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微]从翻译看学术研究中的主体间关系——以索绪尔语言学思想为理论支点(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2:11:39 学苑出版社网站 吕微 参加讨论
本文的理论起点是索绪尔现象学式的语言学思想,站在索绪尔关于语言和观念同一性的理论立场看,纯粹的观念世界也就是先天的语言世界,而语言世界正是一个纯粹形式化的价值、意义内关联系统,与言语指称的后天经验世界没有实质性的联系。在“纯粹先天”的意义上,索绪尔说:“语言(观念)是形式form,而不是实质(或‘实体’)substance。”{1}这就是说,观念世界、语言世界是先天性、非实质性、非经验性和纯粹形式化的价值、意义世界。这不仅是我们进入经验研究、实证研究的可能前提,而且也就是我们开展主体间交往问题的形式研究、先天研究的现实基地。研究者主体和被研究者主体首先就是通过“交互性的反思”在这个纯粹形式、纯粹观念的先天世界中相遇而展开了学术语言和日常语言之间自由、平等的对话,尽管我们为了进入这个纯粹形式的观念世界首先还是要借助于主体之间后天的、经验的和现实的言语活动,“用观察到的言语行为来表达(语言)系统”,{1} 因为,“言语是语言的记录,划分语言单位(研究语言系统)的最好方法就是分析言语”。{2} 对此研究课题,目前汉语民俗学、民间文学界是否已经有所介入、有所涉及? “理性”的例证 汪晖《韦伯与中国的现代性问题》 讨论了像“理性”和“理性化”之类原本在中国文化中所没有的概念的“发明”和使用的问题。汪晖认为,英文rational被翻译为“理性”是近代以来的事情,“在近代以前,这些概念(指rational等)甚至连转译的词都没有”,因此,rational及其汉译词汇“理性”“只不过是在西方语言中形成的基本概念(在中国)的(经验)运用而已”,因此是在中国的“现实中没有具体指涉物的语言形式”,然而“理性”这一概念“却把自己当做(了存在于中国现实中的经验)研究的对象”。这就是说,rational“理性”只是西方文化主体自我陈述而不能用来陈述中国文化主体的概念。 汪晖指出,“在欧洲的语境中,这些概念(指rational等)与它所指涉的(经验)对象至少具有历史的约定关系,而在中国的语境中,甚至这种约定关系也不存在”,“存在的只是一种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语言支配”。于是,用以翻译rational的“理性”概念“通过把自身变成对象而制约着人们对(中国现实经验)对象的观察方式,中国的世态只有通过这些语词(如“理性”等)才能被理解,亦被编码并获得其秩序。在(西方和中国)两种文化之间,(先天)概念与其(经验)内容的命名关系暴露无遗,这种命名关系也是一种文化关系”。 汪晖认为,“语言与所指的相对稳定的关系是经由语言共同体(内部)的生活历史和交往实践而形成的,而‘理性化’或其他概念与中国的政治、经济及文化内容之间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历史约定。立于‘理性化’的视野来观察中国历史,从语言角度看,是在能指与所指没有历史约定关系的语言条件下,把‘理性化’自身变成(经验对象的)规范和描述工具。结果,经由这副眼镜所看到的中国历史除了一些基本的相似物以外,只能用排他法的方式来加以研究。”{3} (汪晖,1997:31-35) 应当承认,汪晖所描述的文化主体间的不平等关系在中国和西方国家的现实关系中的确存在,而且,这种不平等的主体间关系首先就是通过学术关系、知识关系(而不是船坚炮利的武力关系)显现出来的。也就是说,当我们运用经验的、实证的研究方法把“理性”和“理性化”等概念运用于没有历史约定的“基本指涉物”的中国语境的时候,研究者只能在中国语境中努力“发现”根据“理性”概念自身所“临时”建构起来的经验对象和实证对象,即可与概念rational在西方语境中的“基本指涉物”相比较的“基本相似物”。这就是“概念把自身当做对象”的意思。 我们并非一般地反对在文化间、主体间运用经验的、实证的研究方法,而是反对在没有对源于异文化的概念进行先验的反思之前就把异文化的概念经验地、实证地运用于本文化。因为,在反思之前,所有引进的域外概念与本土对象之间的关系都既不是先验地也不是经验地就自明的。由于“社会生活的具体内容与它的表述(指‘理性’概念)之间的非自明关系”,因此作为一种经验性和“实证性概念的‘理性’、‘理性化’才变得如此可疑”,进而“无法诊断中国现代社会自身的问题何在”。 人类的社会世界之不同于自然的宇宙世界,就在于人类世界——社会和自然世界——宇宙是不同性质的客观存在:物理的存在和心理的存在。也就是说,与作为客观进化(“天演”)之物的自然世界不同,人类世界全然是人自身以主体身份的主观建构之物。而主体之所以能够主观地建构客观存在的人类社会,只是因为主体在主观地建构可经验的现实世界之前,有关现实的思想已经先于经验在主体的观念世界中被构想出来了。而主体正是依据先天观念世界建构了客观存在的、可经验的后天现实世界。从主体运用主观的先天概念建构客观的后天现实的角度看,概念与现实之间的历史规定关系是人自身以主体的身份且自我陈述地主观建构起来的。 就此而言,如果人类社会的某一语言共同体中没有关于某种社会现象的指称性概念,那么理论上说,该语言共同体就一定缺乏相应于这种社会概念的可经验的现实;反过来说,任何社会概念的可经验物其实也就是那个指称性概念自身的自我陈述的对象化。是概念自己的自我陈述把自己变成了自己的对象,变成了现象,变成了现实。而且,也只有当概念自我陈述地把自己变成了自己的对象,概念才能在对象、现象和现实中发现自己。就此而言,不是概念被从对象、现象、现实中抽象出来然后反映对象、反映现象、反映现实,而是概念在主动建构、自我陈述的对象、现象、现实中识别出自身,正是以此,“认识你自己”才成为了认识人类社会的唯一正确的方法论,从而,“自我理解(才)是文化存在的基本方式”。(叶舒宪,2002:1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