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簡六《孔子見季桓子》一篇,記述孔子與季桓子問答的内容。本篇文字的書寫比較潦草,對文字的釋讀帶來了不少困難。竹簡公佈后,學者對簡序做了調整,將6、10、8支簡相聯次[1]。我們先將三支簡中有關的内容釋寫於下(釋文用寬式): ……桓子曰:“如夫仁人之未察,其行【6】處可名而智歟?”夫子曰:“△聞之,唯仁人□□【10】也。……【8】” △所代表的字,原簡作如下之形: 此字整理者釋爲“”,讀爲“吾”[2],學者多從其說。“”字從“虍”旁,這裏先將本篇中從“虍”之字列舉如下: “”字作: 簡7 簡22 簡22 “唬”字作: 簡14 “”字作: 簡17 從“虍”旁的形體來看,雖然存在變化,但不難尋繹相互間的聯係: “虍”的形體趨向扁平,以至“”有時寫得與“坙”(郭店《性自》簡65)相近,但均不處理成“”形。戰國文字中“虍”變化豐富,不過類似形體的“虍”卻很少見。另外,本篇中三例讀爲“吾”的“”字下部均從“壬”,△字下部則從“土”,與“”字區別明顯,因此對其釋讀還需考慮。 我們認爲,此字當釋爲“丘”。《説文·丘部》收錄“丘”的古文寫法:“,古文从土。”這種寫法在楚文字中常見,例如: 上博四《采風》簡2 清華五《湯丘》簡1 清華三《良臣》簡8 鄂君啓節《集成》12112 △字下部從“土”,是沒有問題的,上部寫作“”的部件,當是“丘”、、一類形體的變形。上博簡九《舉治王天下》簡28有如下内容(釋文用寬式): 失也。宛丘之衆人也,非能合德于世者也。 “丘”字原作: 此字濮茅左先生釋爲“并”[3]。單育辰先生釋“丘”[4],林清源先生申論其說[5]。我們認爲此字釋“丘”是正確的,從字形來看,衹是將“八”形的飾筆與“丘”字竪劃相連,通作一筆。而△字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減省上部左右兩斜筆而已。 孔子名丘,其與他人問答時,引稱自己所聽聞的話,多以“丘聞之”起首。這樣的例子在古書中常見,兹略舉數例於下: 1.夫子曰:“丘聞之,親者毋失其為親也,故者毋失其為故也。”(《禮記·檀弓下》) 2.孔子曰:“丘聞之,民之所由生,禮為大。……”(《禮記·哀公問》) 3.季桓子穿井,獲如土缶,其中有羊焉。使問之仲尼曰:“吾穿井而獲狗,何也?”對曰:“以丘之所聞,羊也。丘聞之,木石之怪曰夔、蝄蜽,水之怪曰龍、罔象,土之怪曰羵羊。”(《國語·魯語下》) 4.仲尼曰:“丘聞之,昔禹致羣神於會稽之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其骨節專車。此為大矣。”(《國語·魯語下》) 5.孔子曰:“此非迂言也。丘聞之,得之於身者得之人,失之於身者失之人。不出於門戶而天下治者,其惟知反於已身者乎!”(《吕氏春秋·季春紀第三》) 6.孔子曰:“……丘聞之也,刳胎殺夭則麒麟不至郊,竭澤涸漁則蛟龍不合陰陽,覆巢毀卵則鳳皇不翔,何則?”(《史記·孔子世家》) 相關辭例,也見于出土文獻中: 1.孔子曰:“丘聞之,孟者側曰:……”(上博五《季康子問于孔子》) 2.康子曰:“然。其主人亦曰:古之爲邦者必以此。”孔子曰:“言則美矣,然異於丘之所聞。丘聞之,臧文仲有言曰:……”(上博五《季康子問于孔子》) 3.公曰:“然邦家之政,何厚何薄,何滅何彰,而邦家得長?”孔子答曰:“丘聞之曰:新則制,故則傅。……”(清華八《邦家之政》) 綜前所述,《孔子見季桓子》篇中的△字,與本篇中“”字寫法有別,舊釋爲“”不準確。從字形及文義來看,△字應釋爲“丘”。 [1] 李銳:《〈孔子見季桓子〉新編(稿)》,簡帛網,2007年7月11日。 [2]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2007年7月,第208頁。 [3]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九)》,2007年7月,第225頁。 [4] 單育辰:《〈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九)雜識〉》,“出土文獻的語境”國際學術研討會暨第三届出土文獻青年學者論壇論文,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臺灣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2014年8月27日—29日。 [5] 林清源:《上博九“宛丘之衆人”考釋》,古文字研究(第三十一輯),2016年10月。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5月13日21:1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