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族地区村规民约生态环保作用机制的实证分析:以黔东南苗族侗族为例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少数民族比例较高的自治州,也是苗族、侗族分布非常集中的地区。通过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调查,笔者发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族、侗族的环保村规民约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是研究民族地区环保村规民约作用机理的绝好范本。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在上古三代时期被称为荆蛮之地,曾隶属于夜郎国。明永乐年间,贵州正式建制为省,黔东南此时归属于黎平府。清朝时隶属镇远府。1956年7月23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州府为凯里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生态资源非常丰富,水能储藏量高达262万千瓦,森林覆盖率高达62.79%,有“林海”“杉乡”之美称。此外,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还有种类众多且珍稀的植物资源,以及1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作为一个生态环境多样、民族文化丰富并且享有诸多殊荣的地域,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保存了众多极富特色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运行着一套独特的维持其内部之间以及与自然环境之间进行良性互动的规则体系,其中便包括了众多出于保障生产效益或维护信仰禁忌而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规约,最有代表性的是苗族、侗族制定的村规民约。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族和侗族的村规民约包括旧式村规民约和新式村规民约。所谓旧式村规民约,是指在议榔、鼓社、寨老、侗款等组织领导下制定的规约,如苗族古歌中具有法律意义的内容和侗族著名《约法款》等;而新式村规民约,则是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苗族、侗族地区设立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以来制定的带有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色的规约。二者相较,新式规约更具规范特色,而旧式规约则更为形象和生动。据中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宣传部的统计,80%以上的村寨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这说明村规民约的普及率已经相当高了。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旧式村规民约,在苗族集中体现于“榔规”,在侗族集中体现于“款约”。榔规即议榔组织订立的规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历代传承而经议榔内部成员所默认的苗族古歌和理词;另一种则是议榔大会通过“埋岩”等仪式而确立的规约。其中苗族古歌和通过埋岩仪式确立的“石头法”中包含了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规约,从中也可大致看出其作用机制。 (1)诵唱式规约——苗族古歌及其作用机制。苗族古歌记叙了苗族的祖先是姜央,而姜央又是云雾所生。《开天辟地甜中记载道:“姜央算最老,他来把天开,他来把地造……姜央生得晚,姜央算最老……哪个生最早?哪个算最老?云雾生最早,云雾算最老。”这段歌词以盘歌的形式将人类的起源追溯到了“云雾”这一自然现象,实际上反映了苗族对自然的崇拜。古歌中类似这样把自然物作为崇拜对象的词句还有许多。《枫木歌·砍枫香树》中记载了一个神话故事,讲的是鹭鸶和白鹤吃了池塘的鱼,池塘因为抓不到鹭鸶和白鹤,于是这口叫“香两老婆婆”的池塘请来负责解决纠纷的理老,合谋将责任强加在了鹭鸶、白鹤安窝的枫树一身上,并且叫人将枫树一砍倒;枫树一因为受冤迟迟砍不倒,好不容易砍倒了,便出现了以下歌词:“枫树一砍倒了,变作千百样。树根变什么?树根变泥鳅……树桩变什么?树桩变铜鼓……树干生疙瘩,疙瘩变什么?树干生疙瘩,变成猫头鹰……树叶变什么?树叶变叶子……树梢变什么?树梢变鶺鸰……还有枫树干,还有枫树心,树干生妹榜,树心生妹留,这个妹榜留,古时老妈妈。”这一段歌词不仅讲述了一桩纠纷,更把枫树的树干和树心当成了人类的祖先“老妈妈”,而且将泥鳅、铜鼓、猫头鹰等都融在“枫树”这一自然物中,传递出很强烈的“天人合一”观念。苗族古歌中所包涵的人与生态环境相互依存的观念广为流传,后来逐渐成为一种默认的村规民约,约束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索取行为。而在另一方面,苗族的理老也正是在熟悉这些古歌、古理的基础上再来判断是非从而调解纠纷,苗族古代很多纠纷也正是如此解决的。 (2)埋岩式规约——“石头法”及其作用机制。苗族和侗族的先民在没有文字和没有学会使用汉字的时期,常常在某一地点举行“埋岩”(也叫“栽岩”)的仪式,即组织本村寨或者邻近村寨成员聚集到一块,埋下一块半露地面的岩石,并举行一系列仪式和制定一系列口头性规约用以约束族内人们诸如贼盗、婚姻等方面的行为,而这些被制定的规约就是本文所称的“石头法”;之后如果有人违反了规约,将被拉到这里进行调解或者审理,并将此次调解或审理的结果作为一种先例对以后的违法事件的处理进行指导。这时的“石头法”是不成文的,石头仅仅起到一个象征性的作用。随着汉字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被学会和使用,这些不成文的“石头法”逐渐被各种写有文字的石碑所代替,这也是本文所称的“石头法”,只不过是一种成文的“石头法”。这种独特的立法方式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苗族和侗族中曾广泛出现,其组织的主体便是前文所提到的议榔和侗款,而这些所谓的“石头法”在一定程度上构成榔规和款约的主要内容。直到今天,我们依然能看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榔规的运行机制。 (3)法典式规约——《约法款》及其作用机制。《约法款》乃是侗族一部非常珍贵的规约典籍,具有相当高的权威;甚至可以说,这部法典式的《约法款》出现之后,侗款在组织制定具体款约的时候无不以这本典籍为参考性依据。长期以来,由于侗族没有文字,因而这部款约的流传形式基本靠口头传承,这也导致了后世很多不同版本的出现,而笔者所参考的乃是流传于广西三江一带并由学者吴浩、梁杏云等人整理出来的版本。根据这个版本可知,《约法款》全文包括序词、六面阴规、六面阳规、六面威规、尾语五个部分,都以非常形象并且有节奏感的语言进行表述。其中“六面阴规”主要规定破坏龙脉、挖掘坟墓、谋财害命等较重的犯罪行为,对犯这些重罪的人一般都处以很重的刑罚,如处罚金、活埋、沉水等;“六面阳规”主要规定出轨、通奸、盗窃等较轻的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一般都以罚款、喊寨等形式进行处罚;“六面威规”则更侧重一种民事方面的规约,比如热情好客、兄弟和睦、村寨治理等行为。在《约法款》中规定的众多行为规范当中,有不少涉及了生态环境保护,但主要用意都是在保护私人产权。比如“六面阳规”中的“四层四部”一节中关于偷砍树一林的规定:“偷干柴,砍生树一;偷直树一,砍弯树一。抓得柴担,抓得扁挑。要他父赔工,要他母赔钱。跟随的人罚六钱,带头的人罚六两。”类似的还有同一节中关于保护水源的规定。虽然规约都是为了保护村寨民众的私人权益,但这并不妨碍客观上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作为一部对侗族影响极大的村规民约集,《约法款》关于森林资源和水资源等的零碎保护规约对后世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侗族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是具有相当明显之作用的;而且,《约法撇中规约的结构、处罚方式甚至订立规约的模式,都对后世黔东南侗族地区的新型村规民约有着相当大的影响。 随着中国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的变化,黔东南苗族和侗族村寨开始以新的组织和新的价值观来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传统的“鼓社”,“榔规”和“侗款”等组织虽然还存在,但其影响力已经明显不及以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为代表的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新型村规民约正是产生在这一背景下。然而,从目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情况看,苗族和侗族的生态环保新规约在制定主体、行为模式、保护对象、处罚方式等方面都体现出与旧规约的继承关系。为研究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新型村规民约的环保内容,笔者特意对收集到的16份村规民约进行了分析。这16份村规民约分别是:(1)《为维护输变电设施的安全制定的规约》(丹寨县龙泉镇,1983年); (2)《烧茶公社城望大队“以克农”护林乡规民约》(丹寨县城望村、金竹坪寨,1985年; (3 )《关于维护西江村吃新节秩序的通知》(雷山县西江镇,1991年); (4)《雷山县报德村村规民约》雷山县报德村,1994年;(5)《雷山县也利村村规民约》(雷山县也利村,1997年) ;(6)《雷山县上郎德村村规民约》(雷山县上郎德村,2001年);(7 )《羊排村村规民约》(雷山县西江镇羊排村,2002年);(8)《报德大寨民约公告》(雷山县,2003年);(9)《雷山同宗两家家谱》(雷山县);(10)《高贵村村规民约》(雷山县西江镇高贵村,2006年);(1 1 )《西江村村规民约》(雷山县西江镇西江村,2011年);(1 2)《双井镇铜鼓村村规民约》(施秉县双井镇铜鼓村,2016年);(13)《龙塘村村规民约》(施秉县双井镇龙塘村,2015年);(14)《平楼议款条约碑》(从江县往洞乡,1992年);(15)《报京大寨村规民约》(镇远县报京乡报京大寨,2005年、2008年);(16)《洛香村中寨公约》(从江县洛香镇洛香村,2012年)。以上16份村规民约涉及九大类环保内容: (1)禁止乱砍、偷砍树木规约。有关这部分规约是所有有关生态环保的规约里出现条数最多的,总计有42条。其中《羊排村村规民约》中第二章则是专章规定偷砍树木相关内容的。 (2)森林防火规约。这部分规约出现频率也相当高,总计有29条。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分规约不光出现次数多,而吃新节秩序的《通知》且惩罚是最严重的。比如西江镇人民政府、老年协会和鼓藏头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西江村吃新节秩序的通知》就规定放火行为要罚“3个120",即120斤猪肉、120斤酒、120斤米,另外加罚12000响的火炮;情节严重的还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又比如《雷山县也利村村规民约》中第17条至第19条也规定失火的惩罚是“3个120";而在《西江村村规民约》中除了规定罚“3个120",还要加罚120斤蔬菜,外加鸣锣喊寨一年。可以说,苗族村寨在对违反生态环保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时,罚"3个120”是最高的处罚。而对侗族来说,虽然没有“3个120”的处罚方式,但是对引发山火、寨火的行为处罚也是相当严厉的,比如《平楼议款条约碑》第7条规定山火、寨火造成2000元以上损失的,罚款5000元,因为迷信而用火导致的加倍;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罚款5000元以上,上不封顶;此外,如果情节严重,还要依国家法律进行第二次处罚。这也可以说是侗族村规民约中最严的处罚方式了。 (3)禁止摸鱼、电鱼、毒鱼、炸鱼规约。这部分总计有12条。这部分规约数量也不少,而且具有一定的民族特色,因为这里针对的毒鱼、炸鱼等行为其范围不光限制在河流、水塘中,而且包括在田中。之所以有关于禁止在田中毒鱼、炸鱼的规约,乃是因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族和侗族人们有在田中养鱼的偏好。 (4)保持地面清洁、禁止乱扔垃圾规约。这部分规约总计13条。这类规约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族、侗族地区的一种城镇化趋势。 (5)禁止割草与放牧规约。这部分规约总计出现了12条。当然,村规民约中并非禁止民众割草或放牧,而是禁止进人别人的林区或田地进行放牧,其初衷还是为了保护村民私人权利。 (6)禁止破坏风景林规约。这部分规约总计有4条。这部分规约内容乃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许多苗族和侗族地区被国家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并逐渐开发成旅游景点以后的产物。为了维持村寨的风景,村规民约中对破坏风景林的处罚也相当严重。比如《羊排村村规民约》第二节第12条中不光规定破坏和霸占风景林区的民众要被处罚“3个120",还要附带其他很多处罚;甚至还出现了“发现砍一刀一斧的罚款20元”的严苛条文。 (7)合理使用生产、生活用水规约。这部分规约出现的次数并不多,仅出现3条。 (8)禁止在斗牛场附近挖沙取石。这部分规约仅出现1条。这条规约的出现正反映了苗族、侗族中的一项风俗,即斗牛。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苗族和侗族自古便有斗牛的风俗。由于斗牛对场地的要求很高,因而禁止在斗牛场附近挖沙取石的规约乃是为了保护好斗牛场地。 (9)禁止盗采药材。这部分规约只有1条。禁止盗采药材的背后可能与禁止割草的规约性质一样,都是为了保护私人权利。 对上述九大类规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些环保规约在运作过程中有如下特征: 一是鲜明的民族特色。这一特征主要表现在规约的制定主体和执行主体上。虽然大部分规约的制定主体都是村委会或者村党支部,但是有几份村规民约中还保留着传统苗族的“鼓藏头”“寨老”和侗族的“款”。比如1991年7月西江镇的《关于维护西江村吃新节秩序的通知》其制定主体便包括了鼓藏头以及同寨老组织性质极为类似的老年协会;又比如2003年9月1日雷山县境内的《报德大寨民约公告》便是由报德大寨的3个寨长和13个酒长共同商议制定的草稿。此外,有两份村规民约规定的执行主体也很有特色,如《平楼议款条约碑》中规定成立护款队,由每村派两人组成,负责执行款内的决定;又如《西江村村规民约》中规定拒交违约罚款的,将会请鼓藏头和寨老出面解决。 二是注重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在笔者搜集的以上16份村规民约中,环保规约总计有101条,而其中有71条是关于保护树林的,包括防止火灾、禁止乱砍滥伐等内容,其比例高达61%。这实际上反映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族和侗族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对树林的依赖,这与前文的相关论断是一致的。 三是注重规约的实施保障。例如,所有苗族和侗族在制定规约的行为模式设定基本上都以禁止性规约和义务性规约为主,极少有授权性规约。又如,在苗族、侗族的村规民约中规定了较为详尽的惩罚机制。违反规约的惩罚方式主要有批评教育、鸣锣喊寨、请鬼师护魂、帮全村洗寨、取消享受或暂缓享受村里的各种优惠待遇、没收涉案物品、照价赔偿、交违约金、罚“3个120"、拉猪拉牛抵交罚款等,可以说是花样迭出。但总体来看,这些村规民约的主要处罚方式还是以赔偿或罚款为主,而且大部分村规民约都规定了罚款金额的分配机制。比如《高贵村村规民约》规定违约金分配方式为:" 60%归捉拿人,30%归处理人,10%稿纸费。”《雷山县也利村村规民约》规定:“各款罚金均按以下分成比例进行:被盗主人享受10%,检举、捉拿人员享受60%,处理人员享受15%,村集体享受15%。”《雷山县报德村村规民约》规定:"70%给村民,20%将给捉拿者(或举报人),10%交村委会。”此外,一些规约还规定了争端解决机制。如好几份规约中出现了向解决纠纷的村委会上交纠纷处理费的条文。值得注意的是,西江村的规约中对处罚金统称为“违约金”,这是个很有意思的内容,这一方面表明了西江村的苗族人民已经认识到村规民约乃是一个“约定”,另一方面则深刻反映除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苗族、侗族人们具有较强的民主观念。 四是表达方式具有一定的粗糙性。到目前为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苗族和侗族村寨基本都学会了使用汉字,并且也有了本民族自己的文字—苗文和侗文,这意味着苗族和侗族村寨的村规民约可以用成文的形式表达了。但从笔者所阅读的村规民约来看,这些文本不论在整体内容安排还是部分概念表达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诸多瑕疵,比如表达重复、条理不清、含混不明等问题并不少见。此外,部分规约所反映出来的对现代法学理论的认识也显得较为肤浅。当然,这并不影响规约被广大苗族和侗族人们所认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