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吴鼎昌的促和努力 1918年12月29日,吴鼎昌等北方和议代表离京南下。(38)南方内部则围绕和议仍然斗争激烈,为使南北和议得以举行,吴鼎昌作了不少努力。 (一)利用舆论施压南方 南北和议因陕闽问题迟迟无法开议,舆论对此颇有指责,“陕闽问题表面皆曰争剿匪也,而实则为争一地盘而不背(应为‘肯’——引者注)停战”,“此今日议和之声所以日近,而去议和之实所以日远也”。(39)广州军政府则通过舆论指责北方用心,“欲先除民党,使北方占得有利之地位,然后议和”。(40)西南也通过舆论表达待陕闽军事行动全停后再派议和代表的态度。(41)在社会各方呼吁、调解下,同时也迫于西方国家压力,(42)北方最终作出让步并派出议和代表。 在这种情形下,吴鼎昌选择借助舆论将破坏和议的责任转嫁给南方,借此对南方施加压力。 1918年12月26日,北方代表团在出发前召开了中外记者招待会,参加的“中东西之新闻界约共百人”,朱启钤、吴鼎昌等北方代表“到者五人”。(43)会上,北方代表指出:“西南各代表尚未派定而北方各代表反急遽南下者,实为表示北方诚意谋和之决心,以待中外人之公判。若西南始终不派定代表,和议停顿之责自与政府无干,当局之意亦与此相同。”记者招待会后,吴鼎昌单独留下某记者讨论“现在时局之实际”,强调:“此次我辈奉派议和,不日即将南下。惟南方除总代表派定唐少川君外,其余均未派出。我辈首先出发,在表示政府之诚意。”(44)吴鼎昌还谈及和议地点等问题,试图将和议相关问题通过媒体传播以施压南方。 北方代表团到达南京后,1919年1月8日,朱启钤、吴鼎昌等八位代表与南京各报馆主任谈话,就闽陕停战、和议地点等问题阐明观点和立场。(45)吴鼎昌第一次回京期间,与朱启钤多次商议营造舆论问题。15日,朱给吴的回电称:“对某君发表之意甚合。顷已见《申报》北京专电,措词尚妥。补助至多每月一千。其人甚飘忽,得力再续给,方有操纵。希酌行。”(46)两日后,吴复电曰:“某君事,款系分月交与,尊见同办法再函详。”(47)同时,他的另一电文提醒:“上海东方通讯社颇多来宁见公,希注意。”(48)吴、朱电文谈及的“某君”,实和北方营造和议舆论有关,吴鼎昌提醒朱启钤与上海东方通讯社接洽,也是要同媒体搞好关系。离京前,吴鼎昌接受“某记者特访”表示:“此来会见各方面人物,解释误会之处殊为不少。合肥所表示者尤为爽快,曾谓只须可以和了,以顺外交上趋势,他事均可予以相当之让步”,“和议前途颇有希望”。(49)这些都体现了吴鼎昌要为北方争取积极的舆论支持的态度。 这一时期的社会舆论对北方较为有利。《申报》报道了国际上对于双方态度的差别,“盖公使团已承认北方有议和之诚意,欲令南方从速进于妥协”。(50)《晨报》则指出:“中央虽派定代表并已南下”,“南方始争议和地点,继争闽陕问题,今则又舍此问题而成为内部之争执矣,故今日平和进行之停顿可谓由于南方未派代表,而南方所以未能派定代表则由于旧国会与军政府之激争”,国民宜起而问责。(51)此时,南方内部也感受到北方的舆论压力,“惟彼既以停战及派遣代表等为求和之一种表面的表示,南方自当容纳,若不派遣代表,北方将认南方无和平诚意,南方恐要上当”。(52)显然,吴鼎昌通过营造对北方有利的舆论氛围,将破坏和议的责任转嫁给南方并给南方施加压力的目的得到基本实现。 (二)为促和议多方周旋 1919年1月2日,北方代表团到达南京,吴鼎昌等与李纯会晤,详细了解到南方陆荣廷、岑春煊、唐继尧、孙中山、唐绍仪的各自打算及其彼此间的矛盾,迅速转告周自齐、梁士诒,以便掌握情况、妥善应对。(53)吴鼎昌等还与南方派来的张一麐、谷钟秀等有所接触。(54)在掌握相关信息后,11日北方代表团派吴鼎昌回京,(55)表面上称“赴盐业银行会议”,实际上是“搜集财政上各种具体材料,并谒总统报告到宁后各方面接洽情形”。(56) 14日吴鼎昌返抵北京,(57)次日谒见了总理钱能训、总统徐世昌,“报告关于和议准备,请示一切”。(58)他向徐着重报告了财政事项,同时,“报告南下后经过情形,并说明各代表协议结果及此次来京任务。密谈甚久,至午始出”。(59)随即电告朱启钤:“元首、总揆均晋谒,详陈各方情形,极以同人所见为然。”(60)16日,朱启钤则通过上海的密探获悉南方内部各派围绕代表人选的斗争情况,并电告吴鼎昌这是南方代表“不能正式通告”的原因,请“转达府院”。(61)第二天吴鼎昌回电,告之徐世昌正与靳云鹏商议国防军事项;(62)并将南方派定和议代表、更换李曰垓,及香港方面关于军政府政务会议内部情况的相关电文转发给朱启钤。同日,朱启钤以密函形式报告钱能训,美使馆武参赞在南京时谈及美国方面对和议的期望,“香山于政局隔阂已久,未尽了然,不免有言之过易之概”,“最好请吴达诠与周廙老审酌鄙见,面晤美使详谈一切,以资证明”。(63)19日,吴鼎昌谒见段祺瑞“谈话至两小时之久”,段随后对媒体宣示“渴望和议成功”。(64)隔日他电告朱启钤:总统府秘书长吴笈孙“来寓作为正式传谕”,“西南若提出人的问题,应严行拒绝”。(65)22日,朱启钤将与唐绍仪所派代表就关余问题的接洽情况电告吴鼎昌。次日吴回电希望朱将欧洲和议情形“密告少川,迅谋统一对外”。(66)24日朱启钤致电说:“欧洲和议情形,昨已密告信公,转少川注意。”(67)26日吴鼎昌与徐世昌会谈后再次启程南下。(68) 吴鼎昌的努力是否实际影响了段祺瑞对和议的态度虽不可知,但是,他在返京期间与北方府院、皖系等诸多主要人士深入接触、多方周旋,可以看出他是深入了解北方各派系对和议态度之人。与此同时,他与在南京的朱启钤多次电文商讨、沟通和议相关问题,这也是北方代表团与北方政府沟通的重要桥梁之一。 因南北各有盘算,和议地点变成和议的障碍之一。李纯坚持和议地点在南京以捞取政治资本,吴鼎昌起初支持南京为和议地点,“因南京地方既有正式军队足以消不逞者之野心,而李秀山督军又为不避艰危首先提倡和平之第一人物,故在南京开议对南对北均为相宜”。(69)唐绍仪则坚持以上海为和议地点,因上海超出了南北军方势力范围。(70)吴鼎昌认为“在沪实于和平之局有损无益”,(71)“向人言上海空气最恶,会议与其在沪,毋宁在粤”。(72)但是,他在返京期间已获悉北方政府决定对和议地点作出让步,“议和地点问题当由南北双方代表决定”,(73)实际上就是“牺牲在宁之主张,允与移在上海”。(74) 2月3日,奉朱启钤之命,吴鼎昌等北方代表全体赴上海,与唐绍仪磋商会议地点等问题。同时,北京民国政府公开表态:“会议地点尚未定夺,现由双方总代表迅与彼方商洽,共同决择。”(75)至此,北方的态度已然明朗。吴鼎昌与南方接洽后又和李纯疏通,加之徐世昌此前已电告李纯,“开平和会议之地点,一任在野诸君协议选择,南北当事者均不表示主张”。(76)尽管李纯怀揣满腹牢骚,还是勉强同意上海为和议地点。(77)择定上海为和议地点后,北方代表提议会议地点设在天后宫总商会,唐绍仪认为“该处太形嘈杂,恐于议事诸多不便,遂改定在前德国总会”。(78)吴鼎昌赞成这一意见。双方争执一时的和议地点问题终于解决。 和议规则是双方争论的又一问题。为“使外间得明真相”,朱启钤提出“拟准报界旁听”,(79)抛出了“会议大纲办法四条”。(80)唐绍仪收到相关方案后,表示“会议规则俟面商”(81)2月3日,“为催促商定会议办法”,朱启钤“特属吴鼎昌等全体代表,乘午车赴沪,与唐接洽一切,裨得早日开议”。(82)第二天,吴鼎昌、唐绍仪会面商讨和议规则,围绕分代表能否发言反复交锋,尚不能达成共识。(83)唐主张分代表不能发言,吴对此不满。(84)因而,吴鼎昌决定回南京与朱启钤商议,朱即刻通电“招各分代表全数返宁,语气之问(应为‘间’——引者注)颇觉愤慨”。见此情形,唐绍仪“邀集南各代表会晤,认为会议规则可以承认,但须酌量修改”。(85)6日晚,吴鼎昌等返回上海继续与南方代表商谈。(86)11日,唐绍仪修正了朱启钤提出的会议大纲办法四条,将和议规则改为八条,先行签字确认后寄往南京。(87)同日,朱启钤签字,和议规则立即公布,核心内容包括:“会议时由双方总代表发言”、“议题由双方总代表协定”、“会议时不许旁听”。(88)这些内容尽管与北方最初的提案有所差别,但也体现出吴鼎昌为推进和议所作的努力和退让。 (三)努力争取双方妥协 1919年1月15日,吴鼎昌到京次日就收到朱启钤的来电,称唐绍仪在上海宣称要视国防军问题为和议的“先决问题”,并提醒:“此言美为后盾,不可不注意。靳翼青现长陆军,可否从芝老原意归纳部辖,实际上似无出入,望密商先发制胜之策。”(89)17日,吴鼎昌回电:“三师事已密商。今日元首与翼青商议办法,定妥后即奉闻。”(90)19日,吴鼎昌谒见段祺瑞谈及国防军裁撤问题,段祺瑞会谈后向外界表明:“极愿赞助国家达永允平和之目的,并希望今后调用军队必出于国家全体有利之事,力辟私人性质之军队。”(91)段的表态未必可信,诚如外界所言国防军“改隶陆军部”,“实所谓换汤不换药,以虽隶军部仍为靳氏,名为改隶实则未改”。(92)但是,2月14日,周自齐致电朱启钤说:“近因谣传中国人主张撤参战处,芝老从前所允达诠办法,现已不允。”(93)显然,吴鼎昌在北方内部是曾经争取到一定的军事让步,而军事问题最终因涉及皖系根本利益,随着时局的变化,这一让步未能兑现。 关余问题是南北双方交锋的重要议题。该问题关系到北京民国政府能否维持运转,吴鼎昌及财政部非常重视,因此吴鼎昌、朱启钤多次通电商讨解决方案。1月15日,吴鼎昌致电朱启钤:“昨日公使团会议,中央提用关余一千二百万元,议决本月二十五日为止,若无南北代表会同抗议,即先提付”,“此事极有关系”。(94)隔日,吴鼎昌又以财政部名义致电朱启钤,详细开列了关余的用途,指出:“此案千回百折……现幸告成,勉度难关。深恐南北会议此事,又生枝节……务乞曲予维持,至为感祷。”(95)但是,南方对关余垂涎已久,“唐绍仪之代表已要求中央将关余分配南方”,(96)“其代表向北方代表商议分用关余,则政府当不完全拒绝”。(97)岑春煊则经美驻粤领事馆抗议,提出缓期支付关余,但“美、日使仍主原意;英使稍有迟疑”。鉴于各主要国家外交使团的态度,吴鼎昌表示“大致可望如期支付”。(98)对此,朱启钤认为“即中央允为分拨若干,用途尚须外交团审酌,手续繁多,西南亦未必遽得”,故向吴鼎昌提出,“政府回电,务持大度同仁之语”,“一面对付,一面支款,度过年关再说”。(99)当外国使团全部将关余交给北京民国政府后,北京方面指出:“关余其中已有三分二之支出与协商各国有关,而中央政费支绌,下余三分一犹不敷用……现政府将此意致电朱总代表,令其完全拒绝。”(100)最终,西南方面要求分配关余的愿望落空。吴鼎昌等通过疏通外交使团,又与朱启钤合谋对南方拖延时间,从而实现了由北京民国政府提取关余且不影响和议进程的目的,让皖系、徐世昌等北方派系感到满意。 陕西问题是南北和议的一大障碍。1919年1月14日,“按照前议各节,并参以彼之要求”,李纯提出了六条解决办法。(101)北京民国政府“颇认其议为适当,已致电李督迅照所拟办法与西南接洽定夺。一面并嘱陕督署驻京代表瞿某日内回陕,与陈督商停战及停止进兵之具体办法”。(102)吴鼎昌赞同李纯所提办法并提出:“双方派人监视军队事,昌意主张由双方代表会议,公推一二人照派。如此可免作为会议之先决问题,而派人名义上之困难亦可免却。”(103)他也将此报告徐世昌、段祺瑞,又致电朱启钤。朱认为“陕闽事,少川本不甚注重,军政府又未以此六条相告”,(104)没有重视吴鼎昌的意见。但军政府态度十分坚决,屡屡提出“非俟闽陕问题解决后,南北议和大会不能就绪”,(105)“向徐世昌提出议和条件三款”。(106)朱启钤只好一面请王克敏、江绍杰“赴沪面复少川,并商闽陕问题”,一面参照吴鼎昌的意见与钱能训、李纯等详细商议陕西停战问题,特别是赴陕监督人选。(107)王克敏与唐绍仪会面后曾对朱启钤提及“至陕事,胡(汉民)仍照对达诠所言”,(108)表明吴鼎昌的意见实际成为南北代表针对陕西问题所能达成的共识。其后,张瑞玑被派赴陕西监督停战和负责划界。由此可见,为解决陕西问题,吴鼎昌周旋于北京民国政府、皖系和南方之间,为促进和议作了相当努力并取得一定成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