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人以统计法研究历史的自觉观念之生发 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在中国大力提倡以统计法研究历史,并将之命名为“历史统计学”,他自认为这一名称是其和几个朋友杜撰的。然而依据波兰史学家托波尔斯基的考证,“历史统计学”的概念在19世纪末就已经出现。今人在谈论中国历史统计学之史时,往往溯及1922年11月梁启超在东南大学史地学会的一次演讲,据此认定梁是中国最早倡导历史统计学的史学家。虽有人曾提及清末陈黻宸等人已提倡以统计法研究历史,也有人注意到梁启超清末时已开始以统计法来探讨具体历史问题或讨论现实中的统计问题,但清末学人提倡和应用统计法研究和撰述历史这一学术现象,却并未受到应有的整体性重视,学界也没有展开较为详细的讨论。 早在1897年,唐才常和潘清荫均曾撰文认为,中西史学都有使用统计图表来表述历史事物的现象,在这点上彼此是相通的。同年,梁启超在《续译列国岁计政要叙》中明确表示,《丁酉列国岁计政要》虽是世界列国重要事项统计材料的汇编,但从中可以探知各国强弱盛衰,以及各国即将或正在采取的内外政策与影响。对于中国人来说,则从中更可以见及中国衰弱的程度和应该奋起改革的理由。因此,梁启超认为,《丁酉列国岁计政要》是一部良史,“斯国史之良哉”。在该文中,梁还将历史划分为君史、国史、民史三种,认为民史盛于西国,而中土几绝,中国正史、编年史等多半是君史,后代的断代史不过为一代之主作谱牒。在该文中,梁氏已流露出比较明显的民史观的倾向。 不可否认,梁在此文中所表达的史学观念受到了西方史学理论的启发。据李孝迁考证,英国思想家斯宾塞的史学思想应该对梁启超此期将史学区分为君史、民史产生了某种影响。梁启超的《西学书目表》收有《肄业要览》一书,并附有按语,其《读西学书法》也对《肄业要览》进行了评价,而《肄业要览》则是斯宾塞《教育论》一书中《什么是最有价值的知识》一文的中文译本,译者为颜永京。同样,我们也应该看到《列国岁计政要》等统计材料所传载的统计知识和观念,也对梁启超发生了直接刺激作用。在《西学书目表》中,梁收录了癸酉《列国岁计政要》和刊载有大量统计事例的《万国公报》,对《万国公报》的评价较高,《列国岁计政要》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丁酉列国岁计政要》翻译出版时,他还特地为其作叙予以介绍,并将丁酉、癸酉《列国岁计政要》作了简单的比较,从中发现了更多的“史”的意义。同时,他视统计资料汇编为历史的观点,同德国国势学派的有关主张,至少在精神上也是相通的。 戊戌时期,唐、潘、梁等人虽已在某种程度上认识到统计与史学之间的密切关系,但还都没有明确提出以统计法来研究历史的主张。进入20世纪之后,这种情况很快发生了改变。自梁启超等公开倡导新史学后,中国学界、思想界许多人纷纷发文或出版专著,介绍各自对于新史学的理解和主张,重要者如邓实、曾鲲化、刘师培、陆绍明、陈黻宸、马叙伦、许之衡、陈怀、曹佐熙等等。这些学人政治立场、思想和学术背景不同,其有关新史学的主张自然也不尽相同。其中,对统计学与史学的关系问题进行过明确论述的,主要有陈黻宸、陈怀、邓实和曹佐熙等人。 关于陈黻宸的史学思想,已经有人做了多方面的研究,其思想被视为汇通中西史学之结晶。这里,我们只拟就其有关以统计法研究历史的主张进行专门的梳理,这也是他史学思想中很有特色的地方。陈黻宸的相关看法,主要集中在《独史》和《地史原理》两文中,他称得上是20世纪初年中国自觉倡导以统计法来研究和撰述历史的史学理论先驱。 在《独史》一文里,陈氏比较系统地阐释了其史学观念,并站在“史例”的高度来论述统计与中国史学建设的关系问题。他认为“欧美文化之进,以统计为大宗,平民之事,纤悉必闻于上,是故民之犯罪者,自杀者,废疾者,婚嫁者,生者,死者,病者,有业者,无业者,每年必为平均分数,而以其所调查者比而较之。比较既精,而于民人社会之进退,国家政治之良否,析薪破理,划然遽解,斯所谓弥纶一代之巨作矣”。在他看来,“今泰西史学所以独绝于一球者”,实正在于此。在中国的史书中,他以为只有司马迁、郑樵等人的作品有点民史的意味,但与欧美那种贯注统计法的民史已不可同日而语。陈黻宸感慨曾写“《平准》、《河渠》、《货殖》诸篇”的司马迁,虽“反覆抑扬,怀抱独远,磊磊自转,大概皆协于生民之经,损益之统,而以观欧人统计比较之学,望尘轶步,渺然难追,盖亦太史公之阙笔也”。至于此后的史家,除了作过“二十略”的郑樵之外,就更多不足道了。在他看来,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乃在于西方的“君与民近”,而中国自秦以降则“民义衰矣”之故。中国自秦以后虽有户口册报、物产清查,但均藏匿不实、虚浮难信。因此,中国即使要想与西方“比而同之,使适合于欧美统计之事,斯必非作史者所能为力也”。也就是说,由于难以找到可信可靠的统计数据,中国的史家在这方面,往往不得不面临格外的困难。不过尽管如此,陈黻宸仍然主张中国宜效西方统计和比较“史例”,多搞“调查之册、统计之史”。他非常强调“民”在史中的地位,公然提出“民者,史界中一分子也”,“史者民之史也,而非君与臣与学人词客所能专也”这样响亮的口号。这是其民史观的明确表达。为了确保修出民史,他进而提出了“史权”问题,认为史官的命运最终应由民来决定。同时,他还提出修撰通史的具体主张,即作表八、录十、传十二。其中,“表八”里有三表是关于平民的,他倡导秉持司马迁、郑樵的意图,作平民表,即平民习业表、平民户口表和平民风俗表,其中明显包涵了以统计图表来表述历史的内容。而之所以要作平民户口表,原因即在于:“我闻欧美统计之学,所以振社会之文化,而树政体之先声者,于户口特加详焉”。 这里,陈黻宸实际提出了一种新的“史例”,也就是他所谓“史家之独例”,即以统计来表述、研究平民之事,进而通过比较(如使用比例法、平均数法),以获得各国强弱变化趋势及其缘由。统计、民事是陈黻宸史学思想中的两个主要支点,而寻求各国国势的变化及其因由,自然是其史学研究的重要目的。不妨说,旗帜鲜明地提倡民史,乃陈黻宸史学思想的重要特色,而以统计法来表述和研究民史,则又可谓其史学思想特色中之特色。 《地史原理》一文重在介绍地史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该文上半部分主要是阐明地史的研究对象。在讨论了各个领域的地理学分支以后,陈黻宸认为这些领域的地理学均不是其认可的地理学。他引用西方学者之言来说明其中意的地理学为何物,“达识哉西儒之言曰:‘地理之精蕴,自国家之社会而来,国家之社会,实自国民之天性及感情而来。’民之于地理亦大矣。是故地理者,统斯人之种类、习俗、性情、德行、学术以合而成焉者也。”可见,陈黻宸所要论述的地理,应是某个地域民众的社会、生活及精神特性之总和。据此可推知,他所说的地史,实即某地之民史。该文的后半部分重在介绍地史的研究方法。《地史原理》一再声称要以包括统计学在内的诸多学科的方法来研究地史,但其介绍的却主要还是统计法。陈黻宸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他所理解的统计方法,即调查贵实、区划贵小、分类贵多、比例贵精,并声称欲凭此四者,“为我中国之民辟一新地理史”。陈氏借助西方的事例来说明这些统计方法的重要性,但他却没有交代如何才能达到调查贵实,又如何去划分区划,如何去分类,如何去计算比例等等,同时也没能说明这四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该文中,陈氏还提出要创作十表,作为地理史的主要内容,这十表分别为:户口表、宗教表、族类表、学校表、职业表、疾病表、罪人表、儒林表、文明原始表、历代君主表等。 《地史原理》与《独史》虽有着重要差别,但在重视民史、提倡以统计方法研究或表述民史的精神方面,则是相通的。已有学者论证巴克尔文明史观对陈黻宸产生过影响,实际上,巴克尔所提倡的史学研究法,也曾对陈黻宸发挥过一定效力。在《英国文明史》中巴克尔不仅要展示其文明史观,而且想阐明其历史哲学和历史研究法。《英国文明史》里虽然也提倡以自然科学及其他学科方法来研究历史,但其论述得更多的还是统计法。不过,德国国势学派关于统计与历史关系的观念——所谓统计即历史的主张,在两文中也都留下痕迹。陈氏在《独史》里曾说过:“吾又观于泰西之言史者矣,曰统计史者,非今日所能尽行也”,意思是说中国应当模仿这种统计史,只不过当时的条件还没有完全具备而已。在《地史原理》一文里,陈氏介绍了统计调查的一般方法,但并没有讨论统计调查与从事历史研究所作的一般统计有何差别和联系,他似乎有一种将二者等同起来的倾向。不仅如此,他的有关以统计学等学科方法来研究历史的主张,可能也来自于巴克尔,但巴克尔《英国文化史》并没有“调查贵实、区划贵小、分类贵多、比例贵精”的相关论述。倒是横山雅南的《统计通论》有关部分的观点,与“调查贵实”、“区划贵小”、“比例贵精”的主张十分相似,而且《统计通论》以一半以上的篇幅阐释各类统计,其分类不可不谓多。事实上,“调查贵实、区划贵小、分类贵多、比例贵精”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道出了现代统计的部分竅要之所在。调查贵实,讲的是统计调查最为基本的要求,调查不实,统计调查就会毫无意义;区划贵小和分类贵多,讲的是统计调查应注意的两项要点,惟有如此,调查统计才能深入细致,才能获得更多可用和可靠的信息,才能为最后的统计分析打好基础;比例贵精,讲的是一种统计基本分析方法。由此可见,陈黻宸对横山雅南《统计通论》一书的有关内容,当并不陌生。 陈黻宸的学生、侄子陈怀也持有与陈黻宸类似的观点。在《方志》一文中,他极力主张历史即是民史,而方志则是一国历史的基础,在修撰好方志的基础上,可以合众多志而成一国之历史,因此方志也理应记载民事,且修撰方志的人与地方民众较为接近,具有了解民情的便利。他还主张修撰方志的权力应掌握在民众的手里。与陈黻宸相比,陈怀有关统计与方志(历史)的观点更为直接,“史必得欧人统计之学而后于史家可无憾。方志者,统计之学之所由出也。”如果说陈黻宸只是认为统计方法乃研究历史的一种良法,那么陈怀所强调的研究历史特别是方志的方法,则似乎只有统计法一种。 邓实在《民史总叙》一文中,对统计学与史学的关系也进行了探讨,其看法与陈黻宸《独史》一文中表述出来的观点相似。他认为,中国欲修民史,必须学习西方的历史哲学,西方史学记载民事,农、工、商皆有史。由于西方的政体是民主政体,因此人民的生死婚嫁、废疾患病、犯罪自杀都有精密的统计调查,报告于政府,政府也就能够知道国家社会之进退、政策之良腐,而史家亦可据此修成历史著作。显然,他是想学习西方,在精密的统计调查基础上撰成民史。邓实非常重视民史,他公开发文,提出了撰写民史的提纲及各部分组成架构,这在清末是绝无仅有的。然而,他对“民史”中“民”的理解与陈黻宸不同,其前后观点也不尽一致。在《史学通论》中,他认为“民”指的是人群,“夫民者何,群物也”,而人群指的又是政治家、哲学家、美术家、教育家、生计家、探险家及历史中的英雄。在《民史各叙》中,他论述了西方对各种民事的调查统计,“古民之生子也、寿夭也、结婚也、罹病也、废疾也、执业也、犯罪也、自杀也,每岁皆有精密之统计调查”,这里的“民”应为一国之国民。陈黻宸在《独史》、《地史原理》中所表述出来的“民”虽有国民的意思,但更侧重于一国之平民。清末,学术界、思想家大力提倡撰写民史,但各人对民史的内涵、外延之理解却不尽相同,当时与民史相关的概念主要有平民、人群、社会、民众、国史等,与之相对的则是君史。各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其观点自然也就有所分别。 1909年,曹佐熙发表其“陶冶古近中外百家之言”而成的《史学通论》,其中第六篇“史学之通旁”论述了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特别是对史学与统计学的关系问题也作了专门论述。他认为社会演进之事至为繁赜,不知其实数,则其真理无由阐明,而欲求得实数,则非有统计不可。因此,欲对社会演进进行分门别类的、精博的研究,必须借助统计学。 以笔者之见,梁启超、陈黻宸等人的相关主张除了受西方史学理论的影响之外,现代统计知识和观念所起到的启发和示范作用,也不容忽视。而在感受和体会西方现代统计之于史学意义的过程中,除了前文提到的《列国岁计政要》那样的译著外,还有大量运用了现代统计数据的各种欧美和日本等国的国别史译著、编著,像《美理哥合省国志略》、《日本国志》,以及一般性综合介绍世界各国情形的《西国近事汇编》,还有相关史地著作如《四洲志》、《海国图志》、《瀛寰志略》等,另有一些专史译作,像《万国商业历史》等,也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示范和引导作用。以《美理哥合省国志略》为例,其中关于美国的户口、土产、学馆、书籍等,都有大量的统计资料。林则徐组织翻译的《四洲志》里关于“育奈士迭国”(美国),其赋税、田价、人口、进出口贸易额等的变化,也都有连续性统计数字。译自英国的《万国商业历史》,则分别以表和统计数字的形式,来说明英国某一时期对外贸易的状况和17世纪对外贸易发展变化的情况,不一而足。 实际上,从晚清新出现的各种“国别史”或“万国史”参照中不难看出,呼唤和期盼国富民强,以及国富民强所体现和依赖的社会文明整体进化论,乃是清末国人以统计法研究历史之自觉意识的支撑性观念底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