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死去亲人的尸体有意识地进行掩埋处理,意味着灵魂不灭的观念已经成熟,该观念指导下的墓葬开始出现。“居室葬”和氏族公共墓地的产生与当时的社会形态是相适应的,是血缘制下先民原始生活和生产方式的必然产物。而随着贫富分化的加剧、等级观念的加深,公共墓地出现公墓与邦墓两种主要形式,逐渐形成与死者生前社会地位和身份相匹配的陵墓制度,在墓葬的形态、随葬品的类别和数量、棺椁数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到了战国后期,流行两千年之久的集中公墓制开始被独立陵园制取代;与此同时,古代中国的社会治理体系开始出现从王国体制到帝国体制的根本性变化。在独立陵园制的发展后期,“汉文明”的确立与巩固使其呈现出一脉相承的成熟性演变。 独立陵园制的确立与完善 商周两代实行集中公墓制的埋葬方式。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学观察来看,所谓集中公墓制,是指王室、诸侯国君与其夫人或宗族成员,死后实行多代集中埋葬在同一公共墓地的制度。集中公墓制对应的是贵族阶层,平民阶层也有自己的墓地,称为邦墓,公墓与邦墓制对应的社会治理体系大致是王国制。与“集中公墓制”相比,“独立陵园制”是一种新出现的墓地形态,指的是以一位皇帝为中心规划布局,拥有独自的陵园名称,以垣墙或壕沟等屏障界定出一定规模的陵园范围,并且能够透过墓上建筑,如寝殿、便殿、寺园吏舍、陵邑等,形成一套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墓地制度的陵园建制,它所对应的是皇帝专制下推行中央集权郡县制的帝国体制。 春秋时期的雍城秦公墓地以隍壕或兆沟为界表示一定的地理划分,但其整个陵园内包含多代国君,每代国君均拥有相对独立的陵园,各陵园之间相距不远,且尚未有独立名称和相对完备的墓上礼制建筑。因此,该墓地仅为独立陵园制的萌芽形态。到了战国时期,依旧有部分诸侯国继续实行集中公墓制,但战国中后期的秦王陵园、秦芷阳陵区、中山王陵、赵王陵、辉县魏王陵等国君陵已分散埋葬,除秦芷阳陵区四座陵园皆称“东陵”,其余列国诸陵均已有独立的陵园名称、完备的墓上管理体系。可见战国时期应为集中公墓向独立陵园的过渡阶段,战国中后期开始出现独立陵园制。 战国至秦代的二百多年,社会治理体系巨变,秦人的区位优势和自秦孝公以来形成的价值观,帮助秦人率先突破体制藩篱。据文献记载,秦始皇几乎是自即位之初便开始营造自己的陵墓,现在看到的秦始皇帝陵园内外的遗存均是在李斯担任丞相的秦始皇晚期形成的,是伴随着帝国文明、中央集权体制的基本确立,按照新的帝国理念设计和建造的。秦始皇帝陵园已经完全具备独立陵园所需的四大要素,成为独立陵园制正式确立的标志。 西汉帝陵全方位地继承了秦始皇陵寝制度并有所发展,包括帝陵陵园的内部设施、布局以及朝向等。汉代统治者吸取秦亡的教训,在改革过程中放慢步伐,创造出一种能够容纳社会变革,适应新环境的制度体系。这种不同于秦代的治理体系使得西汉帝陵在承袭秦代陵寝制度的基础上也展现出其独特的面貌。西汉初期、中期及晚期的独立陵园随着政治制度的变革、儒学改造运动的开展等产生了诸多变化,这些变化与每一个阶段社会治理体系、国家主导文化的前进相始终,反应的正是不同时期当政者的政治理念和社会主流思想。 汉文明理念下的独立陵园制 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由社会治理体系(政治体制)、宇宙观(思维方式)、核心价值观(行为处事方式)三部分构成的,亦或称“三观”,它们彼此互为因果、相互支撑。三者之间的异同,是不同文明之间最主要的差异。汉文明是在帝国文明发展演变过程中形成的,以汉字为书写和交流语言,以天地、阴阳、五行为宇宙观,以对立、变通为思维方式,以规矩为核心价值观即行为处事方式的文化体系。汉文明最终于西汉后期,尤其是王莽前后得以完全形成。例如,汉文明中最重要的因素——南向理念、轴线意识、左右对称、南北郊祀等在这一阶段确立,以此为指导的都城规划原则几乎被东汉及以后朝代全盘接受和传承。“三观”架构下汉文明的重要内容——阴阳五行相克相生的宇宙观,同样在战国晚期、秦、西汉中晚期、新莽时期不断完善并完全成熟,深刻影响着陵园建制、封土形态、礼制建筑结构等。西汉晚期汉文明的确立,是东汉之后历朝历代大体沿袭秦、西汉之制,以表明王朝正统地位合法性的依据,其中就包括对独立陵园制的继承和进一步完善。 独立陵园制的简化与复兴 经过秦、汉时期的厚葬之后,由于东汉末年社会矛盾激化,陵园建制受制于经济基础和军事因素等,自三国开始薄葬之风至少持续到十六国时期,这一阶段的帝陵陵园规模大大缩小,园内的地上建筑趋向简单甚至消失。 通过对比魏晋与南北朝墓葬的随葬品组合和墓室结构,发现后者对前者的薄葬理念仍有沿袭。但就帝陵陵园建制而言,南北朝已经摆脱了魏晋之制的束缚重开厚葬之风,这对其后的帝国陵园产生了较大影响。 隋高祖文帝杨坚及文献皇后独孤氏的泰陵,陵墓在仿汉制预营寿宫、以城垣为界、陵旁立庙的同时,亦汲取了南北朝的部分陵墓制度,如建造奉陵寺庙等。 总之,自南北朝发展至隋代,陵寝制度已然彻底恢复,为接下来帝国文明进程中又一个辉煌时代下帝陵陵墓制度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独立陵园制的传承与创新 唐代帝陵有封土为陵和因山为陵两种形制,其陵园建制基本效仿两汉之制,坐北朝南,各陵均有独立的兆域规划、陵墓建筑,且四周均有围墙,不同之处在于寝宫地位下降、献殿地位凸显。到了唐后期,由于藩镇割据,社会动荡不安,唐代帝陵规模减小,气势不复往昔。五代十国陵墓沿袭唐代旧制,但由于地理条件和经济力量限制,陵墓的规模气势远不及唐陵,加上社会动荡、战争频繁,仅有部分帝陵陵园尚有遗迹可寻,且在陵园建制方面没有大的变革。 北宋时期的陵寝制度相较于五代十国有所恢复,陵园基本布局和建制在两汉、唐代陵寝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南宋皇陵因为北方祖宗陵园地区失陷,已故皇帝只在绍兴选择陵园浅埋,称为“攒宫”,期待收复失地后重新进行埋葬,其陵园布局基本与北宋相仿。 辽与金皆为少数民族政权,其中辽代帝陵多以山为陵,陵前建有享殿以祭祀,置奉陵邑和守陵户,显然是深受唐代陵寝制度的影响,是对汉文明的接纳与传承。 西夏王陵陵园的基本格局是在效仿北魏、唐宋皇陵规制的基础上加入了佛教色彩,同时又融入了游牧民族自身的葬俗。 明清帝陵与之前唐宋时期帝陵相比,又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革新,在陵园建制方面,首先是平面由方形变成长方形,其次是取消寝宫的建筑,扩大祭殿建筑。明十三陵与后来的清东陵、清西陵,基本上都是按照明孝陵的格局建成,变化不大。 综上所述,帝陵陵园的建造经历了由简而繁、由盛而衰而又复兴的反复过程,期间帝王个人观念、战争、地理条件、宗教环境、民族传统等客观要素使得独立陵园制在进一步发展中出现诸多变化或创新。独立陵园制出现于族葬意识削弱、君主专制强化的战国中后期;确立于帝国构建、大一统国家概念被广泛接受和固定的秦始皇时期;发展于力求以制度变革和国家主导文化的改造来谋求长远发展的西汉时期;简化于整个社会环境变动不安的东汉至十六国时期;恢复和复兴于南北对峙相对稳定而后统一的南北朝至隋代;大发展于政治、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盛唐;相继传承于两宋及其以后。 作为中国古代陵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陵园制是三观架构下帝国文明的发展剪影。它的出现、确立、发展、简化、复兴和传承无疑是蕴含着丰富的社会文化内涵,象征着各个时期自上而下的价值观构架,间接投射出从王国到帝国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的螺旋上升式演进。其发展脉络中呈现出的多样性是由各阶段社会治理体系中各自的独特性所造就,而其前进过程中体现出的共通性则源自在汉文明。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考古》2019年第10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齐泽垚/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