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锟“贿选”控告的法律证据研究(7)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12:11:20 《历史研究》 杨天宏 参加讨论
(92)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68辑,第76页。 (93)《孙洪伊反对议员南行》,《申报》1923年7月9日,第2张第6版。 (94)参见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章太炎“序”,第382-417页。 (95)《顾维钧回忆录》第1册,第265-266页。 (96)参见素昧:《议员多数为受贿者》(1923年1月19日),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下,第398页。 (97)《质问阁员行贿》,原载《京报》1923年1月15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288-289页。此外,该《质问书》还称,高凌蔚负责收买议员,某某负责财部筹款,某等或名列阁席,或身居要职,已是道路传闻,“人言啧啧,岂能尽属子虚?”亦明显带有臆断成分。 (98)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412-417页。 (99)参见邱昌渭:《议会制度》,《民国丛书》第3编(21),第81-82页。 (100)参见邵飘萍:《北京报界之宜警惕》,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下,第445页。 (10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冯玉祥日记》(1),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73、389、496页。 (102)怀英:《邵飘萍之死》,《政治生活》第76期,1926年5月;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第一次国共合作在北京》,北京:北京出版社,1989年,第336页。 (103)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冯玉祥日记》(1),1923年6月6日,第379页。 (104)《直鲁豫巡阅使曹锟宣布直军和平宗旨并请国人尊重法治电》(1923年4月30日),《参议院公报》第3期第7册,“公文”,1923年,第87-88页。 (10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冯玉祥日记》(1),1923年6月8日,第385页。 (106)胡适:《政治统一的途径》,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11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01页。 (107)素昧:《彻底的恢复法统论》,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下,第101页。 (108)《姚锡光筹组国民促进选举会以监督两院确保曹锟当选电》(1923年6月17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政治》(二),第1406-1407页。 (109)参见《曹锟就吴景濂住宅被炸事致王兰亭电(抄件)》(1923年9月19日),《北洋军阀史料》吴景濂卷(6),第440页。 (110)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冯玉祥日记》(1),1923年6月2日,第372页。 (111)参见章士钊:《箴同人》(1923年7月28日),《章士钊全集》第4册,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年,第186-189页。 (112)参见赵晋源:《贿选记》,章伯锋等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4卷,第455页。 (113)《吴佩孚对于总统问题之新表示》,原载《京报》1923年2月3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312页。 (114)参见《执政府表示革命行为》,原载《顺天时报》1924年12月15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5册,第44页。 (115)《顾维钧回忆录》第1册,第277页。 (116)《汤漪之谈话》,《晨报》1924年11月28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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