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簡《容成氏》41號簡:於是乎宗鹿(離)族殘群,焉服。 “宗”上一字舊有“掆”、“亡”、“網”、“往”、“羅”、“剿”等諸種釋讀意見,[1]清華簡《楚居》“樊郢”之“樊”的寫法公布後,程燕先生指出應是樊字,幷對楚簡同形之字做了解讀,其表述作:[2] 上博二•容41“樊宗”疑讀作“叛宗”。樊、叛皆為並紐元部字,雙聲疊韻可通。“樊”與“板”相通之例見於《古字通假會典》217頁。《廣雅·釋詁三》:“叛,亂也。”《正字通·又部》:“叛,離叛也。”《左傳·隱公四年》:“眾叛親離,難以濟矣。”前引范常喜先生將“鹿”讀作“離”是正確的。簡文“叛宗離族殘群”叛、離義近。 包山簡130 反“須左司馬之樊行將以問之”、上博四•昭7“樊逃”和天星觀簡中的“樊”皆可讀作“返”。《說文》:“返,還也。”包山簡130 反“須左司馬之樊行將以問之”意謂“等待左司馬返回時將問他這件事”。上博四•昭7“樊逃”讀作“返逃”,意即“回到逃”。 程燕先生的考釋大致可从,但“叛宗”之說于義猶有未安。李均明先生近日提及清华簡《成人》篇“五無赦”之一作“翦家焚宗,大攻小,無赦。”[3]其中“翦家焚宗”,與《容成氏》“樊宗鹿(離)族殘群”表述相類,爲後者解讀提供了新的綫索。樊上古音在文部並纽,焚上古音在元部並紐,聲紐相同,韻部相近,可以通作。“焚宗”之說,也見于《國語·越語》:“若以越國之罪爲不可赦也,將焚宗朝,系妻孥,沈金玉於江,有帶甲五千人將以致死,乃必有偶。”其中“將焚宗朝”條韋昭注:“爲將不血食也。”“焚宗朝”包含“焚宗”、“焚朝”,似指分別焚燒宗、朝之所,使其宗祀鬼神無所血食。《國語·越語》記錄了越王自述絕死之心的大致序列是“焚宗朝”、“系妻孥”、“沈金玉於江”、“有帶甲五千人將以致死”,由焚宗而至于族群死、散,顯示了舉國絕死不退之心。《容成氏》“焚宗離族殘群”情形大致與之相類。《史記·吳王濞列傳》:“今卬等又重逆無道,燒宗廟,鹵御物”,提及“卬等”燒宗廟,與“焚宗”也大致對應,也可爲佐證。 [1] 上引諸說皆見于陳劍先生《楚簡“”字試解》“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08”,芝加哥大學顧立雅中國古文字學中心2008年10月,刊於《簡帛》(第四輯),上海古籍2009年。此不詳列。 [2] 程燕:《說樊》,簡帛網2011年1月6日,刊于《中國文字學報》(第五輯),第146-149頁,商務印書館,2014年。 [3]李均明:《清華簡〈成人〉篇之尚“五”觀》,中國法律史學會法律古籍整理專業委員會主辦,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研究中心、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承辦:《第九届“出土文獻與法律史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第4頁,上海,2019年10月。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10月12日11:3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