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河西走廊对中华民族一体化的历史贡献 在中华民族一体化的历史过程中,河西走廊发挥了中原民族与北方及西部各民族相互接触、互动拉锯、交往交流交融的民族走廊的重要作用。在这里,迁徙而来的中原农民与各游牧部落群体互动交流,形成既相互依赖又相互竞争的民族关系。有学者认为,马家窑齐家等文化属于先羌文化,羌文化形成于齐家文化时期,在齐家文化之后演化出诸羌文化体系,齐家文化是诸羌文化的支系,比如四坝文化、沙井文化都是羌文化的支系。还有研究认为,“甘肃的仰韶文化、齐家文化与西周遗址应是汉民族的先民遗存相继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考古学界关于甘肃地区史前文化归属问题的分歧,恰恰证明了生活于这一地区的诸多先民群体存在交融发展现象,史前文化兼具汉羌文化特色。 史籍关于“羌人”“氐羌”和“西戎”等古代民族历史活动的记载自先秦时期逐渐丰富。大月氏与乌孙在先秦时期就生活于河西一带。西汉初年匈奴侵占乌孙和月氏的生活区域,河西成为匈奴的领地。匈奴和羌人与中央政权形成交织之势。中央王朝为断匈奴右臂,遣张骞出使西域,派军西征,最终建立河西四郡,将河西走廊纳入中央王朝的管辖范围。实行移民实边、分兵戍守,中原先民在政策驱动下,不断进入河西走廊。据相关研究,这一时期河西地区诸羌部落群体在与中央王朝的互动过程中发生了汉化或说中原化,同时汉人也发生了地方化,既有羌人在中央政府设置的官衙中服兵役和杂役,接受郡县管辖,与汉人交往密切的现象,也有汉人接受羌人文化饮食习俗等历史现象。 从政治统治角度看,西汉王朝设立河西四郡是个划时代的历史事件,标志着张骞出使西域后中央王朝对西域乃至西方世界有了深刻认识,中央王朝开始致力于疆域的开拓及各类居民群体的政治整合。西汉时期,中央王朝除在河西设立河西四郡之外,还在郡守之下设置了体系完备、功能繁多的“都尉”,比如“属国都尉”主要负责对河西走廊地方政权的管辖,“关都尉”负责管辖边关军事事务,“农都尉”管理屯田事务。同时设立关塞,修建大量军事堡垒和边城以抵御匈奴入侵。 西汉末年,窦融在河西走廊实行“习武修文,保境安民”的政策,内地百姓为避灾祸纷纷移民到此,河西走廊成为避难所。东汉明帝时期,窦融治理河西走廊之后保持的和平繁荣景象被打破,中原王朝的影响力减弱,羌、丁零、卢水胡、休屠、鲜卑等北方游牧部落及其他西域民族群体主导的地方政权在此地交互出现,并屡次发起抵抗中央政权的活动,河西走廊进入历史学所谓“胡汉共治”的时期,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五凉政权的出现。河西走廊地方政权的军事政治智慧被应用于当地的社会事务管理。比如,前凉张氏执政时期,在政治上,拥护司马氏政权以博得内地百姓的同情,联合河西大族以获得走廊内部的支持;在经济上,劝课农桑;在文化上,设立学校,发展当地教育。再如,南凉政权的利鹿孤为求得生存,针对河西走廊内部各割据政权,采取打击后凉、通好西凉、对战北凉、称臣后秦等不同的应对措施,淋漓尽致地显示了鲜卑族领袖的军事智慧。河西走廊的政治军事文化趋于多样发展,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政治统治经验和军事组织能力。 东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生活于河西的羌人势力强大,甚至建立了地方政权,与中央王朝拉锯。河西走廊魏晋汉墓中出土常见的用于烤制肉块的餐具,画像砖中手持叉状物、烤肉的人物形象以及“炙肉”场景的图像可印证上述历史现象。进入唐代,藏人依靠吐蕃势力进入河西走廊并在河西走廊扩张;而生活于漠北的回鹘西迁进入河西走廊,建立以甘州为中心的河西回鹘政权;党项人建立西夏政权,将河西走廊纳入势力范围。唐朝末年,河西走廊为吐蕃王朝控制,成为中央政府与吐蕃相互争夺的博弈场。随后回鹘势力侵入河西走廊,先后建立甘州回鹘政权与沙州回鹘政权,使得河西走廊的军事形势纷繁复杂。 北宋时期,河西走廊依旧处于回鹘与吐蕃势力之下。北宋中央政权通过尊重与承认河西各部族首领的统治权,并“授之以官,待之以礼”,达到控制河西走廊的目的。同时,河西走廊各少数民族政权向中央政府遣使纳贡,建立政治联盟,抵抗党项势力的入侵。宋末元初,居于新疆的高昌回鹘政权归降蒙古。亦都护火赤哈儿死后,长子雪雪的斤继任亦都护,次子纽林的斤迫于形势逃归元中央政权,在与后者北征攻打雪雪的斤失败后留居河西走廊的永昌,后在元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出镇河州。元代,察合台后王集团在中央王朝的扶植下,在河西走廊西部地区驻牧,形成强大的政治军事集团,与东察合台集团对峙。中央王朝通过对双方利益纠葛的调整较好地实现了对河西走廊的控制。 明代中央政府设立陕西行都司,根据河西走廊“据三秦之上流,控全陕之扼塞”的地理形制,将治所设在甘州,领甘州左卫、中卫、右卫、前卫、后卫、山丹卫、肃州卫、凉州卫、永昌卫、镇番卫、庄浪卫、西宁卫等十二卫,碾伯、高台、镇夷、古浪等四所。赤金蒙古、罕东、安定、阿端、曲先、哈密、罕东左卫等“关西七卫”羁縻卫所。河西走廊成为连接“关西七卫”、整合西域各少数民族部族、统辖新疆的前沿哨所。 清代初期,中央政府沿袭明旧制,在河西走廊设甘肃镇及甘肃巡抚,下在甘州、凉州、肃州、安西等地设卫所,实行军事化管理,保证对河西走廊的军事控制。同时为保证对准噶尔用兵的粮草之需,将河西走廊当作大后方,大量发展屯田。河西走廊属西路屯田区,主要为清中央政府驻扎于新疆巴里坤的西路军提供军需。清中央政府为保证屯田的顺利进行,于河西走廊实行有效的管理,“兵屯区实行军事管理制,安西屯区实行卫所制,一般屯区内,政府设州、县管理”。清中央王朝随着对准噶尔的军事胜利,逐步在河西走廊实行改制州县的政策。直至乾隆二十五年,将安西五卫改为一府三县。卫所改制州县的措施使得河西走廊的行政体制与内地趋于一致,巩固了中央政府对河西走廊的管理与统治。民国时期,哈萨克部落群体又分批次进入河西走廊地区,与世居此地的汉、蒙古、藏等诸多群体形成新的交往交融关系,进一步丰富了当地的民族关系实践。 从上述历史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河西走廊自古以来就是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军事政治互动、拉锯乃至争夺的战略要地。为保有生存资源,更好地合作发展,中央政府与游牧部族群体互通有无,相得益彰,形成了有利于中原与北亚、西域各地居民群体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整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了交往交流交融,进而加快了中华民族一体化的历史进程。时至今日,河西走廊生活着汉、蒙古、藏、土、裕固、哈萨克、回、满等数十个民族群体。汉、回等民族主要在绿洲地区及城镇从事农业、商业活动,而藏、裕固、哈萨克、蒙古族等群体则多在山区及荒漠平原从事牧业,或兼顾农业和牧业。他们高度交流融合,形成安居乐业、和平共处、和谐发展的一体化格局。河西走廊的各民族群体互动交融,和合共生,既保持着各自的文化传统,形成多语言和多宗教信仰共存的多元文化特色,又相互交融而呈现出中华文化一体化的特色。 从国家民族史观角度出发,可以说,河西走廊是历史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特征最为明显、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推进作用巨大的典范地区。河西走廊民族关系的历史过程为当前甘肃省乃至全国民族关系的实践提供了大量不可或缺的珍贵案例,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这也是政府和学界大力推进河西走廊民族交融发展研究的民族史学和民族政治学的意义所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