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历史学作为一门崭新的学科,在近代才真正登上欧洲的舞台。我们知道,自文艺复兴以来,欧洲兴起了收集和整理古代文献的热潮,作为职业的历史学家的“前身”都是语文学家、文献学家或者说古物收藏家(antiquarian),他们怀着极大的热情到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中去寻找历史真相的“圣杯”。作为近代史学之父的兰克,于1824年出版了《拉丁与日耳曼民族史(1494-1514)》,一举成名,随后进入柏林大学。兰克在此书的“序言”中就倡导历史学家应该要到档案馆里广泛阅读一手资料,由此才能发现历史的真相。此书还有一个附录,名为《近代史家批判》,本书显示了兰克超强的文献考证功力,他非常细致地考辨了各种文献的来源,对近代西方史家——比如马基雅维利、奎恰尔迪尼等人的史著所运用的史料如数家珍,所以他能够轻易地批判这些史家的著作,在哪里运用了何种材料,在哪里抄袭了哪些前辈的著作,在哪里进行了自己的创作和虚构。兰克以他亲身的示范,让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确立起来了,历史学家所获得成就和声誉,相应地能够与自然科学领域的伽利略、牛顿相媲美。特别来说,随着现代学术分工的细化,历史学作为现代大学建制的一部分,从业余的活动变成了一项职业工作,作为“人生导师的历史”也变成了“求真务实的历史学”。 虽然兰克没有从哲学的层面专门讨论历史知识的客观性问题,但他在《拉丁与日耳曼民族史》一书的序言中高举“如实地叙述其本来面目”(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的宣言。由此,兰克史学也就被普遍地称之为客观主义史学,“人们认为兰克的客观性理想(Objektivit?tsideal)是实证主义的。这就是说,受到兰克客观性理想约束的历史学应该摆脱以往深刻影响历史思考的各种规范性因素,在历史思考具体集体性的展示和教育等文化作用的时候更要回避。”紧接着,兰克的学生德罗伊森就在《历史知识理论》一书中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解除一切民族性的束缚,一切党派、阶层的观点和枷锁,解开一切因信仰而生的窒碍,离开偏见与激情;走向真理与美德,免于热情渴望,无愤怒也无冲力,让它建立一个永恒的作品。我敬谢这种太监式的客观(Objektivit?t);如果历史中的无偏党性(Unparteilichkeit)与真理,存在于这种观察事物的方式之中,那么最好的史家正是最劣等的,而最劣等的史家也正是最好的。……客观的无所偏党,如瓦克斯姆在他史学理论中所推荐的,是不合人性的;人性实在是有所偏党。”恰恰由于兰克没有从哲学的层面来详细阐述他的历史知识的客观性观念,所以就为后来的史学理论家或历史哲学家留下了极大的解释空间。我们知道,在面对采取自然科学的方式研究历史还是采用精神科学的方式研究历史这个时代问题时,德罗伊森写作此书的动机和目的主要是批判以巴克尔为代表实证主义史学,从而积极地倡导一种观念论的历史主义史学,由此开启了经验论和观念论这两个哲学传统关于历史知识的客观性的不同看法。随着哲学家介入历史知识何以可能的认识论问题或历史知识性质的方法论问题,开始从哲学的层面来讨论历史知识的客观性问题,就使得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从19世纪末开始,大陆传统的新康德主义和新黑格尔主义历史哲学家,主要从观念论的立场批判客观主义是不可能实现的,绝对的客观性恰恰就相当于“圆的方”,是一个悖论。然而,英美世界的分析派历史哲学家主要从实在论的立场认为,批判的历史哲学是一种相对主义,只要依照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原则,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就是可以实现的。“正是这种以为凭着绝对的客观主义便可以得史学绝对之真的绝对主义的主张,引出了它的对立物——相对主义的史学理论。” 到了20世纪70年代,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的代表人物海登·怀特在《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一书中,再次重启了历史学是一门科学还是艺术的论争,从语言的层面剖析了19世纪的著名历史学家的著作,认为他们并不是在追求历史知识的客观性,而是在进行一种文学式的创作。在怀特看来,19世纪所谓的历史学的科学化只是历史学家自我设定的一个幻象而已,因为像兰克这样的历史学家在表现历史成果的时候,他们所使用的语言仍然是一种日常有教养的自然语言,而非自然科学意义上的人工语言。既然是一种自然语言,那么就跟小说所使用的语言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由此,他认为历史学本质上就是一种诗学。怀特总结说“选择某种有关历史的看法而非选择另一种,最终的根据是美学的或道德的,而非认识论的。”虽然怀特主要是反对分析的历史哲学家的逻辑客观主义,但无疑也强化了他的修辞相对主义,因为他将认识论上的客观性与美学的或道德上的主观性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选择。“自从《元史学》出版以来,怀特的相对主义为反对者所诟病。如果没有一个真实的方式来表现一段特定的历史时期,如果历史‘现实’只不过是缺乏本体论为基础的想象性建构,那么,历史学家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表现过去,都应是正当的。若真的如此,那么,如何区分‘历史’与明目张胆的修正主义、政府宣传、否认大屠杀等等主张?”由此可见,历史实在论者“完全排斥主观并不足以达到纯客观,相反却使史学的客观也无所依托。”而历史相对主义者认为“史学既离不开主观,其内容也就无所谓客观之真。”其结果便是“他们和他们所反对的客观主义的史学家犯了一个同样的错误,就是同样地把主观与真简单地对立起来了。” 为了应对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所带来的历史相对主义的挑战,当代西方史学理论家也遵从新实用主义哲学家的思路,尝试重建历史知识的客观性。阿兰·梅吉尔总结出客观性的四种含义:1)绝对的客观性(absolute objectivity),2)学科的客观性(disciplinary objectivity),3)辩证的客观性(dialectical objectivity),4)程序的客观性(procedural objectivity)。绝对的客观性可以说是上述实在论者坚持的一种朴素的“摹本”说,一种“上帝视角”,一种“本然的观点”(view from nowhere)。希拉里·普特南称之为“形而上学的实在论”,“根据这种观点,世界是由不依赖于心灵之对象的某种确定的总和构成的,对‘世界的存在方式’,只有一个真实的、全面的描述。真理不外乎在语词或思想符号与外部事物和事物集之间的某种符合关系。”辩证的客观性作为绝对客观性的反题,往往是观念论者持有的一种“构造”说,强调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或者说一种“主体间性”。在梅吉尔看来,学科的客观性就是“以特定研究群体成员之间的共识(consensus)作为客观性的标准”,而程序的客观性“旨在实践一种公共(impersonal)的探究或实施方法”。以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为例,梅吉尔认为,如果人们在持有绝对客观性的观念的前提下,必然会认为库恩所阐明的立场只能表现为一种文化相对主义。然而,库恩的“范式”理论所要阐明的恰恰是一种学科的客观性,“范式将‘成熟的科学共同体’的成员聚集在一起,提供了一个支持客观性主张的上诉法院:不是绝对的上诉法院,而是一个在特定时间为特定共同体服务的上诉法院。”由此,梅吉尔正是借助于实用主义的资源,认为在绝对的客观主义及其反题——相对主义之外,我们还有一个学科的客观性可供选择。在《观念史的逻辑》一书中,马克·贝维尔也借鉴了蒯因、戴维森和普特南等逻辑实用主义者的资源,专章讨论了历史知识的“客观性”问题,他认为“我们必须把客观性定义为一种基于理智德性(intellectual virtues)的人类实践。当人们争论竞争对手理论的优劣时,他们从事的是一种人类实践,这种实践受定义了理智真诚(intellectual honesty)标准的经验规则的支配。……逻辑学是对推理的规范性说明。”这也就是说,历史知识的客观性不再是传统哲学上所认为的那样,只有在消除主体的前提下,客体的属性和特征才能显现出来,贝维尔让历史知识的客观性转变成人类实践的一种认知美德,主体只有在具有这种认知能力的前提下,才能获得客观性的知识。“客观性不是出于一种方法,也不是对纯粹事实的检验,而是源自与竞争对手理论的比较。历史学家通过将他们的理论与他们对手的理论进行比较,以准确性、全面性、一致性、进步性、丰富性和开放性的标准,来证成他们的理论是正确的。”在贝维尔看来,客观性同准确性、一致性、开放性等术语一样,都是一种规范性的标准,是赋予主体卓越能力的一种认知价值。 回到史学实践层面来说,历史学家往往不加反思地持有一种朴素的实在论,而这种客观性的直觉又进一步得到哲学上绝对客观性的观念的强化和加持,由此造成历史实在论与历史相对主义的对垒和争执。绝对的客观性观念不仅没有触及历史知识的特殊性问题,而且遮蔽了作为一个学科的历史学的真正内涵。然而,通过新实用主义历史哲学家所阐述的“学科的客观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澄清职业历史学家的工作。 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历史研究就是一项集体性的公共事业,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往往可以看作是历史学家共同体所签订的“真之契约”,这也就是说,历史知识的客观性是历史学家共同体不断协商和试错出来的一种“学科共识”。“历史书写不同于宣传的东西是一种学科的家法(disciplinary code)和一套认识价值,使得历史学是一门真之追求的科学。”兰克作为近代史学之父,他通过到档案馆中查找第一手文献,考辨史料,并写出了比以往的学者更为可靠的、更为精确的历史著作,他的史学实践及其方法就在职业历史学家共同体之间形成了一种学科共识,并不断地得到传承。在此意义上,他提出“如实直书”的口号,并不是要首先假定一个客观的过去,然后历史学家做出的叙述要跟这个过去相符合,而是更多地与当时历史小说的不精确性和哲学的普遍性相比较而言,历史学家要到档案馆中考辨出精确的、具体的历史细节,以此来突显历史学的学科自主性和合法性。由此而言,兰克的“客观性理想”只不过是一种学科规范和认知美德而已,“对于言说真理,做到诚实和勇敢就已足够。”“用实用主义术语来说,历史学家的真之意图并不是基于史家与实在的直接关系,而是以不同的方式调和达成的,也就是说,真之意图以诸如研究方法、认知价值和认知美德等学科共识为根基。‘真之约定’的可靠性和可验性,主要依靠我们称之为规范性的客观性观念来获得。”在此,我们就不必像历史相对主义者在持有一种绝对的客观性的前提下,从反题的意义上认定“如实直书”只是一个“高尚的梦想”,我们应该在学科的客观性的意义上,认定“如实直书”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认知美德。“尽管这一理想可能无法实现,——谁又能够声称自己是完全公正或完全客观的呢?——但它是一个定向的目标。它关注历史学家的研究,并为衡量他们的成就提供一个标准。因此,为了被认为是‘客观的’,历史学家不需要达到不可触及的东西,而只需要在他们的同行认为足够的程度上实践客观性的美德。历史学家的‘所作所为’,无论是在档案馆中,还是在写字台上,都是在这种规范性理念指导下的道德表现。” 近年来,荷兰史学理论家赫尔曼·保罗(Herman Paul)就积极地尝试借用德性知识论的资源来讨论历史知识的客观性问题。“德性语言在当代历史哲学中的重新出现,并不是源于20世纪历史哲学的无知,更不是源于对19世纪道德话语的怀旧,而是源于叙事主义范畴的不足。如果我们把注意力从历史学家的著作转移到历史学家的行为(doings)上,我们需要一个以美德和技能来阐述的人格概念(concept of persona)。”我们知道,叙事主义历史哲学将历史知识看成是一个产品,关注于文本和话语,从而忽略了历史学家的生产过程及其表现(performances)。在保罗看来,历史学家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扮演着一种学者角色,以追求历史知识的客观性作为其认知美德。借助于德性语言的词汇表,我们可以重新理解19世纪历史学职业化进程中那些方法论手册和研究指南的内涵,其中“客观公正”“细致精确”“小心考证”“大胆假设”“满怀热忱”“勤奋耐心”等词汇恰恰是描述历史学家的认知能力和人格特征,是对历史学家的规范性要求。要想成为一名好的历史学者,就要在具体的研究工作中训练和履行这些认知美德。对于职业历史学家来说,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就变得很容易理解,“客观的”就像“公正的”“小心的”“谨慎的”等等这些形容词一样,“客观的”就意味着历史学家在研究过程中要小心谨慎、刻苦努力,“板凳要坐十年冷”就是达成客观性理想的一种道德表现,“客观性的”也就是意味着历史学家要在写作过程中符合学科的规范和家法,“文章不写一句空”同样也是达成客观性理想的一种认知美德。除此之外,客观性就没有大多哲学上的重负,就只剩下了一些历史学家的行为操守和规范。在此意义上,保罗就将“历史知识的客观性”这样一个认识论的问题转化为“成为一名好的历史学家”这样一个伦理学的问题,重点刻画了“学者角色”(scholarly personae)这个概念。 我们知道,“角色”(personae)一词也常常翻译成“人格”,原来是指演员在舞台上戴的面具(masks),现在主要是指社会中角色身份的标识。由此,保罗将“学者角色”界定为理想类型化的学术人格的模范(models of scholarly selfhood),即“在学术研究中拥有那些至关重要的能力、态度、气质”。在历史学科中,“学者角色”这一概念表现着历史学家的专业角色身份(professional role identities),在历史学科的共同体中,职业团体形成并制定了历史学者应当具备哪些品质和气质的学科共识,后来的历史学者追随着理想类型化的模范,也就形成了历史学家这一专业角色的认同。关于如何树立学术人格的模范,保罗引用了美国历史协会(AHA)的“专业行为准则声明”加以阐述:“专业历史学家和其他人的区别是什么呢?这一职业的成员是由一群历史学者组成的,他们集体从事研究工作,并将历史解释为一种有纪律的学术实践。……历史学者应该正直地实践他们的技艺。他们应该尊重历史记录。他们应该记录他们的来源。他们应该承认自己对其他学者的工作负有责任。他们应该尊重和欢迎不同的观点,即使在他们争论的时候,他们也应该接受批评。”比如说,我们之所以将兰克称之为“近代史学之父”,就在于他在档案研究和指导学生过程中所体现的“公正”“精确”“谨慎”的品格和气质,这种良好的学术人格就成为历史知识客观性的标识,犹如明星之于“粉丝”,兰克就为后来的历史学者树立了一个榜样和模范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赫尔曼·保罗所提出的“认知美德”和“学者角色”,主要是应对叙事主义所带来了相对主义的挑战。一方面,与怀特的《元史学》将认识论与道德对立起来不同,保罗的“认知美德”这个概念则试图将认识论与道德统一起来。在认知美德的层级中,对于19世纪的“档案历史学家”来说,不仅包括研究中世纪史所需要的“公正”“精确”“谨慎”这些善目(goods),而且包括“成本效益”(cost-efficiency)、“民族自豪感”(national pride)、“职业晋升”(career advancement)等善目。然而,对于20世纪的“女权历史学家”而言,不仅包括研究妇女史所需要的“公正”“精确”“谨慎”这些善目,而且包括“道德补偿”(moral restitution)、“学术认可”(academic recognition)、“消除对妇女的压迫”(eradication of women’s oppression)等善目。另一方面,与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提出的“范式”类似,保罗提出的“学者角色”也是不断变化的,比如说,在古典史学阶段,“希罗多德”“司马迁”等古典史家在一段时间内就为后来的史家群体树立了理想类型的模范,到了现代史学阶段,“兰克”“布罗代尔”“傅斯年”“郭沫若”等现代历史学家在一段时间内为后来的历史学家共同体提供了追随和效仿的榜样。但是,库恩的范式“通常是指那些公认的科学成就,它们在一段时间里为实践共同体提出典型的问题和解答。”保罗的“学者角色”则是理想类型化的学术人格的模范。如果说范式聚焦在“科学成就”上,那么学者角色则落脚在“学术人格”上,它是对怎样成为一名卓越的历史学家所提出的规范性要求。因此,以人格特征为基础的学者角色就为历史学家共同体提供了主体层面的“模范”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