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印度河流域的古印度等古老文明都先后衰落湮灭,唯有黄河流域的中华文明,历数千载时光演进至今,赓续绵延,源远流长。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深刻阐明了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五大突出特性。这有利于系统理解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重大机理和关联逻辑,有利于深刻阐释文化传承的发展动因及其相互联系,对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以民为本”理念是中华文明连续性的核心要素和生命力所在,通过对亘贯千年的“以民为本”理念及其历史演进轨迹进行梳理和诠释,能够从新视角揭示中华文明的连续性。 一、中华文明连续性的特殊地位 首先,为什么以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作为考察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五大特性时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必然走自己的路。如果不从源远流长的历史连续性来认识中国,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国,也不可能理解现代中国,更不可能理解未来中国。”中华文明的五大特性并非平铺并立,而是有各自要义与逻辑关联的,其中置于首位的就是连续性。这点明了连续性具有特殊地位,其不仅是最为根本和突出的,而且是经过数千年历史发展演进所验证的史实呈现,更是寰宇各大文明相互参照、比较后所凸显的中华文明独有特性。能够直接印证对中国古代—现代—未来进行贯通理解的,就是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中华文明数千年来一脉相承,既有其一以贯之的核心内涵传承延续,也有与时俱进、不断鼎新的新要素持续融入。 其次,如何认识中华文明的连续性?认识或许有多元视域、多种方法和角度,但先要搞清“文明”或构成“文明”的标志性要素是什么。文明构成要素中最主要的有语言文字、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制度沿革、身份认同等。诚然,一个文明的湮灭并非所有要素全部消亡,但主要或大多数文明要素失传或变样就是标志。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体现的就是,中华文明标志性要素的传承与发展。例如,作为文明流传最基本的要素,汉字文化从未中断。尽管有从甲骨文、金文、篆书到隶书、楷书的变迁,有繁体、简体的演进,但汉字的六种构成方式(即“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没有改变。再如,文化传统不曾中断。自先秦诸子百家,儒、墨、道、法各派(儒家为主,亦有变化)的思想主张、价值观念形成的文化传统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忠孝仁爱、舍生取义、诚信守约、自强不息等观念传承延续,姓氏、宗族、习俗、节庆等更是代代相传。外来文化的传入也多受中华本土文化的影响。以宗教信仰为例,本土的道教、汉传的佛教等源远流长,“三教合流”和谐发展,即便是基督教传入也要适应本土斯民的习惯和需要,传教士穿华服、讲汉语,甚至还有的取中国姓名,以便为国人接受。宗教信仰多元并存的和谐格局,是促进文明持续发展的助力。制度沿革更是文明传承的重要体现。尽管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王朝更迭,疆域变迁,甚至有少数民族统治时期,但历朝历代都延续传统的治理理念、君臣治道、行政规范等。金戈铁马得天下建立的王朝,也自认是前朝的继承者,为前朝官修史书成为传统,要续朝代“正统”才有统治的合法性。即使在南北朝、五代十国时期,地方政权仍多沿用前朝名称(如后汉、南唐等),政治谱系理念与文明传承意识根深蒂固。身份认同更是中华文明连续性的重要标识。中华文明是多民族共同创造的,无论天南海北,我们民族的身份认同都是自觉自愿、代代相传的,一个形象的表述就是“中华民族都有一颗中国心”。直至今天,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不仅在风俗习惯、节庆礼仪、道德意识等方面处处都有体现,而且蕴积成为“中国特色”,乃至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实根基和深厚底蕴。我们“共同富裕”的理想,可追溯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礼运》)、“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史记·七十列传·平津侯主父列传》)等理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观,能够在老庄阐发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思想中找到渊源;如此等等。所谓“中国特色”,正是中华文明连续性的时代反映。 最后,中华文明如何实现连续性并历久弥新?这就要理解文明的创新性是连续性的源头活水。中华文明能够历数千载风雨沧桑,拥有强劲的生命力,彰显的是文化特质之“传承”和“创新”的张力。没有绵延不断、代代相传的精神气质和文化底蕴,文明形态就不可能存续发展数千载;没有与时俱进、革故鼎新的创新机制和制度保障,就不可能为文明发展演进注入源源不断的勃勃生机。传承体现于“法先王”“法三代”等基本理念成为历代治道传统,这在客观上蕴积了“一脉相承”的制度文明底色,并体现于政治治理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此同时,革故鼎新、与时俱进的创新性不断积淀凝聚成中华文明的精神气质,为文明永续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文王》)、“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礼记·大学》)等成为中华文明创新性的经典标识。 还应当看到,中华文明得以跨越时空、传承演进,离不开其统一性、包容性与和平性。一部中华民族发展史就是一部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的历史,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是各民族的共同追求和共同愿望。包容性则体现了中华文明兼收并蓄、有容乃大的气质品格。开放包容、交流互鉴是文明发展的本质要求,是保持文明旺盛生命活力的重要途径。和平性昭示着中华民族尚礼贵和、爱好和平的民族特性。我们始终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正是这些文明特性,成为代代相传的民族精神肌理与文明赓续血脉,滋润中华文明从古老到现代直至未来,涵泳进化,生生不息。 二、“以民为本”的基本理念与制度设计 中华文明能够历经千载沧桑巨变而弥新,其中蕴含了多种要素和民族特质。其中,最根本的要素之一就是“以民为本”的基本理念,因为这一理念蕴积了十分丰富的内涵,聚集了中华文明的多重核心价值观,是能够涵括相关方面的关键性聚核。它既是文明要素(文化传统、制度沿革等)的汇聚,又是政治治理要求遵循的理念,更是基本经济思想、观念和政策的凝聚。这一理念跨越时空千载延续,既为各家各派的思想家所称颂拓扬,更要求历朝历代为政者秉持践行,其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演进,不断创新,并有新的时代内容融入。它是传统时代政治经济不分的历史特性体现,更是在社会经济文化变迁(尤其是市场经济发展)下鲜明地体现时代演进的思想观念反映。“中华文明的连续性”是已被历史证明的事实,关键是如何解读和诠释更具合理性、科学性和说服力。既不能仅仅以文化谈精神文明,也不能仅仅从经济谈物质文明,而“以民为本”理念是延续至今且不断新进的文明连续性的核心要素之一,可以成为考察中华文明连续性的新视角。 远早于西方,古代中国就创造出领先于世界若干世纪的经济成就和灿烂文化。这蕴积成为有别于西方的经济学说与理论,汇聚凝成一部厚重的中国经济思想史。辉煌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离不开人民辛勤劳作,也与亘贯千载的“以民为本”理念及其政策绩效、时代演进分不开。直至今天,“以民为本”理念历经悠久传承发展,创新升华达到新境界,不断彰显其跨越时代的生命力,勾勒出一条从“以民为本”到“一切为了人民”“人民至上”的超越升华与制度创新脉络,赋予优秀传统理念鲜活的时代内涵。 在传统时代,政治和经济是不可分的,且中外概莫能外。实际上,所谓“经济”这一概念的本意就是“经邦济世”,在学科领域就是“政治经济学”。“以民为本”正是这样的政治经济学理念,要求执政者着眼于安邦治国、经世济民,而作为治国最基本的内容就是发展经济,保障政权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尚书》中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五子之歌》)的记载,这是“以民为本”理念的早期经典性记载。汉语中的“本”是指事字,字形就是指树木的主干,引申为本源、根本、主要、重要等;与之相对的“末”,则指树木枝节,引申为末端、次要、支流、细节等。“以民为本”就是要把老百姓置于国家根本的地位,根本要稳固,国家才会安宁。这是对历代执政者如何稳固统治的要求,其经济意义体现为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流传久远的“民本”经济观。笔者曾专题阐释古代“民本”经济观问题,总括其以保障“民生”为核心,以富民、养民为基础。“以民为本”理念涵盖社会政治等方面内容,还包括教民、爱民、保民、顺民、安民等内容与措施。就其经济意义而言,还应当认识两个问题:第一,“富国”与“富民”何者为先?第二,遇到灾荒、瘟疫、战争等情势,应当增加赋税抗灾,还是减低赋税保民?若增加赋税,应当增加哪些人的负担?如此等等,都是分析“以民为本”存在争议的问题。 一般来说,强调富民是富国基础的主张,与反对“与民争利”的主张基本一致,都要求保障老百姓的基本生产生活,不赞成竭泽而渔、逼迫百姓造反,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稳固统治。比较典型的就是儒家学派,如孔子明确反对与民争利,力主藏富于民,“百姓足,君孰与不足?”(《论语·颜渊》)他要求统治者轻徭薄赋让百姓富起来,“省力役,薄赋敛,则民富矣”(《孔子家语·贤君》)。孟子主张行仁政,在《孟子·滕文公上》中,他强调应当施行仁政,“得民”才能得天下,而要得民心,就要给老百姓治“恒产”的制度保障,“有恒产者有恒心”,让老百姓安心置产,有固定产业和踏实生产经营之心,才能天下稳定。荀子则阐述“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提出“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名论,警示统治者应施仁政,否则有“覆舟”危险。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老子同样反对官府扰民争利,指出应当“无事”,即不要乱折腾,这样就可以实现“民自富”(《道德经·第五十七章》)。此外,反映法家学派主张的也持有类似观点,如《管子·牧民》指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治国》指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到西汉太史公司马迁,其经济主张则被认为与亚当·斯密异曲同工,《史记·货殖列传序》明确反对经济干预和与民争利,提出“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这就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上著名的“善因论”,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如此等等,都体现了“以民为本”的基本理念,要求统治者要把“民”作为执政之本,给百姓活路,才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 值得注意的是,“以民为本”的理念并非一般说教或纸上谈兵,还有具体制度设计。“天下为公”就是《礼记》提出的制度设计,即“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图景。井田制是中国历史上被推崇的理想田制,有各种描绘,比较典型的如“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其实,学界对井田制是否实施的看法也有不同,但以私田和公田8∶1的比例作为“以民为本”的理想图景,对后世产生了深刻影响。“复井田”的主张在此后若干世纪都不断出现,如李觏、张载、林勋、黄宗羲、顾炎武无不提出这样的要求,当然也有一些思想家提出反对意见。在孟子仁政的制度设计中,他对梁惠王条陈的美好愿景历来受到重视,“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勿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梁惠王上》)。 尽管理想终归是理想,但图景却不一定只是图景。考察中国历史上体现“以民为本”理念的“养民”措施,唐宋以后都有明显的发展。就社会上老有所养、幼有所依来看,一个明显标识就是官办公共救济福利机构形成规模。例如,慈幼局、慈幼庄等是收养弃婴孤儿的福利机构;居养院、养济院等是收养孤寡贫困老人的养老机构;施药局、惠民局等是慈善施药机构;安乐庐、安济坊等是福利性医疗机构;漏泽园等则是收葬孤苦逝者的墓园。公共事业与社会服务直接针对劳苦贫民,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也有利于社会稳定,这些也可以视为“大同”图景的时代发展,许多措施为后世继承发展。 我国是个灾害频仍的农业大国,历代有关“荒政”的记载汗牛充栋,现代的相关研究也蔚为大观。例如,邓拓的《中国救荒史》不仅对历代灾荒的史实进行梳理分析,而且对灾荒的成因、趋势、特征,各种救灾政策及其实施情况进行研究阐述。传统时代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以民为本”理念中“养民”措施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抗灾救荒。《管子·度地》总结主要灾害有五种,即水、旱、风雾雹霜、厉(瘟疫)、虫“五害”,提出“故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要求统治者在抵御灾害方面必须用力,要重视抵御和防范各种灾害、备荒赈济。其中,各种仓储的建设(如社仓、义仓等)及其运营机制非常重要,它形成了我国独特的荒政制度。最值得注意的常平仓是官府为储粮备荒、平稳粮价而设的粮仓,丰年粮价较低或稳定时购粮储存,尽量避免谷贱伤农;灾年则卖出储粮,平稳粮价赈灾救荒。这种分摊风险、平稳粮价、抵御灾荒的常平仓制行之久远,并流传海外成为1930年代美国《农业调整法》的立法基础,对罗斯福新政时期走出经济大萧条及后续发展影响深远,为世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防灾、减灾、赈灾都是“养民”的具体措施,其中还应特别注意我国很早就出现并逐步发展成熟的“以工代赈”积极救荒策略,它在世界上都居于领先地位。这种策略的萌芽在春秋时期的齐国就出现,在《管子》等文献中有记载。到北宋“以工代赈”明确实施,《梦溪笔谈》记载北宋皇祐二年(1050年)范仲淹在浙西救灾,“饥岁工价至贱,可以大兴土木之役”,数万人应役不再流徙,被誉为“荒政之施,莫此为大”,并且影响后世。“以工代赈”在中国甚至世界历史上都很有影响。这一积极荒政策略,不仅救荒赈灾,而且促进劳动力就业,对西方经济学中通过就业保障计划来实现经济稳定目标产生影响。值得提示的是,我国的经济学研究不能以与西方经济学“接轨”为目标,事实证明中华文明包括经济学术对西方经济学的形成、发展都产生过重要影响,我们应当增强学术自信、文化自信。 “以民为本”的理念还经历过几千年历史的绩效检验。纵观中国传统时代的历史发展,“以民为本”主张重民、养民、富民、利民,强调国以民为本,民富则国强,做得好的朝代或统治者就有好结果,反之则国运不振或短命而亡。历史上汉代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等繁荣局面的出现,都是统治者在压力下注重“以民为本”、执行“民本”经济政策的结果。汉文帝、汉景帝采取“顺民之情,与民休息”政策,轻徭薄赋,恢复生产,民富国强;唐太宗懂得“国依于民、民为国本”的道理,顺应民心,不竭民力,提倡俭约发展经济以成治世。统治者“以民为本”休养生息,经济就发展,社会就安定。反之,横征暴敛,鱼肉百姓,则民不聊生,百姓流离失所,经济凋敝,政权危亡。几千年历史发展反复证明,只有坚持践行“以民为本”理念,让百姓的生产生活有保障,民间经济发展了,人民富裕了,国家根基才能稳固,国家才能富强。要藏富于民,民富才能国富。 三、“民”的构成及其地位变化与“以民为本”理念的时代演进 “以民为本”既是政治理念,也是“民本”经济观的核心。随着时代发展,“以民为本”的经济意义更加突出,而且作为“本”的“民”的构成也不断发展。因此,还有必要深入探究“民”这一概念内涵,特别是不同历史时期的“民”的行业构成、社会地位的差异和演变,这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线索和人们相应的社会经济观念变迁的反映。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变化代表了统治者对不同行业及其从业者的基本态度,亦即以哪些行业的“民”为“本”,也在不断发生时代变革。 传统时代一般将“士、农、工、商”称为“四民”,其是“民”这一概念的主体构成,被认为是国家的基石。“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管子·小匡》)不同行业的“民”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职能,“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汉书·食货志上》)。尽管各司其职,但不同的行业在“民”的构成中的社会地位是不同的,通过排序先后得以体现。统治者据此采取不同的行业政策,并投射为社会上较为通行的经济观念——“中国特色”的“本末”范畴就是集中体现。以上已从字形上对“本末”做简要解说,其作为社会行业构成范畴又有更加丰富的内涵。 传统时代的“本”一般指农业,“末”则指工商业,这种“农本工商末”的概念经李悝、商鞅发展到韩非才明确,“重本抑末”作为基本国策,成为此后两千多年占统治地位的政策观念。一般认为“重本抑末”是中国传统时代的基本经济观念,但其实还是需要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战国前“抑商”倾向不明显,秦统一后发展为“上农除末”(《史记·秦始皇本纪》)的政策,到汉代则规定对商人“重租税以困辱之”(《史记·平准书》),直到唐代,还规定“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旧唐书·食货志上》)。唐中叶以降,基本经济观念发生明显变化,居于主流地位的“农本工商末”“重本抑末”等逐渐分化,而自司马迁开创的“非主流”趋向则逐步壮大。发生变化的因素有许多,但最为关键的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交换的扩大促进了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和人们经济思维的演化。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肯定工商业的经济功能以及反对“抑末”的主张不少,一些有识之士甚至明确反对官营禁榷,为民间工商业者鸣不平,但是“本末”范畴的质变却是直到宋代才实现的。“农本工商末”自宋代受到彻底的否定,这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基础和思想演进根源,即商品市场的发达促进行业结构演化,在此基础上商品经济思想和观念也进行时代转化。 特别提示注意几个科研方法的关键问题:主张重农、重本是否必然要轻商、抑商?为什么传统时代主流观点主张抑商?主张抑商的这个“商”,到底是商业还是商人?如此等等。更进一步,需要思考为什么、在哪些地域、在什么条件下出现不同于传统经济观念的思想主张,如重商主张,甚至重商思潮。为什么重视商品经济就具有进步性?主张重农就是落后的吗?这些都是需要思考和分辨的科研方法论问题,反映了不同的学术主张与分析逻辑。当然还可以提出许多问题,而能够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可能比解决问题更重要。 “以民为本”理念的传承发展与时代演进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唐宋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思想家在继承富民、养民等理念的同时,还将“民”范围中的工商业者,亦即以往的“末”,提升到“本”的地位,批判传统的“重本(农)抑末(工商)”论。这时的“以民为本”理念不仅反对官府与民争利,而且要求保护百姓(包括工商业者)敢于求富、安富。其基本理念是,民间经济发展了,富人多了,百姓富庶了,国家根基才能稳固。于是,出现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为富人辩护”和“四民皆本”等论点,这也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上“反传统”思想观念渐成气候的时期,“以民为本”理念的发展也呈现出时代性、结构性变迁的特点。 宋人程颐在《代吕晦叔应诏疏》中指出,为政“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给“以民为本”理念赋予了顺民、厚民、安民等更为丰富的时代内涵。司马光在著名的《论财利疏》中,列举农民不堪重负的情形,犯颜直谏宋神宗,“夫府金帛,皆生民之膏血”,要求保障百姓生存,明确反对官府与民争利。浙东学派代表人物叶适则明确指出“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习学记言序目》卷19),直指传统观念是“非正论”。到他的学生陈耆卿,则引论提出士、农、工、商“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嘉定赤城志》卷37《风土门二·土俗·重本业》,辑录引用北宋人天台县令郑至道《谕俗篇》)。“四业皆本”或“四民皆本”论点的提出,彻底颠覆流传千年的“农本工商末”概念,改变了“本末”范畴的基本内涵,予其以行业结构及功能质变的全新诠释。浙东地域商品经济发达和经济观念变革与这些理念分不开。 就“民”的行业划分来看,“四民”的界限到宋代也渐趋模糊,因商品经济发展、社会流动扩大、科举取士促发,世世代代恪守的行业身份以及社会阶层的固化状态发生明显改变。清人沈垚曾说:“古者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也”,原因在于“则以天下之势偏重在商,凡豪杰有智略之人多出焉。其业则商贾也,其人则豪杰也”(《落帆楼文集》卷24《费席山先生七十双寿序》)。这生动而深刻地描述出自宋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天下之势偏重在商”,士人经商和商人入仕等社会变化带来“士商”的“换位”,人们对“士”和“商”的作用功能及其社会地位的认识也不断演变。 明清以后“以民为本”理念继续深化演进。明代丘浚的《大学衍义补》阐发了“重民”“养民”“保民”等主张,提出“为国以足民为本”,要求允许“民自为市”发展商品经济,提出“养民足国”,要求官府“所以理财者,乃为民而理”,故“君不可独治”。这大大超出“以民为本”概念本身。到明末清初,南方三大启蒙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以及北方“颜李学派”等的“以民为本”理念共同特点就是,抨击专制,主张限制君权,提倡经世致用,重视发展商品经济,从制度层面重新诠释“以民为本”理念。这也可以视为孟子“民贵君轻”名论的时代演进,尤其在黄宗羲的思想中得到充分体现。 黄宗羲的民本观被称为“新民本”,《明夷待访录》较为集中地记述了他的思想主张。他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原君》),从传统民本与尊君发展到民为主、君次之,这成为走向近代思想的桥梁。他还反对侵夺“民所自有之田”(《田制》),发展了保护“民财”的产权理念。当代学者提出的“黄宗羲定律”说的就是,黄宗羲批评历代官府与民争利,税制每变一次,农民负担就加重一次,“有积累莫返之害”。他还发展了宋人的“四民皆本”论,指出“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财计》)。学界至今多以此作为中国历史上提出“工商皆本”或“四民皆本”论点之始,而早于此四百多年的宋人之论却不大为学界普遍所知,可见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还任重道远。 “以民为本”理念发展到明清的演进,尽管以原始工业化和商品经济空前发展为基础,但仍不能摆脱封建帝制的羁绊。“民”依然是政治权力的客体,其基本权利无法得到相关制度的有效保障。要靠统治者仁慈恩赐,通过“君本”来实现“民本”,这是帝制时代无法逾越的历史鸿沟。 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建立民主共和体制,孙中山倡导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这是对传统“以民为本”理念的扬弃与超越,也是挽救民族危亡和探索近代化道路的旗帜,达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思想高峰。民生主义的两个主要原则(即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体现了“以民为本”理念的时代升华。孙中山在《建国大纲》中强调“建设之首要在民生”,认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这形成建设近代国家和近代社会的基本理论。他主导的《实业计划》就是要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使中国富强,实现“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然而,虽然旧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但人民还是被统治阶级,没有当家作主的社会地位。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实现了“以民为本”理念的时代演进与升华,却也有着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性。 四、从“以民为本”到“人民至上”的历史超越与制度创新 “以民为本”理念的历史超越与制度创新始自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首次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地位。这就从根基上超越和创新了“以民为本”理念,为其完成时代演进与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这也和党的基本宗旨分不开,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宗旨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就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以民为本”理念的全新发展与升华,体现了继承与发展的联系,充分汲取传统理念的智慧精华,以古鉴今,裨益当世,完成了富民、养民等基本理念的制度转型和创造性发展,在基本内涵、制度保障、政策措施、实践绩效等方面实现全方位历史超越与制度创新。“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是“以民为本”理念发展到今天的新高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反映,其鲜明标志就是从“为人民服务”到“人民至上”,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发展理念。 从“为人民服务”到“人民至上”是党和政府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地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持续彰显“人民至上”的核心理念,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传承和弘扬重民、富民、养民的优秀传统,是对“以民为本”理念的全方位超越与时代升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这是由人民的历史地位、党和人民的关系、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决定的。强调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价值取向,充分肯定人民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一切为了人民”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价值,达到“以民为本”理念迄今的新境界——“人民至上”。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制定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的基本立场。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彰显。中央要求各级政府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各级官员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这是对“人民至上”的深入诠释。 “人民至上”是几千年来“以民为本”理念发展到今天的时代新境界!坚持“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贯穿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心任务的各个方面。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把坚持“人民至上”扎扎实实、认认真真落到实处。 五、结语 通过对“以民为本”理念的千年发展和时代演进的考察,可以看到,中华文明具有独特的连续性,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从“以民为本”演进到“人民至上”,一切为了人民。正如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民心,永远是文明存续、发展、演进的生命力。 作者叶坦,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席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者”讲座教授 原文刊载于《学术研究》2023年第10期 注释从略,完整版请参考原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