徭役繁杂使县廷吏员不足 迁陵县缺吏的一个原因是当地人口少,本地吏员选拔困难,只能通过其他地方的吏员到此任“新地吏”以为补充,但新地吏本身人数有限,岳麓秦简所载法律条文:“以上及唯不盈三,一岁病不视事盈三月以上者,皆免;病有瘳,令为新地吏及戍。如吏有适谪过,废,免为新地吏及戍者。”“诸吏为非以免去吏者:卒史、丞、尉以上,上御史;属、尉佐及乘车以下,上丞相。丞相、御史先予新地远犫。”新地吏的主要来源是“病有瘳”及“适(谪)过废免”的故吏,可见新地吏的任命通常是作为一种对已有吏员的降任手段,其来源很不稳定。新地吏来源不稳定,迁陵县廷的某些职位就因无人就任而空缺。 缺吏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任吏员处于“徭使”当中,据《迁陵吏志》,所缺的50人中有35人因徭使而不在县,上文提及的里耶秦简8—197,就是一份迁陵县廷向上级反映“居吏柀徭使”导致县廷缺吏的文书。徭使犹徭役,秦县吏员亦常需要至外地服役,如《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纪》载,秦昭襄王五十三年,因战事紧张而“吏谁(推)从军”。《岳麓书院藏秦简(伍)》中简1668与简1665缀合可读为:“吏及宦者、群官官属、冗募群戍卒及黔首县使,有县官事,未得归,其父母、泰父母不死而谩吏早死以求归者,完以为城旦。”可见对吏员亦有强制服役的要求。吏员服役的徭所有时极远,据《史记·高祖本纪》,身为沛县泗水亭长的刘邦就“常繇咸阳”,可见吏员至远方徭使是秦县常见的现象。 吏员徭役繁重是所有秦县都存在的问题,而缺少新地吏,亦是秦国所有新征服或偏远地区的县所共有的问题。迁陵县发生的缺吏现象,在全国范围应该也多有发生。 秦政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以缓解各县缺吏状况,主要方法有两个。第一,将某部门低级佐吏调动至其他同级部门任职,如《里耶秦简(壹)》简8—1555即以阀阅簿的形式显示了某吏员“援”由乡佐被调动为库佐的情况,这样做能缓解某些部门缺乏人手的问题,保证各部门工作的开展。第二,允许以“守官”代正官,即在正官缺失的情况下,由合资格的下级官员代理正职,这些代理官员被称为“假”或“守”。其中,比较典型的是以令史代替官啬夫。有学者通过对读《迁陵吏志》和尹湾汉简的《东海吏员簿》,发现《东海吏员簿》中记载的汉县最多只有6位令史,而《迁陵吏志》中迁陵县的令史多达28位。如何解释这一现象呢?《睡虎地秦墓竹简·置吏律》规定:“官啬夫节(即)不存,令君子无害若令史守官,毋令官佐、史守。”即法律允许令史代理县廷各独立部门负责人的职务。秦县之所以任命如此多的令史,可能是因为官啬夫存在缺置和徭使频繁的现象,需要大量令史随时顶替其职务。秦简显示,秦令史职掌范围很大,涉及县行政的各个方面,这可能是县廷欲培养其处理各方面事务的能力,以便顶替官啬夫的工作。除令史代官啬夫外,秦简中反映的其他守官也很多,可见秦县以守官代正职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 尽管秦政府通过各种行政和法律手段,意图缓解各县缺吏现象,但从迁陵县廷常感吏员不足看来,这些方法效果有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