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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锟“贿选”控告的法律证据研究(9)


    

(53)陈玄茹:《中国宪法史》,第133页。
    (54)《议员刘楚湘提案》,参见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408页。
    (55)这一点,甚至反直派议员也心知肚明。在推进选举过程中,王承斌曾宴请反对派议员,称:“此次选举总统,大家均认仲珊(曹锟)为理想候选人,并非出于私意,良以目下我国情势,非举一拥有最大实力者,使居元首地位,不足以资震慑而谋统一。故舍仲珊外,实无适当人物,愿诸君顾全大局,予以协助。”议员回答说:“我辈亦并非对于仲珊有何成见,唯因国会历时十载,宪法尚未制定,身为议员,深负疚戾,故主张此时宜专为制宪,不及其他。待宪法告成,冉选总统,则对于仲珊未始不可赞成。”(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68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7年,第68页)政学系要员李根源也认为“仲珊既已水到渠成,自然当选”。(李根源:《我与政学会》,《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1册)第3辑,第97页)
    (56)素昧:《滑稽的调和》,《京报》1923年6月27日,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下,第449页。
    (57)《国会议员通讯录》第68号,《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政治》(二),第1482页。
    (58)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299页。
    (59)参见沈亦云:《亦云回忆》上,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68年,第217页。
    (60)《宪法起草委员会第28次会议录》(1913年10月22日,朱兆莘、孙锺等发言),李贵连主编:《民国北京政府制宪史料》第2册,第240页。
    (61)《教育总长彭允彝通告北大教职员等索薪冲突情形电》(5月8日),《参议院公报》第3期第8册,“公文”,1923年,第61-62页。
    (6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职员晋级加薪及纸币低落恳请增搭现洋之文件》,全宗号1057,案卷号106。
    (63)邵飘萍:《冯玉祥对于目下政潮之态度》(1923年6月8日),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上,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518-519页。
    (64)参见《海军次长徐振鹏等报告该部索薪受部长蹂躏情形并全体宣告辞职电》(9月26日),《参议院公报》第3期第11册,“公文”,1923年,第146-148页。
    (65)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徐世昌致参众两院函稿叙述京师军警借口索饷发动政变》(1923年6月),全宗号1003,案卷号392。
    (66)参见《各机关人员当色喜矣》,原载《益世报》1923年10月19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500页。
    (67)赵晋源:《贿选记》,章伯锋等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4卷,第444页。
    (68)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401-402页。
    (69)《曹锟监视听候公判》,《晨报》1924年12月7日,第2版。
    (70)《贿选议员被索之详情》,原载《顺天时报》1924年12月2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5册,第38-39页。
    (71)参见《法庭昨日实行检查众院》,原载《顺天时报》1924年12月9日;《法庭票传贿选四首要》,原载《顺天时报》1924年12月13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5册,第40-42页。
    (72)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68辑,第76页。亦有拘捕了10余人的说法。据报道,司法总长于11月29日令地检厅检举受贿议员首从诸人,俟证据调查确凿,即依法提起公诉,据传彭汉遗、陈家鼎等十余人已被捕。(《昨日大捕贿选议员》,《晨报》1924年12月1日,第2版)
    (73)参见《贿选议员被索之详情》,原载《顺天时报》1924年12月2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5册,第38-39页。
    (74)汤漪曾就此事批评段祺瑞:“合肥既主张根本改造,对于祸首罪魁,又多所姑息,试问何以自解?”汤漪忽略了,正因为是在作“根本改造”,故不能“依法”对曹作制裁。《(汤漪之谈话》,《晨报》1924年11月28日,第2版)
    (75)姚震(1884-1935),字次之,安徽池州人,民初著名法官及皖系重要政治家。1918年夏任高等捕获审检厅首席评事,同年秋升任大理院院长兼高等捕获审检厅厅长。1922年,任段祺瑞临时执政府秘书长。第二次直奉战后段祺瑞重新掌权期间,任临时法制院院长。
    (76)《姚震致杨宇霆函》(1923年6月22日),辽宁省档案馆编:《奉系军阀密信》,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67页。不久姚震更直言不讳供认:“直方选举,经我方极力破坏,三月以来,各会皆未成立。”《姚震致杨宇霆函》(1923年9月10日),辽宁省档案馆编:《奉系军阀密信》,第79页。
    (77)《姚震致杨宇霆函》(1923年7月2日),辽宁省档案馆编:《奉系军阀密信》,第70页。杨宁霆在另一信函中表示:“日内先汇上五万元,听候上元(段)拨用。惟第二批之款,务须有确实动作之后,方可照付。此间信用关系,亦绝不因此而食言。”《杨宇霆信稿》(1923年9月12日),辽宁省档案馆编:《奉系军阀密信》,第80页。
    (78)赵晋源:《贿选记》,章伯锋等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4卷,第467-468页。
    (79)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294页。
    (80)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68辑,第70-71页。
    (81)参见韩玉辰:《政学会的政治活动》,《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17册)第48辑,第214页。据直系人士云,邵瑞彭领取支票出面控告曹锟贿选后,邮局检查员曾检出姚震、李思浩致邵一函,嘱令窃取大选议员名册,许以四万元酬劳。当局闻此,拟据以加紧通缉姚、李。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415页。
    (82)《拆台费三百万》,原载《益世报》1923年10月18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491页。
    (83)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68辑,第70-71页。
    (84)参见彭雨新:《中国近代财政史简论》,孙健编:《中国近代经济史论文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421-422页。
    (85)参见《昨日退思堂之财政会议》,《晨报》1923年12月11日,第2版。
    (86)参见《政变后非法会和会始末记》,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199页。
    (87)参见《议院法》(民国2年9月27日公布),顾敦鍒:《中国议会史》附录,《民国丛书》第3编(21),第431-442页。
    (88)《众议院秘书孙曜启示》(未注明原发报刊),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376页。
    (89)有报道称:“民八议员,现在沪者有九十余人。”褚辅成之说,如果不是捏造数据,则很可能系将民八议员也计算在内。但国会既系在恢复“法统”的旗帜下重新召开,即断无将民六、民八一并视为合法之理,故统计人数只能取其一而不能取其二。(《南北国会之新把戏》,原载《顺天时报》1923年9月29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5册,第453页)
    (90)《离京议员之宣言(三)》,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330页。
    

(91)《众议院秘书厅紧要启事》(未注明原发报刊),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376页。大选预备会议决了严格的投、验票规则,包括:两院各抽签八人为开票检票发票员;开票时准人参观,参观人适用旁听规则;另设写票所,唱名写票。并要求总统选举会开会之日,所有职员均须佩戴徽章到会。《总统选举会关于本届选举采用民国二年十月总统选举会预备会议决办法的通知》(1923年9月10日),《北洋军阀史料》吴景濂卷(6),第416-4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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