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当前,中国的少数民族社会正在经历不同程度的个体化变迁。由于以社群为特征的社会结构和文化机制被视为少数民族现代化转型的主要障碍之一,因而个体化对于打破这一困境,推动少数民族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研究也表明,个体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的现代化,但也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不利于少数民族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还有可能导致族群意识强化,引发族群矛盾冲突。 关 键 词:个体化/少数民族/现代化/社会转型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生活与农民市民化的社会文化机制研究”(14CSH022)。 作者简介:李翠玲(1979- ),女,湖北荆门人,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博士,主要从事文化人类学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现代化进程虽然持续推进,但困难重重,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许多学者将少数民族现代化转型的困境归因于其特有的社会结构和文化机制,认为二者所形成的结构性制约是少数民族实现社会转型的主要障碍。如果这一论断成立,那么近年来个体化在中国社会的快速扩张,将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利契机。 个体化与现代化常常相互交织,互为因果。大多数情况下,个体化都被视为现代化的核心特征,是衡量现代化的重要指标。当前,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社会改革逐步深入,个体化浪潮逐渐席卷中国社会,这已成为主流学界的基本判断。不过,当前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都市和汉族乡村地区,少数民族个体化尚未进入大多数学者的视野,相关论述仅散见于针对民族村寨经济转型、社会变迁、社会分层和族群认同的分析中①。目前,只有刘绍华在对彝族相关问题的研究中,明确将个体化作为讨论视角之一,但其写作风格和研究主题限制了她对于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1]。 这种研究状况与少数民族个体化现状,以及个体化在少数民族社会转型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均存在较大差距。近年来,相当一部分有关少数民族社会的研究显示,个体化已经渗入到少数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少数民族社会变迁过程中最引人注目的新动向之一。少数民族社会,尤其是少数民族村寨,通常表现出浓厚的共同体生活特征,作为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结构和价值伦理的对立面,个体化将把少数民族现代化引向何方?个体化与少数民族发展关系如何?会对少数民族社会带来何种影响?这些都是对少数民族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亟待回答的问题。本文将从个体化与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入手,针对少数民族社会结构特点,讨论个体化对少数民族社会转型的影响,并在此过程中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 一、个体化理论及其现代面向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注意到现代社会中的个体化趋势。那么,什么是个体化呢?贝克提出的“三重个体化”,在明晰个体化概念,使之成为可操作的分析工具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三个维度分别是:(1)解放,即从历史规定的、在统治和支持的传统语境意义上的社会形式与义务中脱离;(2)去魅,与实践知识、信仰和指导规则相关的传统安全感的丧失;(3)控制或重新整合,通过新形式的社会义务,被解放的个人被重新植入社会[2](156)。 此外,其他几个观点也对个体化概念的理解不可或缺。一是个体化意味着既有社会形式解体。个体化的出现和发展与阶级、社会地位、性别角色、家庭、邻里等传统范畴的衰微是同一个过程,随着它们对个体约束的淡化,社会的分化和多元也达到了新高度。二是当前的个体化表现出明显的制度化特征。如果说现代早期的个体化强调个人自由和解放,那么后现代的个体化则主要是制度强加的结果。现代社会的核心制度,包括基本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以及维系这些权利所需要的有薪工作、培训和流动,都是为个体而非群体配备的[3](10)。三是“为自己而活”的自我文化不再是少数人的特权,而变成了几乎所有人的愿望和集体经验。这种自我文化的内容包括强调自我利益、重视个体感情和欲望、以自我为中心、为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而奋斗或抗争。上述对个体化理论的梳理显示,不论从社会结构、制度安排还是文化价值来看,现代化都与个体化具有某种内在一致性。事实上,个体化与现代性之间的关系早已被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反复论证。 从经济角度而言,为了使货币、土地、劳动力都变成可以自由交易的商品,在资本和生产主体之间建立起由资本全面支配的、市场性质的关系,在经济领域与社会生活中彻底摧毁共同体及其规则,促使大众脱离共同体而成为自由的个体劳动力,便成为市场体制运转所必需的、甚至是决定性的条件[4](29~33)。对卡尔·波兰尼来说,现代化转型就是一个经济逐渐与社会分离,以及生产劳动与生活中的其他活动相分离的过程,其结果就是经济凌驾于社会之上,社会生活受市场规律支配[5](140)。这也意味着“毁灭生存的一切有机形式,并代之以一种不同类型的组织,即原子主义和个体主义的组织”。 从政治角度而言,现代政治与传统政治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统治者将民众作为制定政策的目标、受益者和授权者[6]。在现代社会,政治权力不断扩大,最后扩及全体成年公民,将他们结合进一个意见一致的道义、法律与制度共同体,亦即建立在公民权基础上的现代民族国家。以民主为核心的现代政治制度,在本质上就是众多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的独立主体之间的自由结盟,国家权力的合法性不再出于“神授”而是来自世俗人民的批准。这种建立在“民意”之上的政治制度形成的前提,就是将个体锻造为自主的权利承载者,因此,个体的自由解放便成为内在于西方现代化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 从社会结构而言,现代化是高度分化和高度专门化的:个人角色的获得不再取决于血统、地缘、种姓或等级等先赋条件,而是依据个人成就和功绩而定;财产和权力按照先赋方式分配的程度大大降低;个人所承担的各种社会角色分离,尤其是职业角色与政治角色,以及这些角色与家庭和血缘关系角色的分离;专业人才自由流动[7](3)。此外,现代社会的结构特点还包括亲属群体缩小、家庭功能弱化、个人主义进一步加强,以及社会控制减弱等。 从文化观念而言,现代化要求培养出新的人格取向、品性和态度,包括效率、勤勉、准时、创造精神、守纪律、节俭、自力更生、积极进取、善于交流合作、密切注意在变化的世界中出现的各种机会等[8](28)。韦伯把以理性和追求财富为核心的新型价值观概括为“资本主义精神”,并将其视为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前提。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现代化产生了一种注重进步、改良、幸福、能力与情感的自然表现,强调个性、个人尊严,讲求效率的新型文化价值观[7](6)。 这些论述表明,在某种意义上,现代性与个体化指的是同样的社会状况,二者遵循相同的发展进路并相互强化。这就使个体化的发展与现代性的增长呈现一种正相关关系——个体化程度越高,现代化程度通常也越高。贝克夫妇指出,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亚文化有不同的发展速度和个体化速度,发展和个体化是同步的[3](239)。这些观点的出现,为从社会结构角度思考“迟发展”地区的现代化困境提供了启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