可靠之书,该怎么记这子虚乌有之车? 有人还说“其中却肯定会载有制造此种车的方法”,未免太武断了吧。
    拙文曾指出:“关于指南车的发明,《宋书·礼志》说‘秦、(前)汉,其制无闻。后汉张衡始复创造……魏明帝青龙中,令博士马钧更造之而车成。'鉴于张衡有发明水运浑象和候风地动仪之能,他创造指南车很有可能,但最可靠的是‘马钧更造之而车成'。”《三国志·魏书·杜夔传》刘宋裴松之注:“先生(指马钧)为给事中,与常侍高堂隆、骁骑将军秦朗争论于朝,言及指南车。二子谓古无指南车,记言之虚也。先生曰:‘古有之!未之思耳,夫何远之有!'”孙文说:“马钧的态度很明确:‘古有之!'”我们认为:马钧的态度的确很明确,有三句话:“古有之!未之思耳,夫何远之有!”他指出二子“未之思”,但没有说自己是否读过《尚方故事》之类的书;他认为指南车“古有之”,但离当时并不太远,“夫何远之有”!《鬼谷子》和《韩非子》早于马钧数百年,光靠这“古有之”三个字,怎么能证明两书中的司南是具有实测方向功能的指南车呢?
    二. 吴均“谁举指南酌”诗
    关于“司南酌”,2015年拙文中指明是“瓢针司南酌”实体的仅《鬼谷子》司南、《论衡》司南和《瓢赋》司南三项。至于吴均诗“独对东风酒,谁举指南酌”,拙文指出:“‘指南酌'的出典就是《论衡》的‘司南之酌'。吴均拿来与‘东风酒'相对,也是《论衡》原作‘司南之酌'又一证。”并提到“吴均酬诗中与东风酒对举的‘指南酌',正可作为上承《论衡》司南,下接《瓢赋》司南的中间一环。”[12] 古诗中用典故而与本意不尽相同的例子并不少见,吴均诗中的典故“指南酌”也可作如是观。《汉语大字典》曰:“环:环节,指相互关联的许多事物中的一个。”“相互关联”不等于完全相同,称作“一环”,既说明关系密切,又表示有所不同,是恰当的。孙文也认为吴均诗中“谁举指南酌”之出典显然来自《论衡》,但已误读《论衡》司南为司南车,司南车与吴均此诗风马牛不相及。为了自圆其说,就解释为“吴均只不过是采撷《论衡》的字面以文饰其诗句,内容说的完全是另一套”。说吴均这样用典,也太随心所欲了吧!“独对东风酒,谁举指南酌”的基本结构是:独对酒,谁举杯。为了避免有人误解,2017年笔者已说明:“‘指南酌'和‘东风酒'都是当时当地情景中诗的语言,不是真的拿一个指南酌,去喝一种东风酒。”[13] 退一步说,即使不用吴均这首诗,并不影响2015年拙文的基本观点。孙文通篇隐去“司南酌”之名,不提司南酌的关键证据《瓢赋》,造成一种拙文的基本观点(“瓢针司南酌”)是从吴均此诗推理出来的假象。孙文以为吴均此诗完全写实,吹毛求疵,陶醉于良好的自我感觉。却反而显露底气不足,不敢直接否定由《论衡》“司南之酌”定名的“司南酌”,难以驳倒由《瓢赋》揭示的水浮式瓢勺形司南。
    吴均出身寒微,文武仕途均不得意。天监九年(510),吴均补建安王萧伟侍郎,兼府城局。是年,萧伟出任江州刺史,吴均随任。江州位于都城建康(今江苏南京)西南方。一年后,吴均在江州写下了《酬萧新浦王洗马二首》。其第二首有云:“独对东风酒,谁举指南酌。”[14]
    孙文说:“在此诗中‘酌'字指酒,《礼记·曲礼》:‘酒曰清酌。'又《说文》:‘酌,盛酒行觞也。'‘对东风酒'与‘举指南酌'略成对仗;先之以对酒,继之以行觞,立意也很通顺。但这和《论衡》中之所指实不相干。”
    刘海凤的硕士论文《吴均诗文集校释》说:「指南,向南,酌,酒杯,《仪礼·有司彻》:“宰夫洗解以升,主人受酌降。”郑玄注:“古文‘酌’为爵。”」[15]
    刘文虽然没有涉及吴均诗中“指南酌”的出处,但其解释远胜孙文。
    2015年以来,笔者一再指出“东风酒”与“指南酌”是一对名词,“指南酌”的出典是《论衡》“司南酌”。现补充新的资料,进一步论述。
    三. 东风与“东风酒”
    吴均“文体清拔有古气”,继承了汉魏古诗的传统。曹操(155-220)名篇《短歌行》二首开头云:“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吴均一直怀才不遇,对曹操这首著名的求贤歌十分熟悉,深有感触。吴均诗中用“对……酒”对应“举……酌”,相当于对酒、举杯的句式,酒和酌都是名词。
    东风是长江上的自然现象,在赤壁之战中起过重要的作用。《吴书·周瑜传》曰:黄“盖放诸船,同时发火。时风盛猛,悉延烧岸上营落。《周瑜传》裴注引《江表传》曰:“时东南风急”,“火烈风猛,往船如箭,飞埃绝烂,烧尽北船,延及岸边营柴。”《周瑜传》和《江表传》突出了吴军在孙刘联盟中的主导地位,显示了东风在赤壁“火攻”中的作用。
    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同类相动》曰:“水得夜益长数分,东风而酒湛溢。” [16]《淮南子·览冥训》曰:“夫物类之相应,玄妙深微,知不能论,辩不能解,故东风至而酒湛溢。” [17] 历史上未必酿造过什么“东风酒”。“东风酒”系吴均化用“对酒当歌”、赤壁之战借助东风和“东风至而酒湛溢”之类的典故,新创之典。吴均首创的“东风酒”一词,是后世诗坛咏春时常用之典。例如:
    北宋明道二年(1033),欧阳修的《早春南征寄洛中诸友》有云:“东风一罇酒,新岁独思家。”[18]诗中“东风一罇酒”即“一罇东风酒”。宋代郑獬的《巽亭小饮》云: “花开花落何须问,劝尔东风酒一杯。 ”[19]宋代苏籀《寒食后出郊一首》有云:“澹沲东风酒一巵,笙篁鸡鞠傲春晖。” [20]  澹沲,荡漾貌。宋代黎廷瑞的《戊寅人日》有云:“满饮东风酒,悠悠自醉眠。”[21]
    上述“满饮东风酒”等诗例,足以证明“独对东风酒”的“东风酒”是一名词。“指南酌”与“东风酒”对偶,词性相同,也是名词。“独对东风酒”是一种用典的修辞手法,与其对偶的“谁举指南酌”也是一种用典的修辞手法,不能想当然地理解成写实的“随手持举”“一件浮在水上的仪器”。孙文对“独对东风酒”,也以“对酒”解读。对“谁举指南酌”,先说“在此诗中“酌”字指酒”,若按此说,“谁举指南酌”变为“谁举指南酒”,文理欠通。又说“继之以行觞”,将“谁举指南酌”变为了“谁举指南行觞”。“酌(行觞)”是动词, 与名词“酒”词性不对偶。所以无论“酒”或“行觞”都不合诗意。而且,诗中“指南酌”用典,孙文释“酌”为行觞后,剩下的“指南”怎样解释,也避而不谈。我们不禁要请教,按孙文对吴均诗的理解和评诗标准,诗中举什么行觞?
    四. 水浮瓢针司南酌和考古材料
    公元前四世纪,鬼谷子本人所作的《鬼谷子·反应》记载“磁石之取针”。磁化之针实已问世。到公元前三世纪,《鬼谷子》记载:“郑人取玉,必载司南,为其不惑也。”说明取玉的郑人已使用司南(酌)。东汉王充《论衡》重提“磁石引针”,用“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对“司南酌”作了进一步的描述,说的是:(瓢勺制的)司南酌(装置),放在地上,(针端所在的)瓢柄(自动)指南。愚意最贴近这一记载的复原方案是“瓢针司南酌”。瓢针司南酌的结构特点决定了只能是浮式司南,而《鬼谷子》称“必载司南”,正与水载司南之意相合。
    晋代葛洪所著《抱朴子》中也有“磁石引针”,可惜系《太平御览》卷五一保存的《抱朴子》佚文,其上下文不明。《抱朴子外篇·嘉遁》说:“夫群迷乎云梦者,必须指南以知道;并【失】乎沧海者,必仰辰极以得反。”[22]云梦为江汉平原河道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之地,文中“指南”不可能是在云梦中毫无用武之地的指南车,只能是使用方便的磁性指南(酌)。对照《鬼谷子》:“郑人取玉,必载司南,为其不惑也。”“群”对应于取玉的郑人们,水乡“云梦” 对应于取玉的山路,“必须指南”相当于“必载司南”,“以知道”相当于“为其不惑”,《鬼谷子》司南和《抱朴子》指南可以相互印证。辰极,指北极星。又,《抱朴子外篇·疾谬》说:“(疾)【疢】美而无直亮之针艾,群惑而无指南以自反。”[23]后一句与前述“夫群迷乎云梦者,必须指南以知道”意思相同,葛洪在此将无指南(酌)与无医家之“针”并举,意味深长。
    明初刘崧《赠徐山人》曰:“乱余山水半凋残,江上逢君春正阑。针自指南天杳杳,星犹拱北夜漫漫。汉陵帝子黄金碗,晋代神仙白玉棺。回首风尘千里别,故园烟雨五峰寒。”[24] 刘崧,江西泰和珠林(今属江西泰和塘洲镇)人。堪舆术在江西源远流长。《赠徐山人》中提到“晋代神仙”,“针自指南天杳杳,星犹拱北夜漫漫”当是化用葛洪《抱朴子》的文意赠徐山人。
    六朝诗文中,还有梁元帝名篇《玄览赋》中的“司南”:“见灵鸟之占巽,观司南之候离”。离为南,乃后天八卦之一。赋中与相风鸟并提的司南是测向的仪器,表明梁元帝观测过用司南(酌)测向。[25]当时堪舆术尚未从占候术独立出来,“候离”有堪舆的色彩,却与指南车的用法毫不相干。
    唐韦肇的《瓢赋》曰:“挹酒浆,则仰惟北而有别。充玩好,则校司南以为可。”指出瓢勺可以挹酒浆和充作玩好司南的外壳,揭示了司南酌与瓢勺的天然联系,说明司南应是一种浮式装置。在唐代,司南作为玩好,与酒文化关系密切。
    除了《鬼谷子》和《瓢赋》,古文献中还有水浮司南酌的更直接明白的证据。宋僧正觉《颂古》诗曰:“妙握司南造化柄,水云器具在甄陶”,[26] 证明司南(酌)是陶瓷容器中水面上浮着的带有天性指南之柄的器具。元熊梦祥《析津志·寺观》称“正觉之司南,真乘之准酌”,[27] 语义双关。所指的实体司南,正是司南酌。[28]
    孙文说:“有人认为‘司南之酌’是以磁针和小葫芦瓢组成的水浮指南仪,也只是根据推理提出的想法,无任何考古材料作支持。”上文说明水浮“瓢针司南酌”并不是“只是根据推理提出的想法”。考古材料固然重要,但也不能绝对化。以张衡地动仪为例,复制尚未成功;考古中还没有发现地动仪;地动仪的真伪,学术界还有争议;可是孙文已肯定了地动仪的发明。为什么到了讨论司南问题,就采用双重标准呢? 司南是历史文化中影响深远之物,追踪其去向,也是证实司南酌的又一条途径。宋元针碗浮针已有考古发现的针碗实物为证。水浮司南酌是水浮指南鱼及针碗浮针的前身。[29]司南酌演变为水针,顺理成章,十分自然。科学史上有的发明,要化一千多年,才前进一小步,司南酌也终于迈出了这一步。
    堪舆水针登上历史舞台后,司南酌变成了酒文化中的玩好。1982年江苏镇江唐代窖藏出土的一支带有葫芦针矛顶的银酒令纛,再现了酒文化中行使权力的司南造化柄,乃历史上有过“瓢针司南酌”之实物旁证,详见拙文《“瓢针司南酌”的考古和文献新证》。[30]
    我们期待以后文物考古工作中发现更多的间接甚至直接实物证据,也希望象孙先生这样的大家,发挥积极的作用。
    汪少华先生曾对本文提供宝贵意见,特此致谢。
    《再论“司南酌”》全文将在2019年刊于《中国经学》
    参考文献
    


    [1]孙机:《再论“司南”》,《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8年第7期,156-162页。
    [2]张柏春、李成智主编:《技术史研究十二讲》,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43页。
    [3]闻人军:《“司南之酌”辩证及“北斗说”证误》,《经学文献研究集刊》第18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7年,20-36页。。
    [4]闻人军:《王充论“投之于地”及磁石勺说献疑》,《中国训诂学报》第四辑,2019年(待刊)。
    [5]杨宝忠:《论衡校笺》,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582页。
    [6]题(魏)管辂撰:《管氏指蒙》,《续修四库全书》第105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384页。
    [7]闻人军:《“瓢针司南酌”的考古和文献新证》,《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7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437-448页。
    [8]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首,光绪二十二年(1896)刊本,3b,4a页。
    [9]韩非:《韩非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14页。
    [10]崔豹:《古今注》(《四部丛刊三编》第224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卷上第1a,1b页。
    [11]题(汉)伏胜撰、郑元注;《尚书大传》卷四,四部丛刊初编本,第4a页。
    [12]闻人军:《原始水浮指南针的发明--“瓢针司南酌”之发现》,《自然科学史研究》2015年第4期,450-460页。
    [13]闻人军:《“司南之酌”辩证及“北斗说”证误》。
    [14]冯惟讷:《古诗纪》卷九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12a页。
    [15]刘海凤:《吴均诗文集校释》,2002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55页。
    [16]董仲舒:《春秋繁露》卷一三“同类相动”,四库全书荟要本,4b页。
    [17]高诱注:《淮南鸿烈解》卷六,四库全书荟要本,3b頁。
    [18]欧阳修:《文忠集》卷五六(外集卷六),四库全书荟要本,2b页。
    [19]郑獬:《郧溪集》卷二八,四库全书荟要本,21a页。
    [20]苏籀:《双溪集》卷三,四库全书本,13a页。
    [21]史简:《鄱阳五家集》卷一,四库全书荟要本,13b页。
    [22]  杨明照:《抱朴子外篇校笺》,北京:中华书局, 1991年,61页。
    [23]  杨明照:《抱朴子外篇校笺》,605页。
    [24]  刘崧:《刘槎翁先生诗选》卷七,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张应泰刊清代修补本,1b页。
    [25]  闻人军:《考工司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7年,250-261页。
    [26]  CBETA 电子佛典集成《宏智禅师广录》[M]卷二。《大正藏》,第48册,No. 2001。
    其纸本来源:侍者法润、信悟编:《泗州普照觉和尚颂古》,收入大正新修大藏经刊行会编:《大正新修大藏经》,东京:大藏出版株式会社, 1988年版。
    [27]  熊梦祥著、北京图书馆善本组辑:《析津志辑佚》,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74页。
    [28]  闻人军:《“瓢针司南酌”的考古和文献新证》。
    [29]  闻人军:《考工司南》,262-267页。
    [30]  闻人军:《“瓢针司南酌”的考古和文献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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