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族地区整体贫困的普遍性、特定族群贫困的深度性仍然十分突出,在“后脱贫时代”应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减贫”的原则。政府绿色治理的制度设计、产业循环体系以及公众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共同构成了绿色发展的“三方主体”行为框架,共同构建了“三位一体、多元协同”的治理体系。民族地区绿色发展与减贫路径和对策包括各类生态资源“三权分置”的制度创新,弘扬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态伦理文化及提升生态文化自觉意识,以生态资源、生态资本和文化资本促进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培育以生态资源为基础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第六产业”增长极,持续实施和完善生态移民、生态修复、生态补偿,以及发展生态循环农牧业,开发和应用清洁能源等。 【关键词】绿色发展;生态伦理;生态资本 【作者简介】郭景福,大连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族地区特色产业精准扶贫机制与对策研究”(17BMZ109)阶段成果。 一、引言 人类发展史就是不断地减缓、消除贫困的过程,每一个阶段性的跨越都推动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达到新的高度。原始渔猎时期的最初文明形成阶段为洪荒之初、本然世界,人类生活在物质极度匮乏的贫困时代,包括人类在内的世界万物自生自灭、循环再生,没有生态环境问题;随着技术工具的发明使用,人类开始有限度的开荒种植,形成自给型、简单再生产,从无色生存进化到灰色农业文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发明制造了机器动力,从蒸汽动力、电气动力到核动力等,人类社会进入到工业文明阶段。这一时期人类成了自然的主宰,开发改造自然的“人本中心论”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创造了前所未有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使得大多数人摆脱了贫穷,但也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生态环境创伤:资源严重消耗、废弃物排放激增、土地荒漠化、水污染、温室效应等生态环境问题,使人类自身陷入了生存、贫富差距扩大和不可持续的发展危机。地球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世上万物的生态命运共同体,从拯救地球家园和自身的角度出发,人类必须突破传统经济数量增长的认知误区,转变工具化、功利化的利益发展观和财富观,摒弃“人本中心”的经济价值观,树立起经济、社会、生态三者和谐共生,人与“山、水、林、田、湖、草”自然万物和谐平等的价值观,寻求一种“经济—社会—生态”三大系统平衡性、协调性与兼容性一致的增长与发展减贫模式,即绿色发展与减贫。 我国民族地区(本文指民族八省区及“三区三州”)大多是边疆地区、贫困聚集区、文化特色区,同时又是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和环境脆弱区。特别是青藏高原被誉为亚洲水塔、“世界第三极”,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价值。这就决定了西部民族地区在即将完成小康社会建设的“后脱贫时代”,应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减贫”的原则,既要持续改善民生,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巩固小康社会的稳定性,更要以生态保护、环境涵养为第一要务,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二、民族地区贫困状况与致贫因素分析 2019年8月本文课题组开展了深度贫困民族地区贫困现状的田野调查。表1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喀什疏勒县某村的贫困发生率为18%,那曲双湖县某村的贫困发生率为23%,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某村贫困发生率为40%,怒江州贡山县某村的贫困发生率为44%。显然,上述地方的贫困发生率都远远高于2018年底全国贫困平均发生率1.7%。因此,西部民族地区整体贫困的普遍性、特定族群贫困的深度性仍然十分突出。民族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的“三区三州”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最难啃的“硬骨头”。 “三区三州”民族地区既有贫困的一般性,也有其贫困的地域和民族的特殊性。归纳起来,一是少数民族群众因普通话语言欠缺导致教育落后。表1显示,藏北双湖县和云南贡山县两个村的儿童熟练使用普通话的比例很低,仅2%和5.4%,大多数贫困户户主为文盲或半文盲,又进一步导致其可行能力不足、机会排斥,典型的“因智致贫”;二是自然环境恶劣。高原坡陡、沙漠荒漠化面积大,自然灾害频发,像云南怒江州“看天一条缝,看地一道沟”。这种“高、寒、陡、远”的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大大压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空间,阻碍了经济要素的扩散与应用,弱化了发达地区的“梯度转移”效应,典型的“因困致贫”;三是贫困文化和社会发育滞后。有些群众“薄养、厚葬”“等着扶、躺着要”“多子多福”等陈规陋习普遍,还有些宗教信仰使群众习惯于“身体在地狱,灵魂在天堂”的超度状态。这些风俗和习性文化形成了一定区域内稳定的思维定式、价值观念,形成了区域层面的贫困亚文化。这是导致西部民族地区贫困特殊性的社会文化因素。 2020年底,西部民族地区将与全国一道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但由于脱贫基础不稳定、返贫风险高,加之众多贫困人口生计的脆弱性、自然环境恶劣、灾害频发,兜底保障的有限覆盖等多重因素,有些群众脱贫之后仍然具有很大的返贫可能性。因此,在2020年之后的“后脱贫时代”,对于具有“生态价值重要性、生态地位特殊性”的西部民族地区,同步实现绿色发展与减贫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绿色发展的“三方主体”行为框架 绿色发展理念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价值展现的新境界,不仅要求生产全过程中循环利用、生产末端资源化,更重要的是从人的内心深处转变生产与生活理念,摒弃“人本中心论”价值观,综合考量自然系统的承载力,日益凸显生产和消费领域中的生态理性,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们的生产生活对自然界的侵扰。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这三点正是绿色发展三方主体政府、企业与公民的行动指南。政府绿色治理的制度体系,比如绿色行政、绿色GDP等是绿色发展宏观层面的制度与机制保障;企业低碳生产与循环协调的产业体系,以及绿色供应链的转型升级等节点和区域之间的协调合作是中观层面绿色发展的关键;公众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的生态化公民行为体系是绿色发展的微观基础。三方共同构建起“三位一体、多元协同”的绿色治理体系(如下图1)。 (一)宏观层面,政府绿色治理的制度设计是绿色发展的基础 政治与经济学者一致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成功或失败的首要推动力。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能约束和引导企业经营模式、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对绿色发展具有关键的影响力。作为普惠的公共品,良好的生态环境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和非排他属性,需要通过制度规范各方主体的自利行为以保障其持续性,预防“公地悲剧”。各级政府应设计制定绿色治理、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包括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法规体系,信贷资源扶持低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社会制度体系等。“政府有为、市场有效”,政府部门应建立起“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奖惩”的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机制,努力实施和落实各项“绿色新政”。 (二)中观层面,企业生态化运营是绿色发展的关键 企业作为主要的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主体是绿色发展的关键行动者。应当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开展生态化治理的“细胞工程”,建立起“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生产方式,以较少的自然消耗获得较大经济社会福利。在西部民族地区,特别是生态功能区周边应协同推进区域、地方政府、产业的绿色治理,严格坚守“生态门槛”、严防突破“生态红线”,对所有企业采用更严格的环境标准、节能技术,建立起“清洁生产、资源梯级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的绿色产业体系和绿色经营体系。 (三)微观层面,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是绿色发展的根本 公民是社会的细胞,是政府绿色治理、企业生态化运营的执行者。“生态公民”意识胜过千万条法规,教育引导公民承担起生态社会责任,树立起绿色居住、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的理念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民族地区应结合少数民族传统生态伦理文化努力培育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态公民”意识,树立起协调的自然观、节俭的消费观、持续的发展观,通过教育、法律、行政、经济等措施,构建起公民自觉的生产、生活行为规范。如垃圾分类、节水省电,不使用塑料包装袋、不使用一次性消费品等,努力创建无废村镇、无废社区、无废牧场等。 地球是包括人类在内所有生命的摇篮,人类应认识到人与自然界的共生性、一体性,善待生命就要善待地球,保护地球这个人与万物的生命、生态共同体,善待共同体生物圈中的生物多样性及其生命环境,人类才能永续生存与发展。这就是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