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嘉庆十七年(1812),因见宗室中不思进取者多而难以约束,嘉庆帝决意推行宗室移居盛京之事。为使天潢宗支回归故土后生计得到保障,特命建盖宗室营房,给予安家费、地租银等优待,以期宗室沐化善俗,安居立业。然而“发遣”与“移居”界限不明,一度使宗室人心浮动,引发混乱。宗室营设有弹压司员严格管理,却未能阻止宗室犯案扰累地方。至道光朝,随着八旗生计恶化,为免营房闲置空耗资产,更多获咎改移居宗室被送往盛京,几致宗室营成为“罪宗”及其亲眷的“聚集地”。本文主要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相关档案,在考辨嘉庆十八年移居宗室身份的同时,梳理宗室回京与续行移居的系列政策,把握嘉道时期盛京宗室营人员增减变化的动态历程,并尝试对移居推行后在充裕宗支生计、教养闲散成才、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的实效进行分析。 关键词:移居宗室 盛京宗室营 宗室生计 宗室回京 顺治元年(1644)清朝入主中原,亲贵宗室除极少数留守盛京外,大多“从龙入关”。以后为便利奉祀福、昭两陵,陆续有宗室迁回盛京居住。自康熙年间起,部分获罪宗室被发遣至盛京。乾隆四十一年(1776)底,因八旗生计负担日渐加重,大学士舒赫德奉旨办理闲散宗室移驻盛京事,查得大凌河牧场西北松山、杏山等地可作移居之用,遂改议将宗室移往该处。然而未待计划实施,便有旨意暂停办理。到嘉庆十三年(1808)八月,宗室大员禄康、宜兴等复议挑送宗室前往盛京安置时,嘉庆帝认为宗室在京得宗人府王公及各族长严格管理尚不能“恪遵化导”,若到盛京后仅凭该将军一人更难行约束。由是定拟“于京师内或添差使,使人人各有职守,皆知自爱,方可冀其渐即闲检”①,“务令宗潢永沾渥泽”成为办理宗室教养的“第一要义”。当年十月,宜兴奏请宗室移居盛京,得嘉庆帝批示“断不可行”,一方面移居所需各项经费必致国家财政增添额外负担,另一方面最令嘉庆帝担心的还是宗室移居能否得到“安分守法”之实效。然而,此后仅不到四年时间,一次大规模的宗室移居便被正式提上了日程。② ① 《清仁宗实录》卷200,嘉庆十三年八月戊午。 ② 与嘉道年间宗室移居盛京相关的研究专著有:王佩环:《清帝东巡》,沈阳出版社2004年版;丁海斌、时义:《清代陪都盛京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刘小萌:《爱新觉罗家族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述及有清一代宗室移居盛京概况、清帝东巡恩赏移居宗室、移居宗室子弟教育等多方面内容。代表性论文主要有李凤民:《嘉庆皇帝设宗室营》,《紫禁城》1988年第4期;戴克良:《清前期盛京八旗王公贵族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胡祥雨:《嘉庆帝对一起宗室犯奸案件的审判》,《历史档案》2014年第3期;孟繁勇:《清代宗室觉罗发遣东北述略》,《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8期。 一 筹备移居与宗室起程 嘉庆十七年五月十九日,清廷颁布上谕:“盛京为本朝发祥之地,风俗醇厚,若将不安本分之闲散宗室酌量挑出送往,妥为安插,令其照旧支领养赡钱粮,伊等在彼观摩善俗,或能奋勉自新,仍可择其才堪造就者,随时咨送回京挑选差使。”① 宗人府负责确定移居盛京宗室名单,时任盛京将军和宁、盛京工部侍郎富俊受命为移居各户选定居所,并拨出闲旷地亩以备充裕生计之用。同年六月二十八日,嘉庆帝规定了移居宗室房屋款式,“着仿照京中八旗、健锐等营房规制比户聚处,外仍缭以垣墙,安设总门,俾出入有所稽考”。宗室房屋选址于盛京小东门外城东北里许,“共建仰瓦官房七十所,并钦派宗室大员住房公所及宗室学房”②,总计房屋数量80所,建筑开支约需银4万余两。移居宗室每户拨给征租地360亩,计每年可得租银21两6钱,谕准于当年先行收取地租银用于来年宗室安家置办器具。 经过一年多的挑选,宗人府宗令绵课于嘉庆十八年六月初九日进呈移居宗室户口清单,内载70户共275名口,随带男女仆从160人,定拟分为三起于九月初六、十一、十六日陆续起程,由顺天府统一雇备车辆。宗室移居沿途歇宿各处,由直隶总督、盛京将军、奉天府尹派员考察后确定站点并严格制定每日行程,各该管地方官先行预备相应数量房间,避免与往来商民杂处,滋生事端。左宗人·都统·公晋隆、护军统领·副都统·公裕瑞、右宗人·都统·贝子奕绍分别担任送往各起宗室之弹压大臣,直隶省派员一路护送至盛京后进行交接。嘉庆帝认为必须派驻“更事之人”方能管教移居宗室,由是在“曾任大员、缘事黜退”的宗室中拣选出文弼、杰信以四品顶戴郎中驻扎盛京宗室营,三年期满若办事妥善则回京“另行施恩”。因二人无具折奏事之权,清廷下旨:“着派盛京将军和宁、户部侍郎润祥、礼部侍郎诚安专管移居宗室事务,统辖弹压。遇有应奏事件,文弼等二人具报该将军、侍郎等奏闻,以专责成。”③ 晋隆管带第一起移居宗室于当年九月初六日起程,二十四日顺利抵达盛京。然而就在两日前, 嘉庆帝却命移居盛京宗室“除前两起业经起程外,其第三起着停止起程,已领赏项无庸追缴”④,此事缘于本属第一起移居宗室果敏在起程前数日自缢,遗呈恳请皇帝准许其弟学敏留居京城。经刑部问讯,学敏供称其兄“实因曾经获咎派往盛京居住,京中所有房产难舍,追悔自勒身毙”。为免 “因获咎而移居”的传言致人心浮动,嘉庆帝强调“前因宗室生齿日繁,恐例得养赡银两不能自给,派令前往盛京居住,授室分租,俾得衣食丰足,乃加惠无业之宗室,非以其获咎而移之也”,而宗人府未能仰体上意办理不善,“转将家道充裕之果敏派往,以致变卖房产,迫于移居情急自尽”。⑤ 宗人府本拟派宗室奕寅一户补移盛京,待得知果敏自缢缘由,嘉庆帝即准许学敏留京,奕寅亦无须派往;同时明令日后仅挑派“无业宗室”,“家有恒产者”不在选择范围内,第三起宗室也暂停移居。一年前提出将闲散送往盛京时,缓解生计压力或许是嘉庆帝考虑的重要因素,然而上谕中“不安本分”“奋勉自新”等表述更易使人理解为移居是为了让部分不思进取的宗室,返回龙兴旧都修 ①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7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嘉庆十七年五月十九日,第173页。 ②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吏部尚书松筠、盛京将军和宁等奏为遵旨会筹建盖移居宗室房间详核工料银两并酌议拨给地租粟米以资赡养事,嘉庆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档号:04—01—37—0064—043。 ③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8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嘉庆十八年六月十七日,第181页。 ④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8册,嘉庆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第322页。 ⑤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8册,嘉庆十八年九月十二日,第313页。 身养性。直至果敏事发,获咎宗室移居之说四起,嘉庆帝再不提选派“不安本分”宗室一语,一意宣扬移居乃“加惠无业”之举,管理宗人府事务各王公皆因挑派有产之果敏致其身死而请罪。 二 移居盛京宗室身份 嘉庆帝之所以有挑派闲散宗室回盛京的考虑,起因于宗室绵墉逞凶滋事,嘉庆十七年五月十九日上谕明确述及“因思国家宗支繁衍,天潢中秀良醇朴者固多,而人数既众,如绵墉之不知自爱者亦复不少”①,由是方提出送“不安本分”宗室返回祖地“观摩善俗”的计划。绵墉前因开场聚赌革职圈禁三年,此番送媳出殡欲在海漫上烧纸遭拦阻后殴打门甲,嘉庆帝斥其“狂妄”,即令携带家口发往盛京。同一日内先由绵墉恶行肇启宗室移居,后有绵墉发遣,其子却仍可支领钱粮,上谕接连发布,不免让人探究移居盛京与获罪发遣之间的关系,即挑派“不安本分”宗室移居就是将获咎宗室及子嗣送往盛京约束养赡,此举与自康熙年间起部分罪宗发遣盛京的旧例亦有相合之处。或许基于此想法,盛京将军和宁接旨筹备宗室营事宜一个多月后,于六月二十八日奏请赏给因罪发往盛京的宗室恩福等八人钱粮、住房,“其余有无钱粮亦无住房者,亦有仅食半饷而无住房者,又有仅予住房而无钱粮者,现在养赡不敷、度日维艰”,“可否一视同仁赏给全分钱粮,并量为拨给房屋、地租以资养赡,而俾各有栖止之处”。② 看到和宁将给予移居宗室的恩赏与罪宗待遇混为一谈,嘉庆帝即刻阐明二者区别:“至现拟移往盛京之宗室各户,事同移徙驻防,并非有罪发遣。若如和宁所奏,先将犯事发往之恩福等赏给房屋、地租,则此后资遣之各闲散宗室所有赏给房屋、地亩,均不以为恩,竟与获罪发遣之人毫无区别,殊乖政体。”③ 和宁为罪宗请恩被斥“太不晓事”,也使得宗室移居并非发遣的性质得到确认,事同移徙驻防实为筹办宗室生计之策。 然而对移居宗室身份的误解仍未停止,宗室麟鉴欲移住盛京,担心不被挑派,遂扳倒官厅枪架,期以获罪之身“发遣”。至此嘉庆帝不得不申谕选送移居以“食指众多、家计艰窘者”为先, “并非专派素不安分滋事获咎者押往安插,以致加惠宗支之举,邻于发遣也”④。麟鉴因“糊涂”行事被罚京中圈禁,其家子弟永不许挑往盛京。实则自挑送“不安本分之闲散宗室”的上谕发布以来,始终未有选派移居的细化标准出台,才导致移居与发遣屡被混淆。嘉庆帝虽有言加惠宗室,但为宗室建营居住的真正用意即在于便利集中约束教养,“其中亦有天性醇谨者,聚族而居,相观而善,且有宗室官员就近驻扎随时弹压,则潜移默化之功必可收效于岁月”⑤。宗人府确定移居人选时或许将家境纳入了考量范围,然而,无爵无差的闲散宗室若无祖遗产业支持,一家数口仅凭额定养赡银米度日,负担本就不轻,在生计普遍不裕的情况下,宗室是否安于本分就成为了对挑送结果更具决定性的因素。“不安本分”的确不能等同于获罪,“不安本分”宗室在挑派移居的当下并非戴罪之身,或曾因罪受罚已经释回,或未铸大错却常招惹是非,或不通文化沾染不良习气。即如聚赌挥霍者再遭处罚金,亦可能致生活困窘,则顺理成章以家贫为由挑派。嘉庆帝自然清楚首要送往盛京的对象便是“不安定分子”,才会在正式移居前多番周密布置。宗人府以王公亲贵分起管带移居宗室,严格限定每日行程,恰反映出该衙门深悉圣意,惟确保宗室顺利抵达盛京, ①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7册,嘉庆十七年五月十九日,第173页。 ②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盛京将军和宁奏为缘事发到盛京宗室可否一体赏给钱粮房屋请旨事,嘉庆十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档号:03—1634—016。 ③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7册,嘉庆十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244、245页。 ④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7册,嘉庆十七年八月二十七日,第324页。 ⑤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7册,嘉庆十七年八月初五日,第293页。 勿在途中滋事。 嘉庆十八年六月移居宗室户口清单进呈御览时,嘉庆帝未作任何改动,到九月初一日上谕调查果敏身死缘由前,移居各项事宜均已筹备妥当,果敏若安然无事亦将随第一起宗室起程。嘉庆帝不理解送返祖地又非获咎迁徙何至于轻生,甚至怀疑果敏遗呈乃其弟学敏为留京而捏写。实则果敏兄弟原本确曾因事获咎,嘉庆十五年正月到二月间在自家闲房内开场聚赌,后被步军统领衙门差役当场拿获。宗人府如果因果敏兄弟“案底”在身而将他们挑派盛京,倒也符合“不安本分”的标准。且户口清单中“曾获咎”宗室并非只其二人,累犯多案者、曾遭圈禁者皆在其列。当移居名单公布时,这些“榜上有名”的宗室或许对自己缘何被挑派已经了然。 ① 笔者以嘉庆十八年六月初九日《移居宗室户口清单》为底,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各户宗室移居前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初步统计。其中有档案《会计司为查明宗室伊藏阿呈控托云太霸地案内佃民赵进才承种地亩情形事呈稿》(嘉庆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档号:05—08—005—000045—0040)一件,涉及宗室伊藏阿呈控托云太家人霸占地亩事,然户部并未查明案内佃民承种系何人地亩,故而此案伊藏阿是否受霸地牵连抑或诬告还不能定论。除表中涉及十五位宗室外,其他未留下或尚未发现档案记录的宗室移居前脾气秉性、文化水平、家庭背景等情况如何虽未可知,但从移居盛京后相继有喀勒明阿、喜福身犯重案并多人因罪发遣、圈禁或可推测,即便移居前无案在身,这批宗室中亦有相当人数不习正务、性好生非,当得“不安本分”之名。 ②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奏为拿获开场聚赌犯景茂等人请分别交宗人府刑部审办事,嘉庆六年,档号:03—2431—058。 ③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满文明发上谕,为宗室禄成四次缓决着减等交宗人府圈禁二年事,嘉庆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档号:03—18—009—000061—0001。 ④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呈正蓝旗宗室延贵犯案缘由及处分记录清单,嘉庆十七年,档号:03—2468—035。 ⑤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步军统领宜兴奏为查明闲散宗室嵩皋与护军福楞额争斗情形请旨审明定拟事,嘉庆十三年七月十五日,档号:03—1601—036。 ⑥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步军统领宜兴奏为护军海禄殴伤宗室禄崇阿请交刑部审办等事,嘉庆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档号:03—2452—02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务府来文,兵部为议处护军海禄殴伤宗室禄崇阿案内与事各员并咨取失察各员职名清册等事咨文,嘉庆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档号:05—13—002—000542—0069。 ⑦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步军统领宜兴奏为绵砨等聚赌请交刑部会同审办事,嘉庆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档号:03—2455—005。 ⑧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步军统领禄康奏为仆妇赵王氏扎伤伊主正蓝旗闲散宗室宽崇事,嘉庆十五年二月二十一日,档号:03—2460—014。 只是学敏直言其兄因获咎移居追悔不已,在前两起宗室均已起程的重要时刻,为安抚众人情绪,保证移居稳步推行,嘉庆帝只得以宗人府不能仰体圣意、误选家道充裕之果敏为由,掩饰自己移送“不安本分”宗室的意图,更借机申明是否家有恒产才是挑派的标准。待到十月间《御制训移居盛京诸宗室》颁布,不但着意强调移居故土乃承先皇之志,各户宗室由诸王遴选“安分朴实、深可造就之人”,更痛陈“今以衣锦还乡之乐事,转谓斥放迁徙之虐政,稍有人心者何忍出此言哉”,最后训勉诸宗室“此日为家之贤子弟,他年作国之好大臣”,⑦ 并计划依此定制每隔十余年重行移居,以期宗支繁衍兴盛之效。 实际筹备此次宗室移居的同时,为缓解京旗生计之困的移垦东北计划也在推进。嘉庆帝认为京旗移垦“断无将平素安分、有志上进者先行挑往之理”,所择取旗人亦是“不肖者多,安静者少”。⑧ 不论移居还是移垦,虽都以筹备生计为主要目的,但从相似的选人标准中,却可以看出为维护京师稳定排除“不安定”因素的意图。 三 宗室回京与宗室营人口补充 宗室移居盛京,并非全然割断与京师社会的联系。嘉庆十八年《移居盛京宗室章程》中对宗室 ①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管理正黄旗总族长昭梿奏为闲散宗室果敏等开场聚赌请交宗人府查办事,嘉庆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档号:03—2460—01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步军统领禄康奏为遵旨查拿正黄旗闲散宗室果敏等聚赌事,嘉庆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档号:03—2460—018。 ②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6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嘉庆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第225页。 ③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工部尚书吉纶等奏为工部节慎库库使庆祥与闲散宗室绵崇因故在官厅争吵请分别审拟事,嘉庆十六年六月十七日,档号:04—01—08—0169—003。 ④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兵科题本,大学士管理兵部事务勒保等为核议正黄旗汉军副都统宗室禄康等员失察民人张七商同宗室淳济等开局赌博题请议处事,嘉庆十七年二月十二日,档号:02—01—006—003897—0025。 ⑤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7册,嘉庆十七年七月初七日,第258、259页。 ⑥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宗人府宗令绵课奏为宗室斌彦殴伤民人请将失职总族长伊丰额等交部分别议处事,嘉庆十七年八月十六日,档号:03—1545—021。 ⑦ 《清仁宗实录》卷277,嘉庆十八年十月丙辰。 ⑧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7册,嘉庆十七年八月十二日,第301页。 告假回京作出规定,一为婚娶事,“该宗室等或其子已聘定京中旗人之女,或其女已许配京中旗人之子,但因年在幼龄尚未嫁娶者,今拟令到沈时俟其子女及岁,准其告假进京办理婚嫁之事”①;一为归葬事,“移居宗室之祖、父坟茔多有在京顺天府所辖地方,该宗室等到沈时,如遇亲丧事故,或愿在沈另立坟茔,或愿扶柩回京安葬”②,皆可听之。凡宗室回京,由驻扎章京详开名册具保,盛京将军办给路引、口票,规定假限后移咨宗人府方能成行,但须按限返沈缴销引票。嘉庆十九年谕准移居宗室告假回京奔祖父母、父母丧,③ 但对宗室能否探望病笃亲人却没有特别规定,以致转年正月当福清泰接到母亲病重的家信后,“恐告假难邀允准,随于是月二十四日捏称购买食物,私自走出营房,由山僻小路潜行”④,到京后因担心获罪便至学长处禀明私自回京的情况。嘉庆帝下旨以罚银及责处20板惩其私回之罪,但可留京奉母至养亲事毕,再行押回盛京居住。至嘉庆二十五年,盛京将军为移居宗室奏请回京祭扫、修理父祖坟茔,亦获恩准。 嘉庆二十一年,清廷允许移居宗室赴京参加宗室乡试。应试者须先在盛京由宗学会同将军、府丞等验看马步箭、考核诗文,方能呈送宗人府与在京宗室一体入试,由此为移居宗室提供了进身之阶。惟曾获咎定拟“军、流、徒、笞、杖”等罪及降革官员,皆不准送往京城应考。⑤ 到嘉庆二十三年皇帝东巡盛京谒陵时,特命移居宗室接驾并校阅其所习技能,这相当于一次额外的挑差机会。其中宗室康保马步箭俱射中,所作诗文列为一等,受赏四等侍卫,从此摆脱宗室营限制,携家眷回京当差。嘉庆帝尤其重视对移居宗室“国语骑射”的培养,因子弟渐增,嘉庆二十五年二月,有学额20名的宗室营官学成立。自此营内子弟无需至8里外的盛京宗室官学,便可就近接受满、汉文及弓箭教习的指导,“教读数年,遇有考试之期,归于旧居宗室一体入考选用”⑥。凡经盛京将军等会同考试满汉文艺被列为一、二等者,皆可报宗人府存案以待宗学正等缺出补放;如有愿赴京考选侍卫、笔帖式者,“准与京学肄业宗室一例录用”⑦。这对移居宗室而言无疑是入仕的便捷途径,但真正能够抓住机会者寥寥。道光四年(1824)五月盛京宗室觉罗学届五年考试之期时,因应考人数未达额定标准,考试展限五年。以后道光二十九年正月再度出现应试学生不敷的情况,为免展期只得于少中择优选取。 既不能如康保般受赏,又无力通过考试挑补回京,有宗室告假出营后便以各种理由在京迁延,逾期不归。盛云于嘉庆二十年五月间因嫁女事告假四个月,待女儿出嫁,又因左脚生疮留京调养,至十一月虽病愈却无起程路费,遂向人借当,不期产生纠葛。盛云穷困之下在住处与杨帼辅等人开场聚赌,终于十二月十八日被巡夜兵役查拿。宗人府会同刑部审理此案,指盛云嫁女后“乃始则托病逗留,继复与人涉讼,已属不守本分”,后与人窝赌,又于被捕时抓伤差役,“实属藐法”。⑧ 盛云 ①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宗人府宗令绵课呈移居盛京宗室章程清单,嘉庆十八年六月初九日,档号:03—1635—018。 ②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宗人府宗令绵课呈移居盛京宗室章程清单,嘉庆十八年六月初九日,档号:03—1635—018。 ③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盛京礼部侍郎诚安奏为移驻盛京宗室内有祖父母父母在京病故者请准告假奔丧事,嘉庆十九年七月十七日,档号:03—1559—057。 ④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宗人府宗令绵课奏为宗室福清泰移驻盛京后私回自首遵旨审明定拟事,嘉庆二十年三月初三日,档号:03—2237—029。 ⑤ 故宫博物院编:《钦定宗人府则例二种》第1册,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320页。 ⑥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盛京将军松筠等奏为移居盛京宗室成丁子弟渐增酌于本营就近设立官学事,嘉庆二十五年二月初一日,档号:04—01—38—0185—016。 ⑦ 故宫博物院编:《钦定宗人府则例二种》第1册,第309页。 ⑧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宗人府宗令绵课奏为遵旨审拟宗室盛云聚赌一案事,嘉庆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档号:03—2479—073。 被处重责40板并在宗人府圈禁3年,期满后仍令返回盛京交该将军严行管束。至道光五年,大学士托津、曹振镛等奉旨详议宗室惩劝各事宜,因移居宗室“或指称省亲或捏为修墓,纷纷呈请,络绎来京,到京后或诈报患病或推委无资,百计耽延不肯回去,甚至呼朋引类更生事端”①,对宗室告假作出更为严格的规定,“除亲丧婚嫁即行准给路引外,若因他事告假,该将军据呈先咨宗人府,俟准其来京再给路引,假满即饬令回盛京,并由该将军注册,再过十年方准告假”②。以后移居宗室文恪因母故来京,坠马跌伤又染痰症欲留京调养,道光帝以“将来纷纷效尤成何事体”为由,令其返回盛京。此间惟仪平、绵奖等人告假医治眼疾无效致双目失明,方获恩准长留京中。 自嘉庆十九年十二月起,移居宗室身故后所遗孀妇及亲丁,若确无依靠而愿扶柩回京者,该宗室户口仍可归入在京本族,照例办给养赡。至道光十年,盛京宗室营仅余宗室36户及觉罗1户。时任理藩院尚书富俊认为移居宗室身故后,若无论其有无子嗣及有子无论是否成年,皆准予回京,则数十年后原移居宗室全行回京,“殊属有负圣主筑室畀产、教养生成之至意”。由是奏陈除孀妇幼子毫无依靠者准许回京度日外,“如孀妇有子年已十八岁以上成丁者,情愿扶柩回京安葬,事毕仍令回沈在营居住,其应得钱粮米石、地租银两足敷养赡,又可课读清汉书文、学习弓马,以图上进”③,并请再行挑派移居以免营房空置。此外,由于嘉庆年间宗室移居之初即多不安本分之人,在盛京居住未及两年便有上谕令奸污民妇的喀勒明阿在营自缢,随同却未制止恶行之德克金泰移驻吉林。日后又有宗室因犯酗酒滋事、开场聚赌、私娶民妇等案相继被发往吉林、黑龙江等地,亦造成宗室营人员减少。 早在嘉庆十九年七月初二日,上谕令减等宗室普庭回盛京宗室营居住时即做出规定,“嗣后缘事发遣宗室,其由盛京释回者,即令回京;由吉林、黑龙江释回者,即令在盛京居住”④。嘉庆二十年四月初一日,因果敏自缢而暂停移居的第三起宗室28户计98名口,正式起程前往盛京。到嘉庆二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又移居宗室5户共24名口。以后10余年间未有大规模移居,直至道光十年,富俊奏报宗室营内多空闲房屋,道光帝方又令宗人府查明可以移居人选。宗令奕绍复奏“惟有素不安分之宗室”可行移居,然此举本为教养宗室,若骤然因空房而派往,一时难以拣选。由是请将所犯尚不至实行发遣,但“曾经圈禁有案,后复滋生事端”之宗室,无论罪名轻重皆连同眷属押往盛京,作为移居宗室在营居住,“如此陆续移往,则该处房间既不致空闲,而不安本分之宗室,亦必畏法收敛,湔洗积习,改过自新,似属两有裨益”。⑤ 自此移居盛京虽仍保有教养宗室名义,实际却成为对获咎宗室的一种加责。即便获咎改移居宗室不至如发遣罪宗般只得半分钱粮,仍亦未便照嘉庆年间“寻常移居者”之例领取地租银米,除准照旧支领养赡银外,“每年地租银给予七两二钱,粟米给予七石三斗三升三合三杪,其随往之子嗣仍照寻常移居宗室之例办理,如此给予以示区 别”⑥。 ①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30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道光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第220页。 ②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30册,道光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第221页。 ③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理藩院尚书富俊等奏为移驻宗室眷属回京分别酌拟章程事,道光十年五月十二日,档号:04—01—01—0714—028。 ④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9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嘉庆十九年七月初二日,第523页。 ⑤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宗人府宗令奕绍奏为盛京空闲营房现骤难移驻宗室事,道光十年六月二十日,档号:03—2850—047。自道光二十年起,凡移居宗室无论原移抑或获咎改移居者,皆应在盛京世居,均不准其回京复归在京本族。详见故宫博物院编:《钦定宗人府则例二种》第2册,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311页。 ⑥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宗人府宗令奕绍奏为遵旨妥议移居宗室分别给予地租银两事,道光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档号:03—2851—042。 当道光十一年九月二十日,宗室文山听闻其照触犯父母例发遣盛京的儿子国英即将减等释放回京时,因恐国英“不能改过自新,反增罪过”,向宗人府呈请转奏“将宗室国英仍留盛京,可否作为移居宗室”,① 得到道光帝谕准。以后宗室英寿获罪发遣盛京圈禁,其母左托氏及长兄英福也愿携带家眷移居。数年间获咎改移居、因亲人罪遣而自请随同移居、由吉林等处释回盛京作为移居宗室者,日渐使宗室营人口再度充盈起来。 四 宗室移居盛京实效分析 嘉庆帝第二次东巡盛京时曾赋诗一首:“天潢一派接,水木有根源。奉祀循前宪,移居守故园。沈燕互襟带,户口倍孳蕃。乐业日生聚,永思列圣恩。”② 可见其对移居宗室回守故土、兴旺宗支的肯定,所期不过是宗室生计有着后能够感念皇恩。自乾隆中后期起军饷开支的增加已使财政负担日益沉重,嘉庆帝甫一登基又遭遇了历时9年的白莲教起义,造成近两亿两白银消耗。嘉庆十八年九月前两起移居宗室出京未几日,便有天理教徒攻入紫禁城,更引得皇帝下诏罪己。而与此相对的却是天潢宗支奢靡无度,不思进取,依恃贵胄身份扰乱纲纪。嘉庆帝最初的计划,是宗室移居盛京后除照例年至20岁者每名按月给养赡银3两、年至10岁者每名按月给养赡银2两外,不再支领额定米石,以每户酌拨征租地亩年给地租银21两6钱作抵。一方面宗室可自行支配所得租项,不致困窘难捱;另一方面征租余地多为旗民私自开垦浮多地亩,其自行上报隐种情形后,盛京户部即可照章收取租项,无需为筹办移居生计再添额外支出。故此当吏部尚书松筠等奏报仿在京宗室得官米48斛之例,按年支给移居盛京宗室每户粟米12石以敷养赡时,嘉庆帝谕称“因奉省内仓粟米现有盈余,遽议按户支给,不思数年之后何以为继”,地租银本已抵米石之数,另议重支,松筠等可谓 “见之不远”。③ 然而因粮价上涨,至嘉庆二十三年六月,盛京将军富俊奏报移居宗室“仅赖饷银、地租度日多不从容,亲丁七八口之家,更形拮据”④,请从盛京户部内仓每年额征粟米盈余内,年赏食三两宗室每户粟米22仓石,按春秋两季发给。一月后正逢嘉庆帝启銮东巡,待考察盛京物价后便允准富俊所奏。对于大部分京师闲散宗室而言,养赡银米是其主要生活来源,但因额定米石多由各旗领催代领发放,宗室为得足数并米色上乘的粮食,不得不预为“打点”,遭受盘剥。移居盛京后,各户即得一所房屋安置家口,在领取米石外又有地租银收入,实际待遇要好于京师。尤其自道光以降国家内外交困,养赡银米折发渐成常态,宗室经济压力增大的同时犯罪率也随之上升。而部分获咎宗室子嗣所以情愿随同移居,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获得与原移宗室同等的待遇。 如果宗室到盛京后确能逐渐自立,可减轻清廷筹办八旗生计的压力。然而,移居宗室依赖养赡、游手好闲的积习难改,屡生事端,无法真正在故土立业。且虽得地租银,但考虑到宗室不事生产经营,所有地亩均由盛京户部统一经理征租,并未给每户宗室指定明确的地亩段落四至,亦无地册为凭。这种“给租不给地”的方式不同于为各户置办固定地产,从而减轻其对国家养赡的依赖;实际上仅是在额定养赡银米外,增加以“地租银”为名目的盛京户部拨款作为对移居宗室的特别照顾。虽一时看似无需出力即可实得银两,岂不知极渥待遇亦是极大束缚,家无恒产的宗室来到盛京 ①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宗人府宗令奕绍奏请宗室国英作为移居宗室留于盛京事,道光十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档号:03—2851—032。 ② (清)爱新觉罗·颙琰:《盛京奉祀诸宗室及移居诸宗室来接诗以示之》,载故宫博物院编:《清仁宗御制诗》第7册,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85页。 ③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上谕档,嘉庆十七年九月初五日。 ④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盛京将军富俊等奏为奉旨会同酌拟移驻宗室章程并查明获罪宗室案由事,嘉庆二十三年六月初九日,档号:04—01—14—0051—095。 依旧“无产”,日后更成为奉省财政的沉重包袱。及至1912年,奉天都督赵尔巽命详查宗室营征租地坐落地址、每亩收租银钱数目及承领地户姓名,营主事春山等呈复此地向由公家经理发给地租银,实系“有租无地”,并请按营内食三两移居宗室名册确实拨给地亩,“俾得自食其力,以资生活,而免别筹生计”。① 赵尔巽批示此项地租“并非实行收入”,该营所请按名拨地“尤属误会”。惟在《清室优待条件》保全下,营属宗室得以续领民国折发俸饷、米豆银及地租银度日。 虽然很清楚移居宗室多资质平庸,但嘉庆帝仍寄望他们成为可造之才。嘉庆二十年五月当弹压宗室营官员文弼、杰信将届三年期满时,上谕盛京将军晋昌等先在移居宗室内拣选出正、副族长,正、副学长各一员学习办事,“俟文弼等期满回京,所有一切事宜即责成该族长等接办”②。以后遇有宗室营主事出缺,皆在该营族、学长内挑选。然正如嘉庆帝所料,宗室营官员较易受滋事宗室所累,如文弼、杰信就曾因营内宗室接连犯案管束不力而降职,期满后未能回京,被责处再留三年。道光五年,大学士托津等议奏指出盛京移居宗室“多未谙习事体”,由族、学长升补营主事三年期满即调京缺,“未免过优,难资历练,转碍京员升途”。③ 自此宗室营主事年满后均须先在盛京五部主事上行走,若确能胜任,再届年满时,方由宗人府给咨引见。以后随着营中获咎释回、获咎改移居者数量渐增,素质参差不齐,移居宗室通过挑补营内各缺获得晋升的通道日益变窄。至道光二十年八月初六日,上谕明令以后移居宗室不准挑补族、学长,升补主事,若人员不敷用则以盛京久住宗室补放。 令移居宗室集中居住本为使其修身养性不致沾染恶习,然而其中不乏既未受陪都善俗感化、亦未习得多少文武技艺者,反而给盛京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小的隐患,甚至京师也未获安宁。移居宗室不耐营内严格管理,不乏私自出营偷潜回京者;即便告假归京,亦因留恋京中繁华借口迁延,反致多生事端。在盛京户部负担移居宗室地租银、粟米发放多年后,光绪四年(1878),又有给事中李宏谟奏请仿照嘉庆年间成案再行宗室移居,于奉省荒税内筹备给地、建屋并养赡之款,盛京将军崇厚复奏“奉省俸饷向系仰给他省接济,近因欠解累累,左支右绌”④,并陈明盛京宗室生齿日繁之情形,终得上谕“毋庸办理”。曾几何时,不谙生计之宗室还有风俗淳朴、物产丰饶的龙兴旧土可以回归,但当奉省财政日趋艰难,盛京不仅无力支持更多宗室移居而来,连原移宗室的待遇亦只能勉强维持。 ① 辽宁省档案馆藏,奉天行省公署为总管内务府咨查皇室经费事,中华民国元年五月十八日,档号:JC010—01—013034。 ②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20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嘉庆二十年五月二十二日,第244页。 ③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30册,道光五年七月二十六日,第233页。 ④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盛京将军崇厚奏为遵议移居宗室难以筹款并拟请变通升途事,光绪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档号:03—5664—04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