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表僅統計《里耶秦簡(貳)》所刊簡牘中的人名信息,[1]釋文參考《里耶秦簡(貳)》(簡稱原整理者)、《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二卷)》(簡稱《校釋(二)》)及相關研究成果。[2] 二、本表以人名第一字筆劃數升序排列,相同筆劃内按照人名第一字的首劃以一(橫)、丨(豎)、丿(撇)、丶(點)、乛(橫折)的順序排列。[3]相同人名盡量在身份之内按照年代先後順序排列,無明確身份和紀年的則按照簡號先後順序排在後側。 三、本表中“身份”信息含義較爲廣泛,包括但不限于籍貫、爵位、職事、刑名、性別等。身份信息較多者,以“/”(斜杠)相隔。 四、本表中“年代”信息采用“年月日”的方式錄入簡文中的時間,同一人物有多重身份且出現時間不同者,該欄錄入其出現最早的時間。 五、本表所涉及的簡牘綴合意見,詳見《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二卷)》中的《附錄1:綴合編連一覽》,[4]如無特殊情況,不再一一注出。 六、本表中“【 】”表示根據文意推測部分,“□”表示不能辨認的字。 《里耶秦简(貳)》所見人名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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