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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庭州地区的人口和营田

http://www.newdu.com 2018-12-25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 李锦绣 参加讨论

    
    贞观十四年(640年),唐平高昌,建立西州。与高昌相应的屯兵可汗浮图城(今吉木萨尔县护堡子古城)的西突厥叶护降唐,唐在其地建立庭州,置金满(为庭州治所)、蒲类(今奇台古城附近)二县。这一设置标志着唐朝开始直接统治天山北麓的游牧民族,从此北疆列入大唐版图。永徽二年(651年)阿史那贺鲁反叛,攻陷庭州,年底被唐收复,次年,又置轮台县(今乌鲁木齐南乌拉泊古城)。龙朔三年(677年),庭州设金山都护府,管辖唐置于天山以北、金山以西、巴尔喀什湖以南、两河流域以东广大地区的羁縻府州。长安二年(702年)以庭州置北庭都护府,并建立烛龙(瀚海军),北庭都护掌领庭州、伊州(伊吾军)、西州(天山军),辖兵数万人,管理昆陵、濛池两都护府所辖天山北路、热海以西的西突厥故地。与天山以南的安西都护府(治龟兹)分疆治西域,成为唐经营北疆、对中亚各地进行了有效统治的的军事重镇和核心。景云二年(711年),升格为大都护府。“安史之乱”后,北庭行政、军事建置一度增加,宝应元年(762年),庭州增置西海县,改金满县为后庭县;大历六年(771年)九月,于轮台县增置静塞军。但贞元六年(790年),庭州陷于吐蕃,最后一任北庭大都护杨袭古被杀,唐失去了对北庭的控制。
    
    唐玄宗《敕北庭将士百姓等书》开头写到:“敕北庭将士、部落及百姓等。”(《张九龄集校注》卷8,中华书局,2008年,第533页)可见北庭地区存在三种身份的人,即北庭将士、北庭周围羁縻州府部落及北庭百姓。
    
    贞观十四年除设庭州,“每岁调内地更发千人镇遏焉”(《通典·边防·车师》),这是最早驻防庭州的军队。征发的士兵,唐初为各地府兵,如高宗年间,西州就有“一十二人庭州镇”(《吐鲁番出土文书》第7册,171页)。随着常驻边军的设立,由兵12000人、马4200匹组成的庞大的瀚海军,成为庭州地区常驻边军。此外尚有一定数量的防人、土镇、烽戍兵、子弟等诸色兵种。如大历三年,庭州还差西州百姓曹忠敏“充子弟”(《吐鲁番出土文书》第9册,158页)开元年间,边军主要由募兵充任,唐鼓励健儿家属随军驻扎,瀚海军家属若平均每户4.2人计,则瀚海军士兵及家属应5万多人。
    
    庭州的官吏可分为武官(军将)和文官(州县官)两部分,张无价任北庭乾坑戍主(《吐鲁番出土文书》第9册,135页)是武官,麴玄福任“将仕郎,守北庭蒲类县主簿”(《文苑英华》卷415)则是文官。庭州与北庭都护府都置有胥吏,如23岁的西州人令狐高贞在西州授田,任庭州佐史(《吐鲁番出土文书》第6册,576页)。同样的西州百姓匡君感任“北庭府史”(《吐鲁番出土文书》第7册,513页),即文职胥吏。
    
    建中二年的诏令中说:“北庭、四镇,统任西夏五十七蕃、十姓部落。”(《唐会要》卷73)北庭都护府按36蕃,《旧唐书·地理志》记载有:盐治州都督府、盐禄州都督府、阴山州都督府、大漠州都督府、轮台州都督府、金满州都督府、玄池州、哥系州、咽面州、金附州、孤舒州、西盐州、东盐州、叱勒州、迦瑟州、冯洛州。“已上十六番州,杂戎胡部落,寄于北庭府界内,无州县户口,随地治畜牧”。这些蕃州部落人口众多,如景龙二年十月,“胡禄屋二万帐诣北庭内属”(《册府元龟》卷974),《命吕休璟北伐敕》中,提到参加这次征讨突厥军事行动的“诸蕃部落兵健儿二十五万骑”(《唐大诏令集》卷130),可见北庭周围的部落之多。他们为游牧人口,帐居,逐水草,“随地治畜牧”,奠定了北庭地区畜牧业的基础。
    
    据两《唐书·地理志》,庭州天宝时“户二千二百二十六,口九千九百六十四”,户均口数4.48人。《通典·州郡四》记载户2398,口9715,户均4.1人,较《元和郡县图志》卷40所载开元2676户反而有所减少。但实际情况可能正好相反。因为敦煌县博物馆藏58号“天宝地志残卷”记录了北庭诸县的设乡情况,据文书第15行,金满县为中县,有二乡,轮台县为中县,有三乡,蒲类县为下县,有二乡。《元和郡县图志》记载开元时北庭诸县,轮台、金满、蒲类皆为下县,可见天宝时北庭县的等级有所上升。这表明天宝时北庭地区人口较开元时是有所增加的,统计的数字有隐漏不实之处。
    
    京都藤井氏有邻馆15 号文书记载:
    
    1.金满县    牒上孔目司
    
    2.    开十六年税钱,支开十七年用。
    
    3.合当县管百姓、行客、兴胡,总壹阡柒伯陆拾人。应见税钱,总计当
    
    4.贰伯伍拾玖阡陆伯伍拾文。
    
    5.            捌拾伍阡陆伯伍拾文,百姓税。
    
    (后缺)
    
    文书后面残缺的部分,当为“行客税”和“兴胡税”。金满县的户税对象由百姓、行客、兴胡三种人组成。其中兴胡,是往来于丝绸之路的商胡,亦即九姓胡,他们来自蕃域,又叫兴生胡。行客是羁旅中的游客或未附籍的浮客。开元中,行客有的成为了北庭镇戍的官员,如俱六守捉的“押队官、行客、左骁卫别将、上柱国王元裕”(有邻馆40号文书);有的成为瀚海军军卒,如34岁的籍贯宁州罗川县的石抱玉即为“马军行客”(有邻馆12号文书)。但更多行客还是已经商为主。百姓、行客、兴胡这三类人,构成庭州的基本人口。根据户税总额和百姓税税额可知,百姓只占1/3,行客、兴胡是百姓的两倍。
    
    西州的百姓是原高昌国居民,汉人较多,汉化程度较高。贞观十四年,高昌国民以“归朝”的身份,成为大唐子民。吐鲁番出土文书记载贞观中某乡“归朝”人口427人以上(《吐鲁番出土文书》第4册,7页),正体现了某乡百姓隶属关系的转变。庭州归朝人口多少,则不易确定。贞观二十一年,去西州经商的米巡职为“庭州根民”(《吐鲁番出土文书》第7册,8-9页),可能是庭州的原住民。这样的“根民”应该不多。由于庭州前身是突厥可汗浮图城,归朝人口应以突厥、铁勒人为主,汉族人口较少。之后,随着唐朝的开发,庭州人口不断增加,其中汉族主要靠流移人,即《元和郡县图志》所谓:“其汉户,皆龙朔以后流移人也。”除流移人外,也有一部分是检括浮客附贯的,如蒋化明,原贯京兆府云阳县,因为到了北庭,“括客,乃即附户为金满县百姓”(《吐鲁番出土文书》第9册,62页)。
    
    “唐西州某县事目”文书中,提到“当县百姓、部曲、行客”(《吐鲁番出土文书》第7册,345页),百姓家中还应有贱民奴婢和部曲、客女、乐事等人口。此外,西州还有寄庄户(《吐鲁番出土文书》第7册,457、461页),寄庄、寄住,与行客不同(《吐鲁番出土文书》第9册,28、30页)。可能是部曲、奴婢不纳税,寄住等在原籍纳税,因而有邻馆文书中未记载这些名目,但唐代活动在庭州地区的人口,除百姓、行客、兴胡之外,也包括有贱民及寄庄、寄住户。正是这些将士、官吏、部落、百姓、兴胡、行客、奴婢等从事各行各业的数十万、甚至近百万的人口,共同促进了庭州地区的经济繁荣。
    
    庭州地区地理环境优越,适合农牧。唐玄宗《敕伊吾军使张楚宾书》中指出:“丰草美水,皆在北庭。”(《张九龄集校注》第528页)这与岑参《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的著名诗句“胡地苜蓿美,轮台征马肥”适相印证, 36蕃得以在北庭周围水草丰美的牧场中“随地治畜牧”。由于水源充裕,北庭地区形成了天然绿洲,适于农业,可以屯垦。龙朔年间(661-663年),哥逻禄部落一千帐向隶属于轮台县的金满州行进,“百姓逐水,各种少多麦田”(《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中华书局,2008年,第309-316页),印证了庭州地区宜农宜牧的自然环境。由此发展的经济,农业、畜牧业、商业并重,在开天时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态势。
    
    据吐鲁番出土文书,可知唐代西州农业生产中,要“运粪田中,并斫田”。在租佃田地时,“田中粪堛土”,“田中耕牛、人力、麦子、粟子”由租佃人负责(《吐鲁番出土文书》第4册,46、59页)。此外,还要用牛“践麦”(《吐鲁番出土文书》第6册,460页)。可见当时种田时要普遍施肥,动用人力斫田,并预备种子,使用耕牛,实行的是精耕细作。
    
    庭州的农业也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始建庭州时,地广人稀,唐朝派驻军队,开展大规模屯田。据《唐六典》卷7,“凡军、州边防镇守转运不给,则设屯田以益军储”。开元时诸军、州管屯,总992屯,北庭占20屯,伊吾军1屯,天山军1屯。诸屯“大者五十顷,小者二十顷。凡当屯之中,地有良薄,岁有丰俭,各定为三等”。北庭的屯田应是大屯,共1000顷。S.11453L“唐开元年间瀚海军兵曹司印历”文书(孙继民:《唐代瀚海军文书研究》,甘肃文化出版社,2002年)第15行提到“咄玉屯状为兵权德行患请替事”,“咄玉屯”应为北庭20屯之一,兵权德行为屯田上的劳动者,他病患之时,要由其他兵士代替,以保证屯田的正常劳动力。诸屯可营稻、禾、大豆、小豆、乌麻、麻、黍、麦、乔麦、蓝、蒜、葱、瓜、蔓青、苜蓿等,北庭的营田主要种植粟、麦、青稞、豆、(广+禾)、苜蓿等。屯田支给种子、耕牛、农具,还要有“输丁”助屯。
    
    士卒、屯丁、流放刑徒是屯田上的三种主要劳动者。士卒屯田更为普及,如上引咄玉屯权德行病患请替所示,但可能也不排除有一部分以租佃的方式经营。S.11459J“唐开元年间瀚海军兵曹司印历”文书第4行提到“左一等六军连状为种军人田人姓名事”,可见“种军人田”的并不全是军人。屯田的等级以收获多少为定,按屯田上的一切收获物计折。《太白阴经》卷5记载,“等级殊等九千石,第一等七千石,第二等六千石,第三等五千石,岁无水旱灾蝗,满四千石者,屯官有殿”。《太白阴经》所记一屯有六十顷,亩产1.5 石,为殊等,亩产1.17石,为第一等,亩产1石,为第二等,若亩产0. 67石,则为第四等,在非水旱虫灾的情况下,入第四等是要受罚的。但北庭的屯官入第一等的非常多。《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记载,开元年间,北庭都护府功曹府、流外肆品、云骑尉王孝□,北庭都护府录事史、流外伍品、骑都尉曹怀嶷,北庭都护府户曹史、流外伍品、武骑尉张虔礼等,均“营田第一等”。
    
    北庭的营田在营田大使(或支度营田使)、副使直接领导下,下设营田判官,每屯有屯主、屯副,根据严格考课和入仓制度,井然有序地进行。张仁楚如意元年(692年)“检校庭州刺史兼营田大使”,可见在北庭都护、瀚海军设立之前,庭州地区的营田已经紧锣密鼓地进行了。和守阳“景龙之岁,以军功授义阳府别将,碛西支度营田判官”,后“转北庭副都护兼右司御率,专知仓库支度营田使。始终十年,储蓄巨亿”(《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022、1580页),在营田使任上做出了巨大成绩。“储蓄巨亿”,当不是墓志溢美之词,北庭营田的积贮,在开元天宝时,是达到了“巨亿”的。
    
    除了隶于诸军的屯田外,庭州地区的营田尚有镇戍、守捉、烽铺的营田和斸田。唐《军防令》规定:“防人在防,守固之外,唯得修理军器、城隍、公廨、屋宇。各量防人多少,于当处侧近给空闲地,逐水陆所宜,斟酌营种,并杂菜蔬,以充粮贮及充防人等食。”(《唐律疏议·擅兴律》)因此,兵士普遍开垦土地,营种粮、菜。据吐鲁番文书,可知伊吾军所属速独、高头、阿查勒、泥熟、故亭、青山、花泉、乙耳、伊地具、波色多、柳头、明等烽,乌谷、骨咄禄等铺,均积极斸田,垦地八亩、一亩不等,种植粟、(广+禾)、豆等;西州赤亭镇、柳谷镇、白水镇、银山戍、方亭戍等,也大量营田。北庭都护府辖有清海军、俱六镇、凭落镇、神仙镇、沙钵镇、蒲类镇、郝遮镇、、盐泉镇、特罗堡子等。这些镇戍也因地制宜,垦田斸田,如《吐鲁番出土文书》第8册就记载了俱六守捉、神山守捉、凭洛守捉和折冲府的斸田情况,这些军事单位的营田收获也要上报支度营田使、副使(第197-198页)。
    
    此外,馆驿、长行坊、车坊也要分配田地,自主经营,官府的公廨田、官人的职分田也在庭州的田地中占有重要比重。S.11459E“唐开元二十五年十二月瀚海军兵曹司印历”文书第16行记载“车坊小作兵胡遇”,这个“车坊小作”可能和“长行小作”(《吐鲁番出土文书》第10册,248-254页)一样,为附属于车坊的管理营田机构,小作收入粟、麦、草等,供车坊支用。
    
    经过多方面、多渠道、大规模的开垦土地,精耕细作庭州的屯田和其他官府田地、私田经营都取得显著成效。经过唐太宗、玄宗的西域经营,“中国无斥候警者几四十年。轮台、伊吾屯田,禾菽弥望”(《新唐书·吐蕃传下》)。轮台田连阡陌,硕果累累,正是庭州地区营田成果的展现。
    
    北庭兵额2万,战马0.5万,运输的六驮马1.2万,兵马年食粮近40万石。唐朝年供和籴匹段8万匹,按天宝物价,可籴粟10.5万石,北庭的屯田斸田提供军粮近30万石(《唐代财政史稿(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232页)。仅此一项,即可见北庭屯田的意义。如再统计馆驿、长行坊、公廨等田地,北庭官府营田所占比重更大,营田收入在国家财政中的地位更重。因此说,北庭是唐帝国屯垦重地,当无疑意。
    
    北庭的屯田营田不仅保证了北庭军队兵马浩大的食粮支出,满足了国家行政、交通的基本需要,而且也积存了大批的粮食,并向其他地区输送,成为西北重要的产粮基地。
    
    唐玄宗《敕河西节度牛仙客书》铿锵有力地指出,朔方军等二万人至北庭,“粮贮可支五年以上”(《张九龄集校注》,第538页),可见北庭仓储贮积之丰盛。由于近百年的辛勤开发和经营,北庭粮食作物中也出现了自己的品牌。“天宝二年交河郡市估案”中,在“米面行”里,专门有一种“北庭面”,这种面每斗上估35文,比上估每斗38文的白面要便宜(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79年,第447页)。S.11453H“唐开元十五年九月瀚海军印历”文书第8行提到“押官西北粜面事事”,这里的面,也许就是“北庭面”。“北庭面”的出现,显示了北庭农业生产的发达水平。
    
    贞观二十二年,庭州人米巡职带着“奴哥多弥施年拾伍,婢婆匍年拾贰,驰一头黄铁勒敦捌岁,羊拾伍口”到“西州市易”,应该是以奴婢、驼、羊为市易的商品,显示了当时庭州畜牧经济及奴婢买卖的发达。而到了开元二十一年,庭州金满县百姓蒋化明作为“北庭子将郭琳的作人,先使往伊州纳和籴”(《吐鲁番出土文书》第9册,63页),可见庭州的农业生产已经颇为繁荣,超过了伊州、西州。正因为粮食有余,才会从庭州向伊州出卖。这种粮食有余的现象应不始于开元。神龙三年夏季,支度使勾徵出小麦2石6斗,为“轮台运欠”(《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第47页),表明轮台已经向西州运输粮食。也正因为如此,开元二十一年,康大之“往轮台征债”(《吐鲁番出土文书》第9册,36、38页),景龙年间,西州的大女阿弥也“向北庭逐粮在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7册,517页)。种种迹象表明,神龙、景龙年间,即北庭都护府建立不久,北庭经济水平就已经超过西州。因此由北庭领西州、伊州,庭州为都护治所,不仅表明庭州军事地位超过西州、伊州,也昭示着庭州已成为北疆地区的经济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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