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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马迁的“通古今之变”(4)

(七)司马迁的《货殖列传》、《平准书》,写春秋战国至汉初一些商人和盐铁手工业者在社会发展中的发家致富,及汉朝官营盐铁,大搞均输、平准等等的情况,反映了当时一些工商业的面貌。但是,他却没有一点笔墨记述及汉武帝时期民营工商业者活跃的情况。这是于无文字处表明:因为汉武帝“与民争利”,在经济上也搞封建专制,使得民营工商业遭到摧残而凋零得不可言喻,故无啥可记。司马迁称那些“以末致财”的人为“贤人”,还说“请略道当世千里之中,贤人所以富者,令后人得以观择焉”;又说他们“皆非有爵邑奉禄,弄法犯奸而富”。那末,奸富是谁呢?是“有爵邑奉禄,弄法犯奸而富”者,就是当时汉武帝一手提拔和信任的,大搞官营盐铁、均输、平准的桑弘羊之流,是与民争利的官府。司马迁肯定“末富”,否定“奸富”,并认为官府与民争利使得民生困苦,国家衰败。这就是说,封建专制渗透到经济领域,是经济衰败的重要原因,也是经济上古今之变最值得注目的重大问题。司马迁写《货殖列传》未为后来的“正史”作者所重视和效法,他那反对官府与民争利的思想未能在中国封建社会开花结果,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悲剧;这也证明司马迁这种历史思想异乎寻常。
    从司马迁在经济上通古今之变中,可以看出,他把民生困苦与否视为国家经济盛衰的一个重要方面,又把封建专制与经济问题联系起来,同时还把经济盛衰视为国家兴亡的一个重要因素。应该说,这是朴素的唯物观点,很能说明历史上一些政权成败与经济盛衰的关系。
    (八)司马迁还生动地描写了历史上思想潮流的发展倾向。这从他所写,自先秦到秦汉有关儒法历史的一些篇章中,可以窥见一斑。
    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其中有儒、法两种思想。这两种思想随着历史发展而有所变化,到汉武帝之时出现了合流现象。先秦的儒家以孔、孟为代表。孔孟思想对当时剧烈变化的现实颇为不满,多所针刺,想要拨乱反正,它一方面真实地暴露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矛盾,另方面又违时地提出了“复古”的救世药方。司马迁在《孔子世家》、《孟子荀卿列传》等篇章中记述了孔、孟的言行,并论道:“周室既衰,诸侯恣行。仲尼悼礼废乐崩,追脩经术,以达王道,匡乱世反之于正,……”(《太史公自序》)“天下方务于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这就基本上说明了先秦儒家孔、孟不切时宜的“复古”的政治思想面貌。《孟子荀卿列传》记述:“荀子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机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猾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司马迁在这里指出荀卿综合分析和批判各家学说而自序其言,是有见地的。这说明司马迁看到了,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儒家学派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有所变化,荀子的儒学已不同于孔子、孟子的儒学,荀子的思想也与孔、孟思想有所不同。《李斯列传》详细记述了李斯“辞于荀卿”的一番话,对于李斯这种驰鹜世俗的思想,并不是予以赞扬,而是热辣的讽刺。他评李斯道:“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这是说李斯和孔、孟、荀等不一样,不是拯救世敝,而是“阿顺苟合”;不是遵循六艺,而是“严威酷刑”;不是追求儒家理想,而是“持爵禄之重”。这实际上是把李斯视为鄙儒。司马迁在《儒林列传》中写:“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文质彬彬的儒生为什么参加揭竿起义的队伍了呢?“以秦焚其业,积怨而发愤于陈王也”。儒生在没有出路时,也会铤而走险的。
    儒学在汉代有个发展过程。《儒林列传》记述,汉兴之时,儒学虽有,但不时髦。当时统治者提倡黄老刑名之术。到了汉武帝即位、窦太后去世之后,“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提倡儒术,天下风气就发生了很大变化。汉代的儒者,以叔孙通、公孙弘、董仲舒等为代表。这时大多数儒者已不是孔甲在秦末那时的处境,已不同于孔子的政治态度。他们不是违时而是趋时,不是嫉俗而是随俗,不是追求理想而是争逐利禄。司马迁写过,秦廷博士周青臣同淳于越有过搞封建还是立郡县的斗争,汉初鲁两生同叔孙通有过“面谀以得亲贵”和“真鄙儒”之相讥(参考《刘敬叔孙通列传》);然而,他所传写的汉朝儒林,虽有所学之不同,却无一不在追求利禄。例如,写叔孙通创礼仪,对皇上献谀,“知当世之要务”,讨得汉高帝刘邦的欢喜。写公孙弘“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令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尝与公卿约议,至上前,皆倍其约以顺上旨。”(《平津侯主父列传》)在司马迁笔下,汉儒虽然崇奉孔子,宣扬六艺,似乎是儒家的忠实门徒,其实那都是“缘饰以儒术”的表面文章,挂羊头卖狗肉而已。他们对权势者趋炎附势,阿谀奉承,企图达到获得利禄的目的。方苞读《儒林列传》体会到,“由弘以后,儒之途通而其道亡矣”(《又书儒林传后》,见《方望溪文集》卷三)。这话的意思是,儒学发展到公孙弘之时,已是旧瓶装新酒,在社会政治上能吃得开,然而其原来的精神却丢弃得一干二净。这话是符合司马迁原意的。的确,司马迁评儒,不是笼统地反儒,更没有反孔;而是讽刺儒学末流、反对汉儒。他在表白自己有孔子作《春秋》的精神,而同汉儒则不是一个调子。司马迁只在《儒林列传》中提到董仲舒,而未为其立专传。但我们不能仅仅根据这一点而论司马迁鄙视董仲舒,或曰司马迁为乃师董仲舒讳。从司马迁的思想倾向来看,他对董仲舒为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摇旗呐喊,可能不会满意;而对其主张与匈奴和亲、盐铁皆归于民,等等,则是灵犀相通的。在司马迁笔下,董仲舒只是春秋公羊学专家,而不是公孙弘那样的汉儒的代表。
    司马迁对先秦的法家,有所肯定,也有否定。如评商鞅,一方面肯定其实行变法使得秦国“家给人足”、“秦人富强”,从而称霸诸侯,对后世有重大影响;另方面批评其“天资刻薄”,伤害了一些人,终于名声不好。他对秦始皇的评论也如此,既指出其尚法,富国强兵,统一天下;又揭露其严刑峻法,残害天下,触怒百姓。《秦始皇本纪》末尾引贾谊《过秦论》,实际上是借贾生之言以评秦,其中就包含有肯定秦始皇促进社会发展之功和批判其危害天下之过这两方面的内容。对于集先秦法家思想之大成者韩非,司马迁除了指出其著书以明法等等内容而外,颇有意味地记述:“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这样的琴一弹,秦皇与韩非思想相通的弦音就清晰地传扬了。
    他对汉代的尚法人物,并不以先秦法家继承者待之,而是目其为残酷之吏。例如,把晁错、张汤等都列为酷吏(参考《酷吏列传》)。在司马迁看来,张汤兴利,较之商鞅变法,不仅不能收到“强霸”国家的效果,而且搞得“百姓不安其生”,危害甚大,以致朝野上下,对其都很不满。所以,张汤死,只有“上(即武帝)惜汤”(《酷吏列传》),“而民不思”(《平准书》)。可见,司马迁对张汤,就不是象对商鞅那样既批评又肯定,而主要是揭露和指责。司马迁还写:“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汉相,张汤用峻文决理为廷尉,于是见知之法生,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谋反迹见,而公卿寻端治之,竟其党与,而坐死者数万人,长吏益惨急而法令明察。当是之时,招尊方正贤良文学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公孙弘以汉相,布被,食不重味,为天下先。然无益于俗,稍鹜于功利矣。”(《平准书》)又写:公孙弘“年四十余,乃学《春秋》杂说。……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平津侯主父列传》)。“是时上方乡文学,汤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亭疑法。”(《酷吏列传》)这些记述,实际上是把汉儒公孙弘和酷吏张汤等同起来,儒者能酷法,酷吏傅古义,他们都会兴利,都会外施“仁义”,又都是残酷之徒。这种卓越的见解,乃是对当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合法思想最精采的揭露。他以史实记录明确地告诉人们,儒家和法家,在先秦时分歧殊途,有嫉俗和趋时、“复古”和“是今”之别;到了汉代,便已同归一炉,都“鹜于功利”了。
    由此看来,司马迁在政治、经济、学派思想等方面通古今之变,注意抓了历史的特点,写出了战国秦汉之际的历史变化,反映了当时天下一统的形成,社会制度的变革和封建专制的强化的情况。在史学上,司马迁通古今之变的内容,无论是从反映历史的广度,或揭示历史的深度来看,都是成绩卓著,超越前人,遗泽后代的。一个古代史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具体地创造性地写出我国古代数千年特别是战国至秦汉时期的一些重要的历史内容,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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