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如何构建中国:全体中国人的国族还是狭隘的汉人民族国家 在外国话语体系的引导下,中国满汉蒙回藏等群体已被称为“民族”。面对这一现实话语环境,梁启超试图提出一个群体认同意识的双层框架,将“国族”与各“民族”加以区分。1903年他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提出:“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这里的“大民族主义”就是包含全体中国人的“国族”,而“小民族主义”则保留了中国内部各族群已流行的“民族”称谓,他同时指出,在当时的形势下“更应提倡大民族主义”。王柯认为,梁启超的《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基本上是接受了日本学者加藤(弘之)的观点”,也即是主张“国族构建”的观点。 孙中山先生是晚清另一位极具影响的重要人物。在1894年起草的《檀香山兴中会章程》、《檀香山兴中会盟书》中,他同时使用“华夏”、“中华”、“中夏”、“华人”、“中国”等词,并称中国为“父母邦”。因受到种族主义话语的影响,他在1897年的一篇英文文章中,把清朝的满族统治者称为“外国人”,同年,他在另一篇文章称“清虏执政于兹三百年矣,以愚弄汉人为治世第一义”。1903年9月,孙中山在《支那保全分割合论》一文中,同时使用了“汉种”、“汉族”、“汉人”、“汉民”、“汉奸”等概念,把“汉”群体和“族”联系起来。 1903年12月,孙中山在檀香山的演说中提出“中华民族必将使其四亿人民的力量奋起并永远推翻满清王朝”。与梁启超几乎同时提出“中华民族”概念,但是,如印裔美国学者杜赞奇所指,他所指的“中华”是把满蒙等群体排除在外(驱除鞑虏)的汉人“中华”,而“将汉族重建为民族主体必然威胁到其他非汉族的群体”。 1903年,《新民丛报》刊登一篇署名雨尘子的文章,提出“十九世纪,实为民族国家发生最盛之时代。其民族不同者,则独立为一国”。他感叹于“中国人不知爱国。……联军入国,大日本顺民、大英顺民之旗满于道,人皆耻之”。究其原因,“今之执我主权施行法律,以代表我国者,非黄帝之子孙也;奏章诏谕,所称为列祖列宗,讴歌而扬颂之者,非吾民之祖先,与历史无关系也。既非同族,则何从而爱之?既无历史之观念,则何从而起感情?是中国所以终亡也夫!”文章反映出当时广大汉人民众对满清腐朽政府的强烈不满,这即是滋生晚清汉人狭隘民族主义的土壤,同时也向我们揭示了“民族构建”中的重要因素及路径:以祖先血缘、群体历史为要素来激发情感,在此基础上构建群体认同。 1903年,邹容(1885—1905)在《革命军》一书自叙中自称“皇汉民族亡国后之二百六十年”,把汉“民族”的称谓与历史上的明朝直接联系起来并把“皇汉民族”的始祖追溯到“黄帝”,同时他把蒙古族(包括满洲人)归类于“中国人种”之外的“西伯利亚人种”,提出要“诛绝五百万有奇披毛戴角之满洲种”。章太炎(1869—1936)在《革命军》序中提出“驱除异族,谓之光复。今中国既灭亡于逆胡,所当谋者,光复也,非革命云尔”。陈天华(1875—1905)在1903年出版的《警世钟》一书中,把“汉种”“汉人”、“汉族”多词混用,反映出这一时期虽然人们开始使用“民族”、“种族”等外来概念,但是对这些概念的认识并不统一,存在不同解读,邹容、陈天华和章太炎均曾发表激烈的狭隘汉人民族主义言论。 1905年,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提出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1906年,他在《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把“民族主义”与“国民主义”并列,显示出“以一国之国民为民族主义运动之基础”即“国族”的观念。辛亥革命后在新形势下,孙中山正式放弃“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狭隘汉人民族主义的立场,转而接受北方倡议的“五族共和”的建国设想。1912年1月,他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明确提出“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明确提出以“中华民族”作为“民族”单元来建立“民族国家”。1923年,孙先生在《中国国民党宣言》、《中国国民党党纲》中提出:“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民族主义:以本国现有民族构成大中华民族,实现民族的国家。”在一年后新版的《三民主义》第一讲中,他说:“甚么是民族主义呢?按中国历史上社会诸情形讲,……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大家联合起来,成一个大国族团体。”这些论述都显示出他所追求的“民族主义”,已转变为包括全体中国人的“大中华民族”。 (五) “民族”概念被应用于中国历史研究 既然晚清中国的族群关系已经普遍引入“民族”话语,国内各族已被称为“民族”,当学者们追溯中国历史上的群体关系时,就难免把现实的“民族”话语再投射到历史叙事中。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日本话语对中国学者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王桐龄(1878—1953)1907年毕业于日本东京第一高等学校,1912年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文学系,是我国第一个在国外攻读史学而正式毕业的学人,曾长期在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讲授中国民族史课程。他在1928年出版的《中国民族史》中提到:“据史书上所载之事迹观察,当时东方有一支民族,……史书上称之为东夷。”这是中国出版最早的中国民族史著作之一,而王先生的留日经历对他把“民族”概念应用于中国历史上的古代群体应该有一定影响。 其后出版的几本《中国民族史》都沿袭了这一用法。如史学家吕思勉(1884—1957)在1934年出版的《中国民族史》中介绍汉族的特点:“汉族……所吸收之民族愈众,斯国家之疆域愈恢”。人类学家林惠祥(1901—1958)1927年考入了菲律宾大学研究院人类学系,1928年获人类学硕士学位,1931年任厦门大学历史社会学系教授。他在1936年出版的《中国民族史》中介绍:“中国民族史为叙述中国各民族古今沿革之历史,详言之即就各族而讨论其种族起源,名称沿革,支派区别,势力涨落,文化变迁,并及各族相互间接触混合等问题。”此后,“民族”一词便被普遍应用于中国历史上的不同族群,推动了这一核心认同概念在中国社会话语体系中由外入内、由上而下、由今及古的接纳、普及与传播的历史进程。而这一话语体系的概念转换、认同意识的重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思考如何重新构建国家的探索过程。 (六)中国其他民族话语体系中“民族”概念的演变 在中国除了通用汉语文的汉、满、回等群体外,维吾尔、蒙古、藏族等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民族”等现代话语在鸦片战争后通过多种渠道也进入这些族群的话语体系,但是进入的具体时间、环境态势和演变轨迹各不相同。 在维吾尔语中,“20世纪初的民族解放运动,当年的(民族的)和现在的(民族的)意思就有很大区别。这种差异是由于汉语里的‘少数民族’被简称为‘民族’所造成的。现代汉语里的民族一词在中华民族、少数民族、民族认同等词组里所表达的意思不同,所以在维吾尔语中(民族)和(民族的)有了相对应的变化。民族是指单个具体民族,还是指国家民族,在不同的语境下产生不同的意思”。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汉文词汇和语义对维文话语演变的影响,以及在汉维文互译中出现的某种路径依赖现象。 在“蒙古地区近当代‘民族’(ündüsüten)概念及其社会认同”一文中,学者常宝博士系统梳理了蒙文“民族”词汇的演变。他认为:“蒙古文文献中,ündüsüten(民族)词语的出现明显晚于汉文文献。……在《青史》、《一层楼》、《泣红亭》和《红云泪》等多部长篇小说、诗歌、散文作品中从未出现过ündüsüten(‘民族’)一词。……民俗学家罗卜桑悫丹(1875—?)的一部珍贵的蒙古族志书著作——《蒙古风俗鉴》中曾提出过几个与‘民族’相关的概念:m?ηg?l hun(蒙古人)、m?ηg?l irgen(蒙古庶民)、m?ηg?l gajar(蒙地)、m?ηg?l odom(蒙古血统)、m?ηg?l ogsa:‘蒙古族’、m?ηg?l e:mg(蒙古爱玛克),但从未提及近代意义上的m?ηg?l ündüsüten(蒙古民族)概念。” “1919年之后,蒙古地方青年学人和精英开始接触和翻译汉语‘民族’概念,并开始使用ündüsüten(‘民族’)词汇。曾在1925年(民国十五年)10月25日至1926年4月期间出版发行的,由内蒙古人民革命党领导金永昌主持兴办的《内蒙国民旬刊》(蒙古文)中提到了ündüsüten(‘民族’)一词。”“在当代蒙古语中,ündüsüten已成为普遍使用的词语,蒙古人不仅把自己称为m?ηg?l ündüsüten(蒙古民族),也将其他民族如‘汉族’称为het?d ündüsüten、‘藏族’称为tub?d ündüsüten。在国家层面的认同上,当代蒙古语将‘中国’叫做domd?d ulus,即‘中央之国’(Central State),‘中华民族’称为domdaddi:n ündüsüten(中央民族)。可见,在这些国家层面概念的翻译和应用上,当代蒙古语更强调纯属方位与地理的空间概念。”在当代蒙古语中,中华民族被称为“中央民族”并包括了汉、蒙、藏等群体,成为56个民族的总称。 据藏族学者介绍,藏语对不同群体均有传统称谓,1949年后政府直接指导民族语文翻译工作,藏语新词汇均从汉语翻译而来,直接对译成为常态。现在国内藏文用词有基本规范的翻译,对于相关中文词汇的使用,藏文都采用相应译法,分别为而印度、尼泊尔、不丹和美国媒体等或者借用国内翻译的词汇,或者从英语直接翻译,或者沿用古代藏文词汇,如汉人、华人、中华、华夏、中国等。均用由于历史上藏文分布和使用群体结构复杂,这一词汇自身在历代文献中的应用和含义非常复杂,指向人群、文化、区域等简单划分法,很多句式中没有领土、主权、国家民族等政治术语方面的词汇含义冲突。 由于笔者语言能力所限,无法对维、蒙、藏等少数民族语言中的“民族”等词汇使用进行深入分析。但是,“民族”、“中华民族”等现代词汇在各少数民族语言中的出现与演变过程,无疑是非常重要的研究专题,对于了解这些族群的认同意识演变极为重要。希望今后能够有更多学者开展有关专题的系统分析。 六、结束语 回溯鸦片战争前后中国与西方列强的对话与交涉,首先需要指出一点,就是西方殖民者在与其他大陆交往中所采取的是双重标准。在欧洲人眼中,“文明人”与“野蛮人”具有本质性种族差异,这即是欧洲列强不把它们之间的外交准则施用于亚非拉各国的道德和法律基础,更何况即使在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它们在竞争中表现出来的也是尔虞我诈、不择手段追求霸权与利益的“丛林法则”以及所谓的“修昔底斯陷阱”。看不透这一点,就有可能真的把西方话语概念体系当作“天经地义”的普世价值而盲目接受,这是前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的悲剧所在。 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历史的一个转折点。自从源自西方的政治概念和话语体系进入中国后,中国原有的基于“天下”体系和“夷夏之辨”群体分野的政治、文化秩序已不复存在。中国人只能在列强主宰的“新天下”秩序和洋人主宰的新语境下学习如何理解这些外来的西方话语(如“民族”)甚至如何界定自己原有话语(如“夷”)的定义,与此同时,在极为屈辱的氛围下努力探索如何在新的国际规则(实质是列强制定并强力推行的“丛林法则”)中“救亡图存”,探讨如何“保国保种”,如何在勉强保存下来的国土上重新构建自己的国家。 在21世纪的国际形势下,我们必须与世界各国进行广泛交流,在国际交流中也必须使用对方听得懂并且接受的概念和话语,关键话语的互译仍然是学术界目前的重要工作。近代进入中国并已转为汉文词汇的这些西方概念和术语,是我们今天不得不使用的交流工具。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研究中特别需要注意两点。 一是许多外来概念的内涵与中国传统观念存在差异,当它们被运用到中国场景中(特别是近代以前的历史场景中)是十分勉强的。我们不能以这些概念的西方内涵来理解古代的中国,由于今天的中国是从历史的中国延续发展而来,我们同样不能以这些西方概念来简单地解读今天的中国,否则很容易出现“南辕北辙”、“南橘北枳”甚至“削足适履”的谬误。因此,我们在讨论中国古代历史上的群体交往时应尽量避免使用“民族”、“族群”这些现代西方概念。中国历史上的“朝”和“国”有其特定的内涵与特征,不能与世界上其他“帝国”(empire)、“王国”(kingdom)以及今天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混为一谈。在汉文书写或翻译的世界史出版物中,埃及、中东、欧洲、印度的一些政权被冠之以“王朝”、“帝国”和“王国”等称谓,这些用词多少借鉴了中国传统称谓或日文译法,我们讨论这些政体在历史上的确切含义时,需要特别注意。有些国内学者称古代中国的一些朝代为“帝国”,这同样需要学者给出自己的明确定义,以便避免与西方的“帝国”(empire)概念简单地混淆在一起。 二是我们需要仔细梳理这些核心概念进入中国的具体路径,分析在不同时期国人对这些概念的不同解读以及其背后的文化内涵,包括中华各族的话语体系是如何接受和使用“民族”等关键词汇。当我们把这些外来概念应用于鸦片战争后近代中国社会的各种具体场景时,必须给出清晰的定义。由于中国人对这些概念的理解也许部分不同于其在西方的初始定义,因此还需要加上必要的定语条件和说明。这一工作十分重要,不仅有助于我们自己去清晰地思考,同时可使西方学者能够通过我们使用这些定义所做的历史叙事来理解中国学者使用这些术语的准确意涵,从而真正理解中国历史和中国社会。概念史研究和知识社会学研究是中外文化思想交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所面对的,是两套完全不同的历史发展路径,是在完全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中生成的两套基本概念与话语体系,唯有在概念史研究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开展双方的实质性对话,并逐步实现彼此之间的深刻理解。 我们今天需要对近百年来接受的所有那些源自西方并已在国内广泛应用的政治、文化概念进行系统梳理,在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比较中认识二者之间的差异,寻找可能的共性,分析差异的由来。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比较中真正认识西方世界,并因此而更加深刻理解自己的国家与社会。在国际政治对话与文化交往的过程中,中国人不仅应当深刻地理解包括西方文明在内的世界其他文明,也应当在跨文化交流中更深刻地认识中华各族的政治传统和文化传统,从而实现中国人的政治自觉和文化自觉。如何才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将是当前摆在中国学者面前的一个世纪难题。政府目前对人文社会学科“与国际接轨”的某些政策导向和一些“食洋不化”留学生的推波助澜,正在不断加大推进这一工作的难度。同时我们也高兴地看到,年轻一代学者中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系统梳理西方思想史,系统阅读中国古典文献,并试图在两者的对比和碰撞中更深刻地理解今天的世界和中国未来的发展前景。 中国社会已经不可避免地逐步融入国际大社会,正像中国经济已经不可避免地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一样,我们必须引导中国人认识和掌握国际主流社会通用的政治概念和认同理念,尽管这些概念和认同理念不同于中华文明几千年的传统。具体而言,由于“民族国家”及“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体系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可并实践的通用规则,我们必须以源自西方的现代“民族构建”(nation building)的思路来引导中华民族的全体成员重新建构“中华民族”的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从而防止国家内部出现分裂,并努力凝聚全体国民来参与复杂残酷的国际竞争。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看到其他“民族国家”在政治建构中的多样性以及近年来各国学者对“民族国家”体系的诸多批评,必须看到西方的“民族主义”理念和推进“民族国家”构建中存在的“零和结构”等弊病,看到用这些理念来引导国内群体关系时有可能带来新的冲突。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我们在进行中国“民族构建”的同时,需要思考和吸收中国文明在处理群体关系时蕴含的传统智慧,尽可能减少这一“民族构建”过程中因族群传统思维习惯的差异而在调整国内群体关系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我们在这些方面的努力有所成效,那很可能对世界族群关系的改善与调整贡献中国人的智慧。 当不学习西方国家就会“亡国灭种”时,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学习西方。当我们掌握了西方国家的游戏规则,并且因为我们继承了中华祖先的智慧而在国际游戏博弈中表现出某种优势时,我们便能在这些游戏中掌握主动权,并真正恢复中国人的文化自信。当然,这是比中国与西方之间的话语沟通更加困难的工作。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站在今日的世界及其全部知识体系的高度上来认识所有的人类文明,包括西方文明、伊斯兰文明、印度文明以及我们自身的中华文明,深刻认识到各种文明体系的优势及弱点,同时要掌握跨文明沟通的能力以及引导不同文化群体和谐相处甚至彼此融汇的技巧。在这方面,创建了延续几千年中华文明的祖先们的智慧应当是无与伦比的。 阅读原文请点击: 西方冲击下中国的话语转变、认同调整与国家重构.pdf 原文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18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