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风》风格与北方贵族文化传统 《国风》何以甚少表现民间风俗意义的地域文化,有一个原因直接相关,即《国风》的作者群大体是贵族阶层。学界曾长期存在一种看法,认为《国风》是民间歌谣。这种看法自古就有,在现代学界仍有影响。至20世纪30年代,朱东润发表《国风出于民间论质疑》,认为从《国风》内容涉及的人物、称谓、服御、器物、仆从诸方面看,它不可能是民间歌谣,而大半为统治阶级之诗。(28)这篇论文所持的主要理由十分有力,深刻影响后来的《国风》研究。此后又有若干重要论文,循着这一方法进一步申论,应该说基本上坐实了《国风》作者群为贵族阶层。(29)当然,《国风》是民歌这一见解,并未被学界完全否定,问题在于如何定义“民歌”。有学者认为,如果说民歌是指劳动人民口头创作的歌谣,那《国风》显然不是;如果是指宫廷百官之外的社会各阶层成员作品,那是可以的。(30)这样理解《国风》为民歌说确有其合理性。按照笔者的意见,还有一个原因可以说《国风》是民歌,或者至少有民歌性,那就是《国风》使贵族诗歌走出庙堂,开始歌唱日常生活中的个人感情、喜怒哀乐。 但是确定《国风》作者是贵族群体,并不能解释《国风》何以甚少表现民间风俗,因为《楚辞》同样也是贵族作品,却能表达民间的风俗信仰。《国风》较少表现民间风俗,应与北方贵族文化传统有关。《国风》风格与贵族文化传统的关系,以往学界曾有论及。如张启成、付星星讨论《郑风》情歌何以奔放大胆,说到一个原因,是郑国的风俗较少受“封建礼法”束缚。(31)为什么郑国会这样,该论文却没能说明。作者提到两点,一是郑国立国较晚,正在周王朝即将崩溃之际,地域环境又水阻山险;二是郑国地处各国交通的中心地带,商业经济发达,影响道德风气。这两个意思古人都曾说到,意思却是相反的。(32)“水阻山险”是说原始落后,交通便利商业发达却是说生活浮华,究竟什么是郑国“封建礼法”弱的原因仍不明白。这个问题不仅张启成、付星星文未说明,学界虽颇多讨论,同样皆未能明。但该文说到《郑风》情歌风格与郑国“封建礼法”之间的关系,是有道理的。这个说法就点出了《国风》风格与周代贵族制度及文化传统之间的关联。 最值得注意的是《楚辞》名家姜亮夫的研究,他没有直接讨论《国风》,但说到北方贵族制度与文化传统的关系。姜先生《三楚所传古史与齐鲁三晋异同辨》讨论屈原作品何以多言神怪,认为是与楚地史书传统有关。《左传》中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当是楚国地方史,北方诸儒不能读。北方齐、鲁、三晋之史书,必求雅驯,不言神怪。这种文化上的区别,源于社会结构不同。楚国保留氏族制形态较多,阶级制度不严,统治者与民间社会的等级不像齐、鲁、三晋那样严肃。这样的制度差异导致北、南史书对神怪传说的不同态度。同样的观点,姜先生在《简论屈子文学》一文中有更集中的叙述: 至周初,宗法制度建立后,北土先受此一制度影响,其文化以家族为基础,大宗、小宗、祖庙、郊社等礼俗,将全国社会整体,置于此一准则规律之中,于是而齐、鲁、三晋诸儒,即以此一思潮整理编排历史,“子不语怪力乱神”,“子所雅言,史书执礼”,与当时政治需要相调适,于是六经几全部成为宗法分门别类之教课书。……至于南楚,其开化虽不大后于北方,而周家宗法势力始终不如其土住之三苗及若干少数民族,楚人自称蛮夷,后虽翦灭江介诸姬,而在民间之异族始终为南楚社会之主人……故楚统治者,虽向往学习中原文化,而未能从根本上解除旧习,其在朝君臣,仍习于蛮夷文明,而不自讳。(33) 这是富有洞见的观点,对于理解《楚辞》和《国风》背后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制度渊源,有重要启示意义。本文尝试作进一步延伸的讨论。 北方严宗法,整齐阶级,导致贵族文化语言雅驯,不言神怪,这一问题更确切的理解,应该不是北方贵族不信神灵,而是不言地方神怪。齐、鲁、卫、晋等国贵族,对于宗庙神灵还是崇信的,即使春秋时代神灵信仰开始衰退,宗庙还是一种精神支柱,这在《左传》中有清楚的记录。但北方各国贵族对地方的风俗神怪,就很少谈论了。《论语·述而》记“子不语,怪、力、乱、神”,当非一般意义的不言神,而是不言地方神怪。这不只是孔子个人态度,是鲁国贵族的一种传统。问题的关键,是贵族文化传统有意与民俗文化拉开距离,这在文献中是有记载的,只是以往未曾引起研究者注意。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需引述资料论证。 《左传》庄公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非礼也。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鲁庄公要观齐社,且不论目的何在,曹刿的劝谏便反映了鲁国贵族的一般态度。礼是用以“整民”,“训上下之则”的,就是严格宗法等级的意思。按说观民社并非大事,为何就能混同上下、破坏礼规?这应该就是贵族文化的传统,要对地方性的民俗保持距离,否则只是观赏娱乐之事,不致如此严重。《国语·鲁语》和《谷梁传》记此事,进一步证明这一点。《鲁语》记曹刿的话说:“夫齐弃太公之法而观民于社,君为是举而往观之,非故业也,何以训民?”可见齐国原来的规矩,也是上下相隔,贵族不观民社。现在齐国“弃太公之法”,打破上下规矩,曹刿劝鲁君不应如此,否则“何以训民?”《谷梁传》说:“夏,公如齐观社。常事曰视,非常曰观。观,无事之辞也,以是为尸女也。无事不出竟。”先指“观社”不是合于礼制的“常事”,接着说庄公目的是为“尸女”。“尸女”之意,与女性有关。什么意思呢?清人惠士奇说:“观墨子而后知其说焉。墨子曰:‘燕有祖,齐有社,宋有桑林,楚有云梦,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盖燕祖齐社,国之男女皆聚族而往观,与楚宋之云梦桑林同为一时之盛,犹郑之三月上巳,士与女合,会于溱洧之濒,观社者志不在社也,志在女而已。”(34)这一解释可能接近真相,鲁庄公意不在社,而在观民间男女之会。《谷梁传》和《公羊传》又提到庄公出境,这是在后世儒家观念中,庄公应被指责的地方。但这一点肯定不如混淆上下,无以“训民”严重。所以较早的文献《左传》和《国语》都强调这一点。周礼要维系上下规矩,这是大家熟知的;但上下规矩有排拒土著文化的意思,这一点需要引起注意。 《国语·鲁语》:“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之外三日,臧文仲使国人祭之。展禽曰:‘越哉,臧孙之为政也!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今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臧文仲使人祭海鸟,是因为其事涉“怪”,海鸟当在海边,何故飞到鲁国都城外停留三日?展禽在接下的评论中推测说:“今兹海其有灾乎?夫广川之鸟兽,恒知避其灾也”,表现了当时贵族的理性主义。但臧文仲也是有教养的明智人物,决不会仅仅见“怪”就加祭典,一定是民众因“怪”而传言,在民间引起人心不安。所以臧文仲此举是迁就民俗,安抚民心,展禽的批评正对应此。执政贵族应保持“国典”的严正,不可迁就民间灵怪风俗。类似的事情在郑国也有发生。《左传》昭公十九年:“郑大水,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国人请为禜焉。子产弗许,曰:‘我斗,龙不我觌也;龙斗,我独何觌焉。禳之,则彼其室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乃止也。”龙斗于洧水,国人请求祭祷禳灾,决不会只是因有龙斗的传闻,一定是因为传闻引起了恐慌,与鲁国海鸟事相似。恐慌的背后,是民间灵怪观念。是否需要邦国执政出面祭祀安抚人心,便事涉贵族文化与民间文化的关系。臧文仲和子产都是当时贵族阶层明智人物,前者选择安抚,后者选择拒绝,应都有当时的具体考量,而不是有无迷信那样简单。这里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对待民众传闻及背后的风俗信仰。子产说“禳之则彼其室”尤有意味,意思是承认民间传说的灵怪有自己的活动天地,国人不必恐慌也不必祭祷消灾,完全可以各安其位。这样明智见解的实质,是希望保持一种与民俗之间的适度关系。 《左传》哀公七年吴太宰嚭说:“大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岂礼也哉。”吴不在北方,也不是周初封国,“太伯端委以治周礼”未必是事实,有可能是吴王族编造的故事。但史官记录这位太宰嚭的话,却是周姓封国贵族共同的态度:封建贵族的后代应坚持“端委”的高雅,拒绝地方风俗,否则便是堕落,不合礼仪。这个说法正与鲁国贵族批评国君“观社”,批评执政祭祀“爰居”一致。不仅周姓封国的贵族有此传统,他姓也有。《左传》僖公十九年:“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司马子鱼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曰薄德,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得死为幸。’”这段话多为学者引用,说明春秋时代的人文思潮,“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可是子鱼恐怕不是不信神灵,他主要的意思是排拒地方社祭的“淫昏之鬼”。孔子先世是宋国公族,“不语怪力乱神”的态度或渊源于此。当然,这个态度与反对国君观民社,反对执政祭祀海鸟的鲁国贵族传统也是相同的。 北方贵族有不言地方神怪、排拒民间风俗的传统,考之《左传》等史籍,是可证的。当然其间的情形复杂,各国也有差异,如上引资料,齐人“弃太公之法”观民社,对于排拒民间文化已有一些松动。《史记·鲁世家》记齐、鲁初建国时对民俗取不同态度,恐怕是由两国后世不同发展引出的传闻。(35)但整体上说,这样的文化传统,到春秋时代所有北方封国大体都还保持着,齐也不会例外。因为这是“上、下之则”或国、野之分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什么会有这样排拒民间文化的传统,还需要研究。笔者推测有一个原因。 西周初年封建诸侯,是由王室派遣移民建立封国政权,这些移民贵族在各地的统治权,不是自己征服得来,是周王室安排和支持的。因此西周礼仪对维系这些邦国的统治秩序十分重要。礼仪不仅是政治上的制度,也是文化上的仪式,二者混合一体。北方贵族坚持文化仪式不与地方礼俗相混,坚持周礼“训上、下之则”,是维持政治统治的一个必要部分。春秋时活跃的北方诸侯,除秦以外大体都是西周封国。这些封国的后代在定居某地很长时间以后,与地方族群肯定已有交融,但移民的身份和记忆还在顽强坚持,这是他们特权和荣誉的源泉。《国风》是春秋时代作品,移民已在十代以上,可是还有不少诗句显示对西方故土的怀念,以及移民的身份记忆,(36)可见这种意识的顽强。西周春秋考古也发现相似证据,一些东方封国的诸侯卿大夫墓,到西周后期和东周前期,葬制仍保持周俗。现在看来,这不仅是坚持氏族传统,也是坚持移民的高贵身份及相应礼仪。北方封国贵族有排拒地方文化的传统,这是史料可以证明的。为何形成这样的传统,尚需研究,但北方封国移民和土著居民政治上的二元结构,可能是一重要原因。 《国风》很少表现民间风俗信仰,可能就与贵族传统排拒民俗文化有关。《国风》是贵族的作品,大致是可以确信的。这个“贵族”的意思,应该是“国人”群体。春秋时代贵族阶层分化,西周时封国贵族的后代,已经分布到社会的各种职业,或服役,或耕田。但有一点很重要,因为族姓身份的关系,国人阶层即使耕田服役,仍有许多人能够学习文字雅言和古代文献。孔子少年时即如此,“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却又“十有五而志于学”(《论语·为政》),成礼乐文化大师。国人群体的许多人贴近民间生活,使得他们的诗歌创作有“民歌”特色。(37)《国风》是春秋贵族文化中比较特别的一个部分,从庙堂政治走出,转向日常生活,转向田野山川草木虫鱼鸟兽,语言生动活泼,明显受口语歌谣影响。(38)尽管如此,《国风》作者掌握文字雅言,北方贵族语言雅驯,不言鬼神的传统,是影响到这个诗歌创作群体的。这应当就是《国风》中甚少表现民间风俗信仰的原因。 北方贵族文化传统排拒民俗风情,各国情况因历史背景不同有差异,《郑风》情歌风格独特亦可由此理解。现在学界讨论《郑风》情歌特点,商业风气说较为流行。此说来自清代魏源,他在讨论郑、卫“风俗淫佚”时说:“卫都河内,郑都河南……据天下之中,河山之会,商旅之所走集也。商旅集则货财盛,货财盛则声色辏。”(39)卫国的情况姑且不论,郑国在春秋时商业可能确实一度比较发达,是郑国经济上的一个支持。但如果认为郑国商业繁盛,导致社会风气浮华,就是过度推想了。魏源引《史记·货殖列传》说“赵女郑姬”以声色“奔富厚”,以证郑国风俗浮华。其实司马迁说的是人们容易趋向富贵声色,各地皆然,并不特指赵、郑。《货殖列传》曾分别讨论各地不同的经济与民风,最后总结说:“故秦、夏、梁、鲁好农而重民。三河、宛、陈亦然,加以商贾。齐、赵设智巧,仰机利。燕、代田畜而事蚕。”(40)也就是说,包括郑地在内的多数地区都是以农为本,加以商贾,只有齐、赵商业浮华风气较重。《盐铁论·通有》辩论各地不同民风,也是以赵为商业浮华之地,以“宋、卫、韩、梁(韩承郑地)”为耕稼淳朴之地,(41)与司马迁说法相似。前文提到《汉书·地理志》说郑风由来是因为“土狭而险,山居谷汲,男女亟聚会,故其俗淫”,也是说生活落后原始,与商业浮华说正好相反。可见汉代文献皆不以故郑地为商业浮华地区。另外有一点很重要,即郑国在春秋实为礼仪文化重镇。春秋后期楚灵王欲做霸主,楚贵族椒举说,那就要先学礼仪,于是楚国向宋、郑两国学习与诸侯交往之礼。(42)郑是礼仪重镇的名声一直传到后代,战国文献至有“周、郑之礼”的说法。(43)《左传》屡记郑国商人活动,当非郑国商业比别处发达,而是因为郑国贵族与商人有特别的关系,商人在郑国政治中屡有表现。(44)这样的关系不会引起贵族“封建礼法”削弱。《郑风》情歌并非纵情声色,而是表达民间风情。究其原因,可能是郑国贵族对民间文化的态度与他国不同。郑是西周末年受封的诸侯,而且封地不是周王授予,是郑人武力开拓,周王追加承认。郑的立国基础不同于其他北方封国,没有长期国、野二元的传统,与贵族集团以外的其他族群关系比较灵活,商人在郑国的特别地位正说明这一点。因为这个特点,郑贵族对民间文化可能有较开放的态度。前引子产不肯“禜”祭龙斗,不是要排拒民俗,而是要各安其位。《郑风》风格独特,有《溱洧》、《褰裳》那样的表现民俗风情,有《山有扶苏》、《狡童》那样民谣式的野趣,或许正由此而来。这一点现在还只是推测,但应该比商业浮华说合理。 姜亮夫所说南北贵族文化传统不同,楚国贵族比较能接近民间文化,现在也可以作进一步理解。楚文化的这种特点,可溯源到最初立国。楚不是西周封国,而是土著的方国。楚国在江汉流域的统治权,是“筚路蓝缕”武力开拓得来,不是周王分封。《左传》昭公十五年记北方贵族说:“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45)这个分赐器物的礼制地位,楚国是没有的。所以楚灵王抱怨:“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王其与我乎。”(46)说楚先王在周康王时与齐、卫、晋、鲁等国先公有同等地位,当然是夸大。但北方诸侯皆有分器而楚国没有,却是事实。楚国自春秋庄王时代开始重视周礼,参与北方霸政,周礼文化从此对楚国贵族有越来越深的影响。但楚国的统治权,自始不像北方封国那样有“训上、下之则”的礼仪传统,这一点十分重要。楚王族的统治权是在漫长过程中武力开辟,在陆续征服地方蛮、苗族群过程中,常需要主动协调彼此的关系,楚贵族因此与土著民族有较多的互动和合作。楚国的宗法制,不像在北方那样造成上下之间悬隔。姜亮夫说:“楚阶级制(或用等别制度更切)不严,余读楚史及汉人所传楚地民情风习,即便在后期,亦不见有甚深之等级差别,即在统治者与齐民之间,亦不似齐鲁三晋之严肃。”(47)这一事实甚为重要。楚国没有十分严格的等级差别,因此楚国贵族对地方民间文化,也没有排拒的传统,如姜亮夫所说,楚人是“习于蛮夷文明,而不自讳”,此“蛮夷文明”便是楚地土著文化。所以楚人能在国家祭祀礼典中安排《湘君》、《湘夫人》、《山鬼》这样地方神灵的歌舞,不是像北方贵族那样拒之为“淫昏之鬼”。《楚辞》表达地方巫风,肯定不只是屈原个人兴趣,当与楚国贵族共同文化态度有关。战国末年,楚国地域感情强烈,有不同寻常的“楚民族”精神,不仅在贵族诗歌中表达,也在民众情绪中表达。而北方则少见这样地方性族群感情,由这些现象联系起来看,《国风》与《楚辞》文化风格的不同,背后实有深广的历史内涵需要探究。 综上所述,《国风》的地域文化特征,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但有些基本情况,现在也许要回到起点重新思考。《国风》为什么很少表现民间风俗意义的地域文化?黄河流域的北方中国地域辽阔,各地有不同的地理风貌和物产。自新石器时代以来,各地文化自然形成多样性。西周封建,分遣以周人为主的贵族集团移居各地建立封国,建成统一的上层政治网络,对古代社会发展有重要推进作用。同时也形成北方各邦国移民贵族与土著居民政治与文化仪式上的二元结构。《国风》写作的年代,正当贵族社会秩序崩坏,上下陵替,贵族阶级的成员分布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各种职业。他们的诗歌创作走出庙堂,咏唱日常生活的喜怒哀乐,表现出各邦国不同的文化风尚和趣味。但这个诗歌创作群体又是掌握文字、雅言的贵族后代,北方贵族语言雅训,拒斥地方神怪的文化传统,在他们的创作中仍有影响。十五《国风》各有地方特色,文化精神又有人文主义的共同倾向,其原因可能由此而来。当然,这是一个复杂问题,本文提出初步思考,仍有待学界共同探究。无论如何有一点可以确定,《国风》地域文化研究,现在需要开拓新的视野。《国风》的地域文化特征,不仅是各国《风》诗不同文学风格抒情特点的问题,还涉及贵族文化与地方民间文化的关系,《国风》背后北方贵族文化的传统等问题,需要在西周至春秋政治社会演变的复杂背景下作整体的探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