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近代学人的编年体观及其应用 今人所认为的近代或现代,大体是指晚清民国时期,而在当时,因为时间相近,学人很少选取这一时段作为专门研究对象。近现代进入学人的眼界,起初主要还是出于学术以外的目的,例如优先政治考量的中国近代史,即具有相当程度的宣传功能以及权力的合法性论证,在观念、取材、叙事、说理等方面,自然不像研究古代那样旨在求真。不过,在当时趋新学人看来,也就少了旧史学的种种束缚。其他不论,关于体裁,主张改造旧史的梁启超就认为,旧史之体,或为纪传,或为编年,虽非尽属陈腐,而不尽适用于新史[12](P27-36)。也就是说,破除旧史学,创立新史学,不仅内容必须脱胎换骨,形式也要改头换面,包括编年体在内的传统史书体裁,不能很好地表现新史学的内容。尽管近代学人一般并未明指章节体就是新史学的适当体裁,可是近代以来史学论著主要或普遍的形式就是章节体却是不争的事实。 后起的近现代史研究的确较少传统的负累,梁启超所宣称的旧史之体,在开创期的近现代史研究领域几乎没有什么遗留可以承继。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固有史学及其体裁对于近现代史研究没有影响。按照金毓黻的叙述,中国传统史学各种体裁大体成熟于唐宋尤其是宋代。而对于宋代史学,陈寅恪、傅斯年、蒙文通等人极为推崇。整理国故之际,新锐学人大都标举清代学人治学近于科学方法,陈寅恪则认为“:有清一代经学号称极盛,而史学则远不逮宋人。”推许陈垣的《元西域人华化考》“材料丰实,条理明辨,分析与综合二者俱极其工力,庶几宋贤著述之规模”[13](P269-270),仍以宋代史学为标的。 同时代学人当中,傅斯年对于宋代史学以及宋代学术文化整体的观点与陈寅恪较为近似。留学归国之后,傅斯年一改从前在历代学问中以清代为最佳的看法,认为宋代史学最发达,“《五代史》、《新唐书》、《资治通鉴》即成于是时,最有贡献而趋向于新史学方面进展者,《通鉴考异》、《集古录跋尾》二书足以代表。前者所引之书,多至数百余种,折衷于两种不同材料而权衡之,后者可以代表利用新发现之材料以考订古事,自此始脱去八代以来专究史法文学之窠臼而转注于史料之搜集、类比、剪裁,皆今日新史学之所有事也”[14](P4)。将以《通鉴考异》等书为代表的宋代史学与20世纪欧洲的新史学相提并论,评价可谓高矣。如果说宋代为中国历代史学的高峰,且具有新史学的特质,则对梁启超批判旧史学创立新史学的主张,以及指编年为旧史之体应当改造的说法几乎是釜底抽薪。一方面,宋代史学的主要体裁之一便是编年体,另一方面,在宋代史学日渐成熟的各种体裁中,陈寅恪、傅斯年等人最为推崇的就是编年体著述。两人关于编年体史学的认识,对于材料极大丰富的中国近现代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也关系到编年体应用于近现代研究如何才能更具成效的大问题。 陈寅恪治学首重宋贤的长编考异之法[15]。据蒙文通说,陈寅恪赞誉有加的“宋人之史学”,具体包括“欧阳永叔、司马君实,亦略及郑渔仲”[16](P44)。其中既有纪传体的断代正史,又有总辑各史仍用纪传体而著为通史的《通志》,而在长编考异法方面与傅斯年共鸣最多。《通鉴考异》是两人共同标举的代表作。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称:“在中国详述比较史料的最早一部书,是《通鉴考异》。这里边可以看出史学方法的成熟和整理史料的标准。在西洋则这方法的成熟后了好几百年,到十七八世纪,这方法才算有自觉的完成了。”[17](P308-309)对此陈寅恪当无异议。任教于清华国学院时,陈寅恪曾对毕业的陈守实谈及自己的“史之见解”,“谓整理史料,随人观玩,史之能事已毕;文章之或今或古,或马或班,皆不必计也”[18](P42)。这与主张近代的史学就是史料学的傅斯年并无二致。 不过,对于陈寅恪推崇备至的《资治通鉴》,傅斯年多少有所保留。他虽然列举了《五代史》《新唐书》和《资治通鉴》作为宋代史学最为发达的表征,但是觉得最能代表新史学发展的,还是《通鉴考异》和《集古录跋尾》[14](P4)。傅斯年认为,“史料越生越好!”不赞成史籍加入义理及感悟的成分,陈寅恪则始终思索整合融贯义数分别的破解之道。傅斯年指《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记“多有怪事”[17](P339-340),并以此作为远人的记载比不上近人记载可靠的典型事例。陈寅恪《陈述辽史补注序》则对该书赞誉有加,他说: 裴世期之注三国志,深受当时内典合本子注之薰习。此盖吾国学术史之一大事,而后代评史者,局于所见,不知古今学术系统之有别流,著述体裁之有变例,以喜聚异同,坐长烦芜为言,其实非也。赵宋史家著述,如续资治通鉴长编,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最能得昔人合本子注之遗意。诚乙部之杰作,岂庸妄子之书,矜诩笔削,自比夏五郭公断烂朝报者所可企及乎?……回忆前在绝岛,苍黄逃死之际,取一巾箱坊本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抱持诵读。其汴京围困屈降诸卷,所述人事利害之回环,国论是非之纷错,殆极世态诡变之至奇。然其中颇复有不甚可解者,乃取当日身历目睹之事,以相印证,则忽豁然心通意会。平生读史凡四十年,从无似此亲切有味之快感,而死亡饥饿之苦,遂亦置诸度量之外矣。由今思之,倘非其书喜聚异同,取材详备,曷足以臻是耶?[13](P264) 陈寅恪所说长编“最能得昔人合本子注之遗意”,所谓“合本”,“盖取别本之义同文异者,列入小注中,与大字正文互相配拟。即所谓‘以子从母’,‘事类相对’者也”。“中土佛典译出既多,往往同本而异译,于是有编纂‘合本’,以资对比者焉。”其具体做法,见敏度法师《合维摩诘经序》: 此三贤者(支恭明法护叔兰),并博综稽古,研机极玄,殊方异音,兼通关解,先后译传,别为三经同本,人殊出异。或辞句出入,先后不同,或有无离合,多少各异,或方言训古,字乖趣同,或其文胡越,其趣亦乖,或文义混杂,在疑似之间,若此之比,其途非一。若其偏执一经,则失兼通之功。广披其三,则文烦难究,余是以合两令相附。以明所出为本,以兰所出为子,分章断句,使事类相从。令寻之者瞻上视下,读彼按此,足以释乖迂之劳,易则易知矣。若能参考校异,极数通变,则万流同归,百虑一致,庶可以辟大通于未寤,阖同异于均致。若其配不相畴,傥失其类者,俟后明哲君子刊之从正。 在陈寅恪看来,其方法之精审美备,“即今日历史语言学者之佛典比较研究方法,亦何以远过”[19](P181-185)。与傅斯年将宋代编年体史书比作当代欧洲新史学相互印证。 长编考异之法不仅可以治史,而且能够研经。陈寅恪《杨树达论语疏证序》所论最为透彻: 先生治经之法,殆与宋贤治史之法冥会,而与天竺诂经之法,形似而实不同也。夫圣人之言,必有为而发,若不取事实以证之,则成无的之矢矣。圣言简奥,若不采意旨相同之语以参之,则为不解之谜矣。既广搜群籍,以参证圣言,其言之矛盾疑滞者,若不考订解释,折衷一是,则圣人之言行,终不可明矣。今先生汇集古籍中事实语言之于论语有关者,并间下己意,考订是非,解释疑滞,此司马君实李仁甫长编考异之法,乃自来诂释论语者所未有,诚可为治经者辟一新途径,树一新楷模也。天竺佛藏,其论藏别为一类外,如譬喻之经,诸宗之律,虽广引圣凡行事,以证释佛说,然其文大抵为神话物语,与此土诂经之法大异。……南北朝佛教大行于中国,士大夫治学之法,亦有受其薰习者。寅恪尝谓裴松之三国志注,刘孝标世说新书注,郦道元水经注,杨衒之洛阳伽蓝记等,颇似当日佛典中之合本子注。然此诸书皆属乙部,至经部之著作,其体例则未见有受释氏之影响者。惟皇侃论语义疏引论释以解公冶长章,殊类天竺譬喻经之体。殆六朝儒学之士,渐染于佛教者至深,亦尝袭用其法,以诂孔氏之书耶?但此为旧注中所仅见,可知古人不取此法以诂经也。盖孔子说世间法,故儒家经典,必用史学考据,即实事求是之法治之。彼佛教譬喻诸经之体例,则形虽似,而实不同,固不能取其法,以释儒家经典也。[13](P262-263) 宋贤治史的长编考异,南北朝治佛典的合本子注,与近代学人治经,三法当为同源衍生而来。陈寅恪反复指出的宋贤治史与天竺诂经之法的分别及联系,所谓形似而实不同,主要是指佛藏与儒经分别面向出世与世间,因而合本子注与长编考异,一重神话物语,一重人间事实。若就形式和方法而言,二者可谓异曲同工。最为关键的要素即取材详备,汇聚异同,事类相从,参考校异。而用由合本子注演变而来的长编考异法研治儒家经典,取事实证言论,搜群籍相参证,继以考订解释,可以明圣人之言行。如果说傅斯年的编年体观还限于比较考订史料史事,陈寅恪则可以扩张到详究义理,将义理还原为历史。这样的分别,移植到史料极大丰富的近现代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方法的改进,与材料的增加关系紧密,不同历史时段材料的多寡,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方法是否适用以及如何运用。一般而言,除特殊领域外,时间越近,材料越容易获得。可是,是否研治近代就比治古代容易,却有待斟酌。近代学人普遍觉得治近代相对容易。胡适就认为,“近代史的史料比较丰富,也比较易于鉴别真伪。”[20](P28)而“秦、汉时代材料太少,不是初学所能整理,可让成熟的学者去工作”。其理据是,“材料少则有许多地方须用大胆的假设,而证实甚难。非有丰富的经验,最精密的方法,不能有功。晚代历史,材料较多,初看去似甚难,其实较易整理,因为处处脚踏实地,但肯勤劳,自然有功。凡立一说,进一解,皆容易证实,最可以训练方法”[21](P557)。治史主张搜集资料要竭泽而渔的陈垣,自谦“近百年史之研究,仆为门外汉”,但至少研治明清之际滇黔佛教史事,所掌握的史料已经让陈寅恪感到望尘莫及。陈垣的体验是“:史料愈近愈繁。凡道光以来一切档案、碑传、文集、笔记、报章、杂志,皆为史料。如此搜集,颇不容易。窃意宜分类研究,收缩范围,按外交、政治、教育、学术、文学、美术、宗教思想、社会经济、商工业等,逐类研究,较有把握。且既认定门类,搜集材料亦较易。”[22](P380)虽然承认搜集近代史料不易,可是既然觉得分类缩小就比较容易把握,言下之意,还是认为近代史不算繁难。陈寅恪对于史料详略与历史研究的制约关联体会较深。他认为:“研上古史,证据少,只要能猜出可能,实甚容易。因正面证据少,反证亦少。近代史不难在搜辑材料,事之确定者多,但难在得其全。中古史之难,在材料之多不足以确证,但有时足以反证,往往不能确断。”[23]稍详的解释是“:上古去今太远,无文字记载,有之亦仅三言两语,语焉不详,无从印证。加之地下考古发掘不多,遽难据以定案。画人画鬼,见仁见智,曰朱曰墨,言人人殊,证据不足,孰能定之?中古以降则反是,文献足征,地面地下实物见证时有发见,足资考订,易于著笔,不难有所发明前进。至于近现代史,文献档册,汗牛充栋,虽皓首穷经,迄无终了之一日,加以地下地面历史遗物,日有新发现,史料过于繁多,几于无所措手足。”[24](P52)两说语义略有不同,概言之,还是觉得近代难在史料太多,难以收全,至于研究,则基本材料不难掌握,因而基本事实比较容易确定。 事情往往具有两面性。以研究古代的精细程度为准,处理近代史料研究近代的确不算太难。可正因为材料太多,照搬套用研治古代的方法,要想达到与材料的繁复相匹配的精细程度,势必出现新的困难。 其一,关于同一人事的各种记录得以留存,可以提供不同侧面的证据,可是同样出自亲历者当事人之手的记录却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罗生门的现象所在多有。尽管都是直接材料,充其量有此一说,却不能确定都如此说,更无法断定即如此事。梁启超是近代许多大事的亲历者,后来又讲究历史研究法,对于近代的史料与史学不无心得。他的看法是:“时代愈远,则史料遗失愈多,而可征信者愈少,此常识所同认也。虽然,不能谓近代便多史料,不能谓愈近代之史料即愈近真。例如中日甲午战役,去今三十年也,然吾侪欲求一满意之史料,求诸记载而不可得,求诸耆献而不可得,作史者欲为一翔实透辟之叙述如《通鉴》中赤壁、淝水两役之比,抑已非易易。”[12](P37)也就是说,近代史料虽然增加,真的复杂性也同步增加,材料越多,有时越难以判断事实的真伪,甚至比材料相对简少的古代更不容易近真。 其二,材料众多使得原来不屑一顾或无法探究的大量细节进入研究视野,成为研究对象,而无论材料怎样增多,也不可能完璧,结果小题目演化出大问题。研究一村一镇的历史,同样遭遇研究民族或国家的历史相类似的层垒叠加问题,而此类问题往往缺乏足够的材料确证或反证;或是立论虽然不难,反证也并非不能,可是因为事情小材料少,很难有来者继续验证,由求同而来的普遍意义显得似是而非。 其三,细节的激增使得材料的主观因素大幅度增多。如梁启超认为近代史料不易征信近真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真迹放大”。著书者无论如何纯洁,终不免有主观的感情夹杂其间,感情作用支配,不免放大事实。包括他自己20年前所著《戊戌政变记》,为后来治清史者研究戊戌变法的可贵史料,但他本人却不敢自承为信史[12](P91)。二是记载错误。“此类事实古代史固然不少,近代史尤甚多。比如现在京汉路上的战争,北京报上所载的就完全不是事实。吾人研究近代史,若把所有报纸,所有官电,逐日仔细批阅抄录,用功可谓极勤,但结果毫无用处。”[25](P6)此说可以进一步斟酌,因为梁启超指报纸官电所记不是事实,可是却很难证明事实究竟如何。说非是因为心中有是,但心中之是如果说出来,也就势必成非。如果说将真迹放大还有主观故意,记载错误却往往是信以为真。 其四,材料与事实的增多,导致古代史根据材料的一手二手直接间接即可判断是非鉴定真伪的可能性降低,各种类型的材料,往往包含部分的真,同时也夹杂一些失真甚至伪。如何分辨每一处具体细节的真伪对错,重现信史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技术难度较研治古代更高。 面对上述难题,很少专门研究近代的民国学人似乎鲜有自觉,梁启超明知近代史料征信不易,却声称:“大概考证的工夫,年代愈古愈重要,替近代人如曾国藩之类做年谱,用不着多少考证,乃至替清初人如顾炎武之类做年谱,亦不要多有考证,但随事说明几句便是,或详或略之间,随作者针对事实之大小而决定。”[25](P80)这与近代史难以求真的判断适成反面。按照梁启超近代史料不易征信近真的说法,做晚近人物的年谱,不仅颇费考订的工夫,而且还不容易得到切当的结论。近代学人关于研治中国近代相对容易的普遍误判,自然会影响到编年体应用于近代研究。按理说,史料繁多史事繁复,研究的取径与办法应该更上层楼,否则难以应对。可是受好古之风的误导,误认为晚近历史的研究比较容易,结果非但未能取法乎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反而等而下之。各种长编于征引的广泛,比勘的精密,取舍的讲究,详略的拿捏等等方面,颇多可议,“坐长烦芜”则有余,“喜聚异同”则不足,尤其是以长编考异之法的应有之义作为标准,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