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是实现西藏地区民族关系转变的伟大实践 1959 年西藏地区发生了以十四世达赖为首的武装叛乱,其实质是以地方政府、贵族、寺庙为主要的封建农奴主为了维持其封建剥削制度,维护其阶级利益而发动的反西藏人民的一场叛乱,这“严重地违反了西藏人民的利益和国内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在此情况下,中央不得不下令人民解放军驻西藏部队坚决平息叛乱。在人民军队平息叛乱的过程中,中央政府根据当时西藏地区的具体实际提出了‘边平边改’的政策方针,在西藏地区按照‘先叛先改,后叛后改,未叛缓改’的原则”,对农区、牧区、寺庙以及边境和城镇进行有步骤的民主改革,彻底地摧毁了西藏地方的封建统治和农奴制度,使西藏各族人民获得解放,实现了人身自由,地民族关系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变。 (一) “两阶段”+“赎买”的农区改革 在西藏的农区,中国共产党结合农区的实际情况采取试点方式,以“两阶段”法、“赎买”为主的措施进行民主改革。首先是“两阶段”法,是指在农区进行民主改革时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主要包括两个阶段(“三反两减”、土地分配) 。第一阶段开展“三反两减”运动,积极发动群众进行“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和减租、减息”运动。同时,进行访贫问苦工作,与贫苦农奴群众实行“三同一交”(同吃、同住、同劳动、同群众交心) ,并在宣传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召开了“吐苦水、挖穷根”的集会。第二阶段是分配土地。作为农区民主改革的核心,土地改革在执行依靠贫苦农奴和奴隶、团结中等农奴(含富裕农奴) 的阶级路线,积极支持农民协会、正确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基础上,将土地分配给劳动人民所有。其次是实行“赎买”政策。在民主改革过程中,作为西藏上层爱国人士以及未参与叛乱的贵族是可以团结的对象。同时这些“上层爱国人士从和平解放西藏以来,长期同中国共产党合作,在各个历史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他们的土地、庄园等生产资料,采用了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办法,实行赎买政策。即“由国家出钱把他们占有的土地、耕畜、农具及多余的庄园房产等买过来再分配给农奴和奴隶。” (二) “三反两利”的牧区改革 西藏的牧区幅员辽阔,约有70万平方公里,中国共产党在进行牧区民主改革时,考虑到“牲畜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而且极易遭到破坏,破坏后又不易较快恢复,叛乱武装对许多牧区的破坏程度相当严重。”为此,采取了更加宽松和灵活的政策——“三反两利”政策(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和牧工牧主两利) 。第一步是肃清民主改革的阻碍,将叛乱分子肃清,建立基层政权,没收叛乱牧主的牲畜,按照“谁放牧归谁所有”原则进行分配,对未叛乱牧主的牲畜进行保护; 第二步是明确宣布废除三大领主在牧区的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 第三步是废除牧区的乌拉差役和高利贷; 废除剥削最严重的“吉美其美”畜租形式,实行“二八减租”的办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