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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夏商周考古发现与研究学习综述(上)

http://www.newdu.com 2020-03-10 《古代文明研究通讯》2 常怀颖 参加讨论

    本年度,夏商周考古依然是中国考古学研究的“热门领域”。全年刊发有关夏商周时代的中文考古报告、简报、研究论文、专著等逾600篇、部,约近全国各时段发现与研究成果的三成。各教学科研单位培养的硕博士及在站博士后在本年度也撰写了数十篇涉及夏商周考古的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夏商周考古学研究仍为青年学者所关注。
    和近年相比,考古资料的刊发情况依旧稳健,墓葬、城市和青铜器研究依然是重点,利用科技手段对夏商周社会的某一方面进行研究的成果显著增多,较之以往多学科研究较少关系夏商周时期社会问题的现象已有显著改观。但基于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宏观视角观察仍然相对冷落。对文献记载的夏商周历史与考古材料之间的互动,学者之间的态度进一步分化,如何对待传统三代考古与文献史学记载的关系,已明显成为夏商周考古研究方法论不可回避的问题。
    传统的谱系研究已经不再是研究中心,在青年学者和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中,表现十分鲜明。这在硕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中表现尤为明显。同时,与1980-1990年代相比,近年来已经几乎看不到为某一学术问题主动选择地点进行发掘,并以亲手发掘材料作为基础对该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学位论文。这固然有经费和现实的考量,但从另一个方面讲,基础的田野操作训练与学生的综合研究训练正在脱节。
    此外,近年来的夏商周考古学硕博士学位论文受制于招生增多、学制缩短和非考古本科学生的专硕培养等因素,论文选题也渐趋细碎。一个较完整的学术问题往往被同一导师的多个学生切分撰写,但不同学生的研究成果又往往存在重复论述甚至矛盾的情况,反映出同学之间写作交流不足,对既往研究的关注度亦有不足。如何在现有教学体制下培养学生的整体观念格局,将田野基础训练与整合研究相结合,培养正确学术规范,选择恰当且能为学生所把控的学位论文选题,已成为夏商周考古学教学中刻不容缓需要探索的问题。这一问题解决得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夏商周考古学研究后继梯队人才的培养和学科的未来发展,必须正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传统的研究成果刊布与发表,多依赖于正式学术刊物、专著以及学术会议的成果宣讲。但近年来,新兴媒体兴起和自媒体的发达,使学术成果的刊布形式和途径不断扩充,学者的表达渠道也日益便捷与多样。但随之而来的新问题是,发表的便捷不可避免地带来资料整理与收集难度的增大,也不可避免地使阅读和发布愈发碎片和短效。
    对公众而言,需要“网红”的引导,普及并了解为公众所关心但并未接受训练的知识;于学界而言,需要“明星学者”为学科争取知识界乃至社会的关注,已达学科互动层面的“了解之同情”。但在日益浮躁的学术环境中,如何利用好新兴媒体与表达方式、发表途径,既及时有效地公布最新发现与研究成果,又尽力避免资料零碎,保持话题集中与深入,还能使作者与读者、师长与学生不为浮华所动,能够冷静、客观、全面并以职业的态度去审视、思考学术问题,已经成为摆在考古全行业学者面前不可无视亦不可回避的问题。
    本年度召开的学术会议与特别展览
    本年度召开的学术会议众多,其中以夏商周考古为主或专设夏商周考古讨论专场或有较多夏商周考古研究成果发表的会议,撮其要者大体列举如:1月于临汾举办的“两周封国暨晋文化考古学术研讨会”、与长沙举办的“春秋战国历史文化学术研讨会”;4月于常州举办的“江南土墩墓国际学术研讨会”、于北京召开的“中国殷商文化学会理事会”和“中国殷商文化学会殷墟研究专委会第一次学术座谈会”;6月在济南召开的“刘敦愿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暨考古学术研讨会”、“首届中国古代史论坛?跨界与交流:历史学与考古学的对话”、于北京召开的“族徽:早期金文与商周社会讨论会”;8月于郑州举办的“中国古代文明化进程模式研讨会”;9月于河南郑州召开的“两周古城与大遗址保护研究学术研讨会”、于山东章丘举办的“从大汶口到城子崖——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黄河下游国际学术会议”、于日本东京举办的“亚洲铸造史学会年会”、于山西临汾举办的“中国社科论坛——早期都邑文明的发现研究与保护传承国际学术论坛暨纪念陶寺考古40年研讨会”、于湖北武汉召开的“曾侯乙编钟出土40周年学术研讨会”;10月于安阳举办的“殷墟科学发掘90周年纪念大会暨殷墟发展与考古论坛”、于山东潍坊举办的“青铜器·金文与齐鲁文化学术研讨会”、于四川成都举办的第二届“中日考古论坛”、“第二届中国考古学大会”夏商专委会与两周专委会专场讨论会、“徐中舒先生诞辰12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于甘肃宁县举办的“石家墓地和遇村遗址学术研讨会”、于南京召开的“中国古代都城考古新发现国际交流研讨会”;11月于香港举办的“两周墓地新发现与研究研讨会”、于美国纽约举办的“‘早期城市和经济:帝国兴起前山东半岛城市化,区域政治与经济网络的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于河南鹤壁举办的“第八届黄淮七省考古论坛”、于浙江杭州举办的“中国南方先秦考古学术研讨会”、于陕西西安举办的“第四节全国青年考古学者论坛”、于重庆举办的“第二届商周青铜器与先秦史研究青年论坛”;12月于行唐举办的“故郡发掘论证会”、于镇江举办的“大港两周遗址群专家研讨会”等都是以夏商周时期的考古发现与研究为主要议题召开的。
    此外,各重要考古遗址新发现的田野现场会,在越南顺化召开的印度洋太平洋史前学会(IPPA)第21次年会、在山西乡宁县的“第二次鄂文化研究讨论会”、在天津师范大学召开的“西周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举办的出土文献国际学术讨论会等会议也有较多夏商周考古研究成果发表。
    这些会议上发表的研究成果,有不少在本年度或更早些时候已然刊发,另有部分成果则或需来日。上述学术会议,有的有正式纪要刊发,有的在新兴媒体或自媒体上有简要介绍。对每年越来越多的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成果的汇总、消化,辨识已发表但论证略有新调整甚或是多次重复发表的研究成果,已经成为需要认真对待的学术研究新问题,甚至有些已成为学术道德问题需要为学界所警惕。
    除大型学术会议外,个人学术演讲甚至利用新兴媒体或自媒体进行的学术汇报,也悄然成为未来学术发表的新常态,但这对于学术资料的收集而言,无疑将会带来越来越多的困难。
    以学术专题带动组织特别展览,在近年来已成为博物馆陈展的新动向。本年度,以商周时期某一专题为主的展览,所知者大略有长沙市博物馆主办的“殷商王后——纪念殷墟考古发掘九十周年妇好墓出土文物展览”、国家博物馆举办的“古蜀华章”、“巴蜀文明文物特展”、金沙博物馆主办的“金色记忆——中国14世纪前出土金器特展”、成都市博物馆主办的“秦蜀之路——青铜文明特展”、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官窑遗址博物馆联合主办的“锁匙——先秦印纹硬陶?原始瓷器特展”、常州博物馆主办的“山下青山——2016-2018金坛土墩墓考古发现特展”、湖南省博物馆举办的“东方既白——春秋战国文物大联展”、天津博物馆举办的“战国雄风——古中山国文物精品展”、大同博物馆主办的“诗中吉金 其华灼灼——浑源彝器暨《诗经》中的青铜器特展”等。这些展览,有的与前述学术研讨会配合,有的则组织相应专题学术报告会对公众进行知识普及,于学界和公众双方皆有裨益。
    综述性研究
    杜勇对中华文明的积年问题进行了学术史讨论(《中原文化研究》2018年第3期)。他认为,中华文明五千年是有所本的。考索文献记载,可知黄帝之前还有一个炎帝主宰当时部落联合体的时代,其时文明因素灿然大备,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当肇始于炎黄时代。炎帝时代历时500年,继之包括黄帝在内的五帝时代历时588年,则公元前2070年夏朝建立前的炎黄五帝时代长达一千余年,大体相当于考古学上的仰韶文化晚期和龙山文化时期。
    由刘莉教授组稿,Archaeological research in Asia在2018年6月刊发专号,发表了一组文章向西方学术界比较集中地展示介绍中国新石器时代末期至商周时期的城市化及社会复杂化的考古新成果。Tricia E. Owlett宏观介绍了中国早期城市化的考古进展和整体性认识;Anne P.Underhill讨论了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餐饮变化;何努介绍了陶寺遗址的发现成果;Owlett与孙周勇、邵晶等人介绍了石峁与寨峁梁的新成果;许宏介绍了二里头遗址的新发现;Michael F. Bonomo 以二里头为核心材料介绍了伊洛河流域的陶器生产;Katrinka Reinhart以偃师商城为讨论对象,研究了该城的社会群体结构与组织;李永迪、岳占伟和何毓灵则讨论了作为城市中心的安阳,是如何衰落的;付罗文(Rowan Flad)介绍了中国早期城建技术的演进与差异;Elizabeth Childs-Johnson讨论了商代的整体城市化动态;李旻与方辉等撰文以曲阜鲁故城为个案,讨论了城市传统与地方记忆的关联;罗泰撰文讨论了中国东周时期的城市经济运行规则与考古证据。以英文向西方学术界较为系统地介绍中国先秦时期的城市化及其作为地区中心所反映的社会复杂化状态最新资料和研究成果,将会有助于加强西方学术界对中国材料的认知。
    商周时期地方社会组织形态研究多年来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2018年曹大志和于薇的三篇重要的论文以及林沄先生的《商史三题》的出版,对这一已经相对冷寂的领域,提出了十分重要的方向性探索。
    曹大志撰长文对青铜器上的“族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提出了新说(《古代文明》第12卷,201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简而言之,他认为大部分常见“族徽”可能都是当时的亲属和职衔称谓,在使用时可能直接指称个人。这种解释体系中他认为所谓复合族徽是器主曾经担任的职位的历数。对于所谓周人不用族徽的说法,他认为这是因为内容上官称和私名在西周时期此消彼长,而铭文同时也从单独出现到融入了长篇铭文之中。在理论的指导下,他对商代的社会组织形态、国家结构、政府组织以及族墓地都提出了新的解释。简言之,墓地中发现的不同族徽恰恰说明族徽和等级与个人有关。
    针对曹大志的“族徽”研究新说,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在2018年夏季专门召开专题学术研讨会进行讨论。
    曹大志以《说“单”——商至汉代的城市居民治安防卫组织》为题,对早期社会的地方组织“单”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单”本意是一种带柄投石器,汉代社会有半官半民的城市居民组织“单”,具有检弹不法、组织兵役、互助等功能,是唐宋民团的前身。周代社会有比较明确的类似“单”的组织,城门外的空场则可作为这类组织的活动区。商代都城周围有四个单,可能用来处置俘虏,因此可能已经具有治安防卫功能。当代的“单”有更明显的官方性质,官长就成为“单”。
    林沄先生的《商史三题》(历史语言研究所,2018年)是他在台北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系列学术讲座的整理稿。三场讲座利用甲骨文和考古学物质文化遗存分别对商代的国家形式、社会结构以及商王的权力进行了讨论。他提出商王朝的社会形态是方国联盟,其各地大小的都鄙群构成;商王国的社会结构是不同血缘的大家族共同构成的;商王借由军事活动取得王位,以战争巩固王权,在贵族世界中神权高于族权。
    于薇通过晋南与鄂东豫西地区的两周时期地名重名现象进行了分析(《古代文明》第12卷,201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她认为这是重要的族群迁徙问题的线索,经过梳理,她认为可能与周代对国族的改封、徙封和人群的迁徙有关。
    长时段的区域编年研究,在本年度成果不多。但对区域的生业模式讨论,成为一个新的研究方向。
    张文瑞、洪猛对冀东地区龙山及青铜时代文化进行了总结性讨论(《纪念张忠培先生文集·学术卷》)。他们以滦县后迁义遗址的编年作为基础,对冀东地区龙山至晚商时期的考古学遗存进行了编年排序和文化谱系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冀东龙山中晚期遗存与哑叭庄一期遗存同类;夏商时期的遗存是否能够划归大坨头文化尚需斟酌;晚商至西周初期的遗存则属于围坊三期文化;西周时期遗存不多,但和张家园上层文化比较接近。
    李鹏辉、史宝琳和王立新对镇赉县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的遗址分布进行了GIS技术的分析(《北方文物》2018年第2期)。他们发现这些遗址存在一定的共时性分布规律和历时性变化。遗址可以分为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小型三个等级。按照离散度可归之为三个聚落群,不同聚落群存在北迁的变化趋势。从地形地势角度看,遗址的选址反映出当地人偏爱高地和土壤肥沃的地域。
    刘兆霖和徐昭峰撰文对双房文化的类型重新做了划分(《庆祝郭大顺先生八秩华诞论文集》,文物出版社,2018年)。他们认为双房文化北达法库-西丰地区,最西到达辽河以东,最南到达黄海北岸,东至鸭绿江,可分为辽东半岛、太子河、浑河、西丰-法库四个类型。
    华玉冰等人对夏家店上层文化衰落之后的辽西含东北系的铜剑早期(《新果集(二)——庆祝林沄先生八十华诞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18年)和晚期遗存进行了分析(《庆祝郭大顺先生八秩华诞论文集》,文物出版社,2018年)。他们提出,辽西含东北系青铜短剑的兴起与魏营子文化的出现以及魏营子文化的核心地位的确立密切相关,年代大体在新乐上层文化之后,不晚于西周中期。这类遗存存在不同的地区特点,在辽西、下辽河、辽东地区有不同的表现。辽西含东北系铜剑遗存的产生,可能与箕氏占据辽东有关。他们将西周至战国晚期的东北系铜剑遗存分前后相继的五个类型——西周至春秋早中期的和尚沟类型、春秋中晚期的十二台营子类型、春秋晚期到战国中期前段的三官甸类型、春秋晚期至战国晚期的东大杖子类型及乌兰宝拉格类型。他们提出东北系铜剑的使用人群,是具有“族群认同”的多个人群,但不属于“胡”人。
    余菀莹对嘉陵江下游地区自旧石器至战国的先秦时期考古学文化序列的前人研究结论进行了整理(重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4月),综述性地对当地考古学文化与社会的演进过程进行了讨论。
    朱冠星对成都三星村遗址的分期和文化属性问题进行了讨论(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6月)。他将三星村遗址先秦遗存分为四期,一期属宝墩文化三期遗存;二期与鱼凫村遗址三期遗存相同;三期与三星堆文化第三期遗存相同;四期属于十二桥文化早期遗存。
    邵会秋出版了《新疆史前时期文化格局的演进及其与周邻文化的关系》(科学出版社,2018年),这是继水涛、韩建业、郭物之后又一部对新疆史前及早期青铜时代考古学文化谱系和文化格局的综合性研究著作,值得学界重视。
    木拉别克·斯瓦克对塔什库尔干河上游的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考古学文化遗存的编年和属性进行了综述性整理(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6月)。论文将这一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分为三期,第一期以下坂地AII号墓地第一期和香宝宝墓地M5为代表,属安德罗诺沃文化;第二期文化以下坂地AII号墓地M18和香宝宝墓地第二期为代表,是新兴的游牧人群;第三期文化则以香宝宝墓地M10和吉尔赞喀勒墓地为代表,可能是信仰琐罗亚斯德教的一支人群。
    苑旺对嫩江流域新石器至夏商周时期的生产工具进行了整理(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6月)。论文对嫩江流域的7种考古学文化的生产工具进行了长时段的类型学分析,认为在新石器至夏商周时期嫩江中下游地区仍未有农业人群进入,因此升级模式以渔猎采集为主。在这种背景下,长时段中生产工具的种类未有较大的变革,但骨质工具逐渐取代了细石器工具,其中骨镞的变化速率较快,而纺轮则并不明显。
    马强利用宁夏出土资料,对当地的考古学文化进行了长时段的总体观察,对北方游牧文化经济的产生和变化进行了讨论(《华夏考古》2018年第3期)。他认为,新石器时代中晚期,银川以南、宁夏中部地区就形成了以牧业为主的细石器文化,宁夏南部地区则表现为定居农耕业文化。春秋战国时期,宁夏地区人群从事的经济生活以畜养、游牧为主。这种经济形态的转变当与环境的变迁、草原畜牧的种类、驯养技术的发展、马的驯养和御马器的出现有关。
    贾伟明和丛德新以博尔塔拉河流域的民族考古学材料作为基础,撰文对转场游牧的起源问题进行了探讨(《纪念张忠培先生文集·学术卷》)。他们认为包括春秋牧场在内的这种转场游牧经济,有效的利用了草场资源,提高了当时的畜牧业生产力。青铜时代的博尔塔拉河流域,已经出现了转场的生计方式,社会发展水平远高于七河流域上游,成为该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中心。
    长时段的遗存研究,在夏商周考古的研究中,一直是研究的热点。本年度,也有一部分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刊布。
    贺俊对史前至夏商时期的奠基遗存进行了再分析(《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8年第10期)。他认为对奠基遗存的认定,有三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即如何界定什么是“奠基”;如何确定甄别奠基的标准;以及如何论证部分瓮棺葬的奠基性质。他认为奠基不应仅仅局限在生者奠基,还应存在为死者的奠基活动。甄别奠基与否有两项标准:其一是要确定遗存与建筑物之间的内在时空关联;其二是要认定遗存中存在宗教祭祀意义。史前到商周时期的部分瓮棺葬符合上述两项标准的,应该视为奠基遗存。
    时西奇和井中伟以《商周时期大型仓储建筑遗存刍议》为题综论了商周时期大型仓储建筑遗存,对仓储遗迹的形制、类别、功能用途和性质作用进行了综合讨论,将商周仓储设施分为国家级储备仓储建筑、军事储备仓储建筑、转运资源储备仓储建筑、宫廷贵族使用的仓储建筑和次级城邑、大型聚落的仓储建筑。他们认为这些仓储建筑有夯土台基的地上遗存、无夯土地上遗存、半地穴和地穴式四类。按功能可分为盐仓、粮仓和冷藏库三类。
    刘一婷在《南方文物》发表了《商周墓葬用牲研究回顾》,综述了近30年来动物考古学对商周墓葬中用牲的动物遗存发表方式、遗存的定性与定名、用牲与族群的关系,动物遗存与墓主的等级、性别关系,还对动物遗存的加工和处理方式进行了简单综述。
    王必建对先秦秦汉时期的海贝进行了研究(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6月)。他认为,中国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使用海贝,晚商时期开始激增,到两周时达到爆发式的增长,对海贝的仿制也越来越常见。对海贝的使用功能包括装饰、交换中介和宗教意义。海贝的使用,是中国文明形成的缩影。
    霍耀对花边鬲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6月)。在细密的类型学研究和分期结论支持下,他认为,花边鬲于龙山晚期最早出现在内蒙古中南部地区,是当地的老虎山文化斝式鬲发展为肥袋足鬲的基础上附加花边形成的。大约到早商时期,花边鬲向东传播至冀北辽东,晚商时期详细传播至泾渭、河湟地区,其中泾渭地区的花边鬲仅接受了花边风格,而其他地区的花边鬲则都是由朱开沟文化的花边鬲变形而来。西周以后,花边鬲逐渐衰落,仅存于冀北和松嫩地区。
    杨习良则对淮河流域的周代陶鬲进行了类型学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6月)。他认为,淮河流域的陶鬲分为淮式鬲和莒式鬲两类,前者分布在洪泽湖以西的江淮之间,后者则主要分布在鲁南苏北。
    赵戈以年鉴学派布罗代尔的时段观念对戎装护具进行了整理,论文涉及到战国时期的胄、甲、盾和马甲(西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8年6月)。他认为,长时段的观念下,中国古代的防护具有地域区分;中时段的视角下,防护具的演变与生产力和战争方式的变革相关,因此先秦时期的防护具主要是局部防御保护;短时段的视野下,部分遗存中的防护具与重大的历史背景有关。
    陈志欣对战国秦汉时期的耳杯进行了分析(天津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5月)。作者的讨论重点不在于耳杯的形制演变,而在于对耳杯的功能与纹饰研究之上,他认为耳杯大小有差别,时用名称亦有不同。耳杯的纹饰、材质和数量是与使用者的身份相匹配的。汉代以后耳杯传入中亚地区,影响了粟特人的长杯。
    手工业研究是近年来的研究热点,跨王朝的手工业研究在本年度有较突出的成果。
    白云翔对手工业作坊遗址的考古发掘与研究提出了理论性的思考(《中原文物》2018年第2期)。他提出了“手工业作坊遗址考古”的概念。他提出,以田野调查、勘探、发掘和研究为内容的作坊遗址考古,既是整个考古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在手工业考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他以制骨、制陶、铸铜、制瓷等遗址为例,提出手工业作坊遗址的认定要从手工业操作的基本构成要素入手,探索其生产工具和生产设施。在研究中应该注意各设施之间的空间关系和布局的变迁、注意多学科协作,更需要在田野中加强记录,注意不同门类作坊的差异。
    张远对中原地区夏商时期的陶窑进行了综合性的分析(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6月)。在细密的类型学分析的基础上,作者对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陶窑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指出陶窑的形制结构以竖穴圆形窑室最多,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样到单一,再到多样,再到单一的曲折变化趋势。这种变化,与制陶工业的分工专门化是密切相关的。
    汤洁娟的博士论文则是以中原地区两周时期的手工业为分析对象(郑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8年5月)。她以“操作链”方法对铸铜、冶铸铁、制陶、制骨、玉石器、漆器、原始瓷等门类的手工业生产的前人研究进行了综述。对两周手工业的生产分为关中、郑洛、豫西晋南、冀南豫北和豫南五个区域,对手工业组织、管理的相关研究亦进行了综述。
    张亚楠对毛家坪遗址周代遗存中的陶器制作工艺进行了分析(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6月)。她发现毛家坪遗址周代陶器无论是秦文化器物还是西戎土著文化因素,基本都是利用当地黄土制作;秦文化器物多采用泥条盘筑,辅以泥条拉坯及轮制成型,而西戎文化的器物则以泥条模制为主。毛家坪遗址陶器标准化程度很高,属专业商品化生产。
    龙山晚期至二里头时期研究
    本年度新刊布的龙山晚期至二里头时期的新材料较多。
    在中原腹心地区,周家庄、陶寺、瓦店、新砦等关键性遗址有新材料发表。
    国家博物馆考古中心在本年度公布了绛县周家庄遗址2013年的发掘材料(《考古》2018年第1期)。这批资料丰富了周家庄聚落的文化分期。
    襄汾陶寺遗址公布了对宫城及门址的初步认识(《中国文物报》2018年3月9日第8版)。发掘者认为宫城东西长470米,南北宽约270米,面积近13万平米,在其东南角有一座城门,可能是宫城的侧门,始建于陶寺文化早期,晚期沿用。该门内侧有晚期的“墩台”。宫城南墙东段另有南东门,带有后代的“阙楼式”城门。另外,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编纂了《中国陶寺遗址出土文物集萃》图录(天津出版集团,2018年)。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和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刊布了禹州瓦店遗址环壕聚落2007-2010年的一系列收获(《华夏考古》2018年第1期)。通过考古工作可知,瓦店遗址有西北和东南两个相连的台地组成,两台地各有环壕。因此瓦店遗址是河南境内龙山文化时期最大的环壕聚落。西北台地上发现有东西两组建筑基址,东部为回字形夯土建筑,西部则可能有三座建筑。东南台地上也发现有不少建筑遗存。环境考古研究显示,遗址在使用时期与颍河高差较小,废弃后颍河开始下切。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新砦队公布了新砦遗址王嘴西地的发掘资料。首次发现了遗址存在西周时期的遗存,同时新发现了“新砦文化”二期阶段的4座陶窑。发掘者认为,新砦文化与造律台文化关系密切,这些带有东方风格的器物应是本地烧造的。
    在长江上游,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新津县文物管理所等单位公布了宝墩遗址治龙桥地点(《考古》2018年第1期)和田角林地点(《考古》2018年第3期)的发掘材料。前者发现了大跨度长方形柱网系统建筑,年代大体在宝墩文化第一期晚段。后者则在发掘过程中发现了早于原宝墩文化一期早段的遗存,为宝墩文化增加了一个阶段的遗存。
    石峁遗址在2017年的工作有重大突破。2018年中,部分材料得以披露(《中国文物报》2018年6月1日第5版)。2017年度的工作集中在皇城台,考古工作全面揭露了门址确认了该门址复杂的防御体系。通过细致的筛选工作,基本确认在皇城台顶曾有一制骨作坊,主要产品为骨针。同时,在皇城台区域,有100余片卜骨的发现,暗示了皇城台的宗教功能。
    长江中游地区,有新的后石家河文化和斗鸡台文化的材料公布。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公布了天门石家河遗址严家山地点和三房湾地点2016年度的发掘材料(《考古》2018年第9期)。在严家山地点发现了石家河古城西北端的城壕与城垣使用及废弃的准确地层堆积,同时发现了城垣废弃后有后石家河文化的成人瓮棺葬,但墓主的身份地位可能不如谭家岭、肖家屋脊的瓮棺葬墓主。在三房湾遗址发现了后石家河文化的瓮棺葬,石家河文化阶段生产陶杯的陶窑等遗迹,密集的陶杯生产遗存,说明三房湾应该是石家河城址中较为特殊的手工业制陶作坊区。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公布了当涂船里山遗址的发掘材料(《东南文化》2018年第3期)。该遗址2014年发掘,发掘者认为堆积包括了龙山文化晚期至夏初期、西周晚期、春秋早中期三个阶段,其中夏时期文化属点将台文化,受到了斗鸡台文化的影响。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对澧县孙家岗遗址2016年度发掘中所获的后石家河文化遗存(《江汉考古》2018年第3期)。遗址发现了始建于后石家河文化的环壕和建筑台基,根据C-14测年的结果,年代主体在公元前2200-公元前1800年之间。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布了在宜黄县锅底山发现的环壕聚落信息(《中国文物报》2018年6月15日第8版)。该遗址为台地环壕聚落,面积约6800平方米,遗址有三个阶段的文化遗存,分别为新石器时代晚期、夏至早商时期、商周时期。
    在黄河上游,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公布了2015年对宁夏隆德县沙塘北塬遗址的发掘情况(《考古》2018年第5期)。该遗址的文化面貌与页河子、师赵村同时期的遗存相同,都是齐家文化早期阶段的遗存。
    在辽西地区,近年来新发现较少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有一些新材料发表。
    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公布了喀左土城子遗址2014-2015年的发掘材料(《文物》2018年第4期)。发掘证实该遗址的主体遗存为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存,但其祭祀坑和成系统的石质工具,是以往较少见到的夏家店下层遗存。发掘还首次在大凌河流域发现了东周时期的陶窑。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公布了敖汉旗乃林皋遗址2015年发掘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居址(《文物》2018年第6期)。发掘者认为该遗址属于夏家店下层文化早期,动物遗存体现了当地以农业为主,有一定的狩猎经济补充。
    本年度,涉及龙山文化晚期至二里头时期的研究成果丰硕。但对于夏文化的态度仍然有截然的差异,对待文献的态度更是泾渭分明。
    沈长云于《历史研究》撰文详论神木石峁遗址为黄帝城,陕北一带是姬周的发祥地(《历史研究》2018年第2期)。他认为,华夏族是商周之际兴起的理念,是姬周人群对反商联盟的自称,周人起于白狄,黄帝崇拜原只是周族自身的崇拜,随着周王朝统治权的稳固逐渐成为民族融合后的共识。
    李彦英等对濮阳马庄遗址龙山文化遗存进行了分析(《中原文物》2018年第6期)。他们认为马庄龙山文化遗存可分三期,属于后冈二期文化范畴。他们认为马庄的龙山遗存有一些独特之处,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周边文化的影响,尤其是受到了山东龙山文化的影响。
    宁点点对濮阳三义寨遗址的龙山时期遗存进行了分析研究(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6月)。她认为该遗址的龙山时期遗存与后冈二期、王油坊及山东龙山文化都有差别,但又收到了上述文化的影响。遗址的龙山时期遗存,早期受后冈二期文化影响较强烈,后期则受王油坊文化的印象较强烈。
    戴向明撰文讨论中国早期国家形成机制(《新果集(二)——庆祝林沄先生八十华诞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18年)。他认为黄河中游的各文明体和良渚文明可以看做国家形成和社会发展动力模式的两极,期间存在多种中间形态。前者可以概括为“黄河类型”,偏重于武力和军事;后者可称为“长江模式”,侧重于经济和宗教的结合。对于西辽河流域红山文化,他认为还没发展为国家政治实体,不属于早期国家。
    张得水则对嵩山地区早期文明的发展模式做了讨论(《中原文物》2018年第6期)。他认为嵩山地区的早期文明在发展进程中吸收了四方文化精华,确立了文明核心的地位,同时凝聚了其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经济中心的能量,向八方辐射。
    孙庆伟对“启、益”之争的历史内核进行了分析(《中原文化研究》2018年第6期)。他认为,尧舜禹之间的禅让以及计划中的禹与皋陶、伯益之间的禅让实际上是夷夏轮流执政,其中尧和禹代表华夏,而舜和皋陶、伯益代表东夷。启、益之争终结了这种轮流执政方式,但并未改变夷夏融合的历史趋势。战国儒家将启、益之争曲解为“尚贤”,实际上反映了“不在其位”的知识阶层对以“和平演变”方式获取权力的强烈期盼。
    魏继印对王湾三期文化的人群族属问题进行了探讨(《中原文化研究》2018年第4期)。他认为二里头文化的主要源头并非王湾三期文化而是新砦文化,新砦文化则主要来源于豫东地区的造律台文化却不是王湾三期文化,王湾三期文化则主要来源于淮河流域的大汶口文化而非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这些研究表明,王湾三期文化很可能不是夏文化或先夏文化,而应跟东夷族有关。禹时的华夏集团中有两个东夷人,一个是皋陶,另一个是伯益。王湾三期文化的年代、来源、分布范围与皋陶、伯益传说吻合,新砦文化对它的取代也与启杀伯益建立夏王朝的记载相契,故应是皋陶和伯益族群的文化。
    魏继印讨论了新砦文化的来源问题(《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他认为,新砦文化来源于豫东地区的造律台文化,后又发展为二里头文化。它是在造律台文化的基础上吸收了少量其他地区龙山文化因素西进取代煤山类型王湾三期文化,并吸收其部分因素而形成的一种新的考古学文化,是二里头文化的前身。
    周书灿撰文讨论新砦遗址的性质(《中州学刊》2018年第10期)。他认为新砦遗址年代早于文献记载的寒浞代夏,超出了大禹和启的年代。城址的主要功能时用来防水,军事防御的功能略弱。新砦文化遗存所反映王湾三期文化向二里头文化的文化变迁过程中,军事征服等外力作用下不明显,和平环境下氏族部落间不同文化相互吸收与借用则更有可能。
    田建文讨论了陶寺2002IIM22的年代(《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77期)》,2018年3月),他根据对墓葬内随葬的陶器,进行了详细的类型学研究与排比,认为该墓年代“在龙山时代之后和二里头文化之前”,是一个时间不长的双耳罐流行的时代。
    刘一楠对中国文明起源的“时间观”进行了“知识考古”的学术史梳理(《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79期,2018年12月)。
    李旻(MinLi)出版了其博士学位论文《Social Memory and State Formation in Early China》(published in 2018 by th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这部专著的核心议题与上一年度作者发表于《考古学报》的论文相近。
    孙庆伟的新著《鼏宅禹迹——夏代信史的考古学重建》(三联书店,2018年)无疑是本年度夏代考古学与夏代历史的核心。孙著对文献与考古材料中涉及夏代研究的材料,尤其是夏代早期的记载和考古学文化遗存进行了详细的爬梳。在历史观方面,作者明确提出了夏代为信史,这是极具学术勇气和魄力的。该书出版后,一系列讨论渐次展开,甚至出现了多年未见的学术争论。可以预见,假使夏文化研究有新的突破,必将以此书的出版及后续讨论为起点。
    刘绪对近年来的夏文化研究进行了宏观总结,对未来研究的几个可能性突破口进行了分析(《中原文化研究》2018年第5期)。他认为将关于夏文化探讨,经过80多年的努力,到20世纪末,学界基本形成共识。近年来,于共识之外尚有不同声音发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受14C测年数据的影响,回归旧说——二里头遗址西亳说,二里头文化前半是夏文化,后半是商文化;二是受西方学者的影响,拒绝或回避探讨夏文化。二者都是老话题。当前对夏文化的探讨,需重点解决与夏文化首尾相关的问题,同时还要考虑夏代王世与夏代积年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是否能得到考古人类学鉴定结果的支持。
    12月,陈淳于《历史研究》发表题为《从考古学理论方法进展谈古史重建》(《历史研究》2018年第6期),为持续近一年的夏文化论战再添新意。这篇文章的核心观点与作者在2004年和龚辛合撰的论文相近。陈淳认为,考古学从本质上与传统文献史学不同,所以当代考古学的理论引导和问题设计就不能因循于史学。他认为,夏的存在与否,不应是考古学去关心的问题,夏代问题掺杂有太多民族情绪,此类问题应当为学者所扬弃。
    陈国梁介绍了赵芝荃先生对淮左(周口)地区调查的渊源和学术史意义(《中国文物报》2018年4月6日第7版)。他认为对周口地区的调查源于当时对二里头文化(商代文化)的渊源探索,“王油坊类型”的发现与确认,进一步丰富了对河南龙山文化区系类型的认识。同时“新砦期”二里头文化的提出,在陶器类型学上找到了二里头文化的本源。
    李宏飞对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进行了分析(《考古》2018年第11期)。作者对这一讨论较多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各地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不尽相同,豫东稍早,郑州商城稍晚,二里头遗址最晚。同时期的遗存文化面貌并不同。他认为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地域文化的影响所致,背后的动因是统治政策不同。
    贾文彪对豫东地区的先商文化进行了综述性研究(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5月)。作者认为豫东地区先商时期的龙山文化晚期、岳石文化、下七垣文化皆为先商文化。作者认为商出于夷,而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是夷文化,所以也属于先商文化范畴,这一旧说在多年后被重新提起,颇有深意。因此造律台文化晚期开始,即已是先商文化的早期;鹿台岗类型是龙山文化与岳石文化西进的产物。基于这种分析,作者认为商文化源自东方,商族也应起源于豫东。
    张翠莲公布了她对刘庄墓地的分析结果(《华夏考古》2018年第6期)。她认为该墓地是前后相连的三个时期,分别与二里头文化二、三、四期相对。从平面布局观察,大体有三个区域,但各区的使用自有先后顺序。早期墓葬集中在东区,中期墓葬集中在南区,晚期则主要使用西区。墓葬方向方面由东向逐渐过渡到北向。
    张雪霏以晋东南地区二里头文化时期的考古学文化遗存为对象,完成了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4月)。她认为当地的二里头时期考古学文化属于东下冯类型,年代相当于二里头文化四期。东下冯文化在二里头文化四期的东扩,除了自然资源扩张需要外,政治上防止商人东进才是主要因素。
    王京燕、兰会才重新讨论了晋中地区夏时期的遗存(《珞珞集——王建先生90周年诞辰纪念文集》,三晋出版社,2018年)。他们认为太原盆地及其以北地区的北汾河流域的夏商遗存划分为白燕四期、东太堡两个类型,后者虽有特点,但不能单独称为“东太堡文化”。长治盆地处于晋冀豫三省交界地带,夏时期文化面貌复杂,可暂纳入白燕四期文化的系统称为“小神类型”。
    许伟对商式鬲的起源问题进行了讨论(《纪念张忠培先生文集·学术卷》)。他认为晋中地区白燕式的高领鬲、沟槽实足根、敛口蛋形瓮、有腰隔甗等文化因素,在保北地区、冀中地区和冀南地区都曾有发现。而白燕式的高领鬲是先商文化商式鬲的祖形,二者是源头和派生的演变关系。他认为,这类陶鬲溯源,是从龙山时代以来的双鋬鬲,发展为矮领和高领并存的足腹一体的鬲。
    何努讨论了二里头文化的铜牌饰、绿松石龙等与夏禹、万舞之间的关系(《中原文化研究》2018年第4期)。二里头宫城内2002VM3随葬绿松石龙,很可能是宗庙祭祀时抱于怀中的绿松石龙牌,它是“禹”的化身仪仗。宗庙祭祀时,由2002VM3墓主之类的伶官手持龙牌、系铜铃、戴羽冠跳舞时,它则是萬舞的道具。二里头文化二期偏晚至四期,绿松石铜牌饰取代绿松石龙牌继续作为“禹”的化身仪仗和萬舞的核心道具。古文“夏”字表现的是跳萬舞的人,因此手执绿松石龙牌或铜牌仪仗祭祀“禹”、同时戴羽冠舞动龙牌或铜牌跳萬舞的“中国之人”被称为“夏人”。
    在中原地区以外,关于夏家店下层文化、齐家文化和河套地区新华文化、朱开沟文化的研究等问题在本年度也有新进展。
    邵国田依据第二次文物普查的资料对敖汉旗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的分布进行了分析(《庆祝郭大顺先生八秩华诞论文集》,文物出版社,2018年)。他以自然河流将敖汉旗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分为5个不同的区域,认为当地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社会是以河流为纽带的社会团体,每一团体中分为若干组,再向下有若干独立团体,每一处遗址便是最基层的社会单位。这些遗址有高山型和台地型两类,但作为中心性的核心遗址大甸子、城子山遗址多分布在浅山丘陵区。他认为,夏家店下层文化已经进入国家阶段。
    汤艳杰对建平水泉遗址的夏家店下层文化陶器进行了类型学分析(《文物春秋》2018年第1期)。作者将水泉遗址第五层的陶器定为夏家店下层文化早期,第四层陶器定为夏家店下层文化中期;还认为水泉遗址的发现证明夏家店下层文化源于红山文化-小河沿文化。在作者看来,水泉遗址的衰落,与商文化的繁盛有关。
    索秀芬对白敖包遗址的年代进行了研究(《新果集(二)——庆祝林沄先生八十华诞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18年),认为该遗址可分为两个阶段四期,大体从龙山时代晚期持续至商代早期。此外,她对遗址的遗存特征和性质进行了讨论(《纪念张忠培先生文集·学术卷》)。遗址的遗存可分为前后两个发展阶段,前者属于朱开沟遗址甲类遗存,年代在龙山晚期至夏代早期,与石峁、新华、寨峁遗址等遗存相同;后者则属于朱开沟文化,年代在夏代晚期至商代早期,与准格尔寨子塔、西岔等遗址的遗存性质相同。
    王俊、马昇对保德林遮峪的龙山时期石城情况进行了介绍分析(《珞珞集——王建先生90周年诞辰纪念文集》,三晋出版社,2018年)。
    任瑞波对“唐汪式”陶器与苏贝希文化之间的关系再次进行了分析(《纪念张忠培先生文集·学术卷》)。他认为,二者年代虽然接近或者有交叉,但没有直接的联系或者存有源流关系,应该是独立发展的。两者共见的涡纹应该视为两种文化中各自独立产生,渊源自有。
    郭永利对齐家文化的镂空陶器进行了分期研究(《纪念张忠培先生文集·学术卷》)。他认为齐家文化镂空陶器有圈足镂空、耳部镂空和腹部镂空三种,在地域上没有差别,但可分为前后两期。参照张忠培齐家文化的分期,早期相当于张分期体系的第一期,晚期则对应第二、三期。
    胡平平对东龙山文化进行了重新的分析(《江汉考古》2018年第6期)。他将该文化分为四期,认为该文化年代在公元前1930~1680年间。在分期的基础上,他着重讨论了东龙山文化陶器群的文化因素、渊源及其余其他文化间的相互关系。
    李水城通过对新疆阿依托汗一号墓地的分析,重新讨论了阿凡纳谢沃文化(《新疆文物》2018年第1-2期)。该墓地2014年发掘,共发掘27座墓葬,其中两座石棺葬与众不同。作者在讨论了两座墓葬的特点之后,对阿凡纳谢沃文化的特征及周邻地区的主要发现后认为,两座矮冢石棺葬的封土、石围圈、石棺结构、埋葬方式以及随葬品等,都具有典型的阿凡纳谢沃文化特征。这一发现确认了阿凡纳谢沃文化的分布范围已经进入新疆北部,并且将新疆的史前文化退早到距今4500年以前,是新疆境内已知最早的史前文化,而阿尔泰地区与新疆的切木切克文化、奥库涅夫文化是阿凡纳谢沃文化的不同地区演化后继。
    商时期研究
    本年度出版的商代考古专题报告中,无疑以孝民屯墓地最为学界期待(《安阳孝民屯(四)殷商遗存?墓葬》(上中下),文物出版社,2018年)。同时,为配合殷墟发掘90周年纪念,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单位编纂了《殷墟出土陶器》、《殷墟出土骨角牙蚌器》、《殷墟出土玉器新编》、《殷墟九十年考古人与事(1928~2018)》等大型图录(社科文献出版社,2018年),《殷墟青铜器全形拓精粹》(上海书画出版社,2018年)刊布了一批新材料,并对过去图片不清晰的重要材料重新刊布,对殷墟研究极有助益。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编著出版了《金沙遗址祭祀区出土文物精粹》(文物出版社,2018年),刊发了不少过去较为忽略的小型器物。
    本年度,商时期的发现与研究成果颇多。就发现而言,早商时期与晚商时期对长江、黄河中游的新发现及新材料刊布较多。
    国家博物馆等单位合作在山西绛县涑水河流域进行了系统调查,发现了绛县西吴壁遗址,并对其进行了试掘。该遗址获得大量二里头、二里冈及周代遗存,其中出土大量冶铜遗物,说明至迟不晚于二里头时期,中条山腹地的铜矿便已经开采并进行初步冶炼。发掘区发现有木炭窑、二里冈时期的冶铜炉残迹,也发现了较多的采矿石锤、铜渣、炉壁和石范。此项发掘填补了早期青铜产业链的空白(《中国文物报》2018年12月14日第8版)。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盘龙城博物馆在本年度集中刊发了一系列盘龙城遗址在2012-2017年间发掘所获的新发现(《考古》2018年第11期、《江汉考古》2018年第5期)。在这些材料中,包括了杨家湾坡顶、南北坡的居址,小嘴地点M3、杨家湾地点M13、王家嘴地点M4、小王家嘴墓地的发掘材料,以及对遗址水下勘探与试掘,出土与采集玉戈的材料。这些材料对于盘龙城聚落布局与形态的研究,古代环境的变迁与盘龙城城址的兴废过程研究都具有重要价值。
    2018年是殷墟科学考古90周年,以殷墟商文化为代表,集中刊布了一系列的新材料。这些材料中,以墓葬和手工业遗存颇引人瞩目。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公布了2010年大司空村发现的刻辞牛骨(《考古》2018年第3期)。发掘者认为这片牛骨的埋藏年代是殷墟二期时。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公布了2006年刘家庄北地M44的发掘情况(《考古》2018年第10期)。该墓为殷墟二期晚段的墓葬,发掘者认为可能是“弜”族组人,且在商廷担任武职,甚至可能与南方某一国族存在一定联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公布了2015年在刘家庄北地发现的铅锭贮藏坑(《考古》2018年第10期)。该坑的埋藏年代大体在殷墟四期晚段,坑内埋藏了293块铅锭,总重约3404千克。这些铅锭应当是炼铅的初级产品。
    为配合大司空片区的棚户区改造和安阳市民生项目,大司空东地(《中国文物报》2018年8月24日第8版)、东南地(《中国文物报》2018年5月4日第8版)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基建考古。在大司空东地发现多条道路和带墓道墓葬、房址以及甲骨坑。在大司空东南地,亦发现多条道路和建筑基址群。这些发现进一步丰富了殷墟洹河以北地区的交通路网,为研究洹河北岸地区的布局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布了安阳市任家庄南地晚商铸铜遗址的发掘材料(《中原文物》2018年第5期)。该遗址发掘面积约5000平方米,发现陶范约3000块,商代房基2座,墓葬63座,年代自殷墟二期延续至四期,使用的主体时间则集中在殷墟三、四期。铸铜遗址生产的产品则有容器和车马器、兵器、工具等。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布了淇县大李庄商代晚期墓葬的发掘材料(《考古》2018年第5期),年代自殷墟二期一直延续到殷墟四期。发掘者认为该地点是一处晚商时期商人的据点。
    驻马店市文物考古管理所公布了河南驻马店闰楼商代墓地的材料(《考古学报》2018年第4期)。发掘者认为该墓地是豫南地区一处重要的大型商代晚期贵族墓地,与淮河南岸的息国南北相峙,地理位置重要。墓地年代大体始于殷墟文化一期晚段,持续到殷墟三期,繁盛时期在殷墟三期。墓地可能是“亚禽”氏之族墓地。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对闻喜酒务头墓地的抢救性发掘材料在本年度初步刊发(《中国文物报》2018年12月28日第8版)。该墓地发现晚商时期墓葬12座,其中甲字形大墓5座,车马坑6座。发掘者认为这批墓地沿用时间较长,可自殷墟二期延续至殷墟四期。
    周原考古队发表了凤翔劝读遗址2004年的调查与试掘报告(《文博》2018年第3期)。该简报公布了一组具有打破关系的灰坑和窑址。发掘者认为这两个单位都是先周时期年代接近于沣西H18的典型单位。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公布了肃宁后白寺发现的二里头及晚商时期遗存情况(《中国文物报》2018年3月9日第8版)。该遗址位于肃宁县梁村镇小白河东岸,属基建考古发现。遗址内发现二里头文化时期的遗迹与遗物,发掘者认为与下七垣及下岳各庄文化皆有关系。晚商时期遗存则与邢台东先贤遗址五期文化面貌一致,是商末周初时期的遗存。
    除著名的都邑之外,在江淮之间和长江中游地区的商文化新材料也有不少刊布。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考古系与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公布了安徽凤阳古堆桥(《考古》2018年第4期)、阜南台家寺(《考古》2018年第6期)两处遗址的材料。古堆桥遗址年代集中在殷墟花园庄早期至大司空村一期间,是分布在淮河干流及其支流之间的商文化遗址。该遗址还有部分西周时期的遗存,与中原周文化遗存接近,而与本地江淮西部遗存不太相同。台家寺遗址与洹北花园庄遗址年代相当,可能是淮河流域已知最高等级的商代聚落。该遗址还发现了铸铜遗存和高等级的大型台基。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刊布了常德市鼎城区贵家岗遗址2013年发掘的材料(《江汉考古》2018年第3期)。遗址主体遗存文化因素复杂,有朝天嘴文化因素,二里头与二里冈文化因素。这些遗存与澧水下游皂市、宝塔遗址有差异,可能与沅水下游以地方因素为主的遗存。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与江西樟树市博物馆公布了樟树筑卫城遗址大型建筑基址的发掘简报(《南方文物》2018年第1期)。该基址为长方形,南北长20米,东西宽11.5米,有多组柱洞,由于基址破坏较严重,整体布局不甚明确。发掘者认为该基址年代晚于商代中期,下限不晚于东周。
    在传统的商文化分布区之外,但也有新的商时期遗存材料刊布。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公布了增城墨依山遗址的两座商代墓葬(《东南文化》2018年第3期),两墓皆出土有玉牙璋。发掘者认为从随葬陶器看,是较为典型的浮滨文化,年代属商代晚期。也是珠三角地区首次在年代明确的墓葬中清理出牙璋的墓葬,为研究牙璋的传播意义重大。
    在新疆尼勒克吉仁台沟口遗址三年的田野发掘中,发现了伊犁地区年代最早规模最大的青铜时代为主体的遗址,为研究新疆地区的史前时期的年代分期等提供了重大的学术资料(《中国文物报》2018年12月28日第7版)。遗址中发现的房址有大小两种,有的面积达400平方米,结合所发现的巨大的高台石构建筑,初步推测该遗址是伊犁河流域青铜时代晚期的地区中心。同时,该遗址内发现了丰富的与青铜冶炼有关的遗存,包括坩埚、炼渣和陶范等,冶金证据链充分,而且发现了迄今为止世界上最早的使用燃煤的遗存。遗址还发现了2000余粒炭化黍种子,是伊犁地区青铜时代该作物的首次发现,为黍的西传路线提供了最新材料。
    呼斯塔遗址本年度持续发掘,发掘集中在哈如鲁山顶墓地和冲积扇部分进行。在后者发现一处大型石构建筑,面积达5000余平方米,是目前已知西天山北麓地区青铜时代早期面积最大的建筑组合。墓地的发掘新发掘四座墓葬,皆为石板墓,当属于安德罗诺沃文化。
    在西藏,山南地区琼结县的邦嘎村遗址发掘中,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等单位对其进行了较细致的发掘。本年度该遗址完全揭露出一组石构建筑,辨识出复杂的地层关系。发掘者认为这可能是一处移动性较强的季节性牧业遗址。发掘说明牧业在山南地区的出现可早到距今3000年前后,这也是西藏中部地区首次系统发掘的早期居住址,可借以构建雅鲁藏布江中游地区距今3700至2400年间的编年序列。
    本年度的商文化研究,涉及的方向与角度较多。
    王进锋出版专著《臣、小臣与商周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以甲骨文和金文材料为主讨论了商代的政治组织格局和贵族等级。
    张兴照出版专著《商代地理环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该书以历史文献记载和出土文献为材料复构了商代黄河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地理环境。
    李宏飞与王宁合著了《小双桥遗址的商与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该书在类型学的基础上,以利用X射线荧光光谱(XRF)进行元素成分分析,推测部分岳石文化特征陶器属于本地生产。运用碳氮稳定同位素分析法将该遗址所出商代人骨区分为从事不同生业模式的甲、乙两类人群,推测其分属夷人和商人。
    宋江宁的《区域社会的形成与发展——商代关中的考古学研究》(台北花木兰出版社,2018年),是其博士论文。该论文对关中地区商时期各考古学文化的谱系变迁为核心,探讨了商文化与地方考古学文化的互动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考察了关中地区诸临境考古学文化与关中地区的关系。
    刘煜在其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订出版了专著《殷墟出土青铜礼器铸造工艺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18年)。这是目前对殷墟青铜礼器的范铸工艺、合金成分、生产遗存以及生产组织最为详尽的专项研究。对殷墟铸造工艺的源流、工艺影响、矿料来源等核心问题也有所涉及。
    黎海超出版专著了《金道瓷行——商周时期北方地区印纹硬陶和原始瓷器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在类型学研究的基础上,作者对两类器物的产地问题进行了讨论。他认为北方地区商时期的印纹硬陶和原始瓷器是性质不同的两类器物,早商时期北方多件原始瓷而罕见印纹硬陶,晚商则相反。西周时期情况有所变化,印纹陶罕见于北方,而原始瓷可能存在统一的生产来源,存在中央的集中分配。作者认为北方地区的两类器物来源于南方的多个地点,是附带于铜器传入中原的,但西周时可能存在订制现象。
    张国硕与贺俊对夏商时期的朱砂奠基现象做了梳理(《考古》2018年第5期)。他们认为这是专门指在墓室底部专门铺撒朱砂来安葬逝者的一种特殊葬仪,与在棺椁、随葬品、骨殖上发现朱砂的朱砂葬不同。他们发现二里头二期前后骤然出现这一现象,与夏人北上,接触到了在晋南流行的朱砂葬风俗。但这种风俗大都集中在二里头等大型都邑聚落,一般居址较少见。二里冈时期,朱砂奠基发生了一些变化,一般在奠基附近设置了腰坑。商代后期,随着腰坑的进一步发达,朱砂奠基现象逐渐衰落。
    要二峰撰文对商代墓葬的“毁兵”现象进行了讨论(《考古学集刊·第21辑》,2018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作者认为毁兵葬不是周人传统的葬俗,而是受商人影响产生的。而商代的毁兵,产生于早商时期,是毁器葬俗的新形势。作者注意到郑州商城的毁兵主要采用折断方式,而殷墟则主要将兵器弯曲。商代毁兵葬从王都到周边的传播过程中有地域差异。殷周间的毁兵葬的传播反映了周人对商人礼俗的继承和损益。
    周剑对商代的合葬现象进行了讨论(《中原文物》2018年第3期)。他认为,商代合葬墓类型多样,性质复杂,有同穴异性、并穴同性和并穴异性三种合葬形式,性质有夫妻合葬墓、夫妾合葬墓、父子或兄弟合葬墓。夫妻合葬墓极少的数量反映了商代应实行内婚制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其原因同商代妇女的地位、婚姻形态及生死观念有关。同性并穴合葬墓是联合家庭下的兄弟或父子合葬及昭穆制度的反映。
    郜向平和宋雪明总结了商墓中的火葬和焚烧墓室现象(《江汉考古》2018年第5期)。他首先分析了郑州商城和盘龙城的两例火葬瓮棺,认为两墓的墓主可能是来自于甘青地区的人群。其次如殷墟侯家庄北地78M1、91后冈M9、武官大墓和老牛坡M29、琉璃阁M121等墓葬都有焚烧墓室的现象,郜向平认为几例墓室经焚烧的墓葬,等级多较高。焚烧墓室的现象都不能排除是盗扰后致火的可能,但也确实存在可疑之处,似不能完全不考虑受其他文化葬俗影响的可能。
    李宏飞对商式联裆鬲进行了类型学分析(《文物》2018年第7期),认为商文化的陶鬲除了分档鬲外存在一定数量的联裆鬲。他认为这些联裆鬲从二里冈下层一期一直延续到殷墟早期,可分为四期,其来源当源自先商文化的漳河型。同时期,在长江流域也有一定数量的联裆鬲,当是由郑州地区传入的。作者还认为,不排除郑家坡文化的联裆鬲是受商式联裆鬲的影响而产生的可能性。
    陈国梁对先商文化南关外型进行了学术史的纵理(《中原文物》2018年第3期)。他综述了南关外类遗存的发现情况以及各家观点的分歧,指出了所谓南关外类遗存的讨论对象所指究竟为何。他认为,研究者在探讨南关外遗存时,分歧的根本表现在称谓上的差别,但根本是不同研究者在对考古学文化、期和型等基本概念上的理解和运用有异。
    早商文化的研究,仍然较集中于郑州商城与盘龙城等大型都邑性遗址。
    张国硕对郑州商城铜器窖藏坑的性质再次进行了探讨(《中原文物》2018年第1期)。他提出,从窖藏坑方位、地势环境、埋藏成因和程序、礼仪活动等方面综合分析,三处窖藏坑与祭祀类窖藏坑的特点颇为符合,应是商王基于尊神和以地通神的思想意识、在举行大型祭祀活动之后把青铜礼器瘞埋地下所致。祭祀的对象很可能就是城垣与护城壕,即后代的“城隍”。商王多次举行城隍之祭的原因与商代中期社会动乱、自然灾害频发、国势衰微有关,祭祀的目的是祈求鬼神保佑商都乃至国家的安全。
    郜向平总结了郑州商城的墓葬与城址间的关系(《中原文物》2018年第3期)。他认为,商城中聚集了多元的人群,先商以来的大型亲缘组织此时可能趋于解体,人群依等级和职业在城内外居处。从墓地形态看,包括郑州商城在内的二里岗文化时期的遗址中未见大型墓地,与目前所见先商文化的墓地存在较大差异。郑州商城的建造是对大量聚集的都城人口的地缘整合,同时也以其宗教意义影响了埋葬习俗。
    张国硕、郑龙龙撰文梳理了夏商时期的改制石器(《文物》2018年第5期),他们认为石器改制是指一类石器残损或功能损失后,利用石器的残存形态二次加工为其他石器。他们发现改制石器在望京楼、二里头、郑州商城等大型遗址较多,应该是较为普遍的一种生产方式,可能总比例会接近5%左右,但不同遗址会有差异。石器改制以小型石器居多,改制也有一定的规律。
    郑龙龙的博士学位论文以中原地区夏商时期城邑的石器工业为题(郑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8年5月)。该论文的研究在石器类型学和年代学研究的基础上,对石器制作技术、使用和废弃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夏商时期城邑的石器原料来自于城邑周边的河滩和山地,城邑内没有石器加工场,至多存在石器的末端修整生产,破损的石器多被修整改制,之后重新利用。作者认为夏商时期石器仍有较明显的优势,是各类生产活动的重要工具,但在上层建筑的发展方面作用有限。
    宋晓航对邢台柏乡县赵村遗址的商代遗存进行了整理分析(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5月)。该遗址由邢台市考古工作人员发掘,论文在整理基础材料后,对遗址进行了分期和动植物遗存的生业经济研究。作者认为,该遗址遗物以中商文化二期至殷墟二期为主,遗迹则以殷墟二期最为多见。农业生产是该遗址的主要经济,农作物有粟、黍、小麦、大豆。家畜以猪、牛最多,有少量犬和野生的鹿、狗獾。
    苏昕对盘龙城遗址的石料来源和开采利用方式进行了讨论(《江汉考古》2018年第5期)。他认为盘龙城石器所采用的石料应当来自于盘龙城北部大别山南麓地区。盘龙城居民充分地认知到石料的特性,并会考虑石器的功能与使用方式,适当选材。在盘龙城周边地区可能存在专业的石器生产地点以及向盘龙城运输的路线。
    张昌平则分析了玉戈与商代城市贵族之间的关联关系(《江汉考古》2018年第5期)。他提出玉戈、青铜礼器和玉柄形器由主及次地体现贵族身份重要程度,同时高等级贵族随葬更多、更大的玉戈。由大型玉戈结合青铜礼器的情况,可观察出盘龙城目前已经出现当地首领一级的最高等级墓葬13 座,台西和大辛庄也有少数同等级别的遗存出现,而郑州商城王级墓葬尚未出现。
    徐深对盘龙城遗址的几何印纹硬陶进行了梳理(《江汉考古》2018年第5期)。对盘龙城遗址的印纹硬陶,过去一般认为其来源为长江下游地区。但是最近在杨家湾等地点的发现中,发现了不少属于残次品的几何印纹硬陶。徐深认为盘龙城可能在早上晚期已经开始烧制印纹硬陶。甚至在一些普通陶器的制作中,开始仿制长江下游地区印纹硬陶。
    由于本年度是殷墟遗址科学考古90周年,所以,涉及殷墟及晚商文化研究的成果十分集中。
    何毓灵对殷墟近十年来的考古工作作了总结(《中原文物》2018年第5期)。他总结了在道路、手工业、家族墓地、实验考古以及传统殷墟外围考古发掘取得的新成果,认为这些新收获对于进一步深入、细致研究殷墟文化内涵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他对未来的殷墟工作提出了八点建议。
    王祁对殷墟文化的分期问题进行了再探讨(《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8年第10期)。他首先综述了殷墟分期的三种体系,即邹衡四期七组说,安阳队原四期七段说,安阳队新洹北与殷墟两大期六小期说。他认为殷墟文化分为洹北期和大司空期两个阶段。他赞同小屯早期遗存是武丁经营小屯的遗存,认为其中既包含了洹北最晚阶段的遗存,也包含武丁迁都后最早阶段的遗存,迁都前后是武丁身为王子的阶段。78AHBM1墓主可能是盘庚、小辛、小乙三王中的一位。
    杜金鹏总结了殷墟的宫殿玉石器手工业遗存(《中原文物》2018年第5期)。他认为,安阳殷墟宫殿区发现有与制玉手工业相关的文化遗存,包括房址、墓葬、窖藏等,出土一批与制玉手工业相关的文物。在商代晚期王都,存在着由王室控制的制玉作坊,一些专业玉工在此制造包括玉器和高级石器在内的王室高级消费品。
    郜向平对晚商时期的“族墓地”重新做了梳理思考(《古代文明》第12卷,201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在梳理了“族墓地”概念形成的背景和过程后,他对殷墟有代表性的墓地进行了探讨,对不同小墓地的墓葬进行了分群,认为晚商应该存在亲缘性的墓地,但规模一般都不大,对应的大概是由若干核心家庭构成的扩展家庭。他认为殷墟墓地并不存在整体的严格布局规划,在核心家庭以上的亲缘组织,对内部成员的控制能力趋于弱化。而商代社会早期的墓地规模都不大,至殷墟时逐渐扩大,似乎从早商到晚商是地域整合,从先商到早商是聚落解体,经历了从大型亲缘群体解体为小型亲缘群体的过程。
    朱凤瀚对西北岗王陵区大墓做出了自己的研究(《考古学报》2018年第4期)。他从打破关系、出土铜器、出土玉器、出土骨笄、出土玉饰等几个角度对西北岗大墓的年代进行了重新认定。他认为这些墓葬中78AHBM1年代最早,其后依次为M1443、M1001、M1550、M1400、M1004、M1002、M1003、M1500、M1217。而武官大墓,因其年代在M1550 与M1400 间,如作为王墓似难以排进。M1129 因基本上没有发掘资料,难以断代,在理论上还有填补某位商王墓的可能。除了M1400 在东区外,西北冈西区商后期诸王墓的墓位排列还是比较有序的,即时代相连或相近的两墓多数作两两南北排列,早者在北,晚者在南。从整个墓地看,总体上亦是按时代早晚有序地从东向西分布。至于未完成的M1567 这座大墓是否为帝辛( 即纣王) 所设,还不能确知。
    内田纯子和沟口对西北岗王陵的排序进行了自己的讨论(《Antiquity, volume 92,June 2018》)。他们利用各墓均有出土的雕花骨板的形态和纹饰演变规律,并构建了一套宗法模式,给出了自己的排序——M1001为小乙墓葬,M1550为祖己墓葬,M1400为武丁墓葬,M1004为祖庚墓葬,M1003为祖甲之墓,M1002为庚丁墓葬,M1500为武乙墓,M1217为文武丁墓。M1443与武官大墓是中商时期的遗存,在M1001开始在西区建墓之前,东区就已经修建并设计了大墓的位置,因此M1443可能为盘庚之墓,武官大墓为小辛之墓。从小乙开始,王墓基本都在西区,仅武丁及其配偶妣戊埋葬于东区。
    魏凯对殷墟西北冈王陵区大墓的建造次序和埋葬制度进行了再分析(《考古》2018年第1期)。他认为,对这一墓地的分析首先应该分析未被盗扰的大墓原生堆积或“原生器物”。根据器物形态、墓葬间的打破关系、地磁偏角和墓向变化规律,认为这批墓葬依年代早晚依次为M1129、M1443、M1400、武官大墓、M1567、M1001、M1550、M1004、M1002、M1003、M1500、M1217。上述墓葬依次对应为小辛至帝辛。墓地自武丁开始规模变化增大,各等级墓葬间形成了巨大的差异,形成了商王带四条墓道,王后不带墓道或一条墓道的规制。东区自祖庚阶段开始,功能转变为祭祀为主,王室在西区另辟空地,形成了东、西二区。
    刘一曼分析了殷墟发现的贞人墓(《考古》2018年第3期),认为王裕口南地的M103、M94两座墓葬,与大司空M663、郭家庄M53四座墓葬,墓主都应该是贞人。她认为,贞人在商代晚期的社会地位相当于中层贵族,可以出任武职,四色的小石子是族邑占卜者惯用的占卜工具。
    岳洪彬对殷墟的水井和王陵的深度进行了研究,由此探讨了商代的“黄泉”观念(《中原文物》2018年第5期)。通过梳理,他发现殷墟王陵区共发掘十余座带墓道的大型墓葬,其腰坑的底部距地表的深度普遍在11~14米,远远超过同时期商代水井的地下潜水线,可证在王陵区商人营建大型墓葬时,墓穴(尤其腰坑)的深度均应穿透地下水,达到“下及黄泉”的效果。他认为,这正是商代社会中“黄泉观念”的体现,商墓底部的腰坑就是死者灵魂通往黄泉路的入口,腰坑中的殉狗就是通往黄泉路上的引领者。
    常怀颖对晚商时期的鼓、埙、磬三类乐器在墓葬中的随葬情况进行了梳理(《音乐研究》2018年第5期),结合对编列小铙随葬制度的研究成果,从乐器编组、使用人群、埋葬位置、时代演变差异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总结。文章认为,晚商时期从殷墟二期前后开始,贵族阶层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构建丧葬礼仪中的乐制,但尚未形成被严格遵循的规范,且随着时代的演进似乎还有松动的趋势。殷墟时期已经开始把乐器纳入礼制器用体系之中,用以规范社会秩序、标识身份等级。礼乐制度的雏形,在殷墟时期已开始构建并出现。
    何毓灵对殷墟的占卜器具进行了讨论(《考古学报》2018年第2期)。他首先介绍殷墟发现的贞人墓葬,然后根据文献和出土器物的组合,提出铜锯、锛、凿、刀、磨石;铜凿、刀、钻、三棱刀、长条形铜器及砣具;铜刻刀、玉刻刀可以视为三组贞人的工具。部分特殊器物可能是巫术的工具。而部分墓葬中出土的彩色石子,可能是筮卦占卜的工具。由此,他提出殷墟社会存在占卜和筮卦并行信仰体系。
    王建峰的学位论文选题是对殷墟青铜手工生产工具的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6月)。论文对刀、空首斧、凿、铲、锥、锯、钻、鱼钩等八类工具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类型学分析,对这些生产工具在墓葬中的随葬位置,组合关系以及与墓主的性别关系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殷墟的青铜生产工具有商文化传统器物、北方系生产工具两类。但论文作者认为青铜生产工具多为贵族服务,而极少属于农业生产,这一结论值得再分析。
    孔德铭对殷墟社会的基层社会组织性质进行了分析(《殷都学刊》2018年第3期)。殷墟内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各族邑聚落成为殷都内最基层的社会组织,它们以片状集中分布在一起,以道路、河道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居、葬、生产”合一的社会形态。殷墟内这些庞大的手工业集群,分区明确,构成了殷墟作为都城的基础。殷墟作为商代晚期的都城遗址可能与后期秦汉时期以政治为中心的都城不同,它应该是以手工业经济为核心的都城,当然也应该兼具政治中心。
    苗霞利用考古材料讨论了商代的婚姻制度(《中原文物》2018年第5期)。她根据殷墟发现的房址面积,布局设置以及陶鬲的大小,认为以殷墟为代表的商代社会中占大多数的一般平民,无论男女,都有较明显的独立性,婚姻制度上应实行较为松散的一夫一妻制,成年女性和未成年孩子是家庭中较稳定的成员,成年男性则游离于家庭和社会之间。
    何乐君对针对王恩田、高江涛等人的意见,对洹北商城一号建筑基址的祭祀对象和神主问题进行了商榷(《中原文物》2018年第1期)。他认为,一号建筑基址的祭祀对象不是所谓的“九示”,其主殿10间奉祀的神主应为自上甲开始,至沃(羌)甲止的“十示”(具体为上甲、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大戊、中丁、祖乙、祖辛、沃甲),其始建年代为盘庚这一世,但不局限于盘庚这一王;二号建筑基址主殿4间奉祀神主为阳甲、盘庚、小辛、小乙,建造年代为武丁时期。
    谢肃细致分析了商周时期的“牢”(《中原文物》2018年第5期)。他认为商代甲骨卜辞里的对经过系养的牛和羊用字不同。但西周以来牢字取代了。为了区别经圈养的牛和羊,在牢前加上大小,用大牢专指体型相对于羊要大的经圈养的牛,用少牢专指体型相对于牛要小的经圈养的羊。《大戴礼记·曾子天圆》关于“太牢”“少牢”分别是牛、羊的说法更贴近周代社会实际。
    李宏飞对两种绳纹进行了区分(《考古与文物》2018年第1期)。他认为左纵右横绳纹流行于殷墟文化晚期,沿用至西周早期,为辨识周初殷遗民新创和使用的陶鬲提供了重要线索。左曲绳纹是商人故地西周晚期肥袋足无实足根陶鬲的式别特征之一,具有重要断代意义。
    商时期的邻境青铜文化在本年度也有一些探讨。
    王立新撰文重新检讨“先周文化”(《新果集(二)——庆祝林沄先生八十华诞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18年)。面对歧见叠出的先周文化研究,他认为,商时期关中西部泾河与渭河间的三角区中,分布有三种考古学文化——分布在漆水中上游的碾子坡文化;分布于周原以西的刘家文化;分布于漆水河中下游的郑家坡文化。在郑家坡文化偏早阶段向北,至古豳地与商文化的“京当型”有交错。他不同意雷兴山所划分的第五期属于“过渡期”遗存,认为其中内涵复杂,并不单纯,不宜归入任何一支考古学文化。他认为“先周文化”的概念是不严谨的,已不应再使用。但按器用习俗上溯,郑家坡文化应该就是姬姓周人及其亲戚使用的文化。大约在殷墟三期前后,周原出现的王家嘴H94为代表的器物群,或许是来自于古豳地的一支姬姓周人使用的文化。
    宋江宁、韩云和陆武对周原遗址的京当型遗存进行了再分析,认为这类遗存对研究周人迁岐有指示性意义(《文博》2018年第3期)。他认为在京当类遗存存在期间,周原遗址是关中西部社会的中心聚落,是商王朝的西部通知据点。而之后周人选择此地定居并沿用至西周晚期,反映了在商时期此地是众所周知的社会中心,有发展的基础,并有辐射和影响周边的能力。
    韩炳华再次分析了晋陕高原青铜文化的谱系(《西部考古·第15辑》,科学出版社,2018年)。他针对既往学术界在研究晋陕高原商代青铜文化时提出的“保德类型”、“殷墟青铜器群”和“李家崖文化”等几个重要观点,从动态角度指出晋陕高原晚商青铜文化先有殷墟文化,再有李家崖文化,最后才有来自远东地区的草原游牧文化。三种文化时空关系错综复杂,进退不共时,需要分别对待。
    燕生东讨论了晚商文化在东方地区的发展、消长以及与之相关的夷方的位置问题(《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76期)》)。他认为,晚商文化在东界的北部沿线在今河北沧州和鲁北滨海平原地区的白浪河、沂源南部到莱芜的东南以西地区,可能与商王朝对盐业资源的控制有关。东界的中南部,在晚商早期大体在古泗水上游流域西侧及苏鲁豫皖交界处;晚商后段,可以扩展至泗水以东与沂水以西之间。在当地晚商文化与当地文化二元对立,几乎不太来往,当地的岳石文化的后继文化汇泉庄与芝水二期遗存可能就是文献记载的夷方。
    许鹏飞、何汉生对宁镇地区商时期考古学文化进行了分析(《东南文化》2018年第5期)。他们基于近年来马迹山、新浮、二塘头等遗址的新材料,认为宁镇地区商时期的湖熟文化在吸收了本地区点将台文化的基础上,受到了中原商文化的强烈影响,虽然未见其受到殷墟的明显影响,但中原文化的认同关系已经在本地显现,这与夏代的文化格局大不相同。在激荡变化的同时,也与太湖流域崛起的马桥文化存在比较频繁的互动。
    周广明等人对筑卫城的建筑基址进行了分析(《南方文物》2018年第1期)。他们认为该遗址为低台起建建筑,但类似于干栏式。该建筑没有发现墙体和人类活动面,是较特殊的现象,性质可能是仓储类建筑。
    刘杰以新干牛头城遗址的陶器为研究对象完成了其学位论文(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6月)。在对牛头城出土陶器的器型、纹饰、组合的类型学研究基础上,作者将牛头城遗址的陶器分为三期,认为早期陶器与吴城文化差别较大,而与万年文化关系密切。牛头城遗址第二期开始,当地陶器群受吴城文化影响密切,到晚期时又显示出自身的地方特色。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整理编纂了巴蜀地区青铜文化研究的研究目录,收录了1930年至2017年之间相关研究的论著目录(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年)。该目录索引收录2018年以前公开出版发行的相关报纸、期刊、发掘报告、图录、专著和论文集等。
    赵殿增分析了三星堆祭祀形态(《四川文物》2018年第2期)。他认为三星堆的祭祀不但有大量的祭祀用品也有室内外的区分。三队土堆可能是具有祭祀性质的土台,青关山大型建筑可能是三星堆时期专门用来摆放神像或祭器的神庙性质场所。三星堆遗址中较多的祭祀坑是三星堆文化时期经常进行祭祀活动和产物的实证。
    朱丹丹分析了三星堆器物坑中铜器的施彩现象(《四川文物》2018年第2期)。他认为两个祭祀坑中至少有43件器物带有彩饰,涂料颜色有红黑两色。一般在人面具、人头像上凸显眼口鼻等部位,而容器上则多以红彩装饰器表的阴纹部分。作者认为这种施彩具有原始宗教意义,可能与周代的“衅”礼有关。
    杨建军则撰文重新讨论了鸟仑尾遗址的分期和墓葬分类与等级问题(《庆祝郭大顺先生八秩华诞论文集》,文物出版社,2018年)。在类型学研究的基础上,她认为鸟仑尾遗址分为前后两期,相当于中原的商代中、晚期。遗址的23座墓葬,一期可分为四个级差,二期可分为三个等级。
    (本文电子版由作者提供作者:常怀颖,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古代文明研究通讯》2019年第2期,总第8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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