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开放初期的民族团结进步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创立的邓小平理论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实现了民族工作重心的转移,恢复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践证明正确的民族工作制度和政策,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发展了民族理论政策,推动我国民族团结事业取得了新的成就。其中邓小平民族理论立足于对民族问题的正确认识,着眼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巩固民族团结,致力于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邓小平民族团结理论建立在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之上。1979年,邓小平指出,多年社会主义建设之后,我国各民族“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1980年,中共中央批转的《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进一步明确了“各民族间的关系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新型民族关系及其本质是劳动人民关系这两个重要论断的提出,直接否定了将民族问题作为阶级问题的历史错误,为民族工作领域的改革开放确立了理论基础。 邓小平民族团结的理论思想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1979年,邓小平指出:“要进一步动员、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爱国力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可见邓小平将民族团结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同时他还进一步指明了我国民族团结事业的发展趋势,那就是我国各民族的社会主义性质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各民族间的团结也将更为巩固。围绕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任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民族团结事业的核心,民族团结的前提是全党上下的团结。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根据四项基本原则认识民族团结工作,社会主义道路是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核心,人民民主专政是政治保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指导思想。民族团结的经济基础是生产力的发展,“要使生产发展起来,人民富裕起来,只有这件事办好了,才能巩固民族团结”。邓小平系统地指出了改革开放后民族团结事业的核心、基础和目标,为十年动乱后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和社会局面,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向前看提供了新的理论工具。 在新的民族团结理论指导下,民族团结工作不断推进。中共中央1979年批转的《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任务》明确了这一时期的民族团结工作主要涉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再教育、执行检查,以及尊重少数民族平等权利和风俗习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关心少数民族人民的困难等。随后在1981年,中共中央书记处根据新疆和内蒙古工作的新情况,分别指出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民族关系是这两个自治区各项工作的关键。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书记处在讨论新疆的干部工作时指出汉族与少数民族干部相互离不开,形成了后来民族团结问题上的“两个离不开”。这一认识后来从干部工作领域扩展开来,上升到全国民族团结层面。“要加强民族团结,我们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必须牢固地树立‘汉族和少数民族谁也离不开谁’这一符合我国各民族根本利益的正确观点,并运用这个观点指导自己的行动。” 这个时期民族团结工作的成就之一是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机制。1982年国家民委倡议开展表彰民族团结好人好事的活动,后来中央书记处决定,“有关省、自治区可以自行召开会议进行表彰”。此后,全国多个省区先后召开了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表彰大会。民族团结先进表彰成为加强民族团结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1988年,国务院召开了首次国家层面针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的表彰大会。会议主题被设定为“民族团结进步”,新的提法把民族团结与民族进步结合起来,体现了新时期我国民族团结工作的新重点。这其中团结是进步的保证,而发展是团结的基础,两者紧密联系。在改革开放初期把民族问题上的团结与进步联系在一起,作为同等重要的任务,体现了当时民族工作的建设重心,也因此丰富了我们对于民族团结事业的认识。表彰对象从“民族团结好人好事”演变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民族团结表彰工作增添了新的内涵,自此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的重要工作机制。 这一时期明确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和特征,在理论上否定了“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认识,实现了民族工作重心的转移。民族团结工作以党的团结为核心,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政治基础,以现代化建设为物质基础,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路径,以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为重点,恢复和巩固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