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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华侨代议权立法问题初探(3)


    二、华侨选举立法与实践的趋向 
    选举如何操作,可说是华侨代议权立法面对的最大的困难。在决定给予华侨代议权之后,中华民国在1912年8月就出台了《国会组织法》和《选举法》,明确华侨参议院的名额和选举办法。《国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由华侨选举会选出者六名”,成为参议员。具体操作则规定在《参议院议员选举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施行细则》和《华侨选举会施行法》中。《参议院议员选举施行细则》第六章“华侨”规定最为全面: 
    “第二十二条华侨选举会会员,由各该华侨侨居地之商会、中华会馆、中华会所、书报社于其具备左列资格之人内,依历年公推会长、馆长、所长、社长等相当职员之习惯办理。 
    一、有中华民国国籍之男子年满二十五岁以上者 
    二、有值五佰元以上之不动产或动产者 
    三、无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第六条所列情事之一者 
    前两项各商会、中华会馆、中华会所、书报社公推之人,到京即时呈报该选举监督。俟审查凭证相符,认为会员后,依其名额,造成选举人名册。 
    第二十三条前条会员非依《参议院议员选举会施行法》第二条第二项④[10](P78)之规定审查相符,其选出之人为无效。”[11](附录P83) 
    民国时期华侨参与代议政治的第一次选举,一共有180多名代表回国参加,产生了6名参议员,分别为唐琼昌(美国大同日报社长)、朱兆莘(留美学生)、吴湘(南洋英属地侨商)、蒋报和(荷属印尼泗水侨商)、谢良牧(马来西亚槟榔屿侨商)和卢信(檀香山自由新报社社长)。[12](P14)从此之后,华侨选举成为民国选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华侨选举立法也数次变更,选举程序不断进化。 
    第一,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周而复始,波折重重。1913年临时参议院议员选举,也是华侨史上第一次选举。从华侨5月取得代议权到8月《参议院议员选举法》出台,不过时隔3月时间,此后又经历种种争议修正《华侨选举施行法》,于1913年的春天就完成了选举。民国初立千头万绪,华侨选举时间又十分仓促,为了方便选举,选择由海外华侨团体推选选举人,再由这些选举人返京再行选举的这种两阶段式的间接选举办法,虽然于选举人代表性与选拔标准等问题上难免争议,但是这样的权宜方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可以接受的。及至1931年国民会议代表的选举,国民党政府在选举上已累积了不少经验,鉴于上次间接选举中发生的种种问题,国民会议选择了在海外侨居地直接选举的方式。然而事实证明,直接选举也不理想。由于主客观原因,21个选区之中就有13个选区无法举行选举,只能由该选区的国民党支部“遴选”。 
    总结了前两次选举的问题,第三次的制宪会议华侨选举,国民党又采取了两阶段的选举方式,初选比照国内的职业选举,为间接选举;复选则比照国内的区域选举,为直接选举。在具体的操作上,依照《在外侨民选举推选候选人办法及选举代表办法》: 
    “1.认定海外农会、工会、商会、教育会、医药师团体、新闻记者团体、中华会馆及各邑会所、中国国民党或书报社等八种特定团体现任职员,有推选代表候选人资格。 
    2.侨民年满二十岁经公民宣誓者,有选举(即复选)代表资格。 
    3.侨民年满二十五岁有选举人资格者,而由经加入认定之八种特定团体为会员三年以上现任为会员者,有被推选为国大侨民代表候选人之资格。”[12](P23) 
    1947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国会代表、立法委员和监察委员。这次华侨选举与之前两次不同,除监察委员,“一律以普通平等直接公开竞选方式行之”,并且不能变通。国民代表方面,规定在41个选区选出华侨代表65名。然而这次选举的进行却并不顺利。一些国家将华侨选举活动视为非法加以取缔,国民政府交涉无果,只有17个选区选出22名代表,为原定代表额度的三分之一。国民大会、侨务委员会等数次协商,最终只好决议交由“政府处理”。然而政府也莫可奈何,这一问题直至1949年也未能解决。 
    第二,从归国选举到侨居地选举,侨居地选区的划分细化。与1913年华侨代表们归国在北京选举不同,从1931年开始,华侨代议权选举都是在海外举行。根据法律规定,1931年国民会议华侨代表选举划出了21个选区要求选出26名代表,实际则是8个选区选出11名代表,另有8个选区8名代表为指定⑤,2个选区3名代表为列席⑥,3个选区无法产生;1936/1946年制宪会议预计在23个选区选出41名代表,实际举行了选举的选区则只有17个共选出26名代表,而其余无法进行选举的6个选区则根据遴选的办法遴选了15名代表;而1947年国民大会划分了41个选区选出65名代表,实际举行选举则不过17个选区选出22名代表。选区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从上面的图表可以看出,国民政府对亚洲和美洲两个侨居地较为重视,选区划分比较细致。这是1913年华侨选举一贯而来政策延续,1913年华侨选举选出了6名代表,3名来自南洋3名来自美国,南洋华侨和美国华侨对民国政治的参与度较高,而从清政府以来,国内对亚洲和美洲地区华侨侨情也相对了解——中国地处亚洲,而美洲则是契约华工的重要输出地,在晚清时还留下了一系列的招工档案和华工口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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