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民间文学延续民族记忆的两种途径 民族记忆,是一个族群的集体记忆,也是文化记忆。这里首先需要讨论“民族”这个概念。现代意义上的“民族”(nation)一词,具有相当多的政治含义。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认为:“(民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同时,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limited),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安德森对“想象的共同体”做了如下三点解释:首先,民族有限性,即一个民族无论成员多么众多,都是有边界的;其次,任何民族的自由,都是以“主权国家”的获得为象征;第三,民族内部虽不平等,但总是被设想成为一种有着深刻的平等和爱的情形,进而人们甘愿为自己的民族去屠杀或从容赴死。安德森的“想象的共同体”基本上是在“民族国家”的意义上去定义民族,这就在“民族”的复杂含义中消除了种族、遗传等体质人类学的成分,偏重于从历史文化和政治组织的角度去理解民族。安德森关于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的观念,在中国当代文学和文化研究界已经成为引人注目的话语,“为人们逾越既有的民族主义理论的政治经济学范畴,从文学/文化文本的话语层面探讨民族国家建构,提供了诸多启示。”然而,在多民族杂居、融合的中国,民族与国家是两个分离的概念,“民族”既指汉族、藏族、回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彝族、苗族、壮族等各具文化和历史的民族,也指各民族长期融合形成的中华民族。后者既是“想象的共同体”,也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一直面临着血统的种族、文化上的民族集团和政治上的民族国家等多重的“民族”焦虑,也造成了民族国家多重含义的一体性。中国既拥有众多文化传统独特的民族,同时它们又构成了统一的中华民族,有些学者将后者称为“大民族主义”。当代中国语境中的“民族国家”指的是由56个民族构成的中华民族所组成的国家。本文讨论的民间文学,主要是汉族民间文学,也会涉及其他民族民间文学;因而,所讨论的“民族记忆”,也就是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和文化记忆。 “集体记忆”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首先提出的一个概念。哈布瓦赫首次将记忆赋予了社会学意义,强调个体只能在社会框架(social frame)中进行记忆。他认为,记忆产生于集体,只有参与到具体的社会互动与交往中,个体才有可能产生回忆。关于个体记忆与集体记忆的关系,他说:“个体通过把自己置于群体的位置来进行回忆,但也可以确信,群体的记忆是通过个体记忆来实现的,并且在个体记忆之中体现自身。”“过去”的重构。哈布瓦赫认为:人们如何构建和叙述过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下的理念、利益和期待,而记忆的建构受到权力的掌控。集体记忆总是根据当下的需要,出于某种当下观念、利益和要求对过去进行重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集体记忆也被哈布瓦赫称作“社会记忆”。哈拉尔德·韦尔策则将社会记忆定义为“一个大我群体的全体成员的社会经验的总和”。一个族群的社会记忆也被称作“民族记忆”。 扬·阿斯曼(Jan Aassmann)在《文化记忆》一书中将人类记忆的外部维度分为四个部分:模仿性记忆、对物的记忆、交往记忆、文化记忆。他主要比较了短时性的交往记忆与恒久性的文化记忆,而专注于对文化记忆的研究。在阿斯曼看来,一个民族的仪式和节日构成了文化记忆的“首要组织形式”。他说: 在无文字社会中,除了亲自参加集会之外,没有其他途径可以使集体成员获得文化记忆,而集会需要理由:节日。节日和仪式定期重复,保证了巩固认同的知识的传达和传承,并由此保证了文化意义上的认同的再生产。仪式性的重复在空间和时间上保证了群体的聚合性。 节日和仪式也是口头表演和文本生成的时间窗口。节日期间的神话讲述、戏剧演出,仪式上的史诗表演、歌谣唱诵,都是民间文学展示其文化功能的时候。民间文学表演活动构成了节日和仪式的重要内容。在这样的活动过程中,文化知识、群体认同都得以表达,民族记忆也得以延续。 民族记忆是欧洲新记忆研究经常讨论的话题。扬·阿斯曼和阿莱达·阿斯曼(Aleida Aassmann)合著的《昨日重现———媒介与社会记忆》一文,比较了官方记忆的政治特点与民族记忆的文化特点,然后引用本-阿夫纳的话说:“民族记忆属于莫里斯·哈布瓦赫所研究的集体记忆,却比其他所有的记忆都更广泛,因为它跨越了社会、种族、地理三种界限。”民族记忆依托于该民族的宗教圣典和文学经典,也包括民间文学经典作品(如《荷马史诗》《摩诃婆罗多》)。“民族认同及其稳定持久性是受制于文化记忆及其组织形式的。民族的消亡(除了印加帝国这种极特殊例子),不是有形物质的消失,而是在集体、文化层面上的遗忘。”因而,维持一个民族的文化记忆,对于该民族的文化特质的保存,对于增进民族的身份认同和社会稳定,都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 那么,一个民族怎样维持其文化记忆传承不废呢?在扬·阿斯曼看来,文化记忆的保持有两种方式:仪式关联和文本关联。所谓“仪式关联”,是指一个族群借助于对仪式的理解和传承实现的文化一致性。这些仪式可称作“记忆的仪式”,其中附着了各种知识,在举行仪式的时候念诵宗教经文、讲唱神话、吟诵史诗,民族知识获得了重现的机会。在无文字社会或民间社会,重复举行的节日仪式是保持文化记忆的重要途径。“文化记忆以回忆的方式得以进行,起初主要呈现在节日里的庆祝仪式当中。只要一种仪式促使一个群体记住能够强化他们身份的知识,重复这个仪式实际上就是传承相关知识的过程。仪式的本质就在于,它能够原原本本地把曾经有过的秩序加以重现。”在无文字社会或民间社会,每次举行的仪式都相吻合,各种文化知识和文化意义就以“重复”的方式循环再现并传递下去。 所谓“文本关联”,是指一个族群借助于对经典文本的阐释、注解获得的文化一致性。狭义的“文本”,是文字产生之后出现的文化载体。相比于仪式,文本不是传承形式,而是被传播的对象,“只有当人们传播文本的时候,意义才具有现时性。文本一旦停止使用,它便不再是意义的载体,而是其坟墓,此时只有注释者才有可能借助注释学的艺术和注解的手段让意义复活。”一个民族历史上产生的具有重要信仰价值和思想意义的经典文本,通过背诵、传抄以及印刷的途径广为传播,成为形塑民族信仰、观念和行为的规范性文献,因而被视为宗教圣典或哲学、历史、文学的经典。此后每一代人都通过阐释、注解保持对这些圣典或经典的理解的一致性,从而保证了民族文化得到延续。 从文化史的角度看,文化记忆的维持方式从仪式关联过渡到文本关联是必然的。虽然两者传承文化的方式明显不同,前者依靠仪式的周而复始的重复举行,后者则依赖于对文本的反复解释,但是,在扬·阿斯曼看来,“在促成文化一致性的过程中,重复和解释两种方式具有大致相同的功能。” 当代民间文学的主题内容、体裁样式、文本构成和传播媒介都复杂多样。受美国口头表演理论的影响,万建中把民间文学定义为一种活动,一种表演过程。他说:“民间文学是一个区域内广大民众群体创作和传播口头文学的活动,它以口头表演的方式存在,是一个表演的过程。”因而,我们可以借用德里达的“广义文本”来描述当代民间文学,即它不仅呈现为书面文本的形式,还以日常及节日仪式上的口头表演的方式存在。在传统村落里,口头表演一直都是神话、歌谣的主要存在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神话、歌谣是零星表演的,而在周而复始的节日仪式上则是集中表演和展示。但是,同时也应看到,古代文献记载的诸如女娲、黄帝、西王母等神话,早已成为民间文学的经典文本,在民间故事讲述中起到轴心作用。现代以来各种书刊也不断将搜集上来的故事、歌谣文本发表出来。特别是通过新民歌运动、“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及近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大量民间口头作品被搜集整理出来,或以模拟口头作品的方式被创作出来,先是借助于报刊、书籍传播,然后又在互联网上流传,有的还可能会被改编成影视剧。人们通过阅读(或观赏)获取其所承载的信仰、知识和观念。阅读的过程也是理解和阐释文本的过程。这种文化记忆的传递方式显然属于文本关联,而非仪式关联。 中国近代以前民间文学主要依靠仪式关联传承民族记忆,现当代民间文学越来越倚重于文本关联。当下网络时代的民间文学,仪式关联进一步弱化,文本关联已是民族记忆的主要传承方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