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然主义伦理学与实用主义历史学 为了更好地理解培根关于历史的作用和功能的观点,我们有必要回到他对伦理学,即关乎人的欲望和意愿的知识的讨论。他是从人的欲望和意愿,而不是理性来界定伦理学,这就预示了他对传统道德哲学的批判。[39]他认为,传统道德哲学提出了善良公正的榜样,勾画了善良、美德、职责和幸福的图景,但对于怎样获得这些优秀品德,怎样约束人的意愿使其与追求的目标一致,它要么全然忽略,要么一笔带过。换句话说,仅仅只有关于德行的理性原则的知识是无效的,因而也是无用的。培根提议用一个新的学科来弥补,他称这一学科叫心灵培育术(Georgics of theMind),其目的是教导人的行为,使人积极地生活。心灵培育术不同于传统的道德哲学,它不是只描述善的性质,而是要提出怎样驾驭、运用和调适人类意志的方法。[40]政治史与诗学、修辞学一道发挥双重作用,既提供关于激情、情感和意志的知识,也提供驾驭或掌控它们的知识,以便它们符合理性的道德律。诗人和历史学家是这种知识的“最佳教师”(best doctor),因为他们揭示激情如何彼此争斗和遭遇。这种知识在道德和政治事务中具有特殊用处,它阐释怎样安顿情感,如何用一种情感来制约另一种情感,正如我们用一种兽来狩猎另一种兽,用一种飞鸟来捕获另一种飞鸟。[41]这意味着不受控制的情感是兽性的,理性并不能制约它们,而只能用另一种情感来加以控制。情感决定意志,意志又转而决定了行为。人的行为动机不是理性的考虑,而是最强烈的情感。 培根把历史学与伦理学结合起来,使后者成为一门经验科学,一种自然主义心理学,由此他修正了古代道德哲学,不以至善为伦理学的论题,强调实用现实主义和人的社会职责。[42]培根以历史作为自然主义伦理学的基础,由此把伦理学与政治学彻底分离开来。在其《学术的进展》一书中,培根把伦理学和政治学归入人的哲学,认为人的哲学分成政治哲学(或政治学)和道德哲学(或伦理学)两个部分,道德哲学关乎灵魂与肉体的结合。道德哲学由两个部分组成,即善行的典范(exemplar of good,即应然的学说)和心灵的驾驭(regimentof the mind,即实然的学说)。“前者描述善的性质,后者提出如何驾驭、运用和调适人的意志去实现善行的规则”。[43]“道德哲学的任务是塑造内在的善,政治知识只要求外在的善。就社会而言,有外在的善就足够了”。[44]这一切表明培根的伦理学和政治学观念与古典古代的观念是相背离的。他的伦理学关注个人的道德,而不以至善为论题;他的政治学关注社会的道德,而不以理想政体为政治学的论题,这是要从伦理学和政治学中排除关于理想和应然的论题。据此,伦理学和政治学就被化约为关于情感的历史经验及其“作用”方式的研究。国家政体也不从形式和终极目的(即充分发挥人性和美德的最佳结构)来看待,而是看作一个“自然有机体”,拥有它自己的意志、欲望和情感。[45] 培根认为传统的道德哲学家不应该纠缠于善或至善进行无休止的争论,应该关照人类生活本身,看到存在于万事万物中的积极和消极两种欲望,一种保存或延续,另一种是扩展或增殖。接着,培根进一步用产生于自爱的三种欲望取代了两种欲望的划分:即保存、促进和增殖。于是,与人们在社会中追求的舒适、效用和保护三种目的相对应,人类就有三种政治知识:即社交、协商和统治。它们是性质不同的三种智慧,其作用也各不相同。与追求舒适的目的相对应的是行为上的智慧,与效用的目的相对应的是事务上的智慧,与保存的目的相对应的是统治的智慧。[46]培根同意马基雅维利的意见,政治知识不是关乎人应该追求的东西,而是关乎人实际追求的东西。因为人实际所追求的东西可化约为不同形式的权力,但因为国家本身就是追求权力,所以,政治学就是行使权力的艺术或方法。[47] 叙述历史事例的历史和记述个人行为的传记最有利于传授人们所需要的实际政治知识,马基雅维利的历史著作是这类著作的典范。[48]因为从特殊实例中,我们可以得到适用于具体情况的最佳办法。从特殊到普遍更容易,更有效,因为普遍法则的实际应用总是不确定的,所以,人们决不要从普遍着手。他坚信,只有基于自然历史的归纳推理才能确保对自然的改造。换言之,只有实验的方法才能确保有用的知识。以此类推,政治史的目的犹如自然史的目的,是行动、权力和驾驭。如果说自然史是要提供促使自然行动的因素的知识,那么政治史则要提供情感怎样驾驭人的行动的知识。纯粹理性的自然哲学如果不是建立在历史和经验基础上的,它就不能促使对自然的改造,亦如理性自身不能促成人类行动和生活的改善。自然定理必须建基于特殊的具体事物,即自然史所记述的具体事物的“倾向”和“因素”之上。道德准则和政治法则必须以政治史中人类具体的情感、需要和欲望为基础。在人的哲学和自然哲学中,人们试图发现的不是普遍的“原因”,而是具体的“情感”和“倾向”,因为人类行为以及自然和技艺的作品中都是由那些欲望和倾向所引发和造成的。伦理学和政治学告诉我们如何驾驭、运用和调适人类意志,而自然哲学则告诉我们怎样引发和驱使自然产生符合我们意愿的变化。[49]因此,培根历史学的实用主义、伦理学的自然主义、政治学的现实主义是协调一致的,统一于他的经验主义哲学。 据上述,培根把历史的作用和意义概括为三个方面:首先,他像其他人文主义者一样,认为历史为人们关于人的哲学,即政治学和伦理学的思考提供了事例。然而,他区分了两种使用事例的方法,一种是仅仅为了支撑自己的观点而引证事例,使事例依附于议论,像奴隶一样伺候着议论。另一种是以事例为议论的基础,不是随意抽空事例,而是全面具体的引用,做到论从史出,以事例来矫正自己的议论观点。他反对前者,支持后者,所以他赞扬马基雅维利把自己的评述建基于历史事实之上,而不是仅仅引用历史事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50] 其次,他认为历史不仅是哲学思考的事例宝库,更是归纳论述的基础。如其对自然哲学的论述一样,培根坚持把历史与基于历史的议论区分开来。他指出:“历史的真正职责是陈述历史事件,提出建议,基于事件的评议和结论还是留给他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去自由做出判断吧!”[51]在培根看来研究自然“所作所为”的自然史与研究人的所作所为的政治史在原则上是没有差异的,都要遵循归纳逻辑和方法。[52]历史能提供关于人类心灵活动的真实知识,所以一如自然史是自然哲学的基础,政治史也是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基础。 最后,培根还非常重视历史的纪念意义,他最常提及的历史作用是历史记载了先辈们的名字和声誉。他写作《亨利七世统治时期的历史》是为了纪念这位国王。他开始写作而最终没有完成的关于伊丽莎白女王的历史著作,书名就叫《关于伊丽莎白女王的幸福回忆》(In felicem memoriam Elizabethae)。他认为传记这种历史著作体裁是最适合纪念死者的著作形式,写作传记是重视美德的表现。因此,他指出,纪念性的传记应该记述那些值得我们称颂的人物的所作所为,而不应该只是零散的报道和一味称颂的悼词。[5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