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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司译院蒙古语教习活动

http://www.newdu.com 2018-12-25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 乌云高娃 参加讨论

    
    自古以来,朝鲜半岛深受中国文化影响,其教育机构也不例外,与中国历代王朝在中央和地方所设置的官办学校有着密切联系。朝鲜司译院,属官办“译学”机构,以培养翻译人员为目的。其建立也与中国元明两朝的“译学”机构有着一定的承传关系。为研究东亚地区古代外国语教学史,需将元明两朝的外国语教学与朝鲜司译院进行比较。笔者检索前人研究,发现朝鲜司译院这一机构,尙未引起国内学者的重视。本文拟就朝鲜司译院“蒙学”教学情况,及朝鲜世宗时司译院蒙学帖儿月真,与朝鲜世宗时创“训民正音”文字的渊源关系等问题,作试探性研究。至于朝鲜司译院与中国元明两朝相应机构的关系问题,拟另撰文论述。
    

一、 司译院的设立及沿革


    关于司译院的设置、沿革等问题,《高丽史》、《经国大典》、《通文馆志》、《李朝实录》等史料均有记载。
    
    朝鲜王朝建立后,因袭高丽旧制建立了司译院。《李朝实录》记载,太祖二年(1393年)“置司译院,肆习华言”。[1]
    
    关于司译院的设置问题,郑光认为“朝鲜司译院是将高丽通文馆改名为司译院的”[2]。高丽忠烈王二年(元至元十三年,1276)设置的通文馆,后来改名为司译院[3]。小仓进平认为“高丽末年设置的司译院,在朝鲜初年以旧制的形式存置”[4]。司译院始设于高丽末年,朝鲜初期采取了新建的形式[5]。
    
    《高丽史》记载,“通文馆忠烈王二年始置之,令禁内学官等参外年未满四十者习汉语……后置司译院,以掌译语”[6]。
    
    《高丽史》记载,恭讓王元年(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置“十学”,其中之“吏学”置于司译院[7]。关于“十学”《高丽史》只简单记载:“恭讓王元年置十学,教授官分隶,礼学于成均馆;药学于典仪寺;兵学于军侯所;律学于典法;字学于典校寺;医学于典医寺;风水阴阳学于书云观;吏学于司译院”[8]。可见,司译院始设于高丽恭讓王时期。
    
    《通文馆志》记载,“高丽忠烈王二年始置通文馆习汉语,恭讓王三年改为汉文都监,国初置司译院,掌译诸方言语”[9]
    
    根据以上史料记载,朝鲜司译院是在高丽忠烈王时期设立的通文馆基础上设立的。通文馆在恭讓王元年(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很有可能名为司译院,在恭讓王三年(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改名为汉文都监。朝鲜初期重新设立司译院。
    
    朝鲜司译院设有“四学”,即汉、蒙、倭、女真学。司译院不是同时设立“四学”。如前所述,“太祖二年,置司译院,肆习华言”。由此可知,“汉学”应是在朝鲜太祖二年(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设立。“蒙学”后来是在朝鲜太祖三年(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增设。《李朝实录》记载,太祖三年,司译院教官人数为“教授三员,内汉二员,蒙古一员”[10]。可见,司译院设立之初,只有“汉学”和“蒙学” 教习汉语和蒙古语。
    
    关于“倭学”和“女真学”的设立年代,据《李朝实录》记载:朝鲜太宗十四年“命司译院习日本语,倭客通事尹人甫奏:日本人来朝不绝,译语者少,愿令子弟传习,从之”[11]。朝鲜世宗八年礼曹报告“野人(指女真人)连续上来,”
    
    朝鲜司译院设立“四学”的原因是,与朝鲜和明朝的政治往来有关。明朝势力进入辽东之后,朝鲜与明朝、北元、女真、日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司译院的设置以及汉、蒙、倭、女真学等“四学”的形成,除了朝鲜出使明朝、北元、女真、日本的需要以外,还有备边司和兵部了解明朝、北元、日本、女真等的军事动向需要。
    
    朝鲜世宗时代开始,司译院已实行了“四学”例。朝鲜太祖、世宗、成宗时期,对司译院各科教学作出了各项不同的规定。
    
    朝鲜太祖三年(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对“汉学”、“蒙学”作了如下规定:在司译院置“禄官与教官”;教官人数为“教授三员,内汉二员,蒙古一员,优给禄俸”;学生的人数及年龄规定为“令在京五部及地方,择良家子弟十五岁以下,天资明敏者,岁贡一人,入院肆业”;对考期与科目规定为“每三年一次考试。习汉语者,以四书、小学、吏文[12]、汉语皆通者为第一科,与正七品出身。通四书之半及小学、汉语者为第二科,与正八品出身。止通小学、汉语者为第三科,与正九品出身”。习蒙语者“能译文字,能写字样[13],兼写伟兀字(伟兀字指畏吾儿体蒙古文)者为第一科;只能书写伟兀文字,并通蒙语者,为第二科,出身品级同前”。[14]并对考试中选者,颁给红牌,证明司译院奉王旨给某人,赐通事第几科几人出身。
    
    世宗时期,对在“四学”学习者,作出进一步的规定。世宗二十四年(明正统七年,1442年),司译院都提调等认为,现今在司译院习华语者(大多数人,应该是按上述规定从各地选送的),入院,不得已才学汉音。故而在司译院学华语,学十年不如到中国奉使数月。学汉音常用乡音(即朝鲜语发音),一天所学汉语还不如乡语的十分之一。这种习字与汉语的教学相分离的作法,严重影响教学质量。所以,司译院提调官等对禄官、教授、各级官员以及汉、蒙、倭、女真等四学学生,作出了入本院须用所习语言,不得用乡语的规定。                  
    
    世宗创造“训民正音”[15]文字之前,历代王朝所建儒学学校,一直使用汉字。学习汉语者,以当地乡音读汉文字,即以一种“吏读”[16]法来读汉字。因此,在以往学校读儒学经史,不一定都以汉音来读汉字。这样一来,在司译院学习汉语者,常受乡音影响。因此,世宗才对在司译院汉学习读汉语者,规定了在本院不得用乡音的禁令。其规定如下:“每至院中,一禁乡语,上而师长、僚官,相与应对,下而权知、生徒,招呼应诺,一用汉语。大而公事议论,小而饮食起居,一用汉语”。并令常考察,若有人用乡语,予以处罚。“初犯,附过。再犯,囚。次知一名三犯,二名四犯,三名五犯,以上移关刑曹论罪,禄官罢职,仍一年不叙前衔。权知,一年不许取才。生徒,随其所犯辄行棰楚。其余蒙、倭、女真学,亦依此例施行”。[17]
    
    成宗时期,“四学”的待遇下降。故而政府也采取了一些鼓励“四学”生徒的措施。并对司译院“四学”、岁贡生徒人数,作了新的规定。成宗九年(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规定,因蒙、倭、女真学人员和生徒,都是居外(应指外方选送的)之人,故对同住父兄弟姪,实行免役。无亲属者,另给俸和衣物。在大典内,同住的亲属中,有一人不能定役。如果同住父兄子弟各自有役的话,只给一人奉足。户内三丁以下,也不能定役。户内没有人丁,则许亲属一人免役。并声明,鼓励汉学,也依此例。
    
    世宗时期,汉、蒙、倭、女真学,依“四学”例供馈。学员享受政府津贴,故能安心学习。但到了成宗时期,供馈不继,贫寒生徒终日受饿,学业难持。“四学”虽有供学百人的规模,但赴学者总不满。因此,成宗九年司译院向政府请求给提供供馈。同年,政府为解决司译院“四学”生员不满的问题,规定依汉学例,命各道每年选送蒙、倭、女真学岁贡生徒八人。并令外方[18]选送蒙学生徒五人,倭、女真学生徒各六人。
    
    以上所述可概括为两点:一是,世宗时期对司译院各级官员及学生教学活动要求严格,并向生徒提供供馈。到成宗时期,因供馈不继,致使汉、蒙、倭、女真各学学员人数减少。因此,政府采取了对生徒亲属免役,提供奉足等措施,鼓励司译院“四学”生徒,并增加了岁贡的人数。其二是,由于朝鲜成为明藩属国,汉语成为正统。其重要性远非蒙古、日本、女真语所能及,而且,蒙、倭、女真学生徒,是从地方选送,食宿不便。“四学”中蒙、倭、女真学与“汉学”三科之间差距甚大。蒙、倭、女真各学,所习者日减。出现这种差别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朝鲜历代王朝所建学校一直使用汉文字。
    
        
    
    朝鲜司译院“四学”对培养的翻译人员,有不同的要求,似乎对汉、蒙、倭、女真学生徒,是否能够进行翻译非常重视。对汉、蒙学生徒,根据不同程度,分为不同的档次。能够进行翻译,会写文字,又通语言者为最高级。以“汉学”为例,从其所规定科目看,既通汉语,又通吏文者,为第一科;汉语程度稍逊或略通,一半及不懂吏文者分别为第二、第三科。第一科出身者,兼通汉、吏,能够从事从汉语译为吏文,也能将吏文译为汉语。例如,中宗二十三年(明嘉靖七年,1528年),令译官李和宗翻译建州卫所通文书,并将朝鲜方面复信译为“吏文”。[19] 由此可见,朝鲜司译院培养从事双向翻译的人才。兼通汉语和吏文者,比反通汉语者待遇要优厚。“蒙学”也是如此。
    
    
    
                   “蒙学”及“帖儿月真”
    
       对朝鲜司译院“四学”之“蒙学”及其蒙古语教学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自高丽忠烈王时代司译院始设,到朝鲜时期司译院的发展演变,及其蒙古语教学逐渐衰落的过程。
    
    明洪武二十五年(朝鲜太祖元年,1392年),明在辽东设辽东都指挥使司。由此,朝鲜半岛与北元的关系基本被切断。但朝鲜司译院“蒙学”的教学活动,并未因此而中断。
    
    如上所述,朝鲜太祖时期开始,司译院对“蒙学”和蒙古语教授及生徒人数做了规定。世宗时代开始,对蒙学也采取了鼓励措施。据《李朝实录》记载,世宗四年(明永乐二十年,1422年),吏曹报告称,蒙古语不是时尚,传习者少,为对学习蒙语者给予鼓励,请求从分数高者中,选两人用在政府。此举效果似不明显。次年,礼曹报告,蒙学生徒人数依旧很少,请求从全罗、庆尚道及京中五部,选年少聪敏者,送赴司译院学习蒙语。此项请求得到了许可。
    
    同年,礼曹报告“蒙古字学有二样,一曰伟兀真,二曰帖儿月真。在前,诏书及印书用帖儿月真,常行文字用伟兀真,不可偏废。今生徒皆习伟兀真,习帖儿月真者少。自今四孟朔蒙学,取才并试帖儿月真,通不通分数,依伟兀真例”。[20]这是说蒙古字学有两种,一称伟兀真,一称帖儿月真。过去诏书及印文用帖儿月真,日常文字用伟兀真,两者应兼通之。但世宗时代生徒几乎不习帖儿月真,只习伟兀真。故吏曹要求考试内容增加被忽视的帖儿月真,其评分标准按伟兀真执行。 这段史料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以上所谓蒙古字学应创设于朝鲜王朝建立之前。二是,除了一望可知的伟兀真即畏吾儿体蒙文外,还提到了所谓帖儿月真。按上下文理解,帖儿月真应该是指八思巴字。
    
    蒙古字学是元世祖忽必烈时为在全国普及八思巴字,而在地方设立的蒙古语文学校。创立八思巴字之前,蒙古人使用畏吾儿体蒙古字。即所谓“伟兀真”。至元六年(1269),元世祖忽必烈令帝师八思巴,以藏文字母为基础,创蒙古新字,即八思巴字。并颁发了使用蒙古新字的规定。据《元典章》,《诏令》卷之一记载:“至元六年二月十三日,特命国师八思巴创为新字,译写一切文字。自今以后,凡有玺书、颁降,并用蒙古新字,仍以其国字[21]副之”。至元七年(1270),元朝设“诸路蒙古字学教授”。[22]次年,又“置蒙古国子学,掌教习诸生”,[23]命百官子弟入学。再次年,“置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24]元朝在国内规定,敕令用蒙古字拟写。“至元十年(1273)春正月,敕自今并用国字[25]书宣命”[26]的记载即本于上述元典章所录诏书。
    
    高丽元宗十四年(元至元十年,1273年)春正月,元朝使者致高丽的诏书“其文用新制蒙古字,人皆无识者”。[27]由此可见,同年元宣差出使高丽,带去的诏书即以八思巴字书写。
    
    元朝不但向高丽下达八思巴字诏书,也要求高丽进表以蒙古字书写。据《元典章》,《礼部》卷之四,用蒙古字条记载:“至元八年(1271),钦奉圣旨条画,应凡奏目,并用蒙古字书写,钦此。”并令今后各处大小衙门,进表、朝贡,一切要用蒙古字书写。并规定今后不可再称为蒙古新字,改称蒙古字。因此,高丽翻译人员也需学习蒙古字。忠烈王二十一年(元元祯元年,1295年),“元遣蒙古字教授李忙古大[28]来”。[29]
    
    所以,上文中提到的“在前蒙古字学”不可能是指朝鲜太祖时期或世宗时期的司译院蒙学。蒙古字学,应设于高丽忠烈王时。高丽蒙古字学与高丽司译院之间的关系,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学习八思巴字,始于高丽忠烈王时则可以肯定。
    
    至元八年(1271),元朝在国内规定,“蒙古字学生徒,百官、汉儿官员,选择子弟俊秀者,入国子学。随路达鲁花赤、总管以下及运司、诸投下、官员子孙、弟姪,堪读书者,并所入学。”[30] 元朝在高丽于至元七年(高丽元宗十一年,1270年),始设达鲁花赤。可以想象,在高丽的达鲁花赤子孙,亦要学习蒙古字。况且,至元八年元国内颁行蒙古字时,忠烈王,即以高丽世子的身份在大都。次年,忠烈王回高丽之后,依蒙古俗剃头、着蒙古服饰。忠烈王与元世祖忽必烈关系极为密切,为元朝的驸马国王。他很可能服从世祖忽必烈普及八思巴字的诏令,培养蒙古字学翻译人员。忠烈王继承高丽王位之后,第二年即设司译院,掌管翻译之事。
    
    伟兀真即伟兀字。朝鲜司译院太祖二年所定科目中提到的伟兀字,与《元典章》中记载的伟兀字同。《元史》记载为畏吾字。与伟兀字对应的蒙古语为“oigor  usug”的第一部分;伟兀真字则当为“oigorjin  usug”。同样,帖儿月真应是蒙古语“ durbeljin usug”的汉字音译。《蒙古语大辞典》解释“durbeljin usug”为元世祖忽必烈命国师八思巴创造的新字。六十年前日本学者小仓进平已提出“帖儿月真”应指“八思巴文或八思巴文之后所创蒙古文”。[31]韩儒林先生认为“契丹、西夏、女真国书,皆模拟汉字而成。八思巴为忽必烈创制新字时,似颇受三种国书影响,故亦力求方整(durbeljin)”。[32] 八思巴字在字形上来讲,属于方形文字。这一名称也许是与畏吾儿体蒙古字相比较而言的。
    
    蒙古语“durbeijin”可分为“dur / bel / jin”三个音节。“usug”直接译为字。“帖儿”应为蒙古语音节“dur”的汉字音译。中世蒙古语(畏吾儿体蒙文)“d”、“t”在字形上相同,即与现代蒙古语中“t”的字形相同。韩国语中常“d”、“t”不分。因此,将“dur”转写为“tur”是可能的。“月”为“bel”的汉字转写。汉字“月”在韩国语中的发音为“uol”。在蒙古语口语中“bel”受元音和谐律影响,元音“e”受上一个圆唇元音“u”的影响,也读为圆唇元音,成为“bol”。口语中,“bol”(为“bel”的读音)和“uol”的读音又比较相似。故“月”为蒙古语音节“bel”的汉字转写。韩国语中,汉字“真”的读音为“jin”。 另外,世宗五年的礼曹报告中提到,“在前,诏书及印书用帖儿月真”,这与元朝世祖忽必烈时期,关于宣书和玺书、贡表,要用蒙古字书写的规定是相符合的。因此可以断定“帖儿月真”为“durbeljin”的汉字音译。世宗时期,司译院重新规定研习的“帖儿月真”肯定是八思巴字。
    
    关于朝鲜“谚文”的来源问题,史学界有几种不同观点。主要有藏文来源说、梵文来源说、蒙文来源说,还有,日本学者白鸟库吉认为“谚文”“应该是来源于八思巴文”。[33] 笔者同意白鸟库吉的看法,世宗二十八年九月(明正统十一年,1446年),一批朝鲜学者创造的“训民正音”文字,当与世宗时在司译院蒙学习学的八思巴字有关。将八思巴字的字母拆分开来看,“训民正音”文字有些字母的创造,明显受其影响。另外,“训民正音”文字(又称谚文),元音之前,必须要加“字头符”(所谓的“零声母”),也与八思巴字同,只是所加符号不同而已。“训民正音”文字所加为一个圆圈,八思巴字则加一横。而且,其字母的粘着组合,收声母[34]及其语法中的表现格的形式,以及动词的变化等,也都与蒙古语相似。由此可以看出,世宗时期司译院“蒙学”应教习过八思巴字,世宗五年礼曹报告中所提“帖儿月真”应为八思巴字。
    
      世宗二十四年(明正统七年,1442年),北元谴使赍脱脱不花敕书,到朝鲜咸吉道阿赤郎地面,朝鲜通事展阅敕书只是“默识,阳言俺本不识蒙古字样”[35] 并将敕书封还给蒙古使臣。此后朝鲜将事情的经过向明朝汇报。这一史料证明,世宗时期,其政府内有识读蒙古字者。
    
    成宗二十三年正月(明弘治五年,1492年),右承旨权景禧报告称“谕都骨兀狄哈之书已用蒙古、女真语翻译,何以处之”。[36] 中宗十三年(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蒙古学翻译蒙古书,呈兵部[37]。上述资料提及的这些识读蒙古语者,及蒙古语翻译人员,均应是司译院蒙学培养出来的。
    
    
    
                   结语
    
    一、高丽忠烈王时司译院始置,蒙古字学所教习文字有两种,即伟兀真和帖儿月真。
    
       二、朝鲜司译院“蒙学”,以《蒙语老乞大》为教科书。
    
       三、朝鲜世宗时司译院“蒙学”习学帖儿月真文字,即八思巴字。世宗时创“训民正音”文字,与司译院“蒙学”习八思巴字的关系问题,值得重视。
     四、至中宗时期,司译院蒙学进入衰退阶段,很少有生徒学习蒙语了。
    


    [1]《李朝实录》,日本,东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昭和三十一年(1956年)版,《太祖实录一》卷4。
    
    

    [2] 郑光《从试卷看朝鲜王朝的译科制度——以满语、蒙古语、汉语考试答案用纸为中心》,2001年2月22日在日本京都召开的“翻译与文化史”研究会论文,第2页。
    
    

    [3]郑光《译学书研究的诸问题——以朝鲜司译院倭学书为中心》,《朝鲜学报》百七十辑,1999年,第30页。
    
    

    [4]小仓进平增订《朝鲜语学史》,第3页。
    
    

    [5] 小仓进平《朝鲜的契丹及女真语学》,《历史地理》第二十九卷,第五号,第564页。
    
    

    [6]《高丽史》,日本,东京国书刊行会,明治四十一年(1908年)版,卷76,《百官一》。第二册,第563页。
    
    

    [7]《高丽史》卷77,《百官二》。第二册,第572页。                                                                                        
    
    

    [8] 这里只提到8个,其余2个应是乐学和译学。
    
    

    [9] 《通文馆志》,卷一沿革,官制条,第7页。
    
    

    [10] 《李朝实录》,《太祖实录一》三年十一月条,卷6。
    
    

    [11] 《李朝实录》,《太宗实录》十四年十月条,卷。
    
    

    [12]“吏文”,是指朝鲜对中国的外交文书中所用的汉文。
    
    

    [13]“字样”当指八思巴字。
    
    

    [14] 《李朝实录》,《太祖实录一》,卷6。
    
    

    [15] “训民正音”文字,朝鲜世宗二十五年(1443年),命一批学者创造的朝鲜文字,共28个字母。世宗二十八年(1446年)正式颁布。称为“训民正音”文字。今韩国所用语言文字,是在“训民正音”文字基础上演变而来。
    
    

    [16] “吏读”乃公元692年新罗学者薛聪、强首等所创,其法以汉字偏傍部首或读音标记本族语。
    
    

    [17] 《李朝实录》,《世宗实录三》,卷95。
    
    

    [18] “外方”应指地方,其所属范围、及其与“各道”之间有何关系,尙有待于研究。
    
    

    [19] 《李朝实录》,《中宗实录三》,卷61  。
    
    

    [20] 《李朝实录》,《世宗实录一》,卷19。
    
    

    [21] 《元典章》这段史料中所谓“国字”不是指八思巴字,当指被译写的各国文字。另外,又见《元史》《百官三》中“蒙古翰林院,掌译写一切文字,及颁降玺书。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
    
    

    [22] 《元史》中华书局点校本,1976年版,卷7,《世祖本纪四》。
    
    

    [23] 《元史》卷7,《世祖本纪四》。
    
    

    [24] 《元史》卷7,《世祖本纪四》。
    
    

    [25] 此“国字”应指八思巴字。
    
    

    [26] 《元史》卷8,《世祖本纪五》。
    
    

    [27] 《高丽史》卷27,《元宗世家》。
    
    

    [28] 李忙古大应为李忙古带,高丽读“大”为“带”是可能的。
    
    

    [29] 《高丽史》卷31,《忠烈王世家》。关于此记载,在元代史料中未见相应记载,待考。
    
    

    [30] 《元典章》,《礼部》卷4,蒙古学校。
    
    

    [31] 小仓进平《朝鲜外语史》(日文,《朝鲜语学史》),刀江书院,1940版,第648页。
    
    

    [32] 韩儒林《成都蒙文圣旨碑考释》,载《韩儒林文集》,南京大学元史研究室编,第131页。
    
    

    [33] 白鸟库吉“谚文的起源”,载《史学杂志》第八卷(1897年版),第126页。
    
    

    [34] 韩国语中“收声”母指词尾的不加元音字母的辅音字母。蒙古语中称为“debisger  usug”,有中、下两种形式。
    
    

    [35]《李朝实录》,《世宗实录三》卷96。
    
    

    [36] 《李朝实录》,《成宗实录四》卷261。
    
    

    [37] 《李朝实录》,《中宗实录二》卷3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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