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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涛]按社会情境界定当代中国民俗之“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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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民是村落文化的承载者。虽然村落文化整体上已有很大的变迁,但农村生产经营与日常生活一体化的特点依然未变。这一方面使一般村民的活动全部处于生活情境之中,一方面使村民成为一个内部同质性很强的群体。一村之民的内部文化差异很小。他们的职业相同,只有极少数在务农之外,兼营或主营他业;文化程度基本相同,即使有小学、初中、高中等学历的差别,由于农村很少用到文字,从学校出来之后摸上几年锄把子,大家在文化程度上的差别也就被共同的生活模式磨没了,也有个别的戴副眼镜显得文气,或讲话爱“掉文”,这是被众村民嘲笑的“异类”,是不够格的农民;村民也基本上没有官民之分,村里没有专门的行政部门,村长、书记等也首先是农民,其次才是干部,教师从学堂回到家也要脱下制服换上同村汉一样的衣服下地干活。影响村民的文化素质,造成语言运用差别的因素,主要是性别和年龄。传统文化重视“男女有别”,故有村民在文化品质上的性别差异;当前年龄差别大的村民经历过不同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模塑,因而有文化品质的年龄差异。这是研究乡民文化应考虑的两个因素。村干部只在极少情况下处于公务情境之中,摆出有别于日常行为的样子,比如村支书平时也遵照村落称谓制与村民交际,但他在召开干部或村民会议,或者通过喇叭向村民讲话时即摆出“国家干部”的姿态,他的用语超出了村落的日常语言体系,在称谓上打破辈分制,直接以姓名称呼别人。在这种场合可算作村落的公务情境,但这种情况在村落的整体生活中所占的位置是极小的,可以忽略不计。诸如此类的差别只是个别现象,不致影响到村落文化的内部一致性。
    城市社区之“民”是一个成员庞杂、内部异质性很强的群体。由于社会分工的发达,城市的社会工作划分为各种职业和部门。由于不同职业和部门之间的相对隔绝,城市人群形成文化各有差异的职业集团。在生活领域,人们也会将与其职业或职务有关的文化特征带入他们的语言运用。特定的职业往往又与特定的文化程度大致适应。所以考察城市的民间语言,说话人的职业和文化程度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其它需注意的因素还有性别、年龄、交际双方关系等。
    城乡文化背景的差别使得市民与乡民的民俗知识有着显著差异,也使城市的民间语言与农村的民间语言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差距大到二者分处于同一现象连结体的两极,形成鲜明的对照。
    除了城市与村落之外,还有一种情境是小城镇。小城镇情境从整体而言是城市情境与村落情境的混合,这里的活动情境也可分为公务情境与生活情境两种,其民俗之“民”与“俗”也为内部的情境差异所分隔。例如位于胶东半岛西部的寒亭镇,由城区中心和周围的八个自然村组成。城区中心是县级区政府(潍坊市所辖)驻地,自然村里住的是农民。这样一种特殊的社会情境造成了内部称谓习俗的显著差异。在机关单位内部,形成公务情境,工作人员相互称谓受职务级别影响,不能以拟亲属称谓相称,连机关工作人员向机关工作人员问路,也称“同志”。而在周围的自然村中,则是生活情境,人们遵循村落拟亲属称谓制,每人都有自己的世袭辈分,即使在外地工作的人当了官,回村后人们仍按辈分称之,绝不称他的头衔。[8]寒亭的两种称谓状况的鲜明反差说明了情境对民俗主体有显著的限定性,在小城镇这样一个不大的空间范围内,其语言环境竟被情境明显地分隔为两部分,同一个人,在机关大院的公务情境里使用官方称谓,出了机关来到民间生活情境里,马上采用民间称谓,说明从情境角度来限定民俗主体是很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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