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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微]从翻译看学术研究中的主体间关系——以索绪尔语言学思想为理论支点


    [摘要]本文通过“翻译”的例证检讨了人文学术(包括民间文学、民俗学)在文化价值、意义研究中“假设规定”和“经验实证”方法的错误,并通过对索绪尔现象学语言学中尚未被充分发掘的理论可能性的解读,讨论了人文学术研究中主体间“先验反思”和“对话约定”方法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 索绪尔; 翻译; 语言;言语;交互主体(主体间);价值意义约定 
    [中图分类号] K8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214(2006)04-0020-14
    中国现代的体制性学科基本是引进的近代西方学术,因此在学术史的反思中,我们特别重视学科核心概念的翻译工作,这是因为:以翻译为渠道的学科引进不仅仅是纯粹的理论知识的“旅行”(刘禾,1999,2002),就实质言,乃是不同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之间的交往形式。近年,关于“翻译的政治”已有不少讨论(许宝强,2001),所谓“翻译的政治”简要地说,就是把异域的概念、命题等等抽离其原生的语境而将其植入陌生的语境——这就是利科所说的“脱语境化decontextualise”和“再语境化recontextualise”,我则称之为“语境移植”(吕微,2004)——陌生语境中的诸多政治、经济、文化因素必然对被移植的概念、命题的理解和解释造成影响,使其偏离原生语境中的涵义,而如果我们特别关注陌生语境中政治因素的影响,那么,“翻译的政治”的问题就被凸显出来。
    中国民俗学、民间文学界对于“翻译的政治”从来不陌生,folklore之汉译为“民俗”、“民间文学”,myth之汉译为“神话”,中国学者在使用这些汉译学术概念或学科术语时,都根据汉语言的历史积淀和共同体的当下需求赋予了这些概念、术语以语境化的意义。关于folk 之汉译为“民间”,我在《现代性论争中的民间文学》(吕微,2000)中曾分析,folk在19世纪的欧洲语境中被使用时,偏重于“民族全体”的意思;而汉译后则偏重于“社会下层”的意思。而高丙中早在《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高丙中,1994)中就已经指出,folklore(民俗学)在19世纪的欧洲主要服务于民族国家的建立,而在20世纪的中国则主要服务于民主革命的发动与推动。
    这些都是典型的“翻译的政治”事件。所以,从“翻译的政治”的立场看,翻译从来就不是价值中立、意义无涉的纯粹知识在时间、空间中的遗传和移动,而是涉及到了知识所链接的共同体之间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关系。进一步说,如果我们把人类社会的各种共同体视为特殊形式的主体,那么,知识在共同体之间的传播和传承也就体现了广义的主体之间的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而“翻译的政治”的问题意识所关注的正是知识在主体之间的旅行过程中所承载的政治权力关系及其运作方式。
    但是,本文所关注的主要问题还不是学术研究中的主体间关系所承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具体的价值、意义内容,毋宁说,本文所关注的只是学术研究中纯粹形式的主体间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吕微,2005)。正如古希腊人(如柏拉图)早就认识到的,比起后天的、具体的质料,先天的、抽象(纯粹)的形式才真正决定了事物或事情的本质——比如决定桌子、椅子之本质的不是其后天木质(或铁质)材料,而是其先天观念样式。主体间的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也是如此,只有对主体间纯粹形式化的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的考察才能够使我们真正触及到主体间问题的实质所在。
    关注主体间交往的问题,其动力源主要有二。
    其一是现实的动力,比如本土与异域之间的“殖民”关系,以及本土内部的“统治”关系。这些不自由、不平等的现实都催生了对主体间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问题的思考,比如福柯对“知识与权力之间共谋关系”的揭露,以及萨伊德对“西方视野中的东方”的批判。
    其二是纯粹理论的动力,即康德以来主体性哲学逻辑思辩的必然结果。“交互主体”、“主体之间”等纯粹形式的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的命题在胡塞尔现象学中首先被提出,之后,讨论逐渐从认识论的立场转移到存在论、解释学立场。
    这就是说,如果福柯、萨伊德还局限于知识社会学对主体间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的具体内容的评论,那么,胡塞尔以降的现象学、存在论、解释学哲学则完全是从纯粹形式的角度讨论主体间的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的问题。而我们看到,从纯粹形式的角度对主体间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的讨论比起对具体内容的讨论更具有实质性,也对现实中的主体间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已经和必将产生更广泛、更深远的理论影响。
    以下,笔者将通过举例的方法从纯粹形式的角度展开对主体间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的分析,尽管我举的有关学术概念翻译的例证也都承载着具体的文化、政治的价值、意义内容,但这些具体的例证只是触发我们对主体间纯粹形式的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给予“本质直观”的媒介。这就是说,使用这些翻译的例证只是为了暗示更一般的学术研究中的主体间问题;或者换句话说,尽管例证都是有关翻译问题的,但对我们检讨同样是处理主体间问题的一般学术研究及其方法一样有效。
    进一步说,笔者所谓纯粹形式的主体间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也就是主体之间在纯粹先天观念领域中的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而这也就意味着文本所讨论的主体间交往关系和交往方式不是实质的、经验的和现实交往中的主体间问题,尽管纯粹形式的主体间交往问题首先显现为不同主体在各自的言语活动中的自我陈述,但是,不同主体在各自言语活动中所自我陈述的、承担着具体的价值、意义内容只是我们介入不同主体在纯粹形式、纯粹观念层面的语言系统之间交往问题的恰当途径。这当然是一种现象学式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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