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政治制度 齐系金文还见于对诸国职官的记载,齐国相关资料最多,鲁、邾、滕等国次之。春秋时期,齐国题铭中的职官主要有“太史”“大遂”“大宰”等。李家浩认为,“大遂”应该是春秋时期齐国国家管理遂的最高长官。 赵晓斌对春秋时期鲁国职官设置进行了考察,将鲁国职官分为“鲁国公室职官”和“卿大夫家臣”两部分,前者又分为“内朝官”和“外朝官”。鲁国金文所见职官主要有大宰、大司徒、司徒、少司寇等。郭克煜、梁方健等学者提出,鲁国大宰的职掌当以佐君治理公室为主,类似后世的公室总管。滕国铭文中职官有见于“楙镈”的“司马”。莒国职官见于金文者仅有“大史”一职。邾国金文职官主要有“太宰”“司马”“正卿”等。薛国金文中仅见“走马”一职。铸国仅见“司寇”职位。 齐系金文中还有反映战国时期的齐国行政制度的资料。如铭文有“都”和“县”记载,顾颉刚认为,“县”是指小邑而言;李家浩认为,“都”与“县”相对而言,“都”指有城郭的大邑,“县”当是指城周围的广大地区。孙刚认为,春秋时期齐国的“县”是指城邑周边的地区,还不具有“行政单位”的性质,至战国时期齐国在地方才设立了“郡县”之县。 反映经济发展状况 齐系金文中还有反映齐国手工业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情况的相关资料。其中所见的工官是“工师”,《孟子·梁惠王下》“为巨室必使工师求大木”,赵岐注:“工师,主工匠之吏。”战国后期,兵器铭文在末尾还会署上“冶”的名字,如齐城左造戈“齐城左冶所汉造”,董珊认为,“冶”并非“冶工”,而是主管铸造的工官。孙刚认为,还是应将“冶”理解为“冶工”之义。 战国时期有数件铜量传世,以子禾子釜、陈纯釜为代表。陈冬生认为,田齐时期的量制升、豆、区三量的量值均因袭陈氏家量不变。齐国量器铭文中,还有与“升”相当的“益”,吴振武认为,“益”即升,是齐量中最小的一级;贾振国认为,战国齐与三晋的容量单位都用“益”;孙刚认为,齐国“益”这一量制单位,很可能是受到三晋的影响才设立的。 涉及礼俗与祭祀 齐系金文还有与当时的礼俗制度相关的内容,涉及谥法、宗法、祭祀等。孙刚把齐系金文中的谥号分为“君主之谥”“卿大夫之谥”“晚辈称先辈之谥”三类。另外,还有“大宗”“宗家”“大族”之类与宗法相关的内容,见于陈逆簋等铭。叶国庆认为,陈逆诸器即宗人作器献给大宗的实例。裘锡圭认为,陈逆簋是献给大宗之器,陈逆簠也许并不是真的准备献给大宗的。齐系金文还有与“嫡”“庶”问题有关的内容。 齐系金文还见于与祭祀相关的内容,主要表现在洹子孟姜壶中,李学勤、郭沫若、张政烺等学者对此有所讨论。铭文中祭祀对象包括“上天子”“大无”“大司命”“南宫子”等;所用物品有玉、璧、壶、鼎、钟、鼓等。 综上所述,齐系金文涉及山东古国研究的诸多方面,学界取得了丰厚的研究成果,但在很多问题的认识上还存在较大分歧。此外,齐系金文研究在东周时期金文研究的整体格局中还较为薄弱。笔者认为,有必要对齐系金文加以综合研究,并在广泛收集材料的基础上,充分吸收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综合系统考察,以推进齐系文字、山东古国史的研究。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齐系金文整理与研究”(16BZS01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