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本研究的时间跨度前后达一千余年,期间,朝鲜半岛历代政权依次为后百济(900—936年)、高丽王朝(918—1392年)、朝鲜王朝/李朝(1392—1910年)、日据朝鲜时期(1910—1945年)、南北分治时期(1945年至今)。 2.相关研究论文有[日]今村鞆:《朝鲜的特殊部落》,载《朝鲜风俗集》,首尔:斯道馆,1914年;[日]今西龙:《朝鲜白丁考》,载《芸文》,1918年第9卷;[日]李觉钟:《朝鲜的特殊部落》,载《朝鲜》,1923年第104号;[日]鸟居龙藏:《朝鲜白丁所从事的职业》,载《人类学杂志》,1923年第38辑;[日]岩崎继生:《朝鲜的白丁阶级:特殊部落形态》,载《朝鲜》,1932年第211号;[日]鲇贝房之进:《白丁考》,载《杂考》,1932年第5辑;[朝]朴殷用:《关于才人的处境及才人厅》,载朝鲜历史编纂委员会编《历史科学》,1967年第6期;[日]金静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期时的白丁》,载《近代朝鲜的社会和思想》,东京:未来社,1981年;[韩]文喆永:《高丽末期·李朝初期白丁的身份和差役》,载《韩国史论》,1991年第26辑;[日]浜中升:《高丽末期·李朝初期的禾尺、才人》,载《朝鲜文化研究》,1997年第4辑;[韩]金东珍:《朝鲜前期白丁大韩齐民化政策的成果》,载《大邱史学》,1998年第56辑;[韩]韩熙淑:《朝鲜太宗、世宗代白丁的生活状况及盗贼活动》,载《韩国史学报》,1999年第6号;[韩]李俊九:《朝鲜时代白丁的前身:杨水尺、才人、禾尺、鞑靼——以其来源及生活面貌为中心》,载《朝鲜史研究》,2000年第9辑;[日]野村伸一:《贱民的文化史序说:朝鲜半岛的被差别民(补遗)》,载赤坂宪雄等编著《许多个日本之五:超越时空的排除》,东京:岩波书店,2003年,第161—190页;[日]徐知延:《朝鲜白丁身份的历史的分析》,大阪:桃山学院大学博士毕业论文,2011年。相关研究书籍有[日]杉山二郎:《游民的系谱》,东京:青土社,1988年;[韩]李杜铉著,紫荆、韩英姬译:《韩国演剧史》,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年;[韩]田耕旭著,文盛哉译:《韩国的传统戏剧》,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另外,西文文献有Herbert Passin,“The Paekchong of Korean,Monumenta Nipponica”,Monumenta Nipponica,vol.12,1956;Soon Man Rhim,“The Paekchong:Untouchables of Korea”,Journal of Oriental Studies,vol.12,1974. 3.参见邱雅芬:《唐代傀儡戏东传及日本傀儡戏的形成》,载《中国文化研究》,2010年第2期;曹中屏:《古代韩国部曲制度考》,载《第十五届中国韩国学国际讨论会论文集·历史卷》,民族出版社,2016年,第1—35页。 4.[朝鲜王朝]金宗瑞编:《高丽史节要》卷14《高宗安孝大王》高宗三年九月,载国家“十一五”重大文化出版工程项目《域外汉籍珍本文库·第三辑·史部·伍》,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47页。 5.后百济,朝鲜半岛“后三国”(另两国为新罗、泰封/摩震)之一,公元900年,甄萱称王,建后百济,都城完山州(今韩国全罗北道全州),据有半岛西南地区,公元936年被高丽太祖王建所灭。参见孙文范编著:《世界历史地名辞典》,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第186页。 6.《朝鲜史略》卷8,载《文津阁四库全书·史部·载记类》,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416页。 7.《朝鲜睿宗实录》卷6,睿宗元年六月辛巳,载国家图书馆出版社辑影印本《李朝实录》(全50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第10册,第520页。本文所引朝鲜王朝实录皆为此版本。 8.曹中屏:《古代韩国部曲制度考》,第3页。 9.《三国遗事》卷1《纪异第一·第四脱解王》,载国家“十一五”重大文化出版工程项目《域外汉籍珍本文库·第二辑·史部·捌》,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549页。 10.《三国史记》卷32《杂志·第一》,载国家“十一五”重大文化出版工程项目《域外汉籍珍本文库·第二辑·史部·壹》,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80页。 11.法幢火尺,见《三国史记》卷40《杂志·第九·武官》,第325页;钩尺,见《三国史记》卷38《杂志·第七·职官上》,第316页;弓尺,见《三国史记》卷40《杂志·第九·武官》,第327页;木尺,见《三国史记》卷38《杂志·第七·职官上》,第314页;大尺,见《三国史记》卷39《杂志·第八·职官中》,第317页。 12.如韩国国立庆州博物馆藏《庆州南山新城碑》、庆尚北道永川市道南洞的《永川菁堤碑贞元铭》等。 13.据安炳浩先生考证,孙穆于该年出使高丽。详见安炳浩:《<鸡林类事>及其研究》,载《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86年第6期,第123页。 14(明)陶宗仪纂:《说郛》卷7《鸡林类事》,中国书店,1986年,第34页。 15.《说郛》卷7《鸡林类事》,第33页。 16.[朝鲜王朝]李学逵著:《洛下生集》卷20《东事日知·栲栳白丁》,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标点影印本《韩国文集丛刊》(第290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612页。 17.[朝鲜王朝]郑麟趾撰:《高丽史》卷134《列传卷第四十七·新禑二》,载孙晓主编标点校勘本《高丽史》,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050页。 18.杨水丁,见[朝鲜王朝]李学逵著:《洛下生集》卷12《匏花屋集(乙亥)·即事》,第414页:“杨水丁,本名杨水尺。”杨禾尺,见[朝鲜王朝]成海应著:《研经斋全集外集》卷59《笔记类·兰室谈丛·杨禾尺》,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标点影印本《韩国文集丛刊》(第278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85页:“杨禾尺者,高丽太祖攻甄萱时,难制之遗种也。” 19.《高丽史》卷81《志卷第三十五·兵一》,第2596页。 20.《朝鲜太宗实录》卷8,太宗四年九月丁巳,第1册,第308页;《朝鲜世祖实录》卷28,世祖八年六月丙子,第9册,第494页。 21.鞑靼禾尺,始见《高丽史》卷118《列传卷第三十一·诸臣·赵浚》,第3622页;鞑靼水尺,始见《高丽史节要》卷34《恭让王一》恭让王元年十二月,载国家“十一五”重大文化出版工程项目《域外汉籍珍本文库·第三辑·史部·陸》,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57页。 22.《朝鲜世宗实录》卷22,世宗五年十月乙卯,第3册,第312页。 23.按照职业倾向的不同,白丁包括白丁和才人两大类,前者主要从事屠宰、肉类贩卖、制革制甲、编制柳器等职业,后者主要从事歌舞表演。 24.《朝鲜世祖实录》卷46,世祖十四年四月辛卯,第10册,第299页。 25.《朝鲜成宗实录》卷9,成宗二年二月辛酉,第11册,第121页。 26.《经国大典》卷5《刑典·才白丁团聚》,载国家“十一五”重大文化出版工程项目《域外汉籍珍本文库·第二辑·史部·拾陸》,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669页。 27.栲栳白丁,见[朝鲜王朝]李学逵著:《洛下生集》卷20《东事日知·栲栳白丁》,第612页:“俗谓屠牛及织栲栳者,曰栲栳白丁。”古里白丁,见[朝鲜王朝]成海应著:《研经斋全集外集》卷59《笔记类·兰室谈丛·杨禾尺》,第85页:“编柳器者,称古里白丁。” 28.新白丁,始见《朝鲜世宗实录》卷26,世宗六年十月辛亥,第3册,第384页;才白丁、禾白丁,始见《朝鲜世宗实录》卷120,世宗三十年四月甲子,第5册,第606页;两色白丁,始见《朝鲜文宗实录》卷5,文宗元年正月丙午,第8册,第128页。 29.《朝鲜世祖实录》卷3,世祖二年三月丁酉,第9册,第72页。 30.(元)脱脱等撰:《辽史》卷31《志第二·营卫志中》,中华书局,1974年,第373页。 31.《辽史》卷58《志第二十八·食货志上》,第923页。 32.(元)脱脱等撰:《金史》卷1《本纪第一·世纪》,中华书局,1975年,第3页。 33.(宋)叶隆礼撰:《契丹国志》卷23《国土风俗》,中华书局,2014年,第247—248页。 34.(明)宋濂等撰:《元史》卷59《志第十一·地理二》,中华书局,1976年,第1400页。 35.《金史》卷124《列传第六十二·忠义四》,第2707页。 36.《元史》卷1《本纪第一·太祖》,第18页。 37.[韩]卢启铉著,紫荆、金荣国译:《高丽外交史》,延边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45页。 38.[韩]卢启铉著:《高丽外交史》,第249页。 39.《高丽史节要》卷14《高宗安孝大王》高宗三年九月,第347页。 40.《高丽史节要》卷15《高宗二》高宗四年三月,第351页。 41.《高丽史节要》卷15《高宗二》高宗五年十二月,第356页。 42.《高丽史》卷82《志卷第三十六·兵二·站驿》,第2607—2608页:“兴化道掌二十九:长宁(黄州)、安信(嘉州)、新安、云兴(郭州)、林畔、通阳(宣州)、丰阳(铁州)、光池(宁州)、昌泰(宁德)、鸭绿(静州)、会元(义州)、名驹(龙州)、灵骐(麟州)、从化(威远)、长兴(泰州)、城阳、三妓、通义、太平(龟州)、宝峰、怀仁(安义)、花田、临川(定戎)、银岩、榛田(宁朔)、岩舍(龟州)、芳田、昌平(朔州)、安富新驿(安戎)。云中道掌四十三:长寿(西京)、通德、善田、金川(慈州)、长梨、长欢、丰岁(连州)、苏民、新定、通路(铁州)、圆林(延州)、永安(青塞)、石城、樱谷、平宁(平芦)、宽洞(成州)、密田、咸德(顺州)、安德、安洞、德林(博州)、牵牛、淄潭、宽川(宁远)、临洞(树德)、淸涧(阳岩)、新丰(抚州)、云谷、东山、泰来(孟州)、宽化、石牛(渭州)、苇溪、安泰(泰州)、问平、沙川、丰川(延州)、玉儿、云畔(云州)、玉关、梓田(昌州)、长林(成州)、兴德(殷州)”;[朝鲜王朝]洪汝河著:《木斋先生文集》卷10《杂著·兵志》,《韩国历代文集丛书》(第1852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9年,第251页:“丽朝置驿凡二十一道……曰兴化道,掌二十九驿;曰云中道,掌四十三驿。” 43.[朝鲜王朝]李瀷著:《星湖先生僿说》卷1《天地门·风气流传》影印本,《韩国学基本丛书》第3辑,首尔:景仁文化社,1970年,第53页。 44.《高丽史》卷129《列传卷第四十二·叛逆三·崔忠献》,第3899页。 45.《朝鲜史略》卷8,第416页。 46.[韩]李元淳著,詹卓颖译:《韩国史》,台湾幼狮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87年,第98页。 47.曹中屏:《古代韩国部曲制度考》,第23页。 48.《朝鲜世祖实录》卷7,世祖三年五月癸酉,第9册,第147页:“无识之人,称农牛老病,卖于鞑靼禾尺者,其卖者及鞑靼禾尺,皆以宰杀牛马律论罪,身充水军。” 49.[朝鲜王朝]赵秀三著:《秋斋集》卷7《外夷竹枝词·鞑靼》,《韩国历代文集丛书》(第770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9年,第127页。 50.[韩]李俊九:《朝鲜时代白丁的前身:杨水尺、才人、禾尺、鞑靼——以其来源及生活面貌为中心》,载《朝鲜史研究》,2000年第9辑。 51.《高丽史》卷118《列传卷第三十一·诸臣·赵浚》,第3622页。 52.陈高华等点校:《元典章》卷57《刑部卷之十八·倒死牛马里正主首告报过开剥》,中华书局、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897页。 53.《元史》卷105《志第五十三·刑法四》,第2683页。 54.喜蕾:《从高丽文献看元代的回回人》,载《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55.张舜龙是来自元朝的回回人,1274年作为高丽忠烈王之妻元成公主忽都鲁揭里迷失的怯怜口(私属人)来高丽,授郎将,从此出仕高丽,奔走于元丽两国之间,为忠烈王和元成公主服务。见《高丽史》卷123《列传卷第三十六·嬖幸一·张舜龙》,第3744—3745页:“张舜龙,本回回人,初名三哥,父卿事元世祖,必闍赤。舜龙以齐国公主怯怜口来,授郎将,累迁将军,改今姓名。” 56.闵甫也是活跃在高丽政坛上的元朝回回人。见《高丽史》卷33《世家卷第三十三·忠宣王一》,第1073页:“以闵甫为平壤府尹兼存抚使。甫,回回人也。” 57.元朝在高丽设鹰坊(或称鹰房),向元岁贡鹰鹞,笔者认为高丽鹰坊中有相当数量的回回昔宝赤(饲鹰人),因此高丽国王想请这些回回人分管各道鹰坊。见《高丽史》卷29《世家卷第二十九·忠烈王二》,第918页:“王怒,欲请回回之见信于帝者以来,分管诸道鹰坊。” 58.达比,见《朝鲜太宗实录》卷26,太宗十三年七月乙巳,第2册,第108页:“太祖潜邸时,为褊将攻辽城……回回达比佥院,号为勇将,亦为所擒。” 59.崔老星,见《高丽史》卷124《列传卷第三十七·嬖幸二·崔老星》,第3764页:“老星,色目富商,本名党黑厮。”按照“东来的色目商人中尤以回回人数最多,势力最大,资本最雄厚。回回商人的足迹遍及全国各地……有的回回商人还深入到岭北行省的最北边,以及西南边疆的藏族地区”的说法,崔老星很可能是东来高丽的回回商人。参见胡小鹏、张嵘、张荣编著:《西北少数民族史教程》,甘肃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39页。 60.金鼻回回,见《高丽史》卷136《列传卷第四十九·辛禑四》,第4115页:“禑如金鼻回回家,索其女不得,赐回回子鞍马。”喜蕾女士认为,《高丽史》对金鼻回回的记述没有官位与姓名,应将其归入广大中下层回回人中。参见喜蕾:《从高丽文献看元代的回回人》,载《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61.李玄,见[朝鲜王朝]李德懋著:《青庄馆全书》卷58《盎叶记五·一人祖加倍数》,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标点影印本《韩国文集丛刊》(第259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24页:“李玄,投化人,籍林川,本畏吾儿国人,丽末来东。” 62.回回世子,见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舆地图书》上《补遗篇(京兆、松都、水原)·松都旧志序·松都志卷之二》,《韩国史料丛书》第20辑,首尔: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影印本,1973年,第937页:“天堂洞……回回世子所居之地也,世子姓文,偕明升东来。”该回回世子死后,朝鲜半岛人为其建祠塑像祭拜,见[朝鲜王朝]林昌泽著:《崧岳集》卷4《杂著·神像说》,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标点影印本《韩国文集丛刊》(第202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539页:“松都之府西,有所谓大国淫祠,祠有(回回)神像……吾闻回回,得罪于明皇帝,黜在东国。” 63.[韩]高慧善:《高丽“霜花”和“samsa”的关联性研究》,载《东洋学》,2014年第55期。 64.[韩]鱼江石:《构造的相关性——<霜花店>观后》,载《经典文学研究》,2010年第38期。 65.Soon Man Rhim,“The Paekchong:Untouchables of Korea”,p.138. 66. William Franklin Sands,At the Court of Korea:Undiplomatic Memories (Century Lives and Letters),Century,1987,p.31,131. 67.《朝鲜世宗实录》卷22,世宗五年十月乙卯,第3册,第312页。 68.《朝鲜世宗实录》卷10,世宗二年十一月辛未,第3册,第165页。 69.[朝鲜王朝]梁诚之著:《讷斋集》卷3《奏议·请重杀牛之禁》,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标点影印本《韩国文集丛刊》(第9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328页。 70.《朝鲜世宗实录》卷38,世宗九年十月庚午,第3册,第564页:“且近来大小人鞍笼,皆用牛马皮,因此用皮之处,倍于昔日,皮价腾贵,其利倍蓰,故盗杀者日滋。……禾尺禁杀之法,刑曹亦商确以闻。” 71.《朝鲜世宗实录》卷97,世宗二十四年八月癸巳,第5册,第252页。 72.《朝鲜世祖实录》卷22,世祖六年十月甲寅,第9册,第378页:“瑞兴才人韩卜连言于上曰:‘臣生长此界,无他技术,以搏虎为业。前后所获凡四十余口。’” 73.《朝鲜世祖实录》卷46,世祖十四年四月辛卯,第10册,第299页。 74. [朝鲜王朝]李学逵著:《洛下生集》卷20《东事日知·栲栳白丁》,第612页。 75.[朝鲜王朝]成海应著:《研经斋全集外集》卷59《笔记类·兰室谈丛·杨禾尺》,第85页。 76.[朝鲜王朝]金鑢著:《藫庭遗稿》卷12《补遗集·古诗为张远卿妻沈氏作》,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标点影印本《韩国文集丛刊》(第289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562页。湖南,即全罗道,是古代朝鲜半岛民间约定俗成的地域称谓。 77.[韩]田耕旭著:《韩国的传统戏剧》,第185页。 78.贱民是朝鲜社会地位最低的一个阶层,内含奴婢、倡优、白丁、泮人、僧尼、巫觋等不同群体,其中奴婢占大多数。朝鲜社会等级森严,王族之外,臣民的身份由上至下大致可分为两班、中人、良人、贱民四个等级。参见顾铭学等主编:《朝鲜知识手册》,辽宁民族出版社,1985年,第132—133页。 79.[韩]田耕旭著:《韩国的传统戏剧》,第185—186页。 80.《高丽史》卷64《志第十八·礼六·季冬大傩仪》,第2050页。 81.[韩]李杜铉著:《韩国演剧史》,第67页。 82.邱雅芬:《唐代傀儡戏东传及日本傀儡戏的形成》,载《中国文化研究》,2010年第2期。 83.才人通常即指倡优(呈才人),演戏之外,他们也从事捉虎、屠宰、编柳器等业,参见《朝鲜王朝实录》及《承政院日记》。 84.《高丽史》卷71《志第二十五·乐二》,第2250页。 85.《高丽史》卷14《世家卷第十四·睿宗三》,第415页。 86.《高丽史》卷72《志第二十六·舆服》,第2277页。 87.《高丽史》卷29《世家卷第二十九·忠烈王二》,第946页。 88.《高丽史》卷36《世家卷第三十六·忠惠王》,第1151页。 89.《高丽史》卷137《列传卷第五十·禑王五》,第4127页:“禑如大同江,泛舟,使奏胡乐,禑自吹胡笛,且为胡舞。” 90.《高丽史》卷137《列传卷第五十·禑王五》,第4127页。 91.[韩]全仁平:《中亚音乐对韩国高丽时代音乐的影响》,载《文明交流研究》,2009年第1期。 92.[朝鲜王朝]李晬光著:《芝峰类说》卷18《技艺部·杂技》,首尔:乙酉文化社,1975年,第80页。鲁国大长公主,即孛儿只斤·宝塔失里,是元朝魏(卫)王之子孛罗帖木尔之女,被封为鲁国大长公主(元朝皇帝之女和诸王之女均称公主),她于元至正九年(1349)嫁给高丽王世子王颛(恭愍王),高丽忠定王薨,她随王颛归国即位,为恭愍王妃。在元朝东嫁高丽的所有公主中,宝塔失里的陪嫁随从人数最多。参见王秋华:《元朝鲁国大长公主东嫁对韩国姓氏及人口的影响》,载辽宁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编《亚洲问题研究论丛》(第3卷),辽宁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06页。 93.[韩]田耕旭著:《韩国的传统戏剧》,第122—129页。 94.《朝鲜宣祖实录》卷195,宣祖三十九年一月壬辰,第26册,第542页:“戏子,即呈才人也。” 95.《光海君日记》(鼎足山本)卷144,光海十一年九月壬辰,第29册,第590页。 96.分别见《光海君日记》(鼎足山本)卷51,光海十一年九月辛卯,第29册,第590页;《承政院日记》卷76,仁祖十八年十月二十三日,首尔: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影印本,1961年,第44b页。 97.如《承政院日记》卷73,仁祖十八年三月十日,第149a页。 98.[韩]田耕旭著:《韩国的传统戏剧》,第182—184页。 99.[韩]李基白著,厉帆译:《韩国史新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4年,第197页。 100.[朝鲜王朝]丁若镛著:《与犹堂全书》卷6《杂纂集第二十四卷·雅言觉非卷三·水尺》,《韩国历代文集丛书》(第3272册),首尔:景仁文化社,2016年,第252页。 101.《朝鲜中宗实录》卷17,中宗七年十一月甲戌,第16册,第554页。 102.[朝鲜王朝]李种徽著:《修山集》卷9《杂著·节义》,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标点影印本《韩国文集丛刊》(第247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476页。公私贱,即公私奴婢。 103.《高丽史》卷134《列传第四十七·辛禑二》,第4050页。 104.《高丽史》卷135《列传第四十八·辛禑三》,第4058页。 105.[朝鲜王朝]梁诚之著:《讷斋集》卷2《奏议·便宜二十四事》,第298页。 106.樊树志先生指出,“1350年以后,这年以后每年都有倭寇的船队骚扰朝鲜半岛沿岸,全罗道和扬广道(现忠清道)受害特别大”,见樊树志编:《晚明史1573—1644》(上),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0页。 107.《高丽史》卷135《列传第四十八·辛禑三》,第4059页。 108.[朝鲜王朝]李廷馣著:《四留斋集》卷10《倭变录》,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标点影印本《韩国文集丛刊》(第51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368页。 109.樊树志编:《晚明史1573—1644》(上),第30页。 110.《高丽史》卷84《志第三十八·刑法一》,第2684页。 111.《高丽史》卷118《列传卷第三十一·诸臣·赵浚》,第3622页。 112.梁宗华:《朝鲜儒学的本土化与民族化进程》,载《中国哲学史》,2005年第4期。 113.司宪府,是高丽、李朝时代,负责的监察议谏机构。《经国大典》:“司宪府,掌论执时政、纠察百官、正风俗、伸冤抑、禁滥伪等事”,《经国大典》卷1《吏典·从二品衙门》,第563页。 114.《朝鲜世宗实录》卷10,世宗二年十一月辛未,第3册,第165页。 115.议政府,是朝鲜王朝的最高行政机构,《经国大典》:“议政府:总百官,平庶政,理阴阳,经邦国”,《经国大典》卷1《吏典·正一品衙门》,第560页。 116.《朝鲜世宗实录》卷10,世宗二年十一月辛未,第3册,第165页。 117.《朝鲜世宗实录》卷10,世宗二年十一月辛未,第3册,第165页:“元、续《六典》(指《经济六典》)内,各年判旨,中外官吏或不奉行,其不奉行条件,谨录以闻,请申明举行,违者论罪。一、洪武二十五年司宪府受判节该:无识之人,以农牛卖于鞑靼禾尺,卖者买者,皆以宰杀律论。一、永乐十七年议政府受判:禾尺、才人不事农业,唯以弓马为事,不与良民婚嫁,自成一群,聚散无常,宰杀牛马,良民受害。愿令分置,与平民相婚,俾令安业。其有尚循旧习者,没其所畜头匹,并罪里正长……” 118.《朝鲜太宗实录》卷28,太宗十四年九月癸卯,第2册,第169页:“发军器监属杂色军丁、侍卫军队长队副、京畿当领船军、才人、禾尺,以充驱军,凡五千名。” 119.《朝鲜世宗实录》卷18,世宗四年十一月丁丑,第3册,第265页。 120.《朝鲜世宗实录》卷22,世宗五年十月乙卯,第3册,第312页。 121.[韩]李基白著:《韩国史新论》,第120页。高丽时代,白丁以下是奴隶地位的贱民。 122.[韩]李元淳著:《韩国史》,第176页。 123.日韩学者将此过程称为朝鲜官方对杨水尺的“良民化”(或称“良人化”)改造。 124.《朝鲜世宗实录》卷26,世宗六年十月辛亥,第3册,第384页。 125.[韩]李元淳著:《韩国史》,第177页。 126.《朝鲜世宗实录》卷69,世宗十七年八月辛丑,第4册,第439页。 127.[朝鲜王朝]宋时烈著:《宋子大全》卷171《碑·庆徵君遗墟碑》,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标点影印本《韩国文集丛刊》(第113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597页:“邻有杨水尺者,不善事母,先生(庆大有)至其家,譬谕深切,其人感悟,卒为孝子,里人为立石以表其居。”庆大有是李朝前期清州著名孝子,他能劝导杨水尺变恶为善,此事一度奉为朝鲜儒家标榜伦理教化的典范,政府破例为贱人身份的杨水尺孝子立碑称颂,《孝子杨水尺之碑》至今犹存,位于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上党区云洞284号,为李朝前期遗迹。 128.《朝鲜世宗实录》卷84,世宗二十一年二月乙丑,第5册,第9页。 129.《朝鲜世宗实录》卷69,世宗十七年八月辛丑,第4册,第439页。 130.《朝鲜世宗实录》卷84,世宗二十一年二月乙丑,第5册,第9页。 131.《朝鲜世宗实录》卷114,世宗二十八年十月壬戌,第5册,第539页。 132.《朝鲜世宗实录》卷97,世宗二十四年八月癸巳,第5册,第252页:“所在官守,令役于田猎等杂事,以至柳器,公然收敛者或有之,其具杂役之状以闻。” 133.《朝鲜世祖实录》卷3,世祖二年三月丁酉,第9册,第72页。 134.《朝鲜世祖实录》卷46,世祖十四年四月辛卯,第10册,第299页。 135.《朝鲜成宗实录》卷9,成宗二年二月辛酉,第11册,第121页。 136.《朝鲜世宗实录》卷84,世宗二十一年二月乙丑,第5册,第9—10页:“新白丁计口给田,赐乡录籍,与平民杂处,相为婚嫁,假托丐乞,成群为盗者,并夺其马,勒令卖之,以绝为贼之计,其为立法,纤悉无遗。各官守令不体深意,皆未能奉行。请自今守令不能奉行者,依律抵罪。亦依上言,考其白丁安业务农与否,以凭殿最。” 137.《朝鲜世祖实录》卷3,世祖二年三月丁酉,第9册,第72页。 138.《朝鲜世祖实录》卷41,世祖十三年一月辛未,第10册,第176页。 139.《经国大典》卷5《刑典·才白丁团聚》,第669页。 140.《经国大典注解》后集《邢典秋官司寇·才白丁团聚条》,韩国学文献研究所编:《经国大典注解》,首尔:亚细亚文化社,1983年,第10页。 141.Herbert Passin,“The Paekchong of Korean”,p.40. 142.《典录通考》卷11《刑典上·才白丁团聚》,《奎章阁资料丛书·法典篇》,首尔:首尔大学奎章阁,1997年,第12页。 143.Soon Man Rhim,“The Paekchong:Untouchables of Korea”,p.139. 144.曹中屏:《韩国古代两班制度刍议》,载《韩国研究》2014年第12辑,第331页。 145.《朝鲜纯祖实录》卷12,纯祖九年六月甲午,第46册,第312页。 146.[日]野村伸一:《贱民的文化史序说:朝鲜半岛的被差别民(补遗)》,第184页。 147.Herbert Passin,“The Paekchong of Korean”,p.46. 148.八般贱役,又称“八般私贱”或“八般杂人”,是李朝时期被视为社会中最下贱的八类人,包括优婆(社堂)、娼妓、酒婆、花郎、乐工、櫑子(流浪艺人)、马吊(赌徒)、屠夫。见[朝鲜王朝]丁若镛著:《牧民心书》,茶山研究会译注,首尔:创作与批评社,1979年,第258—259页。 149.[韩]李丙寿著,许宇成译:《韩国史大观》,台北:正中书局,1961年,第304页。 150.Herbert Passin,“The Paekchong of Korean”,p.40. 151.相关研究见[朝]朴殷用:《关于才人的处境及才人厅》,载朝鲜历史编纂委员会编《历史科学》,1967年第6期。 152.甲午更张,又称“甲午改革”,是指1894年(干支纪年为甲午年),在日本的影响和干涉下,以金弘集为首的开化派组建亲日政权,设立军国机务处,对本国进行一系列近代化改革举措。参见杨雨蕾著:《韩国的历史与文化》,中山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71—175页。 153.[朝鲜王朝]朴周大编:《罗岩随录》卷3《二一五·新设节目》,《韩国史料丛书》第27辑,首尔: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影印本,1980年,第379页。 154.[日]野村伸一:《贱民的文化史序说:朝鲜半岛的被差别民(补遗)》,第184页。 155.该规则主要是针对屠宰场、所屠牲畜的卫生管理。见《朝鲜纯宗实录》卷3,隆熙三年八月二十一日,第50册,第402页。 156.[韩]金义焕:《衡平运动》,《韩国民族文化大百科事典》,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1995年。 157.又称“衡平社运动”()。 158.[韩]崔永成:《日帝时期的衡平运动和自由主义:以“身份解放运动”为中心》,载《韩国哲学论集》,2006年第19辑,第451页。 159.对女真的治理,见《朝鲜太祖实录》卷8,太祖四年十二月癸卯,第1册,第88页:“上即位,量授万户、千户之职,使李豆兰招安女真。被发之俗,尽袭冠带,改禽兽之行,习礼义之教,与国人相婚,服役纳赋,无异于编户。且耻役于酋长,皆愿为国民。自孔州迤北,至于甲山,设邑置镇,以治民事,以练士卒。且建学校,以训经书,文武之政,于是毕举,延袤千里,皆入版籍,以豆满江为界,江外殊俗。” 160.对回回的治理,见《朝鲜世宗实录》卷36,世宗九年四月壬戌,第3册,第532页:“回回之徒,衣冠殊异,人皆视之,以为非我族类,羞与为婚。既为我国人民,宜从我国衣冠,不为别异,则自然为婚矣。且回回大朝会祝颂之礼,亦宜停罢。” 161.对向化倭人的治理提议,见[朝鲜王朝]李瀷著:《星湖先生僿说》卷1《天地门·风气流传》影印本,第53—54页:“今沿海诸郡,倭之不归者,廛居极多,名曰向化,不与国人通其婚媾,自作别村,生产渐繁……宜及安静,编于行伍,日用使役,与平民齐等,均被声教,则其遇不幸,皆成劲卒。”《星湖先生僿说》卷14《人事门·倭寇始末》,第93页:“且念三浦讨倭之后,遗育尚多,今沿海向化村为称者,无算如高丽之契丹场。既居我土,宜为编氓,而今闻廛居异所,嫁娶不通……若使当时与吾民杂处,编在行伍,则情志相孚,数世之后,转成国民,何必区以别之耶。” 162.Soon Man Rhim,“The Paekchong:Untouchables of Korea”,p.138. 163.《高丽史》卷39《世家卷第三十九·恭愍王二》,第1210页:“遣使于杨广、全罗道,刷济州人及禾尺、才人。” 164.郑道传(1337—1398),字宗之,号三峰,是高丽、朝鲜两朝的政治家、官员、学者。参见[美]富路特、房兆楹主编:《哥伦比亚大学明代名人传(壹)》,北京时代华文书局,第360页。 165.[高丽王朝]郑道传著:《三峰集》卷7《朝鲜经国典·赋典·军资》,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标点影印本《韩国文集丛刊》(第5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419页。 166.杭州大学历史系《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编写组编:《世界古代中世纪史》,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第225页:“人口在李朝初年为十八万户,不到半个世纪,增加到二十二万六千户。” 167.[韩]梁玉嬉:《汉城人口与居住地变迁:1394—1945年》,首尔:梨花女子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1年,第11页。 168.《朝鲜世祖实录》卷3,世祖二年三月丁酉,第9册,第72页。 169.《朝鲜中宗实录》卷17,中宗七年十一月甲戌,第16册,第554页。 170.《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六十九》,(汉)司马迁撰、(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引、(唐)张守节正义:《史记》,中华书局,2014年,第3982页。 171.[韩]高慧善:《高丽“霜花”和“samsa”的关联性研究》,载《东洋学》,2014年第55期。 172.[韩]李杜铉著:《韩国演剧史》,第87页。 173.[韩]田耕旭编著:《韩国传统演戏辞典》,首尔:民俗苑,2014年,第661页。 174.[朝]朴殷用:《关于才人的处境及才人厅》,载朝鲜历史编纂委员会编《历史科学》,1967年第6期。 175.如“宜仿炎汉故事,排抑商贾,使不得盛。新立市门,亦宜尽草,驱民于农,以劝本业”,见《朝鲜中宗实录》卷21,中宗九年十月甲寅,第16册,第680页。 176.[高丽王朝]郑道传著:《三峰集》卷7《朝鲜经国典·赋典·军资》,第419页。 177.《朝鲜世宗实录》卷69,世宗十七年八月辛丑,第4册,第439页。 178.悬房赎钱,又称“悬房赎”,朝鲜法律规定禁止屠杀牛马,所以悬房泮人屠牛须上交的处罚金。如《朝鲜纯祖实录》卷4,纯祖二年十月乙丑,第46册,第119页:“市民徭役及悬房赎,依庚申年例除减。” 179.[韩]田耕旭编著:《韩国传统演戏辞典》,第661页。 180.《白丁》,《韩国民族文化大百科事典》,首尔: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参见http://encykorea.aks.ac.kr/Contents/SearchNavi?keyword=??&ridx=1&tot=17,2019年6月18日。 181.石源华编著:《韩国独立运动与中国1919—1945》,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44页。 182.[日]平野小剑:《朝鲜衡平运动的概观》,载关东水平社青年联盟编:《人类学》,1927年第2期;Soon Man Rhim,“The Paekchong:Untouchables of Korea”,p.149. 183.[韩]崔永成:《日帝时期的衡平运动和自由主义:以“身份解放运动”为中心》,载《韩国哲学论集》,2006年第19辑,第451页。 184.《朝鲜成宗实录》卷252,成宗二十二年四月戊辰,第14册,第163页。 185.《高丽史》卷118《列传卷第三十一·诸臣·赵浚》,第3622页。 186.[朝鲜王朝]金若鍊著:《斗庵集》卷9《碑碣墓志·左议政贞烈公浩然亭崔公神道碑铭》,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标点影印本《韩国文集丛刊》(第91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660页。 187.燕山君,是朝鲜王朝第十代国王(1494—1506年在位),因施行暴政而被流放,名声不佳。在后世评价中,朝鲜国王的庙号均以“祖”或“宗”称呼,仅燕山君与光海君(1608—1623年在位)除外,“君”意味着不被承认为王,其只指王子的身份。参见[日]水野俊平著:《韩国的故事:一个日本人眼中的韩国历史》,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6年,第79页。 188.[朝鲜王朝]李廷馨著:《知退堂集》卷12《黄兔记事上·八贤·李长坤》,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标点影印本《韩国文集丛刊》(第58册),首尔: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198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