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类学的本土化与民族学的“本土化” 自人类学与民族学在改革开放后得以恢复重建以来,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本土人类学与民族学无论在理论、方法和实践上越来越呈现出分道扬镳之势。周大鸣与刘朝晖曾总结,中国人类学的本土化有两大特点,一是学术思想的自主精神;二是社会政治环境的决定性影响[1]。在笔者看来,其所言第一条的“自主精神”主要对应在于中国人类学的发展,而第二条政治环境影响则主要对应于超民族学科的构建。 重建后的人类学一直秉承西方人类学的学科研究方法,重视田野工作、民族志书写及理论探索。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西方理论与方法的简单搬运,其本土化探索自学科创立以来就从未停止。西方人类学理论建立在对殖民地非西方民族的观察之上。但中国则是一个有着丰富考古遗迹和历史文献的国家,因此当人类学理论初入中国,本土学者马上意识到了适用性问题。与西方人类学聚焦于部落社会不同,中国人类学一开始就将汉族研究与少数民族研究一道纳入到研究之中[28]。费孝通力主将体现时间纵向的历史因素加入到人类学研究之中,进而强调“文化自觉”与“参与观察”并重,并结合功能主义理论提出“历史功能论”[29-30]。历史人类学在费氏的带动下如今已成为中国人类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但这一本土化探索并未改变其国际化人类学标准和性质。 近十几年以来,国内学者与港台、海外学者在中国各地进行了广泛的田野调查,深化了我们对本土化历史人类学的认识。比较系统的田野调查工作包括大陆与香港学者合作的“华南社会研究计划”和大陆、台湾与美国学者合作的“闽南文化比较研究”。文献与田野调查的结合不仅是可能的,也是现实的。另外,对美国人类学家卡洛琳·布列特尔(Caroline Brettell)的“文献的田野调查”(field work in the archives)概念的引进,会更加有助于我们对人类学在中国全面展开的信心[31]。 因为人类学是从整体上研究人类文化和社会发生、发展的学科,因而与其他的学科的结合便是必然。在中国也是如此。尤其在进入21世纪之后,在人类学框架内的跨学科研究日益兴盛,不仅包括研究社会结构、社会制度和社会发展的政治人类学、经济人类学、法律人类学、都市人类学、乡村人类学和历史人类学、考古人类学,也包括研究人类生存环境、风俗、信仰、身体的心理人类学、宗教人类学、认知人类学、生态人类学、性别人类学、艺术人类学。同时,研究人类社会生活改善的应用人类学也已引进中国,并与世界同步发展。它包括发展人类学、行为人类学、教育人类学、医学人类学、旅游人类学、老年人类学、食物人类学、工业人类学、农业人类学等[6]97。然而,这些跨学科研究仍然以人类学的基本学科规范为基础,无论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并未突破学科分类标准。 与之不同的是,民族学本土化则以“中国特色”为标志,完全摆脱了人类学学科规范的框定。在国家管理部门的支持下,民族学迅速成长为一门综合的以中国和世界民族为研究对象的超学科,重点包含民族理论、民族历史、民族经济、民族语言、(狭义)民族学、世界民族研究等。其内容包括哲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语言学、历史学、文学等几乎所有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虽然各学科之间有所交叉,但并不属于人类学意义上的跨学科研究。 毫无疑问的是,人类学是研究人类起源、行为、体质以及社会、文化发展的科学。无论是以人类起源、进化和生物特征为研究对象的体质人类学,还是以语言、文化和社会制度为研究对象的社会文化人类学、语言人类学,乃至包含以上各方面为研究对象的考古人类学,其研究主体都是人与文化。虽然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其他人文学科也是以人为研究主体,但人类学的独特之处在于,如美国人类学家杰克·以勒(Jack Eller)所强调的那样,它是从整体上研究过去和现在人的身体与行为多样性的科学[32]。庄孔韶也意识到人类学研究对象与其他人文学科的相似性,因而将文化多样性视为人类学研究的主体内容,将田野考察与民族志书写作为学科标志,将跨文化比较作为基本方法[33]。张小军认为:“人类学研究人类的全部生活方式即‘文化’,‘文化’是人类行为的软件编码,大到经济文化、政治文化、族群文化,小到企业文化、家庭文化、茶文化,人类社会从全球、国家到个人生活的所有方面,无不需要人类学的研究视角。”[34] 与之不同的是,在民族学学科研究中,人与文化处于缺席状态,国家一跃成为表述主体。以当下民族学科中的显学——边疆政治学为例,“国家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国家治理”均为热点概念(如麻国庆[35]、夏文贵[36]、徐俊六[37]、赵永春[38]),而人类学视角下的“文化边界”“族群认同”等概念则被忽略(参阅范可[39],赵树冈[40])。进入21世纪,有关学者将边政学术语扩充为“中国边疆政治学”,虽然承认边政学在形式上属于民族学的范畴,但明确突出其政治学色彩。如吴楚克说:“中国边疆政治学把传统边政学的爱国主义精神作为自己的生命延续,这种精神完全溶于中国边疆政治学自身,成为学科特点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边政学产生的理论价值和从事该学科研究的学者都以维护中国疆域安全和民族团结为己任。同样,随着中国日益发展强大并逐渐突破地缘安全的影响,如何维护中国疆域安全和民族地区稳定就成为当代中国边疆政治学的现实价值和学科目标。”[41]再如民族学科体系下的世界民族研究,其主要方向包括世界民族构成、各国民族问题及民族政策、跨国民族研究、国族间关系、国家民族治理等等(如常士訚[42],青觉、王伟[43],周光辉、刘向东[44],周平[45],周少青[46]),更像是中国边疆政治学向海外地理区域的延伸与拓展,而不是高丙中所提倡的以“参与式社会调查”为基本方法的海外民族志写作[47]。 与中国情形不同的是,民族学(ethnology)概念在“二战”之后已基本为欧美学术界所弃用。原因大致有以下3点:首先,人类学在“二战”前的研究对象是非主体民族,而“二战”之后,人类学将主体民族也纳入研究范畴中,继续使用民族学一词便显得狭隘和不准确[2]2-3。其次,作为民族学的人类学,即“二战”前的人类学将文化“他者”作为研究主体,很难避免殖民心态与欧洲中心主义传统(参阅Marcus&Cushman[48])。因此,若延续使用民族学概念,将涉及到一个对待原住民社会的公平道德问题。与民族学概念不同的是,人类学“通过认识他者文化来理解人类自身的独特方式,能最大限度地帮助人类消除文化中心主义的影响,养成平等地对待其他文化的包容、合作精神”[49]。第三,民族学概念由于强调对他者文化习俗的研究,因而专注于人文与社会科学因素。而人类学概念则更强调比较和跨学科研究方法,因而常常跨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如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1908-2009)在其1956年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人类学报告中所言,当民族学既与人文研究又与自然科学连接的时候,它就是人类学而非民族学了,因为人类学更具有关于人类知识的通约性[50]。如此说来,民族学与人类学两个概念在“二战”后的西方已有所区分。根据陈刚的研究,在中国部分学者中仍然流行的将民族学与社会(或文化)人类学概念等同的做法源自蔡元培于1926年发表的《说民族学》[51]。显然,蔡对民族学和人类学概念的认识是来自“二战”前西方的旧观点。 毫无疑问,超民族学科在中国的建立与民族学或人类学的中国本土化过程密切相连。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本土化的人类学还是民族学,它们都应该是世界性学术建构的组成部分。如王建民等所言,“任何学术都有其来源”,而且,“学术概念和理论有其自身的逻辑和意义,有学科的一般规范”[11]471。在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越来越全球化的时代,在坚守学科规范之下进行学术创新已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